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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风欲起天子展双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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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顺机械般地拿起一块香瓜来,三两口吃完了扔掉瓜皮,便重新恢复了那副笔直中透着严肃的坐姿。

    夏不睡石,秋不睡板。对于连做梦都想着长命百岁的贾诩来说,哪怕天气再热也是决计不会喝凉水的。枯瘦的手指刚一碰触到还散发着凉气的香瓜,便立即缩了回去。

    看着贾诩一脸谨慎的表情,韩俊苦笑着摇了摇头,懒洋洋道:“文和对于情报战怎么看?”

    “情报战?”

    贾诩一脸愕然的重复了一遍,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才明白过来,捻须沉吟道:“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以我愚见,若能洞察敌情,料敌于先,虽未必战无不胜,但也必会使我军掌握先机以及主导权,至少立于不败之地。”

    韩俊点了点头,又问高顺道:“伯平以为如何?”

    高顺站起身来,沉声道:“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末将以为,文和先生所言极是。牧野之战,武王兵少而商纣势众,周最终却代商定鼎中原,虽仗天时,亦赖人谋,若无数十万奴隶阵前倒戈,则必无两周八百年江山!用间与反间,对于战争的胜负至关重要,甚至可以说是举足轻重。末将曾听人言,幽并斥候冠绝天下,由此不难看出,主公对于情报对于斥候的作用都是非常重视的。”

    韩俊自嘲的笑了笑,“幽并斥候冠绝天下?还差得远呢!”

    又问高顺道:“伯平以为,最强斥候应该如何?”

    高顺沉吟道:“勇武过人,悍不畏死,胆大心细,倏忽往来,千里万里而不辞辛苦。隐于敌后则静若处子,奔于阵前则动若脱兔。”

    韩俊又问贾诩,“伯平所言,文和可赞同否?”

    贾诩眯着眼睛点了点头,“高将军乃是沙场宿将,久经战阵,经验丰富,更是一手带出了天下闻名的陷阵营,所思所虑自然周全之至。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诩以为高将军疏忽了最重要的一点。”

    “哦?”

    高顺眉头一挑,看向贾诩拱手道:“还请文和先生赐教!”

    “不敢,不敢!”

    贾诩拱手回了一礼,神情却是无比的严肃,缓缓道:“斥,度也。候,守也,望也。斥候之强,不在于目观千里耳听八方,而在于忠心不二宁死不屈。斥候若得善用,则无异于手握神兵利器,所过之处望风披靡。但若斥候为敌所用,则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臣下建议,主公若想将斥候营炼为无坚不摧的利刃,该当先炼魂而后炼体,先炼心而后炼骨,唯有如此方能确保利刃在手而不会为敌所用!”

    贾诩的这一番话,让韩俊精神一震,拍手赞叹道:“我现在无比的庆幸,文和先生现在是自己人而不是敌人。”

    贾诩连忙拱手道:“为主公分忧解难,实乃臣之本分,当不得主公谬赞!”

    韩俊站起身来,背着手来回踱了两步,沉吟道:“文和先生‘利刃’之说本来甚为妥切,但我还想更进一步来定义我所需要的斥候营,那便是‘杀手锏’!何为杀手锏?袭扰破坏,暗杀绑架,窃取情报,在必要时刻能够力挽狂澜,以小部分的力量决定大战场的走向!伯平,你能帮我练出这样一队天降神兵么?”

    高顺面色一紧,肃然道:“末将定效死力!”

    韩俊擦了擦手,站起身来沉声道:“我意,成立专门负责情报搜寻的暗影阁,由文和先生全权负责。成立特种作战部队利刃营,由伯平直接负责。我会通令三军,人员任由你们挑选,钱粮任由你们索要,尽可能满足你们一切的需求!我给与你们最大的信任,无条件的信任!但是,我希望未来有一天,我想要知道千里之外一个普普通通的乡下老翁姓甚名谁,家有几口的时候,暗影阁能够给我准确的消息。当我想要见一见这个老翁的时候,利刃营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把他毫发无损地带到我面前!你们,能够做到么?”

    贾诩和高顺对视一眼,齐齐抱拳拱手领命。

    相比于赵云,张颌等韩俊旧部,高顺新降不久,正是着急建功立业,证明自己的时候,能够得到韩俊这样的信任与器重,自然不会不识抬举。

    贾诩倒是没有高顺那么迫切的欲望,但是他心里很清楚,韩俊能够当着他们的面说出这样的话来,就绝不会容许他们拒绝。用间用探,虽然不罕见,但传出去也绝对算不上是光彩的事。毕竟,连千里之外都不肯放过的韩俊,又怎么可能放过自己地盘上的人和事呢?

