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决定明天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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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剑,你怎么会从竹林方向回来?”斯未雷惊讶地问道,竹林里的那个兽人可不是那么友善的,要是有其他部落的兽人不小心误入他的领地,那绝对会被狠狠教训一顿的。
“啊,你是要去看蒙瑞斯吗,刚刚我不小心迷路了才会去竹林的,怎么了吗”林剑在去大巫草屋的方向,听到斯未雷叫他,疑惑地回头问道。
“那你在竹林没有碰到什么兽人吗”
“额,有一个一头青发的兽人,还是他告诉我部落的方向我才能回来”林剑想了想回道。
“啊,是吗,蒙瑞斯怎么样了”斯未雷惊讶地说道,太不可思议了,他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友善了?看林剑身上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要知道,就算是雌性误入了他的领地,竹林里的那位也会凶狠地赶走他们的。
想到蒙瑞斯的伤,林剑低落地摇了摇头说道:“大巫说身上的伤口不要紧,但是他生了热病,所以大巫也没把握”
“天哪!是热病,天哪,怎么办,不行,我要去找爹亲”
听到热病两个字,斯未雷整个人都焦躁起来,热病对受了那么严重的伤的蒙瑞斯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
记得当初父亲训练自己时,因为不小心闯入了死亡之森,被里面的维多恶差点杀死,幸好父亲及时救了他,但因为年纪太小,受伤太重,还得了热病,大巫都束手无策,还是爹亲不懂用了什么方法将自己从兽神那里抢了回来。
还没等林剑说已经给蒙瑞斯吃了治热病的药的事,就见斯未雷风一样地跑回家了,叹了口气,继续往大巫草房走去。
走到草房门口,却突然不敢进去,蒙瑞斯的吻让他无所适从,以后要怎么面对他啊,林剑心里非常矛盾,一方面怕蒙瑞斯以为是自己故意趁他睡觉时偷亲他的,现在不敢见到他,一方面又担心他的伤势,急迫地想看见他。
“林剑,你站在门口多久了,怎么不进来?”正当林剑在天人交战时,大巫走出草房就看到站门外的他。
“大巫,蒙瑞斯怎么样了”看到大巫后,他还是决定不进去了,只要知道蒙瑞斯现在的伤势就好。
“热病好像好一点了,没想到你的药真的那么灵,林剑,你真是太厉害了,不过这个治疗热病的药我实在尝不出来是哪种草药”那个白色的颗粒非常苦,虽然大巫尝过很多味道怪异的草药,但是这种味道的药,他真的尝不出来。
“真的吗,那就好,如果蒙瑞斯的热病退了,你是不是就能治好了?”
“那当然,兽人经常会被猛兽抓伤,这些伤我可是有上好的草药来治呢,而且兽人的复原能力那么强,蒙瑞斯这种程度的伤,大概四五天来天就能行走了”
“那么快?”实在不敢相信兽人的身体到底有什么神奇之处,不但会变身,连康复能力也比人类快了好几倍。
“这哪里算快,对兽人来说,就算一天不能下床,对他们来说都是折磨,更何况是四五天,很多受伤的兽人都是一晚上就会好的,蒙瑞斯这次受的伤,已经算是很严重的了”
雄性兽人们每天都要出去打猎,尤其是那些有伴侣和孩子的兽人们,一天不去打猎,他们的雌性和孩子就会饿肚子,为了生存下去,雄性兽人们的体质不断进化,复原能力越来越强。
“蒙瑞斯现在醒过来了吗”如果没有醒过来,林剑想进去看看他。
“醒了啊,快进来看看吧”
“啊,醒了吗,我现在有事,晚上再过来看他”
想到蒙瑞斯就在草房里面,而且醒过来了,林剑吓了一跳,想起蒙瑞斯的吻,脸马上红了起来,根本就不敢面对他,只好找借口先离开,晚上等蒙瑞斯睡着后再去看他。
看到林剑急匆匆地走了,大巫耸了下肩,走进去,刚刚是蒙瑞斯说有兽人在外面,自己才出去看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和林剑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谁都看得出来他们是在乎对方的。
