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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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西能一口气干掉这四个人,说到底还是因为他年纪小,被轻视了。
老虎咬兔子不会想到自己有可能被兔子一脚蹬掉几颗牙,小猫抓老鼠也不会考虑老鼠的爪牙。
可有时候,所谓的经验和阅历,往往才是最能骗人的,骗死人不偿命。
罗西看上去不过是十三四五岁的少年,穿着一袭月白的头蓬,碎短的头发,白白净净,一点也不像凶神恶煞。即使他拎着一把单手剑,光头大汉以及他身边的喽啰,只以为这是一种反抗,而不是威胁。只有刀剑加身,小命不保的时候才明白,原来自己看走了眼。
光头大汉上前两步,地上的四人已经没了气息。人要说皮实也皮实,要说脆弱也的确挺脆弱的。如果不考虑攻击到要害,人的忍耐能力和抗击打能力相对而言还是十分突出的。要说脆弱呢,一根树枝就能要了人的小命。
他用脚在一人手背上轻轻一踩,那人因为生死之间的大恐怖而紧紧攥着长匕首(比单手剑短一些,有一尺多一些)的手,突然松开,五指如钩。人死短时间里肢体末梢就会僵硬,很多战场上的老兵都知道,战后处理战场时,碰到那些武器被手紧紧握住的,一般都是用刀剑直接砍掉拇指,否则一时间很难拿出来。
光头大汉也是有门道的人,他这一脚踩的很妙,正好踩到了关节的节点。他脚尖挑着长匕首用力一提,长匕首顿时腾空,他伸手一抓,将长匕首抓在了手中。
能混到他这个地位的帮派成员,没有几个是安安稳稳升上来的。
这是一个人命不值钱的乱世,价格最贱的就是人,人贩子手中的人往往还不如一只纯血的狗更值钱。
不知道经历多少场厮杀,他终于脱颖而出,成为了帮派的一个小头目,坐镇格林小镇,成为这一亩三分地上说一不二的主。
残酷的经验告诉他一个道理,当有人向你龇牙的时候,一定要干掉他。因为仁慈会被当做懦弱,慈悲也会被人看成虚弱,呲牙的很快会露出爪牙,更多的人也会扑过来,只有干净利落的干掉一切对自己有威胁的人,自己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
光头大汉已经没有了之前的轻视,他是打手出生,对刀剑比其他人更在行一些。他看得出罗西的力气很大,也有一些技巧,不过经验太少。他未来或许可能更厉害一些,不过他的命运,也就到今天为止了。
他压低了身体让重心更低一些,方便在格斗中快速的转移方向和灵活的闪避,左手手腕处有一个半尺长的虎牙护腕,格挡在身前,保护自身。右手擒着长匕首拉在身后,方便挥砍。浑身的肌肉猛地一绷紧,双腿用力一蹬,居然抢先出手。
长匕首从下而上的撩过去,这种打法很难破解,只能防御。因为撇手的关系,不太好挡。
罗西单手剑横在腰间,身体微微后缩。
光头大汉一定没有看过古惑仔电影,小郑当年也是靠这种倒八刀法打遍天下无敌手。不过这招并非不能破,无非就是比谁更狠罢了。
光头大汉第一招被挡住,他也不气馁,反手又是由下而上的反抄。可他突然瞪大眼了眼睛,因为罗西也和他使着同样的一招,由下而上,冰冷的剑刃上透着幽冷的寒芒,光头大汉的肚子上的皮肤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如果有杀手在此,一定会感叹光头大汉的确是一个人才,因为这种鸡皮疙瘩是面对杀气时人体产生的一种感应。
经过训练的人被人拿着火药武器在暗中瞄准的时候,往往会心生感应,就是这种感觉。
长匕首再长也比不过单手剑,如果光头大汉不退,他肯定能重伤罗西,可他自己也讨不到好。他的命可比罗西这种没出路的使徒精贵,当即向后一跳,紧接着心中一抖,暗骂起来。
不知怎地地上突然多出来一块石头,他一只脚正好踩在石头上,崴了一下,身体一瞬间失去了平衡。
罗西下抄的长剑顺势向前猛地一刺,爆喝了一声,“杀”!
光头大汉一个激灵,下意识的伸手一抓,死死的抓住了罗西的单手剑。
鲜血顺着剑刃滴下,剑尖刺破了光头大汉的肚皮,入体差不多寸余。他浑身是汗,有侥幸,也有惊惧。要是这一把没有抓到,这条命差不多就交代了。
他看向罗西的眼神也发生了变化,这哪里是一个天天向善的辅祭?根本就是一个杀手!
