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血染天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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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个科研人员,是很自负,很骄傲的。
秦风更是如此,更何况他有创世在手,变身钢铁侠都不在话下,更何况区区八牛弩?
四根大箭的速度很快,也不及创世的速度快。
薛万彻闭目等死的时候,秦风身躯一旋,做了个样子,刀光闪动间,四根大箭节节寸断,掉落了一地。
秦风手持横刀,傲然而立,朱雀大街上,此刻已经空无一人,干净的就像是凌晨四五点的样子。
此刻,他们刚入明德门,不过四五百米,相比五千米的朱雀大街来讲,不过是在城门口而已。
“杀了他们!”
黑暗之中,一个冷漠的声音响起,四周的商铺、民房、巷道中,一个个黑影闪现而出,各持兵器,一言不发,沉默的冲了过来。
薛万彻此刻已经回魂,骇然的看着密密麻麻的黑色身影。
长安城中,朱雀大街上,竟然有这么多人公然行凶,这绝非李世民的手笔。
秦风忽然开口道:“二百二十三人,加上那个发号施令的,总共二百二十四,老薛,能战否?”
薛万彻气血上涌,咬牙撕下衣襟,把左臂绑在身上,免得碍事,而后右手抽刀在手,恶狠狠的道:“某家征战,向来死不旋踵,区区死士怕什么!”
秦风微笑点头道:“我没杀过人,也不想杀人,不过人家来杀我,我也不会引颈就戮,今天咱们哥俩,就杀他个干干净净!”
“杀!杀!杀!”
薛万彻暴喝连连,悍将本质暴露无疑,横刀高举,声震天街。
朱雀大街作为大唐最繁华的街道,越往里走,住的人越尊贵,区区五千米,几乎占据了大唐高层的八成,就算是城门口住的人,也不是什么小角色,他不认为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没有一个人察觉。
城门袭杀,长街乱战。
大唐高层若还反应不过来,这个大唐,灭了也就灭了!
秦风横刀一划,一颗大好头颅飞起,一腔热血喷薄而出,洒落一地。
薛万彻悍勇难当,一口横刀化作一团刀光,被数十人围攻,不落下风。
其实有时候人多了并不一定是好事,长街搏杀,就算是人再多,能近身的人就那么几个,一个个上去送死,又有什么用呢?
当然,别人不会这么想,一个人再厉害,也有限度,别说两百多人,就算是两百多根木头,你一刀砍一个,到也有钝的时候,人也有累的时候。
谁也想不到,有秦风这种人在,他动手,就是装装样子,科研人员哪来的战斗力?真正动手的,是创世。
所以,秦风横刀之下,一刀一个,决无幸免,全都是一刀毙命,干净利落,狠辣无情。
吼吼吼!
暴烈的嘶鸣之声传来,马蹄簇簇,震动长安。
小火一马当先,身后跟着不知多少甲士,那些甲士呼喝连连,本是为了抓住小火邀功,此刻见竟有人在朱雀大街杀人,登时惊呆了。
薛万彻横刀挑起一颗头颅,大喝道:“本王薛万彻,不知是哪位兄弟前来援手,本王必有厚报!”
有人认出了薛万彻,大惊道:“那是武安郡王,有人围攻薛王爷,众兄弟,弄死这些反贼!”
薛万彻哈哈大笑,奋力把头颅扔出去,连杀数人,来到秦风身边,与秦风并肩战斗,期待那些甲士杀进来。
可惜,那些甲士虽然悍勇,这些杀手也不弱,二百多人,死了小半,还有一百五十多,竟然扛住了甲士的攻击,依旧舍命搏杀两人。
薛万彻骇然发现,秦风横刀之利,实在是匪夷所思,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到现在为止,秦风身上没有沾一滴血。
青衫依旧,公子绝世!
“小郎君真乃万人敌!”薛万彻感慨不已,眼见甲士们逐个击杀黑衣人,秦风下手如此干脆利落,没有人能威胁二人安全,竟然拍起了马屁。
秦风微微一笑,道:“我又不是楚霸王,玩什么万人敌的把戏。”
小火踏火而来,秦风道:“你受伤了,先坐上小火,远离战团,保命要紧。”
薛万彻一愣,连忙道:“你呢?”
秦风悠然道:“这么好的装逼机会可不多,既然那么多人都见到了,索性一次装到底,让那些人知道,有些人是能惹的,有些人是他们惹不起的!”
薛万彻也没客气,这种情况下,他还留在这里,对秦风来说就是个累赘,还不如趁早走。
老老实实的坐上小火,小火不满意的打了个响鼻,秦风随手杀了一人,拍了拍小火的背,笑道:“去吧,一会我去找你们。”
小火四蹄踏火而去,身姿飘逸,宛如天马。
清风徐来,青衫微动。
秦风朗笑道:“看前面黑洞洞,待俺杀他一个干干净净!”
