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正式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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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基本上是搬家时间。
回到酒吧,先是许雁丘把私人物品从三楼房间搬出,之后苟启再把东西搬进去;至此,这个休息室算是完全易主。
苟启并不是一个追求极致个性化的人,所以整间房的布置和风格基本没变。
老电视由于与整间房的风格不搭,被他放到了卧室墙角的柜子里,原柜子里面有几个小纸盒则被他随手塞到客厅的沙发下面。
全都弄好之后,他给自己换了身崭新的衬衣和西装马甲,再美美地倒上一杯红酒,端着高脚杯、踏过红地毯缓步来到阳台。
街上车水马龙,行人来去匆匆;远处高墙林立,灯火辉煌;世间纷纷扰扰,唯有一饮能解忧愁。
妻儿死!
一阵微风吹过,他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慢慢抬手中的高脚杯,轻抿了一小口,然后闭上眼。
这一刻,仿佛自己就是一名新时代的成功人士。
而他却不知道,此时就在头顶的四楼阳台上,许雁丘早已瞧见了他这副得瑟的模样,一直在非常艰难地强憋着笑。
“你最好换双鞋子,要不然与此情景实在有点不搭。”到底还是没忍住,许雁丘出言提醒。
听到声音,苟启第一时间转身仰头看了眼许雁丘,然后又立马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脚,心里也不得不承认对方说的没错,因为此时穿在他脚上的是一双运动鞋。
本来这身服装就是许雁丘给的酒吧调酒师制服,暂时还没给配鞋,所以刚刚才忘了换,不过这会儿还是鞋的事吗?是面子的事。
在人老板面前装X,还装得不伦不类,糗大了。
艹!
不过他很快调整好心态,一转眼脸上已经浮起了浅笑,还举起手中红酒,抬头主动打招呼。
“雁老板好啊!要不要下来喝一杯?”
“不用了,反正你等会儿就要上班,我直接去吧台喝。”
说完,许雁丘便转身走回了屋内。
见此,苟启耸了耸肩,也转身回屋。
····
时间来到晚上,酒吧开门营业,苟启也正式上岗。
其实一楼的调酒师并不只有一位,另外还有一位年轻小哥,按规矩是两人轮换着来,由于苟启是第一天上班,所以得先带一两天,熟悉熟悉环境。
这小哥人长得也挺帅,姓吴,叫吴新,在酒吧已经干了快两年了,很受一众女服务员以及一些女客户欢迎,时不时会过来调侃一下,不过人家吴小哥早就有女朋友,而且人还很专一,对于这些骚扰都是礼貌应付一下了事,更是从不对其他女的主动挑起话题,标准好男人一个。
这些信息都是苟启看到,和从旁边闲聊的女服务员们嘴里偷听到的,反正刚入夜客人也不多,人家吴小哥一个人就把事情给包圆了,他也没啥事情做,就站在吧台这儿当个背景板,顺带着听一下墙根。
说起来,这酒吧的女服务员质量还是不错的,有好几个都是年轻漂亮的小美女,一身制服装亭亭玉立,像是从动漫里走出来的人物,即便光看着也很养眼。
这也算员工福利了,以前那公司可没有。
····
“咚咚!”
两声台面的敲击让苟启回过神来,转头一看,竟是老妹云雀。
“老哥,好看吗?”
“还行!”
苟启点头,大方承认,本来就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作为一个纯粹的男性,喜欢看美女才正常,不看才是不正常。
可云雀明显不那么认为,一脸的鄙夷:“老哥,你让我说你什么好?放在家里的珍珠不要,跑外面捡蚌壳,怎么想的?”
苟启当然明白老妹意有所指,可事情根本就没那么简单,现在八字都还没一撇呢,就兴冲冲往人家面前凑,岂不是自找没趣。
不想与其争论,他主动转移话题道:“老妹,你来这儿有什么事吗?”