“大巫,要是我晚上睡着了,记得在林剑来之前叫醒我,还有如果他问起来,就说我睡着了”刚刚林剑和大巫的话他都听到了,不知为什么林剑已经连看自己一眼都不想了,知道能回家了,他就一点都不在乎自己了吗,原来那个吻真的只是自己做的梦吗。
“恩”
搞不清这两人到底想干嘛,不想费力去想,点点头答应了蒙瑞斯后,他就拿着那颗退烧药继续研究了。
没地方可去的林剑只能往斯未雷家走去,在半路上就看到他拉着钱许急冲冲地往自己走来。
“蒙瑞斯发烧了吗?”还没走上前,钱许就开口对着林剑问道。
“开始退烧了,我给他吃了退烧药”
“退烧药?你竟然有退烧药!还剩多少?”钱许非常惊讶地问道,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知道退烧药对兽人有多珍贵,当初斯未雷发烧,自己没日没夜地照顾他,才险险地把他从鬼门关里拉回来。
“还有三四盒吧,在急救箱里”
“那么多!!换给我们部落一盒吧,你想要什么,我可以尽力帮你”
“退烧药还在蒙瑞斯那里,我过两天要回去了,到时候你拿一盒去就好,其它留给蒙瑞斯吧,不过可以麻烦你带我去那个可以回去的地方吗”
“那么快就要走了?真的不打算留下来?蒙瑞斯的伤不是还没好吗”
“大巫说再过四五天就能好了,我多留两天和少留两天又有什么区别呢,都是要回去的,我怕再多留两天,离开时会更难过”
“那也没必要在蒙瑞斯伤还没好就走吧,来先去我家说”
一谈到蒙瑞斯,就会看到林剑的脸上的痛苦,钱许可以肯定林剑肯定喜欢蒙瑞斯,既然都喜欢上了,到底有什么原因让他痛苦却硬是要离开呢
回到钱许的家,将家里的唯二的两个雄性兽人赶走后,钱许非常直接地问道:“你是喜欢蒙瑞斯的吧,为什么还是要离开”
“我也不想离开,但是蒙瑞斯的兽型是苍麒,就算和他在一起,我也陪不了他多长时间,兽人的寿命有五六百年,我却最多只能陪他几年,我死后他要怎么过完剩下的日子”
“苍麒的诅咒吗,我也听说过苍麒的伴侣都死的早,基本活不了多久,而且结为伴侣后无一不是身体渐渐虚弱下去,直到死亡”
“我不想蒙瑞斯在我死后更加孤独,我也没办法为他生个孩子陪伴他,让他在享受过亲人的陪伴后又重归孤独,如果这样,我宁肯让他和其他人在一起生活”
“你真的舍得让他属于别人吗?”
林剑坚定地摇了摇头说道:“舍不得,我一想到蒙瑞斯对其他人那么温柔,就觉得心里好苦闷”
“那还离开做什么,只算只能陪伴在他身边几年,也是幸福的”
“我不能那么自私,只有回去才是最好的”
“你怎么那么顽固呢,蒙瑞斯都没在意你寿命长短,你有什么好在意的”
“你不懂的,失去过亲人的人才知道亲人离去时会有多痛苦,什么时候带我去那里?”
“唉~,既然你那么想回去,那就明天带你去”
真是的,钱许觉得林剑的担心根本就是多余的,他既然还定不下心,就该好好刺激他一下,这样他才会明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那么快?”听到明天就要出发了,林剑明显吓了一跳,但想想早点离开也好,于是点点头说:“那就明天吧”
看来今晚是最后一次见蒙瑞斯了,尽管心里万分不舍,却还是努力装出无所谓的感觉,林剑想要好好和蒙瑞斯道别——在蒙瑞斯睡着的时候。
等他醒来自己已经回去了,也许那样对两人来说都好,最少不用面对离别的痛苦,一个人默默地回去,把这里的一切当做一场梦,而蒙瑞斯就是梦里的好兄弟,好朋友,一个温柔细心,在梦里处处都帮助自己的兄弟和朋友。
此时,蒙瑞斯的部落斯雷切尔部落发生了严重的事。
“族长,怎么办,大巫和尼尔都五六天了还没有回来,我家那位过几天都就要生了”一个正在搭建木屋的兽人询问道。
“艾伦,艾格已经出去找了两天了,就是不知道大巫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叹了口气,族长也头疼的很,每次大巫都去又远又危险的地方采药,就算有尼尔这样优秀的勇士,却还是令人担忧不已。
“那现在怎么办?”
