第194章,合兵一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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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敢道:“我看大王不会怪罪二位的。毕竟孙小姐也没遭什么凶险嘛。”
李岩连连摇头:“据你所说,孙小姐被剥光了衣服,想必已经……已经失身了。”李敢笑道:“肯定没有,我杀那军官时,那小子连裤子都没脱呢。”李岩摆手道:“你不懂。女孩子被剥光了衣衫,身子都被那些官军看了摸了,就是失身。”
李敢与王翦对视一眼,都有些惊讶:这就算失身?
难怪他们不懂。在战国时代,尤其是秦国,民风比较开放,秦人初始时和游牧民族杂居,也沾染了一些游牧民族的风气,对于女人的贞操不太看重。至于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生死事小,失节事大”,“嫂溺,叔只能援之以手”之类的封建礼教,乃是宋朝以后的规矩。因此二人一听女人被看了身体,被摸了肌肤,就算失身,大为不解。
李岩饱读诗书,自然明白秦人的风俗,于是便笑笑:“你们那个时代与后世不同,当前世道就是如此,我看孙小姐经此一难,想要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已经很难了。一般女人如果遇上此事,多半会当场自杀。”
李敢连拍自己脑袋:“我要是早一点动手就好了。这下子,可怎么去见大王?”
李岩道:“大王多半不会介意的,因为他也是秦人。眼下难办的,就是孙小姐。我怕她想不开,会在营中自尽啊。”
李敢突然站了起来,抽身就往外跑,李岩叫道:“大哥,干什么去?”李敢道:“去看看孙小姐,我把她一个人留在帐中,别会什么事。”
李岩与王翦也有点急,三个人一齐跑出帐外。
刚出帐,迎面跑来一人,李敢一瞧,正是在帐外守护孙小姐的一个秦军,他的头嗡了一下,好像炸开了一样,当胸一把扯住此人,急问:“孙小姐是不是自杀了?”
后面的王翦和李岩也异口同声:“是不是,快讲?”
这个秦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自杀?没有啊!”
李敢道:“那你来干什么?”
此人道:“是孙小姐让我来的,来求见王将军和李公子。”王翦沉声道:“她有什么事吗?”这个秦军道:“孙小姐要向你们要点东西,因此让我来请二位过去呢。”
一听这话,三个人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孙梦蝶没出意外,算是万幸。
他们随着这个秦军,来到后营孙梦蝶的大帐外,掀起帐帘进来一瞧,孙梦蝶好端端地坐在榻上,看上去神智非常清楚,表情也很平静。
王翦缓步上前,温言道:“孙小姐,你请我们过来,有什么事吗?”
孙梦蝶看到他们之后,就站了起来,走到王翦面前,先将孙传庭不认自己,还要将自己斩首的事说了,等说完之后,突然跪了下去。
王翦立时惊慌起来,连忙转到她身侧,不受她拜。他知道,秦王对这个女孩子很有好感,而这位孙小姐也一直暗恋秦王,说不定哪天,就可能成为秦王的王妃,双方尊卑有别,岂能让她拜自己。
他转到孙梦蝶身边,扶住她的手臂,轻轻扶起:“孙小姐,万不可如此,王翦消受不起啊。有什么事就只管说,只要王翦能办到的,万死不辞。”
孙梦蝶的声音非常平静,但听得出来,她的语气无比坚定:“王将军,李公子,李敢大哥……从今天起,我不再是孙传庭的女儿,也不再是明朝的臣民,我要做一个秦人。”
三个人一听,都有些欣喜,李岩道:“这是为什么?”
孙梦蝶道:“因为那个孙传庭的女儿,明朝的女将军,已经死了,我现在的这条性命,是秦王给我的,与孙传庭再无任何关系。”
李敢大喜,呵呵笑道:“做秦人好,做秦人好。咱们秦人,早晚还会打下整个天下的,到时候孙小姐……”
孙梦蝶淡淡地说道:“我也不再姓孙。”
李敢的笑声僵住了,扬着眉头,看了看王翦和李岩:“这事儿可有点难办,孙小姐这是要改姓啊。”
李岩小心问道:“小姐真的要改姓?姓什么呢?要不改母亲的姓氏?”