铮铮铮!
刀鸣乍起,刀光翻飞,秦观每走一步,便有一人甚至数人身死。
如神如魔一般的秦风,让黑衣人们头皮发麻,可他们是死士,纵然死,也要完成上头的命令。
“杀!”
低沉而又绝望的吼声中,秦风的横刀如同死神的镰刀一般,收割着一条条生命。
他是真的生气了,连八牛弩都弄出来了,是明显要置薛万彻于死地。
他虽然一直以旁观者自居,但是对于薛万彻,相处了很久,也有了一些感情,就像是他与南山村的村民们一样。
就算是一条狗一只猫,相处久了都有感情,更何况薛万彻一个大活人?
既然已经杀人,不如索性杀个痛快,杀个干净。
秦风一边走,一边高歌,声音高亢浑厚,穿云裂石。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一个个身影倒在秦风的身前,而秦风闲庭信步,高歌吟唱,一身青衫,一口横刀,在朱雀大街上,尽情挥洒着自己的郁气。
无缘无故而来,他想做些什么,但是偏偏有人阻拦,还想杀自己,这就让他很不爽了。
我要给华夏民族做点贡献,既然你们要杀我,那么你们就是民族的罪人。
好好活着不好吗?非要找死!
李世民不敢动你们,那是因为他胆子小,惦记那个位置。
但是我胆子大啊!科研人员嘛,都是有冒险精神的,而且乐此不彼,坚韧不拔。
既然如此,那你们就去死吧!
月光、刀光、星光、火光。
风声、人声、蹄声、笑声。
青衫少年持横刀,一步一杀,血流天街。
一只只眼睛注视着那少年,敬畏者有之,害怕者有之,崇拜者有之。
待最后一人命丧于刀下,秦风收刀,面上微笑依旧。
他缓缓转了一圈,无数人下意识的退后了数步,连几个闻声而来的大将军,都感受到那股子刚烈的气势,浓烈的杀气。
“我叫秦风,秦岭的秦,大风的风。”
秦风微笑,声音不疾不徐,却响彻天街。
“有人称我秦公子,有人称我秦郎君,还有人称我为秦先生。”
“这是我第二次入长安,今后,想来会有第三次,第四次,甚至无数次。”
“你们每个人,都有一次机会。”
“所以,欢迎来杀我!”
欢迎来杀我!
温和的宣言中,杀机肆意。
秦风青衫横刀,温润如玉。
身为一个科研人员,是很自负,很骄傲的。
秦风更是如此,更何况他有创世在手,变身钢铁侠都不在话下,更何况区区八牛弩?
四根大箭的速度很快,也不及创世的速度快。
薛万彻闭目等死的时候,秦风身躯一旋,做了个样子,刀光闪动间,四根大箭节节寸断,掉落了一地。
秦风手持横刀,傲然而立,朱雀大街上,此刻已经空无一人,干净的就像是凌晨四五点的样子。
此刻,他们刚入明德门,不过四五百米,相比五千米的朱雀大街来讲,不过是在城门口而已。
“杀了他们!”
黑暗之中,一个冷漠的声音响起,四周的商铺、民房、巷道中,一个个黑影闪现而出,各持兵器,一言不发,沉默的冲了过来。
薛万彻此刻已经回魂,骇然的看着密密麻麻的黑色身影。
长安城中,朱雀大街上,竟然有这么多人公然行凶,这绝非李世民的手笔。
秦风忽然开口道:“二百二十三人,加上那个发号施令的,总共二百二十四,老薛,能战否?”
薛万彻气血上涌,咬牙撕下衣襟,把左臂绑在身上,免得碍事,而后右手抽刀在手,恶狠狠的道:“某家征战,向来死不旋踵,区区死士怕什么!”
秦风微笑点头道:“我没杀过人,也不想杀人,不过人家来杀我,我也不会引颈就戮,今天咱们哥俩,就杀他个干干净净!”
“杀!杀!杀!”
薛万彻暴喝连连,悍将本质暴露无疑,横刀高举,声震天街。
朱雀大街作为大唐最繁华的街道,越往里走,住的人越尊贵,区区五千米,几乎占据了大唐高层的八成,就算是城门口住的人,也不是什么小角色,他不认为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没有一个人察觉。
城门袭杀,长街乱战。
大唐高层若还反应不过来,这个大唐,灭了也就灭了!
秦风横刀一划,一颗大好头颅飞起,一腔热血喷薄而出,洒落一地。
薛万彻悍勇难当,一口横刀化作一团刀光,被数十人围攻,不落下风。
其实有时候人多了并不一定是好事,长街搏杀,就算是人再多,能近身的人就那么几个,一个个上去送死,又有什么用呢?