云雀斜眼瞥了瞥,甩出一句:“一杯幽夜玫瑰,雁姐要。”
苟启有点为难,说:“能换一种吗?那酒很难配,麻烦。”
生活技能跟功夫技能不一样,上岗之前他在房里偷偷试过,并不只是能配一种酒,其它的也能调,靠的不是脑子里知识而是双手的记忆。
换句话说,就是自从上次使用过生活技能之后,他的这双手已经自动变成了一双调酒的手,拥有着非常丰富的调酒经验,只要给出原料便可调出各种各样的基尾酒。
但是,很费精神,调配越是复杂的酒对精神的损耗越大,会感觉很累;而幽夜玫瑰算是最复杂的一种,又费时又费力,还仅仅只是好看,真喝起来还比不过其它几种更简单一些的,所以他才会提议换另一种。
可云雀不懂,也不会管,只当他是故意推脱,直接丢下一句:“雁姐点名要的,老哥你自己看着办?”
然后便甩着手走了,把问题完全抛给了苟启。
有句话说得好,吃着人家的饭就得有伺候人家的觉悟。
没办法,苟启只能在吧台上再次表演了一遍幽夜玫瑰的杂技,然后请一名女服务员快点给许雁丘送过去,否则哪怕慢一点,里面的玫瑰也会化为一片虚无。
····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进入酒吧,形形色色各种各样。
有大腹便便的老板,领着几名客户还有员工,一进门就直奔包间,各种酒是一堆一堆地往里送,跟不要钱似的。
也有一群小年青带着一票化得鬼一样妆容的小妹,一上来就直奔舞池,估计不嗨到半夜不会走。
而在吧台这边停留的大多都是些单独过来的男男女女,一个个穿得有模有样,不过有人是为了猎艳,有的是过来买醉,苟启作为调酒师,不但要负责给她们送酒,还得聆听她们的牢骚,或是感情上的,或是工作上的,亦或是家庭上的,总之是各种苦楚。
到现在他才知道,许多人看着光鲜亮丽的外表下原来也隐藏着无尽的烦恼。
见苟启跟着这些人一副情绪低落的模样,旁边的吴小哥好心提醒。
“别当真!这些烦恼是他们的,快乐也是他们的,与我们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做我们这一行要懂得置身事外,否则天天受这些人影响迟早会得抑郁症。”
苟启听了细细一品,点头,顿觉有理,然后再看向小哥,隐约感觉这是个高人。
不过立马又摇摇头。
“呵!还是最近遇到的奇异事件太多,现在看谁都像高人。”
下午基本上是搬家时间。
回到酒吧,先是许雁丘把私人物品从三楼房间搬出,之后苟启再把东西搬进去;至此,这个休息室算是完全易主。
苟启并不是一个追求极致个性化的人,所以整间房的布置和风格基本没变。
老电视由于与整间房的风格不搭,被他放到了卧室墙角的柜子里,原柜子里面有几个小纸盒则被他随手塞到客厅的沙发下面。
全都弄好之后,他给自己换了身崭新的衬衣和西装马甲,再美美地倒上一杯红酒,端着高脚杯、踏过红地毯缓步来到阳台。
街上车水马龙,行人来去匆匆;远处高墙林立,灯火辉煌;世间纷纷扰扰,唯有一饮能解忧愁。
妻儿死!
一阵微风吹过,他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慢慢抬手中的高脚杯,轻抿了一小口,然后闭上眼。
这一刻,仿佛自己就是一名新时代的成功人士。
而他却不知道,此时就在头顶的四楼阳台上,许雁丘早已瞧见了他这副得瑟的模样,一直在非常艰难地强憋着笑。
“你最好换双鞋子,要不然与此情景实在有点不搭。”到底还是没忍住,许雁丘出言提醒。
听到声音,苟启第一时间转身仰头看了眼许雁丘,然后又立马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脚,心里也不得不承认对方说的没错,因为此时穿在他脚上的是一双运动鞋。
本来这身服装就是许雁丘给的酒吧调酒师制服,暂时还没给配鞋,所以刚刚才忘了换,不过这会儿还是鞋的事吗?是面子的事。
在人老板面前装X,还装得不伦不类,糗大了。
艹!
不过他很快调整好心态,一转眼脸上已经浮起了浅笑,还举起手中红酒,抬头主动打招呼。
“雁老板好啊!要不要下来喝一杯?”