    长安,太尉府。

    睡在简陋的草席上的李儒,突然从噩梦中醒来,梦中他正行走于去往未央宫的路上,北方长空之上却突然有黑龙从天而降,直扑他面门而来……

    剧烈咳嗽了好一阵子,兀自后怕不已的大口喘着粗气,李儒只感觉到一阵阵的心慌。不忍心吵醒睡在枕边的发妻,李儒缓慢而小心地爬起身来,挪到桌边倒了杯水喝了两口,这才感觉舒服了许多。

    率领西凉军二度杀进长安之后,李儒一步登天。丛东躲西藏的朝廷重犯摇身一变成为了大汉三公。但是这一切对于李儒而言,却是那样的虚幻,给不了他任何的安全感。所以他如今虽然位高权重,却依然卧薪吃糠,粗布麻衣,不敢有半分得意。

    府邸中妙龄侍女如云,他却看都不看一眼,全都打发了出去。发妻董氏已经不年轻了,前一段时间又跟着他担惊受怕,吃了不少的苦,看上去苍老了不止十岁。

    偌大的太尉府,却空荡荡的清冷无比,虽然正值盛夏,但漫步于内,却好似身坠冰窟一般。

    李儒一边咳嗽着一般随意走着,脑海中想着的,依然是刚才的梦境。

    虽然是梦,但却又是那样真实。虽然龙是虚幻的,但却又是那样清晰。

    沉闷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李儒缓缓抬起头来,细长的眸子中精光一闪而过,站住了脚,等着他安插在宫中的眼线上前。

    “禀太尉,今日刘虞奉诏入宫,和天子密议许久。出宫之时,刘虞虽故作镇定,但据可靠消息,他的眼圈红肿,似乎哭过。”

    “哦?”

    李儒挑了挑眉毛,自言自语道:“刘虞么?这倒是一个可以指望的人。刘协啊刘协,难道到现在你还是不肯死心么?”

    眼线乖觉地站在一边,脸上无喜无悲。

    李儒沉吟片刻,缓缓道:“派人密切监视刘虞,从现在开始,关注所有和他有来往的人!一个都不要放过!切记,在我下令之前,千万不可打草惊蛇。我倒是很期待,有多少人会忍不住跳出来自投罗网!”

    刘虞丛幽州回到长安之后,一直都表现得很低调。虽然身份尊贵,但不管是董卓擅权还是王允执政的时候,都没有半分要插足朝政的意思,到最后更是干脆借口养病闭门不出,以至于很多人都忘记了,李儒掌权之前,他才是大汉名正言顺的太尉。

    丛宫中回来之后,刘虞便把自己反锁在书房之中,足足一天都没有露面。

    一直到傍晚时分,刘虞才终于推开了门,满脸的灰暗之色,将一直守在门外的刘和喊了进去。

    文君酒肆,是长安最出名的几个酒肆之一。规模并不算太大,酒质也不算太好,但生意却出奇的好。

    卓文君当垆卖酒,名扬天下。而文君酒肆的酒娘,据传正是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后人。而这位貌比花娇的酒酿,也正是文君酒肆火爆的原因所在。

    每日酒量最豪,出手也最阔绰的酒客,酒肆打烊之后,会被留宿于此,与司马酒娘共度良宵。

    大汉最典型的红二代刘和,正是文君酒肆的常客,也是司马酒娘最大的恩客之一。有钱有势,气度儒雅,相貌也算不错的刘和,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光顾酒肆了,因此当他出现在酒肆的时候,所有认识他的酒客都发出了一声悲鸣,心里清楚,今夜的鸳鸯戏水,又没有他们的份了。

    当然,在如今的长安城里面,对刘和不屑一顾的人有很多。巧合的是,今天刘和恰恰就碰到了这样一个对手。

    李野,长相粗犷,满脸络腮胡子,声重如钟,相比于刘和翩翩公子的气派,完全就是两个极端。但是,和刘和一样,他也有一个好爹,至少现在是这样。

    不屑地瞪了刘和一眼,李野抓起粗瓷碗来仰起脖子一饮而尽,擦了擦嘴冷哼一声道:“手下败将,又来出丑了?”

    一反常态的,刘和居然是没有和他唱反调,反而是笑吟吟地走了过来,在李野对面坐下道:“不过是一个庸脂俗粉,沿街卖笑的娼女罢了,却也值的李少君流连忘返么?”

    李野一瞪眼怒道:“你可是在笑话我出身卑贱,没有见过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