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曼哈顿不要布鲁克林的乡巴佬(求月票!求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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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后,林恩和莎拉两人准备去小意大利附近的SOHO商业区去转一转,两人一路上转着各种商店,聊着小时候的糗事。
“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你教我学中文来着。洛恩总是学的很快,但我总是学不会。”莎拉开朗的大笑,丝毫不在意街上的人看着她的眼神。
林恩有点后悔没有把警徽带出来,或许能让很多用探索的眼神看着莎拉的人有所收敛。
“或许我们应该说说你那次揍了恰克那个家伙,他后来确实老实很多,你好像对他们的生活一点好感都没有。”莎拉看着林恩。
林恩摇了摇头,“你知道,有些人奢侈的生活、高傲的态度我能够理解,他们生来如此。但他们有些行为让我无法接受,实在是没有办法。”说完摊了摊手。
“但你原本就是他们的一份子,你知道恰克那小子一直很尊敬你。”莎拉看着林恩说到.
“不,莎拉。你才更适合他们那个时尚和娱乐的世界,我嘛更适合这个。”林恩拍了拍藏在卫衣下面的铁疙瘩。
“你和我出来玩也带家伙?”这一下倒是让莎拉吃了一惊。
这一问倒是让林恩有点难看了,他自己也没有发现,一个月的凶案组生活已经让他“人枪合一。“额,这是...职业病。”
“OK,但尽量不要把她拿出来好吗,你会吓到其他人。”莎拉开了一个玩笑一下子化解了尴尬。
“我保证我会的。”林恩也赶紧答应下来。
“所以接下来我们去哪?”莎拉向林恩问到。
“我们去给你买几件漂亮的衣服。”
“听起来不错。”
无论任何年纪的女孩子,挑新衣服一定是一件开心的事,即使是特工之女也是一样。两人在SOHO商业街花了很多的钞票,完成了购物后,林恩把莎拉送回了纽约大学的研究生宿舍。
一进入纽约校园的宿舍,青春的气息就扑面而来。
“嘿,要不要吃披萨?”
“我这里有最新的游戏。”
“不要再吵了!”
各种各样的咖在不是很宽敞的走廊里走来走去,好在研究生宿舍在更高的楼层,也更加的宽敞。
将衣服送到莎拉的房间后,林恩发现瑟琳娜也在这里。“所以,你今晚有准备住在这里咯?”
“哦,善良的莎拉一定会给我留一张床的,一定。”瑟琳娜确实是美国男人的梦中情人,好的家室、极其优秀的身材、好的品味。
任何美国男人面对这样的尤物,都很难说不。莎拉和对方一比,却毫不逊色,更因为有着山姆的遗传多了一次英气。
“好吧,那我就不打扰你们的女生的夜晚了。”林恩放下手里的衣服转身准备出门,“有了山姆的消息,我会告诉你的。”
林恩走后,听到两个女生一阵叽叽喳喳起来,林恩不经意叹了口气。
对于林恩来说,他和沈威更像是适合街头。而洛恩和莎拉两人远比他适合那些上流阶层的生活,他们也更加的如鱼得水。
对于林恩来说,他喜欢在休息日穿着宽松的卫衣,但那些永远穿着合身的西装和漂亮的长裙。
受到前世的游戏和电影的影响,林恩也喜欢所谓的西装暴徒,但这就意味着他的衬衫所有的关节处都经过加固和宽松处理。他的衬衣的胸口永远是宽松处理过的,因为他要穿防弹衣。
U-S-A理想的上流生活和该死的社会现状的恶心反差让林恩一个穿越者苦不堪言,一群年轻人上学有豪车接送。在豪华的私人高中,站在最高的台阶上大喊,“曼哈顿不要布鲁克林的乡巴佬”。但现实是,布鲁克林一群小黑无法上学,只能跟着做一些肮脏的“家族生意”。
而对于林恩来说,这里的豪华生活和底层人民的生活,映衬了一句话。你爱一个人,就带她来纽约;你恨一个人,就带他来纽约。
“狗日的U-S-A,我能说一千遍。”林恩自言自语的来到了自己的车旁。
结束了一天约会的林恩准备回唐人街转转,那里或许更适合自己这个休息的警探。从纽约大学到唐人街并不算远,几分钟的距离。林恩很快就从一个豪华的商业街区,回到九十年代的中国。