“不用了,反正你等会儿就要上班,我直接去吧台喝。”
说完,许雁丘便转身走回了屋内。
见此,苟启耸了耸肩,也转身回屋。
····
时间来到晚上,酒吧开门营业,苟启也正式上岗。
其实一楼的调酒师并不只有一位,另外还有一位年轻小哥,按规矩是两人轮换着来,由于苟启是第一天上班,所以得先带一两天,熟悉熟悉环境。
这小哥人长得也挺帅,姓吴,叫吴新,在酒吧已经干了快两年了,很受一众女服务员以及一些女客户欢迎,时不时会过来调侃一下,不过人家吴小哥早就有女朋友,而且人还很专一,对于这些骚扰都是礼貌应付一下了事,更是从不对其他女的主动挑起话题,标准好男人一个。
这些信息都是苟启看到,和从旁边闲聊的女服务员们嘴里偷听到的,反正刚入夜客人也不多,人家吴小哥一个人就把事情给包圆了,他也没啥事情做,就站在吧台这儿当个背景板,顺带着听一下墙根。
说起来,这酒吧的女服务员质量还是不错的,有好几个都是年轻漂亮的小美女,一身制服装亭亭玉立,像是从动漫里走出来的人物,即便光看着也很养眼。
这也算员工福利了,以前那公司可没有。
····
“咚咚!”
两声台面的敲击让苟启回过神来,转头一看,竟是老妹云雀。
“老哥,好看吗?”
“还行!”
苟启点头,大方承认,本来就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作为一个纯粹的男性,喜欢看美女才正常,不看才是不正常。
可云雀明显不那么认为,一脸的鄙夷:“老哥,你让我说你什么好?放在家里的珍珠不要,跑外面捡蚌壳,怎么想的?”
苟启当然明白老妹意有所指,可事情根本就没那么简单,现在八字都还没一撇呢,就兴冲冲往人家面前凑,岂不是自找没趣。
不想与其争论,他主动转移话题道:“老妹,你来这儿有什么事吗?”
云雀斜眼瞥了瞥,甩出一句:“一杯幽夜玫瑰,雁姐要。”
苟启有点为难,说:“能换一种吗?那酒很难配,麻烦。”
生活技能跟功夫技能不一样,上岗之前他在房里偷偷试过,并不只是能配一种酒,其它的也能调,靠的不是脑子里知识而是双手的记忆。
换句话说,就是自从上次使用过生活技能之后,他的这双手已经自动变成了一双调酒的手,拥有着非常丰富的调酒经验,只要给出原料便可调出各种各样的基尾酒。
但是,很费精神,调配越是复杂的酒对精神的损耗越大,会感觉很累;而幽夜玫瑰算是最复杂的一种,又费时又费力,还仅仅只是好看,真喝起来还比不过其它几种更简单一些的,所以他才会提议换另一种。
可云雀不懂,也不会管,只当他是故意推脱,直接丢下一句:“雁姐点名要的,老哥你自己看着办?”
然后便甩着手走了,把问题完全抛给了苟启。
有句话说得好,吃着人家的饭就得有伺候人家的觉悟。
没办法,苟启只能在吧台上再次表演了一遍幽夜玫瑰的杂技,然后请一名女服务员快点给许雁丘送过去,否则哪怕慢一点,里面的玫瑰也会化为一片虚无。
····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进入酒吧,形形色色各种各样。
有大腹便便的老板,领着几名客户还有员工,一进门就直奔包间,各种酒是一堆一堆地往里送,跟不要钱似的。
也有一群小年青带着一票化得鬼一样妆容的小妹,一上来就直奔舞池,估计不嗨到半夜不会走。
而在吧台这边停留的大多都是些单独过来的男男女女,一个个穿得有模有样,不过有人是为了猎艳,有的是过来买醉,苟启作为调酒师,不但要负责给她们送酒,还得聆听她们的牢骚,或是感情上的,或是工作上的,亦或是家庭上的,总之是各种苦楚。
到现在他才知道,许多人看着光鲜亮丽的外表下原来也隐藏着无尽的烦恼。
见苟启跟着这些人一副情绪低落的模样,旁边的吴小哥好心提醒。
“别当真!这些烦恼是他们的,快乐也是他们的,与我们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做我们这一行要懂得置身事外,否则天天受这些人影响迟早会得抑郁症。”
苟启听了细细一品,点头,顿觉有理,然后再看向小哥,隐约感觉这是个高人。
不过立马又摇摇头。
“呵!还是最近遇到的奇异事件太多,现在看谁都像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