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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老马当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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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哥儿,人齐了。”

    徐牧抬起头来,看着面前十余个青壮。

    陈盛这些人自不用说了,原先就是赶马夫,在马背上讨活的。剩下的人,估计连马都没骑过。

    “东家,我、我会一些。”人群中,一个年纪小些的青年,急忙举手。

    “我小时,和庄里的少爷交好,他借着小马,给我骑了几回。”

    “不错。”虽然心里叹息,但表面上,徐牧还是大方地夸了一句。

    “那么都选一匹马,骑着看看吧。”

    不多时,情况惨不忍睹,除了陈盛四人之外,即便是那位骑过小马的青年,也摔得满脸泥垢。

    “东家,看我金鸡独立!”陈盛嚣张地在马背上站起身子,果然玩了个金鸡独立。

    “看个卵……”

    徐牧揉着额头,山匪说不得这两日就要抢庄,人手劣势的情况下,只能出奇兵。

    而这十多匹老马,寄托着他的厚望。五个赶马夫,偏偏还有个周遵受伤了。

    “你们这两日都不用做活,就留在小马场里,练好骑马。练得好了,每人赏一两银子。”

    十余个青壮听了,又是一阵欢呼。

    “陈盛,你驴儿草的,别金鸡独立了!赶紧的,把人给我教好!”

    “牧哥儿,我呢?”

    “司虎,你不行。”

    “为啥啊,牧哥儿?”司虎脸色激动。

    “那些个老马,都驮不动你跑几步的,我有其他事情要你来做。”

    司虎连老虎都能抱死,做个小骑兵,着实是浪费。

    “那,我听牧哥儿的。”

    徐牧自己也不确定,那些山匪,会什么时候杀过来,唯今能做的,便是尽所有的力量,挡住这次抢庄。

    庄子南面,偌大的酒坊。

    粮食已到,按着徐牧的意思,不管世道如何变幻,但活命的营生,决计是不能掉。

    除开要练骑马的十余个青壮,近乎所有的人,此刻都在酒坊忙得热火朝天。

    徐牧不厌其烦地来回走着,给那些一知半解的酒坊工,认真讲解着酿酒发酵的步骤。

    当然,最后关键的蒸馏法,安全起见,在庄子还没壮大之前,徐牧打算还是亲自上阵。

    “东家,吃晌午饭了。”

    喜娘立在酒坊门口,脸红得要滴出水来。

    昨夜里的事情,每想起一轮,她便会暗暗啐骂自个一轮。要是这位东家生气,把她赶出庄子,该怎么办。

    喜娘不敢再想,一边垂下头,一边又忍不住可怜巴巴地偷看着徐牧。

    徐牧点点头,笑着往前开口。

    “列位,徐家坊可不是恶人庄子,且吃了晌午饭,再来忙活。”

    酒坊里的诸多人,惊喜地停下活计,谢了东家,二三一群,纷纷往外走去。

    不多时,只留下徐牧一个,孤零零地立在酒坊边上。

    “东家,东家。”喜娘从拐角闪出身子,眼睛里满是泪花。

    徐牧怔了怔,下意识地退后几步,生怕小婢妻姜采薇,又从哪儿会恰好冒出来。

    “东、东家,我脏,我贱,还请东家莫要生气。”喜娘的声音,近乎苦苦哀求。

    “你不脏。”徐牧沉默了会,认真开口。

    “在本东家的心底,你是个好娘亲,真的不脏,比很多人都干净。”

    喜娘愣了愣,捂着嘴巴,颤着身子慌不迭地鞠躬。

    ……

    等发酵的酒香气扑上鼻头,徐牧算着日子,才发现不知觉间,已经过了三日。

    整整三日,山匪未现。

    明明都晒刀了,明明都不死不休了,还在等什么?

    不过这样也好,能让小马场练马的十余个青壮,有了更多熟悉的时间。

    巡了一遍酒坊,发现没有问题之后,徐牧迈开脚步,匆匆往小马场走去。

    未走出百步,抬起头,便看见了一脸憔悴的姜采薇,蹲在地上,帮着一个村妇洗野菜。

    没记错的话,小婢妻好似是躲着他几天了,即便偶尔碰上,也匆匆地打了招呼,垂着头快步走开。

    “采薇。”徐牧犹豫了下,唤出一句。

    原来还想着,和姜采薇之间只差一层窗户纸,现在倒好,闹了个乌龙的婚内出轨,窗户纸都换成铁窗条了。

    “徐、徐东家,奴家去算账。”

    陌生得像山河故人。

    徐牧还在踌躇着一些关系回暖的话,没等回神,姜采薇单薄的身子,已经消失在了面前。

    “分两翼,左右包抄!”

    “凿穿,乃是骑枪手分割战场,最基本的战术。”

    “都给我多练几回,即便老马跑死了,本东家也会重新去买!”

    小马场里,十余个青壮,皆是汗如雨下,三日的时间,冒雨又曝晒,加之一次次的落马摔倒,不知觉间,让他们原本唯唯诺诺的性子,变得沉稳了许多。

    “轻骑为疾,重骑为坦。”徐牧声音发沉,“若你们好好学了骑马的本事,日后有了银子,我便答应你们,会购几匹良驹袍甲,相赠列位。”

    “鞭莫停!身莫歪!骑行之威,乃是骑枪所指,寸草不生!”

    这时候的大纪,还处在步骑混编的阶段,当然,最根本的原因,是大纪境内的马场,寥寥无几。一般的战术,便是步兵行中阵,骑兵看时机包抄两翼,成功率并不高。

    反而是纯骑军的北狄,以轻骑为主,配合小型马弓,迂回奔射,将大纪的几个定边营,打的抱头鼠窜。

    “再练!”抛却思绪,徐牧冷冷背手,紧盯着场中的情况。

    骑着一匹花色老马的陈盛,仗着骑术娴熟,迅速迂回之后,冷不丁伸长了脖子。

    “周洛,东家是怎么了?今日似是很生气。”

    周洛喘了口气,“盛哥儿,估计是山匪要来抢庄,东家心情不好。”

    “陈盛,你驴儿草的!给本东家认真些!”

    陈盛缩了缩脖子,急忙正坐起来,双腿一夹马腹,带着后面的十余人,继续在小马场里绕圈奔袭。

    高高的柴垛,疯秀才把手伸入胸膛,搓出一个泥丸子后,才悠悠灌入一口酒。

    “北方狄人皆笑,我大纪无骑,却不知一个小小的酒坊庄子,练起了骑行之术。”

    “我儿李破山,曾站在雍关城头,以酒拭刀,以弓挡骑。”

    “六千铮铮城下骨,无一不是大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