这里的生活就跟林恩所说,总有一种撕裂的感觉,移民国家大概就是这样了。
林恩将车停在了自己家的楼下,沈威的摩托不在,看来对方没有来。林恩打电话给查理,“嘿,查理,要不要出来吃宵夜。”
“哦不,多余的摄入会让我变胖的,以防我变成一个胖宅男,我不能接受你的邀请。”查理不断地给林恩灌输着各种公式和概念,林恩只好赶紧把电话给挂了。
“啰嗦的黑客。”林恩小声吐槽了一下,一头扎进了热闹的唐人街里面。
曼哈顿唐人街作为东半球最大的唐人街总是不乏一些游客,同时这里的各种广东菜甚至十分的地道。
唐人街出名的广式早茶是要预约才可以享用的美味,或者你是三合会的大佬,总会有位置留给他们。
林恩走在唐人街的路上,看着摩肩接踵的人群,林恩向着南百老汇街走去。那里每天都有不同的百老汇演出,老风格但不得不说也十分的吸引人。
林恩下意识的四处观察起来,有几个小偷正在工作。林恩撇了撇嘴,但他在休息。而且说实话他对伸张正义毫无兴趣,突然林恩看见丹尼的弟弟和一个红头发的女的在会面。
很明显这不是一场普通的会面,在和哥哥吃完饭后,他又出现在这里。林恩正要靠近,但好像吉米似乎已经不想再聊了,又被那个红发女人叫住。那个女人明显对环境十分的警惕,林恩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
远远跟着吉米拐过一个街角,吉米突然停在一个巷口,巷口似乎传来了女人的尖叫声。
巷子里两名持枪亚裔正在胁迫两名女性,而那声尖叫正是其中一名女性发出的。吉米左手从衣服里掏出警徽,右手伸向枪套。
“police!不要动,拔枪放下。”
听到动静的林恩赶紧从卫衣口袋里掏出自己的格洛克17,向着巷口赶去。
等到林恩跑到巷口,一辆蓝色的斯巴鲁很快冲了出来,林恩甚至来不及开枪对方已经消失在巷尾。
而吉米也很快追着另一个而去,林恩也跑了起来,一边跑一边大喊:“警察办案!”
前面的吉米看见后面的林恩帮忙疏散人群,继续追着前面那个家伙。追到一个路口,马上就要过马路的地方。
“砰!”
一声巨响,前面那名嫌犯被一辆出租车撞出去五六米。
吃完饭后,林恩和莎拉两人准备去小意大利附近的SOHO商业区去转一转,两人一路上转着各种商店,聊着小时候的糗事。
“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你教我学中文来着。洛恩总是学的很快,但我总是学不会。”莎拉开朗的大笑,丝毫不在意街上的人看着她的眼神。
林恩有点后悔没有把警徽带出来,或许能让很多用探索的眼神看着莎拉的人有所收敛。
“或许我们应该说说你那次揍了恰克那个家伙,他后来确实老实很多,你好像对他们的生活一点好感都没有。”莎拉看着林恩。
林恩摇了摇头,“你知道,有些人奢侈的生活、高傲的态度我能够理解,他们生来如此。但他们有些行为让我无法接受,实在是没有办法。”说完摊了摊手。
“但你原本就是他们的一份子,你知道恰克那小子一直很尊敬你。”莎拉看着林恩说到.
“不,莎拉。你才更适合他们那个时尚和娱乐的世界,我嘛更适合这个。”林恩拍了拍藏在卫衣下面的铁疙瘩。
“你和我出来玩也带家伙?”这一下倒是让莎拉吃了一惊。
这一问倒是让林恩有点难看了,他自己也没有发现,一个月的凶案组生活已经让他“人枪合一。“额,这是...职业病。”
“OK,但尽量不要把她拿出来好吗,你会吓到其他人。”莎拉开了一个玩笑一下子化解了尴尬。
“我保证我会的。”林恩也赶紧答应下来。
“所以接下来我们去哪?”莎拉向林恩问到。
“我们去给你买几件漂亮的衣服。”
“听起来不错。”
无论任何年纪的女孩子,挑新衣服一定是一件开心的事,即使是特工之女也是一样。两人在SOHO商业街花了很多的钞票,完成了购物后,林恩把莎拉送回了纽约大学的研究生宿舍。
一进入纽约校园的宿舍,青春的气息就扑面而来。
“嘿,要不要吃披萨?”
“我这里有最新的游戏。”
“不要再吵了!”
各种各样的咖在不是很宽敞的走廊里走来走去,好在研究生宿舍在更高的楼层,也更加的宽敞。
将衣服送到莎拉的房间后,林恩发现瑟琳娜也在这里。“所以,你今晚有准备住在这里咯?”