“只有等艾伦艾格回来再说了,要是今天还没有消息,明天就多派几个兽人去找,希望不要出什么事才好”
“林剑,你怎么会从竹林方向回来?”斯未雷惊讶地问道,竹林里的那个兽人可不是那么友善的,要是有其他部落的兽人不小心误入他的领地,那绝对会被狠狠教训一顿的。
“啊,你是要去看蒙瑞斯吗,刚刚我不小心迷路了才会去竹林的,怎么了吗”林剑在去大巫草屋的方向,听到斯未雷叫他,疑惑地回头问道。
“那你在竹林没有碰到什么兽人吗”
“额,有一个一头青发的兽人,还是他告诉我部落的方向我才能回来”林剑想了想回道。
“啊,是吗,蒙瑞斯怎么样了”斯未雷惊讶地说道,太不可思议了,他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友善了?看林剑身上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要知道,就算是雌性误入了他的领地,竹林里的那位也会凶狠地赶走他们的。
想到蒙瑞斯的伤,林剑低落地摇了摇头说道:“大巫说身上的伤口不要紧,但是他生了热病,所以大巫也没把握”
“天哪!是热病,天哪,怎么办,不行,我要去找爹亲”
听到热病两个字,斯未雷整个人都焦躁起来,热病对受了那么严重的伤的蒙瑞斯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
记得当初父亲训练自己时,因为不小心闯入了死亡之森,被里面的维多恶差点杀死,幸好父亲及时救了他,但因为年纪太小,受伤太重,还得了热病,大巫都束手无策,还是爹亲不懂用了什么方法将自己从兽神那里抢了回来。
还没等林剑说已经给蒙瑞斯吃了治热病的药的事,就见斯未雷风一样地跑回家了,叹了口气,继续往大巫草房走去。
走到草房门口,却突然不敢进去,蒙瑞斯的吻让他无所适从,以后要怎么面对他啊,林剑心里非常矛盾,一方面怕蒙瑞斯以为是自己故意趁他睡觉时偷亲他的,现在不敢见到他,一方面又担心他的伤势,急迫地想看见他。
“林剑,你站在门口多久了,怎么不进来?”正当林剑在天人交战时,大巫走出草房就看到站门外的他。
“大巫,蒙瑞斯怎么样了”看到大巫后,他还是决定不进去了,只要知道蒙瑞斯现在的伤势就好。
“热病好像好一点了,没想到你的药真的那么灵,林剑,你真是太厉害了,不过这个治疗热病的药我实在尝不出来是哪种草药”那个白色的颗粒非常苦,虽然大巫尝过很多味道怪异的草药,但是这种味道的药,他真的尝不出来。
“真的吗,那就好,如果蒙瑞斯的热病退了,你是不是就能治好了?”
“那当然,兽人经常会被猛兽抓伤,这些伤我可是有上好的草药来治呢,而且兽人的复原能力那么强,蒙瑞斯这种程度的伤,大概四五天来天就能行走了”
“那么快?”实在不敢相信兽人的身体到底有什么神奇之处,不但会变身,连康复能力也比人类快了好几倍。
“这哪里算快,对兽人来说,就算一天不能下床,对他们来说都是折磨,更何况是四五天,很多受伤的兽人都是一晚上就会好的,蒙瑞斯这次受的伤,已经算是很严重的了”
雄性兽人们每天都要出去打猎,尤其是那些有伴侣和孩子的兽人们,一天不去打猎,他们的雌性和孩子就会饿肚子,为了生存下去,雄性兽人们的体质不断进化,复原能力越来越强。
“蒙瑞斯现在醒过来了吗”如果没有醒过来,林剑想进去看看他。
“醒了啊,快进来看看吧”
“啊,醒了吗,我现在有事,晚上再过来看他”
想到蒙瑞斯就在草房里面,而且醒过来了,林剑吓了一跳,想起蒙瑞斯的吻,脸马上红了起来,根本就不敢面对他,只好找借口先离开,晚上等蒙瑞斯睡着后再去看他。
看到林剑急匆匆地走了,大巫耸了下肩,走进去,刚刚是蒙瑞斯说有兽人在外面,自己才出去看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和林剑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谁都看得出来他们是在乎对方的。