孙梦蝶道:“我说过,那个孙传庭的女儿已经死了,我既不随他的姓,也不随母亲的姓。我要姓秦。”
王翦皱起了眉头,他想得与诸人不同。这个女孩子既然不再是孙传庭的女儿,要做秦人,将来肯定会被秦王娶为王妃,“秦”乃是国姓,连王孙公子都不能使用,孙梦蝶如果用了,会引起秦王不快的。于是说道:“其实做秦人也不必非要姓秦,如果姓秦的话,与国同姓,需要经过大王的同意才好,不过我还有一个主意,不知小姐想不想听。”
孙梦蝶道:“我想听。”
王翦道:“我看您不如姓姬,这也是秦人的姓氏。”
李岩连连点头:“不错不错,姬乃是先古之姓,而且从‘女’部,乃是从上古时代母系部族便有的。也突出了小姐重生于世,不依俯于人的个性。”
孙梦蝶听他这么说,便点头:“好吧,从现在起,我就叫姬梦蝶。”
王翦问道:“除此之外,小姐还有什么事吗?”
姬梦蝶道:“我请王将军给我一身盔甲,一对单刀,一匹战马,我要上阵,我要杀人,我要杀尽所有的官军。”
王翦迟疑了一下:“姬小姐,我们秦军此时有些困难,没有那么多盔甲,您没见我和李敢将军都没穿吗?”
姬梦蝶道:“那我就不要盔甲,只要刀马,我要和你们一同上阵杀敌。”
王翦等三人都见识过姬梦蝶的武艺,虽然李敢将她生擒,但是用的不是招法,而是足够大的力气,对于她的马上功夫,三个人都很赞成。尤其难得的是,姬梦蝶久在官军当中,深知其虚实与战法,有她在,相当于多了一个军师。
大家都兴奋起来,李岩笑道:“姬小姐如果能加入对抗官军的行列,对我们秦军来讲,可是天大的幸事。”
姬梦蝶道:“李公子好像不可以再称呼‘我们秦军’了吧。”
李岩忙道:“不错不错,是咱们秦军,咱们秦军。”
王翦毕竟老成稳重,他沉吟着:“姬小姐,如果第二天,咱们和明军正面相对,你真的能下得去手?就我所知,除了孙传庭以外,明军中的好多人,你都认识的。”
姬梦蝶紧咬银牙:“我不认识,从孙传庭将我推出辕门斩首的那时候起,我谁也不认识了。”
王翦看她有点动怒,急忙道:“如此甚好,如此甚好。姬小姐先休息吧,等天一亮,咱们再一起商议如何与官军开战。”
说罢三人告辞出来,李敢道:“要不要将此事上报大王?”
王翦想了想:“可以告诉他,不过最好别将昨晚的事说出来,免得大王内疚,毕竟是大王下的旨意,要送姬小姐回去的。”
李敢点头:“我明白了,就说孙传庭不认孙小姐,还要杀她,手下中军不忍下手,暗中放她回来的。说到这里就行了。”
三人商议定了,这才各自休息。
第二天一大早,姬梦蝶便来到了中军帐,今日的姬梦蝶与往日不同,全身上下穿得利利索索,也是一袭黑衣,虽说是男子服色,可更衫得她英姿勃发,与众不同。
此时秦军的主要将领都到齐了,王翦已经和他们都打过招呼,叫他们不再称呼“孙小姐”,一律改称“姬小姐”。
眼见得人到齐了,王翦坐在主案后,沉声道:“昨日与官军开战,没有打胜,今日之战,你们有何良策?”
李岩在一边道:“我看还是请姬小姐来说一说,毕竟她深知明军战法。”
王翦点头,向着姬梦蝶一笑:“姬小姐,还请不吝赐教。”
姬梦蝶久在军中,知道这里不是客气的地方,于是也不推辞,大大方方地走到帐中央,向王翦拱拱手,说道:“如此,我就抛砖引玉了。明军自从崇祯年间以来,战斗力普通不强,最强悍的当属关宁铁骑,一直在关外与后金作战,算是顶尖的人马。其次就要数卢象升和洪承畴的兵,咱们这回与这二人同时交手,不可大意。而就我看来,这两部人马的战斗力,只可称得上二流,孙传庭的榆林兵,才算得一流。”
王翦道:“具体来说说。”
姬梦蝶道:“因为榆林这地方,一直是三边重地,也是朝庭主要的一个兵源产地。榆林兵极为刚烈,至死也不知投降是何物。往往都是战至一兵一卒,决不投降。加上那里民风彪悍,男子普遍习武,因此单兵作战能力是极强的。如果与他们对阵,混战起来,取胜不易,就算胜,也是惨胜。”
王翦握着双手:“如此说来,要打败榆林兵,不能混战,只能靠战阵了。”
姬梦蝶摇头:“战阵早是千年以前的方式了,步军战阵太缓慢,对付骑兵要吃大亏,因此要击败孙传庭,必须出奇兵。”
李敢道:“我看大王不会怪罪二位的。毕竟孙小姐也没遭什么凶险嘛。”
李岩连连摇头:“据你所说,孙小姐被剥光了衣服,想必已经……已经失身了。”李敢笑道:“肯定没有,我杀那军官时,那小子连裤子都没脱呢。”李岩摆手道:“你不懂。女孩子被剥光了衣衫,身子都被那些官军看了摸了,就是失身。”
李敢与王翦对视一眼,都有些惊讶:这就算失身?