他手掌渐渐发麻,却感觉不到什么疼痛。伤口出现的太快,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疼痛的信号此时还在路上,被紧张劫持了。
他向后挪了一步松开手,跛着步子又退了几步,“好好好,终日打鸟反倒被鸟啄了眼睛。今天老子认栽,这事没完。”,他丢下一句场面话,忘了几眼一旁发呆的喽啰,“走!”
四人来的嚣张,走的匆忙,狼狈不堪。罗西缓缓的收回剑,用力一甩。剑刃上的血珠顿时顺着剑身被甩出去,星星点点的落在地上,片刻后变成了暗黑色的几个小点,毫不起眼。
哈诺目瞪口呆的望着这一切的发生,不过短短三四分钟,就已经去了四条人命。他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虽然说这世道不太平,天天不是听说这个商队被人屠了,就是那个商队被人劫持。可真正看到打死人,也仅仅是在处决犯人的时候。
他浑身冰冷,哆嗦起来,眼神乱飘,不敢看罗西。
罗西回过神,硬朗的表情柔和起来,他把单手剑插入身后的剑鞘中,走到哈诺身前,轻轻的帮他整理好因逃跑手弄乱的领子,“哈诺,只要你信仰神,就是我们的兄弟。我不会坐视兄弟被邪恶的势力屠戮……,你信这个世界上有神吗?”
罗西的声音很轻柔,可哈诺却感觉这声音中充满了一种凉飕飕的寒意,他干咽了一口唾沫,连连点头,“我信、我信!我相信有神……。”
毕维斯此时走了过来,一脸愁容,“这个光头叫雅各布,是猛虎会的小头目,你得罪了他,还伤了他,这件事恐怕不好处理。”
罗西摇了摇头,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教会一直表现的十分隐忍,可在别人看来这就是懦弱。一个组织可以贫穷,可以低调,但是绝对不能懦弱。他会向教会总部申请派遣圣殿骑士过来,对付军队圣殿骑士可能没什么用处,但是对付这些帮派成员却是一把好手。
“帮个忙,把这几个人丢到镇子外面去。”
毕维斯见劝不动,只能叹一口气,也不知道罗西这么做到底是好还是坏,希望局势不要恶化下去。他从教堂后面推过来一个板车,三人把地上的四具如废弃物一般丢到板车上,盖上了一块破布,连夜送出了镇子。
天快亮之前,罗西对哈诺说道:“后天我亲自主持给你洗礼,记得天亮前来教堂。”
哈诺连声应是,不敢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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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西能一口气干掉这四个人,说到底还是因为他年纪小,被轻视了。
老虎咬兔子不会想到自己有可能被兔子一脚蹬掉几颗牙,小猫抓老鼠也不会考虑老鼠的爪牙。
可有时候,所谓的经验和阅历,往往才是最能骗人的,骗死人不偿命。
罗西看上去不过是十三四五岁的少年,穿着一袭月白的头蓬,碎短的头发,白白净净,一点也不像凶神恶煞。即使他拎着一把单手剑,光头大汉以及他身边的喽啰,只以为这是一种反抗,而不是威胁。只有刀剑加身,小命不保的时候才明白,原来自己看走了眼。
光头大汉上前两步,地上的四人已经没了气息。人要说皮实也皮实,要说脆弱也的确挺脆弱的。如果不考虑攻击到要害,人的忍耐能力和抗击打能力相对而言还是十分突出的。要说脆弱呢,一根树枝就能要了人的小命。
他用脚在一人手背上轻轻一踩,那人因为生死之间的大恐怖而紧紧攥着长匕首(比单手剑短一些,有一尺多一些)的手,突然松开,五指如钩。人死短时间里肢体末梢就会僵硬,很多战场上的老兵都知道,战后处理战场时,碰到那些武器被手紧紧握住的,一般都是用刀剑直接砍掉拇指,否则一时间很难拿出来。
光头大汉也是有门道的人,他这一脚踩的很妙,正好踩到了关节的节点。他脚尖挑着长匕首用力一提,长匕首顿时腾空,他伸手一抓,将长匕首抓在了手中。
能混到他这个地位的帮派成员,没有几个是安安稳稳升上来的。
这是一个人命不值钱的乱世,价格最贱的就是人,人贩子手中的人往往还不如一只纯血的狗更值钱。
不知道经历多少场厮杀,他终于脱颖而出,成为了帮派的一个小头目,坐镇格林小镇,成为这一亩三分地上说一不二的主。
残酷的经验告诉他一个道理,当有人向你龇牙的时候,一定要干掉他。因为仁慈会被当做懦弱,慈悲也会被人看成虚弱,呲牙的很快会露出爪牙,更多的人也会扑过来,只有干净利落的干掉一切对自己有威胁的人,自己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
