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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往事不复年华如流水之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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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离得皇城越来越远,千华一开始还探出半个身子使劲的朝后望,期待母亲会突然出现把他带回去,到了后来,皇城已然看不见,入眼的就是一条黄土大路延伸朝后。

    小小的千华抿嘴,依稀记得母亲昨夜里在他的睡榻旁为他打着扇子自言自语:小千,我的孩子,你要好好的活下去,母亲等着你回来。

    平稳的马车徒然一个颠簸,外面有人嚷嚷着有土匪有土匪,小小的千华嘴角微勾,眼中寒意毕现……

    直到身边最后一个暗卫倒下,小小的千华眼中其实还不曾有泪光,回皇城的路太过艰难,他干脆舍了皇城向更加偏远的地方行去。

    这一年姬家广发告示下一代家主人选之一姬千华十岁时去山庄避暑途中遭遇土匪,生死不知音讯全无,若能提供线索者赏金百两。

    他的命在姬家眼里,原来只值百两。

    这一路走走停停,他的双手由一开始的白希细嫩变成了满手血泡,又从满手血泡变成了硬硬实实的茧子。

    到达和平镇的时候千华十三岁,那时的他已不再是姬府的千华少爷,而是一个以一把木剑为生的浪荡游侠儿。

    以天地为家的游侠儿。

    和平镇,是千华这一生中唯一美好的存在,只是当时自以为历经沧桑的他却太幼稚没有珍惜这年华。

    ~~~

    雾蒙蒙的水池中,音容无双的少年自水底缓缓浮起,蓦然的像是感应到了什么般抬头,屋顶的一处瓦片已经移开,而填补瓦片的是一双明亮的有着琥珀色眸子的双眼。

    似是没想到少年会抬头,屋顶的人一惊,接着就是瓦片哗啦啦的杂响声,以及噗通一声巨响。

    于尘土飞扬中,一个粉色的身影落在了浴水中。

    掉落在浴水中的少女在水底扑腾着浮出水面,伸手抹了一把满脸的水睁眼,瞧到近在咫尺的脸,她怔了怔,目光望着这张脸微微沉醉,在那张脸就要被怒气取代之前,她猛地凑上前亲了亲那近在咫尺的红唇,“千华,这是我的房子,你住在我房子里就是我的人啦,我都没有生气你生什么气!”

    话虽然这样说着,她已然是哧溜爬上浴池抱着因湿了衣服而凸凸的胸口飞奔而去。

    粉色的身影如蝶一般转眼即逝,千华怔怔瞅着那身影。

    一直到门大响了一声紧闭。

    千华的手这才怔忪放在唇上。

    依稀还有少女淡淡的香味在唇边缭绕,很好闻的香味,让他就忘了这满池的污水以及屋顶的那一个大窟窿。

    落英漫天之时,少女眯着眼咯咯咯的对他笑,“千华,我唱歌你舞剑好不好,我唱的这么好听,你也得表示表示啊!”

    一侧的月亮门口徒然出现一个妇人,不屑的瞟了眼千华,又扭头喝斥少女,“琳儿,怎么又跑进了你华哥哥的院落,还不快出来!”

    千华被这林园的主人认为义子,名义是喜欢千华的才华,其实真正的想利用的是千华这张面皮,为了显示自己的诚意,林园主人甚至把自己小女儿住的院落腾出让千华住了。

    ……

    琳琳去世整整十年。

    可与琳琳相处的滴滴点点好似就在昨天一般。

    昨天琳琳还抱着他的木剑拉着他的衣袖喊着:华哥哥,你要给琳琳写信,琳琳会一直等你回来。

    昨天琳琳还坐在假山石上迎着阳光向他唱着郎啊郎一去山万千……

    昨天琳琳踏上那一块块能到他屋顶的假山石,在他的目光注视下突然转头望着他,站在假山石上的琳琳被五彩的光芒环绕,那一刻直如天仙,她笑着说:华哥哥,你看我为了瞅你一眼花了多大的功夫,你感动不感动啊!

    千华很多时候都在想,要不是因为他受不得寄人篱下之苦以及那些闲言碎语一气离开林园,离开琳琳,是不是琳琳就不会被召到陈宫,更不会被安排嫁与王子皓,若非因为嫁给王子皓,也就不会暴毙在那阴暗没有人性的陈宫中。

    可恨他年少轻狂,他以为自己写了那么多的书信给琳琳,琳琳一封也不曾回他,是因为早就把他忘了,他千里迢迢的赶回得到的却是琳琳嫁于他最好的竹马陈凌皓的消息,于是他连当面质问都不曾,连夜又离开。

    可恨他年少无知,自私又自我,若当时能思量一番,若当时能见琳琳一面,琳琳是不是就不会死。

    两年,他是在两年之后得知琳琳的死讯的。两年之中,他曾以为琳琳麻雀变凤凰享受着人间难有的荣华富贵,他时时刻刻怨恨着这个说要等他回去却食言的女孩,心心念念着,却不敢再去探听关于她的任何消息。

    所以他不曾见她最后一面,甚至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离她过世已经两年多……

    乍听闻噩耗,他以为是自己在做梦,往事一幕幕的浮上心头,少女明媚灿烂的脸出现在眼前,飞扬的眉漆亮的眸子比任何时候都要清晰。

    “陈凌皓,你为什么没有保护好她?”

