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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章 脑子有时比拳头更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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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都不相信命运,秦慕泽以前也不相信,像所有狂妄的少年一样,他曾经也觉得:命运,是无能者为自己开脱的借口。

    可是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慢慢的发现:原来,赋予人类不相信命运的特质,才是上帝跟人类开的最大的一个玩笑。

    有时候,你越是与命运抗争,往往越会落入宿命的圈套,就像希腊神话里的杀父娶母的俄狄浦斯一样,俄狄浦斯的父亲把俄狄浦斯丢掉,是为了防止预言的应验,希望这个被预言家预言未来会杀父娶母的“恶婴”死在荒山里,可谁又能料到,这反倒促使了俄狄浦斯杀父娶母的悲剧。

    年幼的俄狄浦斯没有死在荒山里,他被牧羊人救了下来,然后在成年后的某一天,回到自己的国土,误杀了自己的父亲,也就是当时忒拜城的国王。

    按照当时忒拜城的风俗,失去了丈夫的王后,要嫁给新的国王,于是,对自己身世一无所知的俄狄浦斯就这样毫无障碍的娶了自己的母亲……

    你看,这就是上帝最爱玩弄的小把戏,让你用自己的双手,把自己推入命运的轮回中。

    你逃不掉的,因为它就在那里,无论你往哪个方向走,最后的终点,都是一致的。

    秦慕泽不敢保证他在再次见到秦明的时候,能真的做到放下屠刀。

    杀父……听上去很惊悚吧?秦慕泽也觉得很惊悚,可是……可是在虎毒都不食子的情况下,他亲爱的父亲都能对年幼的他痛下杀手了,那他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说他冷血无情也好,说他双手沾满鲜血也好……他挣扎了这么久,步履蹒跚的向前爬行了这么久,为的,就是到终点去,为这一切,画上句号。

    可如今,陌南秧却要他在所有的一切都还没有了结之际,提前放手。

    秦慕泽坐在孤清冷寂的天台,一口香烟一口酒,冷风打在他的脸上,香烟安抚不了他,美酒也灌不醉他。

    没用!没用!都没用!秦慕泽把酒瓶往地上一丢,整个人颓然的靠到了墙角:醉不了……喝再多也醉不了……越是想醉,越他妈的醉不了……

    厚重的酒瓶“咕噜咕噜”的向一边滑动着,片刻后,恼人的“咕噜”声终于停止了,一只穿着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运动鞋的脚,踩着了还在沿着瓶嘴往外留酒渍的酒瓶。

    “我丢了媳妇儿,你买什么醉?”掂着一摞啤酒的裴御抬脚将那洋酒瓶子踹到了一边儿,然后踱着步子向秦慕泽走去。

    走到秦慕泽跟前后,裴御很自然的在秦慕泽旁边坐了下来,然后把手里的啤酒往秦慕泽那儿递了递,嬉皮笑脸的开口道:“呐,看你‘货’不足了,给你补点儿。”

    闻言,秦慕泽不由的笑了,斜着眼睛瞥了裴御一眼,满脸嫌弃的开口道:“知道自己媳妇儿跟别人跑了,你还不赶紧追去,跑我这儿来干什么?我可没空安慰你。”

    “没关系。”面对秦慕泽毫不掩饰的嫌恶之情,裴御倒是看得很开,他三下两除五的把捆啤酒的绳子解开了,随手掏出一瓶便宜,好喝又容易买的国产啤酒递给秦慕泽,满不在乎的继续嬉笑着:“我有空安慰你就行了。”

    秦慕泽接过那瓶高中毕业以后就再也没喝过的青岛牌儿啤酒,心里一时之间百感交集。

    上高中的时候,这玩意儿对他和裴御来说可是个宝,那时候物价还没现在这么高,一瓶青岛啤酒大概两块钱左右,把啤酒瓶还回去,还能便宜五毛钱。

    可就是一块五,这俩穷鬼也没有……好在他俩虽然穷,可他俩能打啊!路上劫那么几个戴眼镜的小男生,随随便便吓唬一通,都不用动手的,就能赚个三五块来换酒喝。

    用自己“辛勤的劳动”换来的酒,就是好喝,比现在这几万块钱买的洋酒好喝多了!那工业酒精一兑,保管你一瓶下去立马醉!

    “来,给哥哥说说,刚刚见小南秧都谈什么了?怎么一回来就跑天台上喝闷酒了?”裴御用牙齿动作熟练的咬开了啤酒瓶的瓶盖,看似漫不经心的问秦慕泽道。

    闻言,秦慕泽不由的皱了下眉,他一边儿拿钥匙开着啤酒瓶的瓶盖,一边儿颇为不满的瞪了裴御一眼:“我说……你丫是在我脑门儿上按摄像头了还是怎么着?怎么我一跟南秧有个什么状况发生,你丫随后就到?狗仔队盯明星都没你盯的这么准!”