光头大汉已经没有了之前的轻视,他是打手出生,对刀剑比其他人更在行一些。他看得出罗西的力气很大,也有一些技巧,不过经验太少。他未来或许可能更厉害一些,不过他的命运,也就到今天为止了。
他压低了身体让重心更低一些,方便在格斗中快速的转移方向和灵活的闪避,左手手腕处有一个半尺长的虎牙护腕,格挡在身前,保护自身。右手擒着长匕首拉在身后,方便挥砍。浑身的肌肉猛地一绷紧,双腿用力一蹬,居然抢先出手。
长匕首从下而上的撩过去,这种打法很难破解,只能防御。因为撇手的关系,不太好挡。
罗西单手剑横在腰间,身体微微后缩。
光头大汉一定没有看过古惑仔电影,小郑当年也是靠这种倒八刀法打遍天下无敌手。不过这招并非不能破,无非就是比谁更狠罢了。
光头大汉第一招被挡住,他也不气馁,反手又是由下而上的反抄。可他突然瞪大眼了眼睛,因为罗西也和他使着同样的一招,由下而上,冰冷的剑刃上透着幽冷的寒芒,光头大汉的肚子上的皮肤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如果有杀手在此,一定会感叹光头大汉的确是一个人才,因为这种鸡皮疙瘩是面对杀气时人体产生的一种感应。
经过训练的人被人拿着火药武器在暗中瞄准的时候,往往会心生感应,就是这种感觉。
长匕首再长也比不过单手剑,如果光头大汉不退,他肯定能重伤罗西,可他自己也讨不到好。他的命可比罗西这种没出路的使徒精贵,当即向后一跳,紧接着心中一抖,暗骂起来。
不知怎地地上突然多出来一块石头,他一只脚正好踩在石头上,崴了一下,身体一瞬间失去了平衡。
罗西下抄的长剑顺势向前猛地一刺,爆喝了一声,“杀”!
光头大汉一个激灵,下意识的伸手一抓,死死的抓住了罗西的单手剑。
鲜血顺着剑刃滴下,剑尖刺破了光头大汉的肚皮,入体差不多寸余。他浑身是汗,有侥幸,也有惊惧。要是这一把没有抓到,这条命差不多就交代了。
他看向罗西的眼神也发生了变化,这哪里是一个天天向善的辅祭?根本就是一个杀手!
他手掌渐渐发麻,却感觉不到什么疼痛。伤口出现的太快,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疼痛的信号此时还在路上,被紧张劫持了。
他向后挪了一步松开手,跛着步子又退了几步,“好好好,终日打鸟反倒被鸟啄了眼睛。今天老子认栽,这事没完。”,他丢下一句场面话,忘了几眼一旁发呆的喽啰,“走!”
四人来的嚣张,走的匆忙,狼狈不堪。罗西缓缓的收回剑,用力一甩。剑刃上的血珠顿时顺着剑身被甩出去,星星点点的落在地上,片刻后变成了暗黑色的几个小点,毫不起眼。
哈诺目瞪口呆的望着这一切的发生,不过短短三四分钟,就已经去了四条人命。他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虽然说这世道不太平,天天不是听说这个商队被人屠了,就是那个商队被人劫持。可真正看到打死人,也仅仅是在处决犯人的时候。
他浑身冰冷,哆嗦起来,眼神乱飘,不敢看罗西。
罗西回过神,硬朗的表情柔和起来,他把单手剑插入身后的剑鞘中,走到哈诺身前,轻轻的帮他整理好因逃跑手弄乱的领子,“哈诺,只要你信仰神,就是我们的兄弟。我不会坐视兄弟被邪恶的势力屠戮……,你信这个世界上有神吗?”
罗西的声音很轻柔,可哈诺却感觉这声音中充满了一种凉飕飕的寒意,他干咽了一口唾沫,连连点头,“我信、我信!我相信有神……。”
毕维斯此时走了过来,一脸愁容,“这个光头叫雅各布,是猛虎会的小头目,你得罪了他,还伤了他,这件事恐怕不好处理。”
罗西摇了摇头,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教会一直表现的十分隐忍,可在别人看来这就是懦弱。一个组织可以贫穷,可以低调,但是绝对不能懦弱。他会向教会总部申请派遣圣殿骑士过来,对付军队圣殿骑士可能没什么用处,但是对付这些帮派成员却是一把好手。
“帮个忙,把这几个人丢到镇子外面去。”
毕维斯见劝不动,只能叹一口气,也不知道罗西这么做到底是好还是坏,希望局势不要恶化下去。他从教堂后面推过来一个板车,三人把地上的四具如废弃物一般丢到板车上,盖上了一块破布,连夜送出了镇子。
天快亮之前,罗西对哈诺说道:“后天我亲自主持给你洗礼,记得天亮前来教堂。”
哈诺连声应是,不敢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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