    “陈凌皓,你知不知道她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

    “陈凌皓,你这个混蛋,你以后会知道永失所爱是什么感觉的!”

    千华没有时间为琳琳流泪,他甚至没有时间过多的想这件事,因为得知消息的这一年他的母亲死于非命,他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回的皇城。

    很多时候,只有人去世了才会让活着的人知道她的重要性。

    千华依稀还记得那一年离开时,母亲为他扇着扇子一脸慈爱的模样,这些年一直在外流浪的他也曾偷偷跑回去看望过母亲,偷偷的,不被任何人发现,包括他的母亲。

    他那时候握着拳头咬着牙想,等自己强大后要风风光光的从大门进入姬府。

    没有人等到他,这两个在他生命里最为重要的人,在他从不曾想过的时间离开了他。

    思念噬骨!

    每一次的回忆都是美好的,可每一次的回忆都是痛苦难耐的,这种痛苦就像呼吸一般每时每刻都伴随着千华。

    他以为没有比当年到和平镇时更狼狈的时候,可是以兔儿爷的身份走出林园的他比那时还要狼狈。

    他以为没有比在林园里经历的更加痛苦的事了,却不曾想会得到琳琳与自己算作兄弟的好友订婚的消息。

    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个消息更加糟糕的了,人生最悲痛的事情他都经历了,他以为自己心已死。可是两年后,他的琳琳死了,死在了两年前。

    伊人已去,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却已时过境迁。

    有一种痛,哭不出笑不出,说不出忘不掉,如蚁噬骨。

    姬家的人不承认千华,甚至连母亲的最后一面他也被拦阻在外,林家的人更是瞧不起他,琳琳的尸骨他都不知葬在何处。

    活着生不如死,可他必须得活着,好多事情需要他去做。

    有些事情其实很简单很简单,当他成为真正的强者,当姬家低声下气的求着他回去的时候,他转身,毫不犹豫的离开。

    生活没有任何的目标,甚至已经不算是生活,千华觉得自己肮脏的已不配再做那个可以回忆琳琳的千华,可这样的肮脏的生活他已摆脱不掉。猎色、练功是他唯一的念头,也是他活着的支柱。

    千华第一次见嫩末的时候,其实并不是为了嫩末,而是为了那个被王子皓接在慕院的女子

    无心插柳柳成荫,待看到王子皓对嫩末的与众不同,千华觉得自己胸口某一处像是苏醒了般开始跳动的厉害。

    永失所爱的滋味陈凌皓一定没有感受过吧,夜夜睡不着辗转反侧的滋味陈凌皓也一定不曾体会过,那种求不得的心情他其实应该与陈凌皓分享。他们是好哥们好兄弟,陈凌皓让他永失所爱,他也该让陈凌皓尝尝这种如身不如死的感觉。

    看着嫩末从崖下跳下那一刻,千华是含着笑的,他很想马上把这个消息告诉陈凌皓,他很想立刻的瞧到陈凌皓的反应。

    “我把她交在你手中,可你却没有保护好她!”陈凌皓的声音淡淡的,一如当年的他。

    千华就笑,眉眼飞扬,“是啊!当年的琳琳,你也不曾保护好她。”

    千华觉得陈凌皓会愤怒,会大喊着质问他,比方说:琳琳能和嫩末比吗,比方说:千华这么多年你还忘不掉她你过的有意思吗,又比方说:千华你这个混蛋……

    可是陈凌皓,只是静静的盯着他说,“千华,我们两清了。”

    那段时间,两个同是天涯伤心人的孩纸一起喝酒一起买醉,一起高歌一起傻笑。

    千华说:陈凌皓你真哥们,有你陪着我伤心,我也就不寂寞了。

    陈凌皓说:千华,只有这么一次。

    只有这么一次!

    后来的后来千华才明白这话的意思。

    这一辈子,他终究只能一个人度过!

    ~~~~~~~~~~~~~

    前段回家侍候父亲的时候才知道我最疼爱的表妹去世了,比我小四岁,正是花一般开放的年龄,与我一起长大,后来我结婚了,因为小白一直不得我家人的认可,我每次打电话姑姑都不愿意让表妹接我的电话,我曾一度以为是因为姑姑怕表妹跟着我学“坏”(姑姑觉得我和小白属于私奔,因为不得长辈认可)

    因为我的这个认为,我就很少给姑姑打电话了,这次回去才知道,表妹早在去年正月的时候去世。

    没有人告诉我,我甚至连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那种滋味真的太痛苦……

    那时候就想着写千华的番外,也是那时候把本是男配的千华放在了男三位置……

    妞儿们,珍惜身边的人,变故是一瞬间的事,后悔与伤痛则是永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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