难怪他们不懂。在战国时代,尤其是秦国,民风比较开放,秦人初始时和游牧民族杂居,也沾染了一些游牧民族的风气,对于女人的贞操不太看重。至于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生死事小,失节事大”,“嫂溺,叔只能援之以手”之类的封建礼教,乃是宋朝以后的规矩。因此二人一听女人被看了身体,被摸了肌肤,就算失身,大为不解。
李岩饱读诗书,自然明白秦人的风俗,于是便笑笑:“你们那个时代与后世不同,当前世道就是如此,我看孙小姐经此一难,想要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已经很难了。一般女人如果遇上此事,多半会当场自杀。”
李敢连拍自己脑袋:“我要是早一点动手就好了。这下子,可怎么去见大王?”
李岩道:“大王多半不会介意的,因为他也是秦人。眼下难办的,就是孙小姐。我怕她想不开,会在营中自尽啊。”
李敢突然站了起来,抽身就往外跑,李岩叫道:“大哥,干什么去?”李敢道:“去看看孙小姐,我把她一个人留在帐中,别会什么事。”
李岩与王翦也有点急,三个人一齐跑出帐外。
刚出帐,迎面跑来一人,李敢一瞧,正是在帐外守护孙小姐的一个秦军,他的头嗡了一下,好像炸开了一样,当胸一把扯住此人,急问:“孙小姐是不是自杀了?”
后面的王翦和李岩也异口同声:“是不是,快讲?”
这个秦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自杀?没有啊!”
李敢道:“那你来干什么?”
此人道:“是孙小姐让我来的,来求见王将军和李公子。”王翦沉声道:“她有什么事吗?”这个秦军道:“孙小姐要向你们要点东西,因此让我来请二位过去呢。”
一听这话,三个人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孙梦蝶没出意外,算是万幸。
他们随着这个秦军,来到后营孙梦蝶的大帐外,掀起帐帘进来一瞧,孙梦蝶好端端地坐在榻上,看上去神智非常清楚,表情也很平静。
王翦缓步上前,温言道:“孙小姐,你请我们过来,有什么事吗?”
孙梦蝶看到他们之后,就站了起来,走到王翦面前,先将孙传庭不认自己,还要将自己斩首的事说了,等说完之后,突然跪了下去。
王翦立时惊慌起来,连忙转到她身侧,不受她拜。他知道,秦王对这个女孩子很有好感,而这位孙小姐也一直暗恋秦王,说不定哪天,就可能成为秦王的王妃,双方尊卑有别,岂能让她拜自己。
他转到孙梦蝶身边,扶住她的手臂,轻轻扶起:“孙小姐,万不可如此,王翦消受不起啊。有什么事就只管说,只要王翦能办到的,万死不辞。”
孙梦蝶的声音非常平静,但听得出来,她的语气无比坚定:“王将军,李公子,李敢大哥……从今天起,我不再是孙传庭的女儿,也不再是明朝的臣民,我要做一个秦人。”
三个人一听,都有些欣喜,李岩道:“这是为什么?”
孙梦蝶道:“因为那个孙传庭的女儿,明朝的女将军,已经死了,我现在的这条性命,是秦王给我的,与孙传庭再无任何关系。”
李敢大喜,呵呵笑道:“做秦人好,做秦人好。咱们秦人,早晚还会打下整个天下的,到时候孙小姐……”
孙梦蝶淡淡地说道:“我也不再姓孙。”
李敢的笑声僵住了,扬着眉头,看了看王翦和李岩:“这事儿可有点难办,孙小姐这是要改姓啊。”
李岩小心问道:“小姐真的要改姓?姓什么呢?要不改母亲的姓氏?”
