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未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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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赶了一天路,黄昏的幕布厚厚盖在天上,结成一片低压的晚霞后,才到达目的地——

    苏省鼎山深处的九云村。

    不同于苏省其他农村,九云村因为地理环境的缘故,并未开发新农村建设,屋舍、道路以及其他基础建设都还保留着以前的样式。

    听宁明轩说,之前大建新农村时,县上是打算将九云村的村民迁出去,因为实在是太过深了,都快与世隔绝了,但由于大多数村民都不愿意离开这片土地,就一直搁置着。

    翻过山,还在半山腰时,就能看到位处山谷的九云村。

    一眼看去,颜承就觉得村子的屋舍构型、分布很熟悉。一条宽敞的青石板路,自低洼处的村口径直向上,铺到最高的一座大宅院,那看上去像是宗祠,亦或者某个曾经的地主祖屋。其他屋舍比较均匀的分布在青石板路两旁,由窄一点的小径串联着,呈阶梯式分布。

    别的不说,就冲着这屋舍分布,能看出这里不是什么小村子。

    颜承以前见过这种屋舍布局,是非常典型的“拙山拱背”。不过,他以前见的这种布局地屋舍不是给人住的,是给见不得光的东西住的。像这种人住的,他还是第一次见。

    他没有急着往下走,稍稍顿住,静静看着村庄。

    “颜先生,有什么事吗?”宁明轩见状问。

    “下面,住的是人还是什么?”

    卓歌听着稍稍一愣,下意识想,屋子不住人还能住什么?接着,她看到宁明轩认真严肃地说:

    “一半人,一半傀。”

    “傀……”颜承念叨一声,然后笑着说:

    “你们村里的人胆子挺大的啊。”

    宁明轩叹了口气,“不瞒你说。其实,这九云村就是当初我这一脉的祖师带人修的,那时是为了躲避司判的搜捕,住惯了后,就不再出去了。”

    “但里面大部分人应该还是普通人吧。”

    “嗯,阴倌虽见不得光,但也并不好学。村子里几百年来,也没出多少阴倌,大部分都还活不过四十岁。”

    颜承点点头,然后说:

    “走吧,趁着太阳还没落。”

    卓歌问,“有什么讲究吗?”

    “我不喜欢走夜路。”

    “……”

    真讲究。卓歌暗暗吐槽。

    他们步伐放快,顺着弯弯绕绕的山路,赶着太阳落土的最后一刻,抵达村口。

    九云村村口修得很体面气派,两根大石柱立着,上面架着黑色大梁,悬挂一牌匾,写着“九云”两个大字。一般来说,都得写“九云村”,把“村”给带上,但这儿瞧着,那牌匾根本就没给“村”留位置,就是冲着“九云”去的。这意味着这村子最开始修,就不是当个村子在修。

    天还没完全黑,但九云村的大道上已经没人了。两棵大柳树扎在大石柱两边,专门筑了个台子供着,上面挂着一些牌子,新的旧的破的好的都有。

    虽然这地儿很偏很深,但国家还是把电给通上了。往里面看去,能见着几户人家还亮着灯。比较特别的是,亮灯的房屋都在青石板大道左侧,右边则是黑漆漆一片。

    颜承问:

    “左边是人,右边是傀?”

    “嗯。”宁明轩说,“泾渭分明。”

    “你带路吧。”颜承说。

    宁明轩点头,然后向村口走去。

    临到村口时,忽然从那左边柳树上跳下来一个人,衣着邋遢,蓬头垢面,一双眼睛大而黑,即便是傍晚,也看得很分明。他提着一盏随时都可能熄灭的灯笼,照着颜承三人,声音涩涩地问:

    “你们是谁?”

    宁明轩上前去,笑着说:“周叔,是我啊,小轩。”

    “小轩?”

    “这才多久啊,就认不得我了吗?”

    邋遢男人身材比较矮小,站在宁明轩面前,踮起脚,把灯笼怼在他脸上,仔细看了看,然后转了转大而黑的眼睛,接着恍然大悟地一笑:

    “哦,是小轩啊,唉,瞧你,都不早点说,差点没认出来。”

    宁明轩点头笑了笑,“是是是。”

    接着,邋遢男人提着灯笼走到颜承和卓歌面前,“你们是谁?”

    宁明轩赶紧走过来说,“周叔,他们是我的客人。”

    “客人?”

    邋遢男人做了个斗鸡眼儿,然后又踮起脚,把灯笼分别在颜承和卓歌脸上怼了怼,看清了后说:

    “客人啊,客人好啊。好久没有客人了。”他笑着,露出一口半黄不黑的压,很开心的样子。

    “那周叔,我们先上去了,不打扰你哈。”宁明轩说。

    “嗯,慢点走噶。”

    宁明轩笑着点点头,对颜承二人说:“颜先生,我们走吧。”

    颜承迈开步,但他刚越过邋遢男人,就忽然被后者一把抓住。

    宁明轩一惊,“周叔,怎么了?”

    颜承侧过头,静静看着邋遢男人。

    邋遢男人又比了个斗鸡眼。他眼睛很大很黑,映衬着微弱摇曳的灯笼浊光,比着斗鸡眼的样子看上去有些渗人。

    “你是谁,来这里干嘛?”他语气不善地问。

    卓歌有些疑惑,这不是才说过了是客人吗。她看了看宁明轩,凑过去小声问:

    “这人是不是这儿有问题啊。”她指了指脑袋。

    宁明轩点了点头,然后走过去笑呵呵地说:

    “周叔,都说了,这是我的客人。”

    邋遢男人似乎听不到宁明轩的话,紧紧拽着颜承的手,声音发涩:

    “你是谁?是不是想来偷东西!”

    “周叔!”宁明轩有些着急。

    他不知道周叔这怎么突然发了疯,虽然平时精神就一直有问题,但其他外人来村子里,也不见着这么针对一个人啊。

    “周叔,他是我的客人!”宁明轩声音变大。

    见着邋遢男人还是不放,宁明轩索性一把将他拉开,然后对颜承说:

    “颜先生,你们先过去,上了大台阶后等我就行。”

    邋遢男人似乎眼里只有颜承,瞪大着大而黑的斗鸡眼,顶着宁明轩瘦弱的胸膛,就要再去拽住他。

    颜承静静地看着这个邋遢男人,脑中冒出一个词——

    “未亡人”。

    意思很简单,该死却没有死的人,也指寡妇。但显然,这个邋遢男人不是寡妇。

    他想起什么,迈步走到邋遢男人面前,幽幽地说:

    “我是归乡之人。”

    “归乡之人……”邋遢男人喃喃一遍,绷紧的肩膀和手臂逐渐放松,眼神也开始涣散。他又问:

    “你的家乡在哪儿?”

    “过去。”

    颜承这话说,邋遢男人彻底回了神。随后,他收起斗鸡眼,虽然眼睛依旧大得可怕。

    “你们怎么还在这儿啊?”他不解地问,“小轩,你抓着我干嘛?”

    小轩有些懵。他转头看了一眼颜承。

    颜承轻轻点头。

    宁明轩于是笑着说:“没什么没什么,我们这就走。”

    “才下雨过,石板滑得呢,慢些走啊。”

    邋遢男人说完,就爬到柳树上去了。

    卓歌顺着他看去,才发现,原来这颗大柳树上向着村子这面有个小木屋。邋遢男人把灯笼挂在外面,钻了进去。

    宁明轩看着,呼出口气说:

    “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