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跟女帝的再次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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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晌午的时候。
潘金莲正端坐在桌案前,拿着一个药罐正不断的研磨着,鹿血跟兔血粉,还不时的往里面加入些许草药。
就在他专心忙碌的时候,门外忽然传来了敲门声。
“公子,我回来了。”
西门大娘子的声音随后从门外传来。
潘金莲起身打开门,开口问道:“我交代你的东西,买好了吗?”
“公子交代的任务,我又怎敢疏忽呢。”
西门大娘子妩媚的一笑,紧接着从身后取出了一个笼子,里面正关着一只毛色发亮,体型健硕的大公鸡。
潘金莲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错不错,这鸡看起来就很美 。”
“那是自然,这可是我花了不少银两,专门买的斗鸡王,它名为鸡哥,据说已经连续蝉联两次冠军了,一直没有对手,只是公子你…你让我买这个作甚啊?”
西门大娘子秋水般的美眸,满是疑惑的看向面前的男人。
毕竟按照民间说书先生讲的套路,正常情况下不是应该,换上一身黑衣夜闯府邸,手刃贼人,或者以美人计引诱,骗高衙内喝下毒酒,替天行道,留下一段千古佳话。
哪有人找鸡当刺客的……
虽说这位鸡哥练习了两年半,在斗鸡场上一直没有败绩,但想让它效仿荆轲冲入太尉府邸,去刺杀高衙内,这怎么想都不可能啊。
潘金莲面带微笑道:“你有所不知,这位高衙内有一个癖好,除了喜欢调戏良家男子之外,还对鸟儿情有独钟,不管是会学人说话的鹦鹉,还是体型魁梧的公鸡,都情有独钟。 ”
“据说她曾看上了别人训练的一只金雕,想要强卖,人家不卖,她就让身边的走狗,把人打的半死不活,可见她一贯嚣张跋扈的性格。”
“如果我告诉她这里有一只练习两年半,精通唱歌,跳舞,还会打球的公鸡,你说她会怎么想?”
“……”
西门大娘子纤细的柳眉皱了皱,沉思半响道:“莫说她了,就算是我听到天下竟有如此奇物,肯定会心生好奇,忍不住想要上前看上一看,等等…公子你莫非想的是利用这个机会!”
潘金莲解释道:“这刺杀最大的困难,往往不是最后刺客鼓足勇气,刺出手中的一刀,而是如何接近目标,只要高衙内骗过来,后面的事情就简单了。”
这自古斗鸡都是一件危险系数很高的娱乐项目,公鸡性情本就凶猛,再加上爪子上绑着的锋利刀片,在斗鸡胡乱扑腾的时候,一旦刀片划破脖子的动脉,就会闹出人命来。
即便是后世,在三哥那里,每年依旧会有上百人死于斗鸡之手,甚至还出现过一只斗鸡,连续造成八人死亡,二十多人受伤的逆天战绩。
在缺乏止血手段的古代,杀伤力只会更大。
只要给鸡哥的笼子稍微用锯子裁剪一下,让它变得特别脆,容易坏,再给斗鸡服下鹿血,兔血这种古代农村斗鸡作弊时,经常会使用的低配版兴奋剂。
随后黑布把笼子罩住,让鸡哥暂且安静下来。
一旦等高衙内把黑布掀开,受到强光刺激,利爪上绑着锋利刀片的鸡哥,从笼子里冲出来不断扑腾,那画面想想就很美妙。
“你…你是魔鬼吗?”
西门大娘子神色古怪的看了面前男人一眼。
不得不说,这手段实在是太缺德了,莫要说那高衙内了,即便是多年习武的她,在这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就算不死恐怕也要脱层皮。
潘金莲耸了耸肩:“如林教头这样正直的好人,是斗不过那些不讲规则的恶人,奸臣很奸,如果忠臣想要做事,你必须比奸臣的手段更奸才行。 ”
西门大娘子手中的折扇打开,笑着说道:“公子此话甚得我心啊,看来以后需要经常向公子请教了。”
潘金莲沉声道:“为了防止出现什么差池,你尽早的把林相公的母亲送出东京城,安顿好,至于高衙内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
“我知道了。”
西门大娘子转身离去。
......
......