孙梦蝶道:“我说过,那个孙传庭的女儿已经死了,我既不随他的姓,也不随母亲的姓。我要姓秦。”
王翦皱起了眉头,他想得与诸人不同。这个女孩子既然不再是孙传庭的女儿,要做秦人,将来肯定会被秦王娶为王妃,“秦”乃是国姓,连王孙公子都不能使用,孙梦蝶如果用了,会引起秦王不快的。于是说道:“其实做秦人也不必非要姓秦,如果姓秦的话,与国同姓,需要经过大王的同意才好,不过我还有一个主意,不知小姐想不想听。”
孙梦蝶道:“我想听。”
王翦道:“我看您不如姓姬,这也是秦人的姓氏。”
李岩连连点头:“不错不错,姬乃是先古之姓,而且从‘女’部,乃是从上古时代母系部族便有的。也突出了小姐重生于世,不依俯于人的个性。”
孙梦蝶听他这么说,便点头:“好吧,从现在起,我就叫姬梦蝶。”
王翦问道:“除此之外,小姐还有什么事吗?”
姬梦蝶道:“我请王将军给我一身盔甲,一对单刀,一匹战马,我要上阵,我要杀人,我要杀尽所有的官军。”
王翦迟疑了一下:“姬小姐,我们秦军此时有些困难,没有那么多盔甲,您没见我和李敢将军都没穿吗?”
姬梦蝶道:“那我就不要盔甲,只要刀马,我要和你们一同上阵杀敌。”
王翦等三人都见识过姬梦蝶的武艺,虽然李敢将她生擒,但是用的不是招法,而是足够大的力气,对于她的马上功夫,三个人都很赞成。尤其难得的是,姬梦蝶久在官军当中,深知其虚实与战法,有她在,相当于多了一个军师。
大家都兴奋起来,李岩笑道:“姬小姐如果能加入对抗官军的行列,对我们秦军来讲,可是天大的幸事。”
姬梦蝶道:“李公子好像不可以再称呼‘我们秦军’了吧。”
李岩忙道:“不错不错,是咱们秦军,咱们秦军。”
王翦毕竟老成稳重,他沉吟着:“姬小姐,如果第二天,咱们和明军正面相对,你真的能下得去手?就我所知,除了孙传庭以外,明军中的好多人,你都认识的。”
姬梦蝶紧咬银牙:“我不认识,从孙传庭将我推出辕门斩首的那时候起,我谁也不认识了。”
王翦看她有点动怒,急忙道:“如此甚好,如此甚好。姬小姐先休息吧,等天一亮,咱们再一起商议如何与官军开战。”
说罢三人告辞出来,李敢道:“要不要将此事上报大王?”
王翦想了想:“可以告诉他,不过最好别将昨晚的事说出来,免得大王内疚,毕竟是大王下的旨意,要送姬小姐回去的。”
李敢点头:“我明白了,就说孙传庭不认孙小姐,还要杀她,手下中军不忍下手,暗中放她回来的。说到这里就行了。”
三人商议定了,这才各自休息。
第二天一大早,姬梦蝶便来到了中军帐,今日的姬梦蝶与往日不同,全身上下穿得利利索索,也是一袭黑衣,虽说是男子服色,可更衫得她英姿勃发,与众不同。
此时秦军的主要将领都到齐了,王翦已经和他们都打过招呼,叫他们不再称呼“孙小姐”,一律改称“姬小姐”。
眼见得人到齐了,王翦坐在主案后,沉声道:“昨日与官军开战,没有打胜,今日之战,你们有何良策?”
李岩在一边道:“我看还是请姬小姐来说一说,毕竟她深知明军战法。”
王翦点头,向着姬梦蝶一笑:“姬小姐,还请不吝赐教。”
姬梦蝶久在军中,知道这里不是客气的地方,于是也不推辞,大大方方地走到帐中央,向王翦拱拱手,说道:“如此,我就抛砖引玉了。明军自从崇祯年间以来,战斗力普通不强,最强悍的当属关宁铁骑,一直在关外与后金作战,算是顶尖的人马。其次就要数卢象升和洪承畴的兵,咱们这回与这二人同时交手,不可大意。而就我看来,这两部人马的战斗力,只可称得上二流,孙传庭的榆林兵,才算得一流。”
王翦道:“具体来说说。”
姬梦蝶道:“因为榆林这地方,一直是三边重地,也是朝庭主要的一个兵源产地。榆林兵极为刚烈,至死也不知投降是何物。往往都是战至一兵一卒,决不投降。加上那里民风彪悍,男子普遍习武,因此单兵作战能力是极强的。如果与他们对阵,混战起来,取胜不易,就算胜,也是惨胜。”
王翦握着双手:“如此说来,要打败榆林兵,不能混战,只能靠战阵了。”
姬梦蝶摇头:“战阵早是千年以前的方式了,步军战阵太缓慢,对付骑兵要吃大亏,因此要击败孙传庭,必须出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