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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我叫沈肥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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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家庭医生走出来,房外的林琅立马上前,“医生,情况怎么样了?”

    “持续的高烧才会让沈先生昏倒,我已经给他输了液,今天温度降下去就好了。”说完,一旁的女仆领着医生离开。

    在门口迟疑了一会儿,林琅轻轻推开门,走到了床前。男人闭着眼睛,脸上因为高热而泛着潮红,似乎这几天更加清瘦了一些。

    即使在睡梦中,眉头还是紧紧皱着,不知道为了什么在烦心。

    不自觉地伸出手指,在他的眉间按了按,林琅叹了口气,“希望那里没有我。”

    高烧虽然不是大病,但是需要有人在身边看护。林琅拒绝了女仆,自己守在床前照顾起来。不停地换着冰毛巾,关注着点滴,直到天快要亮的时候,才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背着书包,沈希然和林小霖悄悄伸进脑袋,下面加上毛团的大脑袋,齐刷刷地凑在门缝处偷看。没有被房间里的人发现,两娃一狗悄悄关上门,沈希然眨眨眼,“我说吧,舅舅不会有事的。”

    林小霖点点头,蹲下身来,摸了摸毛团的脑袋,“狗狗,你要乖乖,不要吵到他们哦!”

    毛团骄傲地昂着头,我才懒得进去呢,骗人是小狗!

    半梦半醒间,林琅觉得有什么在脚边拱着,睁眼一看,一大团毛茸茸的家伙躺在自己脚上。不自觉一笑,林琅摸了摸大狗的脑袋,“你怎么进来了?”

    毛团咬住林琅的拖鞋,反正它就是狗,说话可以不算话,肚子饿了比变狗更重要!

    “嘘嘘!”林琅连忙食指抵住嘴唇,“小声点……”

    “不用了。”床上传来沈终南沙哑的声音,他不知道何时已经醒了过来,精神好了很多,不过还时不时地咳嗽着。

    林琅看着他,“既然你没事,我就走了。”

    站起身还没有迈开步子,手腕就被对方一把拽住,“我有事。”

    谁说沈终南就是冷冰冰的机器人,谁说他会一直掌握一切。他也会生病,也会累得爬不起来,也会为了那一肚子的嫉妒,硬撑着从异国飞了回来,会病得失去理智,任性而为。

    林琅半阖着眼眸,低声地说,“你要好好养病。”

    “对不起。”沈终南脱口而出。

    握住拳头,林琅承认她就是这么小肚鸡肠,“我接受,但是不能原谅。”

    沈终南失落地松开了手,像是失宠的大狗,耷拉着脑袋坐在那里。他果然,太差劲了吗。

    看他意外有些可怜的样子,林琅不忍心起来,虽然他比自己年纪大,可是心智上和林小霖也没有什么大差距一样。叹了口气,林琅鬼使神差般摸了摸他的脑袋,“除非,你答应我的惩罚。”

    沈终南猛地抬头,“什么惩罚!”

    林琅想了想,“肥肥。”

    沈终南不敢置信地看着她。

    林琅心里的恶趣味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乘胜追击,“没错,就叫沈肥肥!”

    冷静,再冷静……这完全冷静不了!沈终南气得一下子翻过身,不想理小妻子。他对爱称可是充满了幻想,到现在为止林琅只喊过自己“沈总”和名字,难道就要被这个肥肥给毁了吗!

    林琅却像是故意作对一样,一声又一声地喊着,“沈肥肥,你看看我呀,为什么不听我说话呢?”

    沈终南还没有来得及发飙,一阵汪汪汪的狗叫声打断了他的念头,仿佛也很不满意这个名字。

    扭头一看,林琅搂着白色的大狗,笑得眉眼温柔,“我说的是它,你以为呢?”

    沈终南愣在了那里。

    他才不想承认,居然看自己的妻子看呆了。

    阳光正好,林琅穿着浅色的毛衣,就坐在地板上,搂着大狗逗弄着,笑得露出了整齐的贝齿,浑身都带着想让人靠近的香气。他能够听到自己的心脏砰砰,砰砰地狂跳。或许是从这一刻起,他开始陷入了无法自拔的漩涡中。

    毛团的名字就这么定了下来,虽然它完全不满意这个狗名,但被林琅这个饲主一锤定音。狠狠地咬着骨头,沈肥肥满脸都是不高兴,用锋利的犬牙咬来咬去。

    沈终南更是自始至终臭着脸,有一勺没一勺地喝着清粥。林琅笑眯眯地看着,饱含深意地说,“肥肥,你要多吃点,才能不生病,知道吗?”

    沈终南噎住,只能不高兴地闷头喝粥,心里倒是为妻子的原谅松了口气。

    就在这时,林琅的手机响了起来,林琅按下接听,“喂……王翰,你怎么打电话来了?”

    那边有些嘈杂,贝斯和打盘的声音震耳欲聋,王翰大声地说,“林琅,我这正做考核节目呢,还缺一个伴唱,你要来试试吗?”

    “这不好吧,我怕会拖你们的后腿。”林琅婉言谢绝。

    王翰爽朗一笑,“放心吧,到时候看节目打分,评委不会管你是C班的。”

    想了想,林琅说,“那你把地址发给我,我去看看。”

    关上电话,林琅对沈终南说,“我现在要去练习室一趟,你在家多休息一会儿,晚上我就回来。”

    看着林琅匆匆离开,沈终南顿时索然无味,手里的瓷碗放到了桌上。和地上的沈肥肥对视,沈终南冷哼一声,扭头不看他。胖狗,就知道勾引他妻子,总有一天要把你送走!

    按照王翰发过来的地址,林琅找到了一家地下室,走到门口,就听见里面传来阵阵的音乐声。正中间有一个简易的舞台,王翰正站在上面,握着麦克风唱着歌,后面则是伴奏的乐队。比较奇怪的是,乐队的组成倒是千奇百状,除了常见了贝斯、架子鼓之外,还有二胡和长笛这种古典乐器。

    见到林琅,王翰高高地一挥手,“嘿!”

    林琅也回以招手,走了进来,“没打扰你们吧?”

    “没有,你来得正是时候!”王翰扭头和其他人说,“这是我找来的外援,保证让你们满意!”

    后面敲架子鼓的是个肉呼呼的男生,笑着说,“阿翰的眼光肯定没有错,要不要先看一遍现场版?”

    坐在椅子上,林琅安静地当起了唯一一个听众,看着这场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