东京城。
西街此时格外热闹。
这里作为当地最大的鸟兽,凶禽的市场,有不少出身富贵,天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家伙,经常在此寻乐。
其中一个肥头大耳,面貌可憎,体重高达三百多斤的身影最为显眼。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被当地百姓私下骂做东京三恶之首,高太尉的养女,高衙内。
此时她正带着一帮狗腿子,前簇后拥的走在街道上,前面摊位挡路的百姓被强行踹开,那些跌倒在地的孩子 ,一个个被自家父母捂住嘴,生怕引来这恶人的报复。
潘金莲坐在远处的一家客栈里,看着远处的景象眉头不自觉的皱了皱。
他本来还觉得自己给鸡哥喂了一包鹿血研磨的兴奋剂,一旦从牢笼扑腾出来,陷入疯狂状态下在鸡哥,大杀特杀的画面会不会有些太残忍了,好歹让人家走的安详点。
可如今一看,明显是远远不够啊。
就在他把笼子放入一间客房里,想着找什么人帮自己传话,好把高衙内骗进密室的房间里时,一道带着惊喜的女子声音,忽然从旁边传来:“没想到在这里居然遇见了公子?”
顺声望去,随之,一个女子清丽脱俗的俏颜出现在他的视线之中。
这是一个看起来大约二十多岁的女子,一身素雅的黄色长裙,雍容华贵 ,身材丰腴,以潘金莲的目光来看,实在是不可多得的美人。
更令他惊讶的是,这不是自己当初刚入东京城,在远处茶馆上看到的女子吗
当时只觉得这个女子身上有股书卷之气,特别有气质,忍不住多看了两眼,想到二人居然在此地相遇了。
赵佶秀雅的俏脸上,此时也满是意外跟惊喜。
她不是没写过一眼误终生的诗词,但那往往都不过是为了彰显文采,对于男人从来没太当回事。
毕竟在她眼里所谓的男人,终究不过是一群庸脂俗粉,只懂得鹦鹉学舌效仿她人,本身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让人根本提不起半点兴趣。
直到那一天的匆匆一瞥,明明两个人连一句话都没有说,可是那种直击内心的感觉,让她久久无法忘怀,甚至满脑子都是那位白衣公子的身影,整个人都开始茶不思饭不想。
就在她心情烦躁不已,连最心爱的花石都没兴趣看了,打算出宫透透气的时候,没想到在小小的客栈里,遇见了那位让她心心念念的白衣公子。
莫非……
这就是天赐良缘吗!!!
近晌午的时候。
潘金莲正端坐在桌案前,拿着一个药罐正不断的研磨着,鹿血跟兔血粉,还不时的往里面加入些许草药。
就在他专心忙碌的时候,门外忽然传来了敲门声。
“公子,我回来了。”
西门大娘子的声音随后从门外传来。
潘金莲起身打开门,开口问道:“我交代你的东西,买好了吗?”
“公子交代的任务,我又怎敢疏忽呢。”
西门大娘子妩媚的一笑,紧接着从身后取出了一个笼子,里面正关着一只毛色发亮,体型健硕的大公鸡。
潘金莲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错不错,这鸡看起来就很美 。”
“那是自然,这可是我花了不少银两,专门买的斗鸡王,它名为鸡哥,据说已经连续蝉联两次冠军了,一直没有对手,只是公子你…你让我买这个作甚啊?”
西门大娘子秋水般的美眸,满是疑惑的看向面前的男人。
毕竟按照民间说书先生讲的套路,正常情况下不是应该,换上一身黑衣夜闯府邸,手刃贼人,或者以美人计引诱,骗高衙内喝下毒酒,替天行道,留下一段千古佳话。
哪有人找鸡当刺客的……
虽说这位鸡哥练习了两年半,在斗鸡场上一直没有败绩,但想让它效仿荆轲冲入太尉府邸,去刺杀高衙内,这怎么想都不可能啊。
潘金莲面带微笑道:“你有所不知,这位高衙内有一个癖好,除了喜欢调戏良家男子之外,还对鸟儿情有独钟,不管是会学人说话的鹦鹉,还是体型魁梧的公鸡,都情有独钟。 ”
“据说她曾看上了别人训练的一只金雕,想要强卖,人家不卖,她就让身边的走狗,把人打的半死不活,可见她一贯嚣张跋扈的性格。”
“如果我告诉她这里有一只练习两年半,精通唱歌,跳舞,还会打球的公鸡,你说她会怎么想?”
“……”
西门大娘子纤细的柳眉皱了皱,沉思半响道:“莫说她了,就算是我听到天下竟有如此奇物,肯定会心生好奇,忍不住想要上前看上一看,等等…公子你莫非想的是利用这个机会!”