    “傻了吧?”裴御满目鄙夷的瞥了眼秦慕泽,哼笑道:“盯你,哥哥我都不用带摄像头的,我用脚趾头去猜,都能猜到你去了那儿,干了些什么!”

    “怪不得。”秦慕泽意味深长的点着头,睥睨着眸子轻飘飘的上下扫视了裴御一眼,反唇相讥道:“怪不得到手的媳妇儿都能被你给弄没咯,感情你的智商全在脚趾头上,没张脑子里啊?”

    “滚你妈的!”裴御被秦慕泽给气笑了,上去不轻不重的在秦慕泽的右肩处锤了一拳。

    秦慕泽淡笑着受了他这一拳,然后闷了自己一口啤酒。

    啧……真难喝……既不香醇,也不干涩的酒液划过嗓子,顺着咽喉溜进了胃里,秦慕泽品着口中留有的余味,毫不留情的在心里评价着。

    不过,难喝归难喝,可这专属于他们少年时期的味道,他还是很怀念的。

    毕竟,那是他苦涩不已的青春期里,唯一的一点儿甜头了。

    “你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吗?”可能是被这啤酒勾起了许多回忆吧,秦慕泽扭过头来,意味不明的问裴御道。

    “当然记得!”裴御已经干下大半瓶了,他随手用衣袖抹了抹自己的嘴巴,笑得放|荡不羁:“我看你长得一表人才的,还以为你是有钱人家的小少爷呢,本来想去劫你钱来的……妈的没想到你比我还穷!”

    闻言,秦慕泽不由的也跟着笑了,缘分,真的是个妙不可言的东西,那个时候的他和裴御,肯定都想不到,有朝一日,他们会成为无话不说的好兄弟。

    秦慕泽和裴御的相识,总结起来其实也就一句话:不打不相识。

    正如裴御所说,第一次见秦慕泽的时候,裴御本来是打算劫钱来着,他带着几个手下把秦慕泽围堵在了小巷子里,二话不说先是一顿猛揍。

    本以为像秦慕泽这样眉清目秀的小男生应该是颗软柿子,好捏的很才对,然而,一向看人很准的裴御,这次却栽了个大跟头。

    这眉清目秀,岁月静好的小男生,非但不是颗软柿子,还是块儿硬石头,他们五六个身经百战的地痞流氓,耗了大半天的力气,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的挂了彩,好不容易把秦慕泽给按住了,结果翻开书包一搜,妈的!一毛钱都没有!

    裴御瞬间有种被人耍了的感觉,他扬起拳头来就想揍秦慕泽一顿撒撒气,然而,拳头还没落下,他便听到秦慕泽充满鄙夷的一声冷哼。

    “你就这么点儿本事吗?”被裴御的手下紧按着双手无法动弹的秦慕泽挑了挑眉,用一种挑衅意味十足的语气开口道:“六个打我一个,打完以后,还让你的走狗按着我给你逞英雄……怎么,你手下一松手,你就怂了?敢不敢跟我单挑试试?”

    秦慕泽有意激他,年轻气盛的裴御偏偏又是那种一激就怒的性子,于是没有任何意外的,裴御上当了。

    “想跟爷我单挑儿是吧?”裴御捏着拳头,随着他捏拳头的动作,他的关节处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行!本大爷今儿个就成全你!让你知道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

    言罢,裴御便挥了挥手,示意自己的手下把秦慕泽给放了。

    重获自由后,秦慕泽先是摆出一副要和裴御决一死战的模样来,又是捏拳头,又是压腿的,就在裴御以为秦慕泽要“出招”了的时候,秦慕泽二话不说,掉头就跑!

    速度之快,犹如脱缰的野马,眨眼之间,便已消失的无影无踪。

    单纯毫无心机的裴御不知道,就在秦慕泽装模作样的捏拳头,压腿的时候,他其实不动声色的跟裴御换了下位置。

    本来,裴御站在死胡同的出口处,秦慕泽被堵在死胡同里,无路可逃,然而,刚刚两人模仿电视里做“战前”热身的时候,“乖宝宝”裴御是真的影帝附体,在很专注的备着战,可满肚子坏水儿的秦慕泽却接着热身之际,不动声色的向死胡同的出口处移了过去。

    裴御站在秦慕泽的对面,秦慕泽缓慢的往出口处移,他对应着自然要往死胡同里移,好做到电视剧里演的那样,随时和敌人保持直线对视。

    于是两人互相绕着转了一个圈儿,秦慕泽的演技可唯是登峰造极,在他逃跑之前,裴御愣是没有察觉到他任何想要坦然的迹象!

    裴御的手下也都在死胡同里靠着,没人在胡同口堵着防止秦慕泽逃跑,所以秦慕泽跑的那叫一个畅行无阻,跑的时候他甚至没忘背对着裴御向裴御竖了根中指:“拜拜啦!傻缺们!”

    等裴御终于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并带着手下追出去的时候,秦慕泽早就蹿得没影儿了!

    于是,涉世未深的裴御明白了:脑子,有时候比拳头管用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