“大巫,要是我晚上睡着了,记得在林剑来之前叫醒我,还有如果他问起来,就说我睡着了”刚刚林剑和大巫的话他都听到了,不知为什么林剑已经连看自己一眼都不想了,知道能回家了,他就一点都不在乎自己了吗,原来那个吻真的只是自己做的梦吗。
“恩”
搞不清这两人到底想干嘛,不想费力去想,点点头答应了蒙瑞斯后,他就拿着那颗退烧药继续研究了。
没地方可去的林剑只能往斯未雷家走去,在半路上就看到他拉着钱许急冲冲地往自己走来。
“蒙瑞斯发烧了吗?”还没走上前,钱许就开口对着林剑问道。
“开始退烧了,我给他吃了退烧药”
“退烧药?你竟然有退烧药!还剩多少?”钱许非常惊讶地问道,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知道退烧药对兽人有多珍贵,当初斯未雷发烧,自己没日没夜地照顾他,才险险地把他从鬼门关里拉回来。
“还有三四盒吧,在急救箱里”
“那么多!!换给我们部落一盒吧,你想要什么,我可以尽力帮你”
“退烧药还在蒙瑞斯那里,我过两天要回去了,到时候你拿一盒去就好,其它留给蒙瑞斯吧,不过可以麻烦你带我去那个可以回去的地方吗”
“那么快就要走了?真的不打算留下来?蒙瑞斯的伤不是还没好吗”
“大巫说再过四五天就能好了,我多留两天和少留两天又有什么区别呢,都是要回去的,我怕再多留两天,离开时会更难过”
“那也没必要在蒙瑞斯伤还没好就走吧,来先去我家说”
一谈到蒙瑞斯,就会看到林剑的脸上的痛苦,钱许可以肯定林剑肯定喜欢蒙瑞斯,既然都喜欢上了,到底有什么原因让他痛苦却硬是要离开呢
回到钱许的家,将家里的唯二的两个雄性兽人赶走后,钱许非常直接地问道:“你是喜欢蒙瑞斯的吧,为什么还是要离开”
“我也不想离开,但是蒙瑞斯的兽型是苍麒,就算和他在一起,我也陪不了他多长时间,兽人的寿命有五六百年,我却最多只能陪他几年,我死后他要怎么过完剩下的日子”
“苍麒的诅咒吗,我也听说过苍麒的伴侣都死的早,基本活不了多久,而且结为伴侣后无一不是身体渐渐虚弱下去,直到死亡”
“我不想蒙瑞斯在我死后更加孤独,我也没办法为他生个孩子陪伴他,让他在享受过亲人的陪伴后又重归孤独,如果这样,我宁肯让他和其他人在一起生活”
“你真的舍得让他属于别人吗?”
林剑坚定地摇了摇头说道:“舍不得,我一想到蒙瑞斯对其他人那么温柔,就觉得心里好苦闷”
“那还离开做什么,只算只能陪伴在他身边几年,也是幸福的”
“我不能那么自私,只有回去才是最好的”
“你怎么那么顽固呢,蒙瑞斯都没在意你寿命长短,你有什么好在意的”
“你不懂的,失去过亲人的人才知道亲人离去时会有多痛苦,什么时候带我去那里?”
“唉~,既然你那么想回去,那就明天带你去”
真是的,钱许觉得林剑的担心根本就是多余的,他既然还定不下心,就该好好刺激他一下,这样他才会明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那么快?”听到明天就要出发了,林剑明显吓了一跳,但想想早点离开也好,于是点点头说:“那就明天吧”
看来今晚是最后一次见蒙瑞斯了,尽管心里万分不舍,却还是努力装出无所谓的感觉,林剑想要好好和蒙瑞斯道别——在蒙瑞斯睡着的时候。
等他醒来自己已经回去了,也许那样对两人来说都好,最少不用面对离别的痛苦,一个人默默地回去,把这里的一切当做一场梦,而蒙瑞斯就是梦里的好兄弟,好朋友,一个温柔细心,在梦里处处都帮助自己的兄弟和朋友。
此时,蒙瑞斯的部落斯雷切尔部落发生了严重的事。
“族长,怎么办,大巫和尼尔都五六天了还没有回来,我家那位过几天都就要生了”一个正在搭建木屋的兽人询问道。
“艾伦,艾格已经出去找了两天了,就是不知道大巫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叹了口气,族长也头疼的很,每次大巫都去又远又危险的地方采药,就算有尼尔这样优秀的勇士,却还是令人担忧不已。
“那现在怎么办?”
“只有等艾伦艾格回来再说了,要是今天还没有消息,明天就多派几个兽人去找,希望不要出什么事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