当然,别人不会这么想,一个人再厉害,也有限度,别说两百多人,就算是两百多根木头,你一刀砍一个,到也有钝的时候,人也有累的时候。
谁也想不到,有秦风这种人在,他动手,就是装装样子,科研人员哪来的战斗力?真正动手的,是创世。
所以,秦风横刀之下,一刀一个,决无幸免,全都是一刀毙命,干净利落,狠辣无情。
吼吼吼!
暴烈的嘶鸣之声传来,马蹄簇簇,震动长安。
小火一马当先,身后跟着不知多少甲士,那些甲士呼喝连连,本是为了抓住小火邀功,此刻见竟有人在朱雀大街杀人,登时惊呆了。
薛万彻横刀挑起一颗头颅,大喝道:“本王薛万彻,不知是哪位兄弟前来援手,本王必有厚报!”
有人认出了薛万彻,大惊道:“那是武安郡王,有人围攻薛王爷,众兄弟,弄死这些反贼!”
薛万彻哈哈大笑,奋力把头颅扔出去,连杀数人,来到秦风身边,与秦风并肩战斗,期待那些甲士杀进来。
可惜,那些甲士虽然悍勇,这些杀手也不弱,二百多人,死了小半,还有一百五十多,竟然扛住了甲士的攻击,依旧舍命搏杀两人。
薛万彻骇然发现,秦风横刀之利,实在是匪夷所思,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到现在为止,秦风身上没有沾一滴血。
青衫依旧,公子绝世!
“小郎君真乃万人敌!”薛万彻感慨不已,眼见甲士们逐个击杀黑衣人,秦风下手如此干脆利落,没有人能威胁二人安全,竟然拍起了马屁。
秦风微微一笑,道:“我又不是楚霸王,玩什么万人敌的把戏。”
小火踏火而来,秦风道:“你受伤了,先坐上小火,远离战团,保命要紧。”
薛万彻一愣,连忙道:“你呢?”
秦风悠然道:“这么好的装逼机会可不多,既然那么多人都见到了,索性一次装到底,让那些人知道,有些人是能惹的,有些人是他们惹不起的!”
薛万彻也没客气,这种情况下,他还留在这里,对秦风来说就是个累赘,还不如趁早走。
老老实实的坐上小火,小火不满意的打了个响鼻,秦风随手杀了一人,拍了拍小火的背,笑道:“去吧,一会我去找你们。”
小火四蹄踏火而去,身姿飘逸,宛如天马。
清风徐来,青衫微动。
秦风朗笑道:“看前面黑洞洞,待俺杀他一个干干净净!”
铮铮铮!
刀鸣乍起,刀光翻飞,秦观每走一步,便有一人甚至数人身死。
如神如魔一般的秦风,让黑衣人们头皮发麻,可他们是死士,纵然死,也要完成上头的命令。
“杀!”
低沉而又绝望的吼声中,秦风的横刀如同死神的镰刀一般,收割着一条条生命。
他是真的生气了,连八牛弩都弄出来了,是明显要置薛万彻于死地。
他虽然一直以旁观者自居,但是对于薛万彻,相处了很久,也有了一些感情,就像是他与南山村的村民们一样。
就算是一条狗一只猫,相处久了都有感情,更何况薛万彻一个大活人?
既然已经杀人,不如索性杀个痛快,杀个干净。
秦风一边走,一边高歌,声音高亢浑厚,穿云裂石。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一个个身影倒在秦风的身前,而秦风闲庭信步,高歌吟唱,一身青衫,一口横刀,在朱雀大街上,尽情挥洒着自己的郁气。
无缘无故而来,他想做些什么,但是偏偏有人阻拦,还想杀自己,这就让他很不爽了。
我要给华夏民族做点贡献,既然你们要杀我,那么你们就是民族的罪人。
好好活着不好吗?非要找死!
李世民不敢动你们,那是因为他胆子小,惦记那个位置。
但是我胆子大啊!科研人员嘛,都是有冒险精神的,而且乐此不彼,坚韧不拔。
既然如此,那你们就去死吧!
月光、刀光、星光、火光。
风声、人声、蹄声、笑声。
青衫少年持横刀,一步一杀,血流天街。
一只只眼睛注视着那少年,敬畏者有之,害怕者有之,崇拜者有之。
待最后一人命丧于刀下,秦风收刀,面上微笑依旧。
他缓缓转了一圈,无数人下意识的退后了数步,连几个闻声而来的大将军,都感受到那股子刚烈的气势,浓烈的杀气。
“我叫秦风,秦岭的秦,大风的风。”
秦风微笑,声音不疾不徐,却响彻天街。
“有人称我秦公子,有人称我秦郎君,还有人称我为秦先生。”
“这是我第二次入长安,今后,想来会有第三次,第四次,甚至无数次。”
“你们每个人,都有一次机会。”
“所以,欢迎来杀我!”
欢迎来杀我!
温和的宣言中,杀机肆意。
秦风青衫横刀,温润如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