潘金莲解释道:“这刺杀最大的困难,往往不是最后刺客鼓足勇气,刺出手中的一刀,而是如何接近目标,只要高衙内骗过来,后面的事情就简单了。”
这自古斗鸡都是一件危险系数很高的娱乐项目,公鸡性情本就凶猛,再加上爪子上绑着的锋利刀片,在斗鸡胡乱扑腾的时候,一旦刀片划破脖子的动脉,就会闹出人命来。
即便是后世,在三哥那里,每年依旧会有上百人死于斗鸡之手,甚至还出现过一只斗鸡,连续造成八人死亡,二十多人受伤的逆天战绩。
在缺乏止血手段的古代,杀伤力只会更大。
只要给鸡哥的笼子稍微用锯子裁剪一下,让它变得特别脆,容易坏,再给斗鸡服下鹿血,兔血这种古代农村斗鸡作弊时,经常会使用的低配版兴奋剂。
随后黑布把笼子罩住,让鸡哥暂且安静下来。
一旦等高衙内把黑布掀开,受到强光刺激,利爪上绑着锋利刀片的鸡哥,从笼子里冲出来不断扑腾,那画面想想就很美妙。
“你…你是魔鬼吗?”
西门大娘子神色古怪的看了面前男人一眼。
不得不说,这手段实在是太缺德了,莫要说那高衙内了,即便是多年习武的她,在这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就算不死恐怕也要脱层皮。
潘金莲耸了耸肩:“如林教头这样正直的好人,是斗不过那些不讲规则的恶人,奸臣很奸,如果忠臣想要做事,你必须比奸臣的手段更奸才行。 ”
西门大娘子手中的折扇打开,笑着说道:“公子此话甚得我心啊,看来以后需要经常向公子请教了。”
潘金莲沉声道:“为了防止出现什么差池,你尽早的把林相公的母亲送出东京城,安顿好,至于高衙内的事情就交给我吧 。”
“我知道了。”
西门大娘子转身离去。
......
......
东京城。
西街此时格外热闹。
这里作为当地最大的鸟兽,凶禽的市场,有不少出身富贵,天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家伙,经常在此寻乐。
其中一个肥头大耳,面貌可憎,体重高达三百多斤的身影最为显眼。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被当地百姓私下骂做东京三恶之首,高太尉的养女,高衙内。
此时她正带着一帮狗腿子,前簇后拥的走在街道上,前面摊位挡路的百姓被强行踹开,那些跌倒在地的孩子 ,一个个被自家父母捂住嘴,生怕引来这恶人的报复。
潘金莲坐在远处的一家客栈里,看着远处的景象眉头不自觉的皱了皱。
他本来还觉得自己给鸡哥喂了一包鹿血研磨的兴奋剂,一旦从牢笼扑腾出来,陷入疯狂状态下在鸡哥,大杀特杀的画面会不会有些太残忍了,好歹让人家走的安详点。
可如今一看,明显是远远不够啊。
就在他把笼子放入一间客房里,想着找什么人帮自己传话,好把高衙内骗进密室的房间里时,一道带着惊喜的女子声音,忽然从旁边传来:“没想到在这里居然遇见了公子?”
顺声望去,随之,一个女子清丽脱俗的俏颜出现在他的视线之中。
这是一个看起来大约二十多岁的女子,一身素雅的黄色长裙,雍容华贵 ,身材丰腴,以潘金莲的目光来看,实在是不可多得的美人。
更令他惊讶的是,这不是自己当初刚入东京城,在远处茶馆上看到的女子吗
当时只觉得这个女子身上有股书卷之气,特别有气质,忍不住多看了两眼,想到二人居然在此地相遇了。
赵佶秀雅的俏脸上,此时也满是意外跟惊喜。
她不是没写过一眼误终生的诗词,但那往往都不过是为了彰显文采,对于男人从来没太当回事。
毕竟在她眼里所谓的男人,终究不过是一群庸脂俗粉,只懂得鹦鹉学舌效仿她人,本身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让人根本提不起半点兴趣。
直到那一天的匆匆一瞥,明明两个人连一句话都没有说,可是那种直击内心的感觉,让她久久无法忘怀,甚至满脑子都是那位白衣公子的身影,整个人都开始茶不思饭不想。
就在她心情烦躁不已,连最心爱的花石都没兴趣看了,打算出宫透透气的时候,没想到在小小的客栈里,遇见了那位让她心心念念的白衣公子。
莫非……
这就是天赐良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