“哦,善良的莎拉一定会给我留一张床的,一定。”瑟琳娜确实是美国男人的梦中情人,好的家室、极其优秀的身材、好的品味。
任何美国男人面对这样的尤物,都很难说不。莎拉和对方一比,却毫不逊色,更因为有着山姆的遗传多了一次英气。
“好吧,那我就不打扰你们的女生的夜晚了。”林恩放下手里的衣服转身准备出门,“有了山姆的消息,我会告诉你的。”
林恩走后,听到两个女生一阵叽叽喳喳起来,林恩不经意叹了口气。
对于林恩来说,他和沈威更像是适合街头。而洛恩和莎拉两人远比他适合那些上流阶层的生活,他们也更加的如鱼得水。
对于林恩来说,他喜欢在休息日穿着宽松的卫衣,但那些永远穿着合身的西装和漂亮的长裙。
受到前世的游戏和电影的影响,林恩也喜欢所谓的西装暴徒,但这就意味着他的衬衫所有的关节处都经过加固和宽松处理。他的衬衣的胸口永远是宽松处理过的,因为他要穿防弹衣。
U-S-A理想的上流生活和该死的社会现状的恶心反差让林恩一个穿越者苦不堪言,一群年轻人上学有豪车接送。在豪华的私人高中,站在最高的台阶上大喊,“曼哈顿不要布鲁克林的乡巴佬”。但现实是,布鲁克林一群小黑无法上学,只能跟着做一些肮脏的“家族生意”。
而对于林恩来说,这里的豪华生活和底层人民的生活,映衬了一句话。你爱一个人,就带她来纽约;你恨一个人,就带他来纽约。
“狗日的U-S-A,我能说一千遍。”林恩自言自语的来到了自己的车旁。
结束了一天约会的林恩准备回唐人街转转,那里或许更适合自己这个休息的警探。从纽约大学到唐人街并不算远,几分钟的距离。林恩很快就从一个豪华的商业街区,回到九十年代的中国。
这里的生活就跟林恩所说,总有一种撕裂的感觉,移民国家大概就是这样了。
林恩将车停在了自己家的楼下,沈威的摩托不在,看来对方没有来。林恩打电话给查理,“嘿,查理,要不要出来吃宵夜。”
“哦不,多余的摄入会让我变胖的,以防我变成一个胖宅男,我不能接受你的邀请。”查理不断地给林恩灌输着各种公式和概念,林恩只好赶紧把电话给挂了。
“啰嗦的黑客。”林恩小声吐槽了一下,一头扎进了热闹的唐人街里面。
曼哈顿唐人街作为东半球最大的唐人街总是不乏一些游客,同时这里的各种广东菜甚至十分的地道。
唐人街出名的广式早茶是要预约才可以享用的美味,或者你是三合会的大佬,总会有位置留给他们。
林恩走在唐人街的路上,看着摩肩接踵的人群,林恩向着南百老汇街走去。那里每天都有不同的百老汇演出,老风格但不得不说也十分的吸引人。
林恩下意识的四处观察起来,有几个小偷正在工作。林恩撇了撇嘴,但他在休息。而且说实话他对伸张正义毫无兴趣,突然林恩看见丹尼的弟弟和一个红头发的女的在会面。
很明显这不是一场普通的会面,在和哥哥吃完饭后,他又出现在这里。林恩正要靠近,但好像吉米似乎已经不想再聊了,又被那个红发女人叫住。那个女人明显对环境十分的警惕,林恩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
远远跟着吉米拐过一个街角,吉米突然停在一个巷口,巷口似乎传来了女人的尖叫声。
巷子里两名持枪亚裔正在胁迫两名女性,而那声尖叫正是其中一名女性发出的。吉米左手从衣服里掏出警徽,右手伸向枪套。
“police!不要动,拔枪放下。”
听到动静的林恩赶紧从卫衣口袋里掏出自己的格洛克17,向着巷口赶去。
等到林恩跑到巷口,一辆蓝色的斯巴鲁很快冲了出来,林恩甚至来不及开枪对方已经消失在巷尾。
而吉米也很快追着另一个而去,林恩也跑了起来,一边跑一边大喊:“警察办案!”
前面的吉米看见后面的林恩帮忙疏散人群,继续追着前面那个家伙。追到一个路口,马上就要过马路的地方。
“砰!”
一声巨响,前面那名嫌犯被一辆出租车撞出去五六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