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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妹,咱家有钱了

作者:喵帕斯之怒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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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离皱了皱眉,难道她刚才听不出自己是在开玩笑吗?

    他怎么可能一首歌卖个几千万?

    “不是...我乱说的啊,怎么可能要几千万...”莫离解释道。

    “我知道你是开玩笑的,但我不是开玩笑的。”宁楚盯着莫离眼睛淡淡说道,同时,她内心已经后悔极了。

    她当然不是后悔出价太高。

    而是后悔自己说的太迟了。

    很久之前,在莫离给她写了《笑忘书》之后,她不是没有找过莫离继续要歌。

    但当时她可没有冒出过给莫离几千万只为了一首歌的想法。

    但现在不同了,在莫离一连作出《笑忘书》《kissme》《晴天》之后,她知道莫离的词曲水平绝对是属于这个领域最强的那一小撮人之一。

    更重要的是,他的两个妹妹如今算是半出道的状态了。

    出道之后必须就会要有作品,那么作品谁来帮她们完成?

    还不只能是莫离这个当哥哥的。

    也就是说,如果她再不抓紧时间,那么莫离创作的歌,全都会被陈溪和陈烟拿去。

    而如今即便能够和莫离合作,那他肯定也会考虑到两个妹妹,特别是刚才陈溪问莫离这首《晴天》的歌名的时候,陈溪说了一句话“两首都叫下雨天”,她还是有注意到的。

    所以可以从侧面推测出,陈溪或许已经接触了不少莫离所创作的其他歌曲了。

    陈烟和陈溪听到宁楚的话,也都有些惊讶。

    不过她们还是没有说话,毕竟莫离和宁楚如今算是在“谈生意”,她们知道现在乖乖闭上嘴才是正确的做法。

    “什么意思?你要几千万买这首歌?”莫离被惊呆了,不过随即也反应过来,宁楚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花几千万买一首歌?,随即又道:“是不是有什么其他条件?”

    “对。”宁楚点点头。

    莫离有些心动了。

    这可是几千万啊,一般数字大于多少称为“几”呢?至少也是三或三以上。

    就算它三千万吧。

    三千万是多少呢?

    三十个一百万。

    他父母如今也算是深城某个大企业的管理层了,然而他们一年的薪资加起来也不过是一百万左右。

    一年收入一百万,都得要三十年才能赚到,这还不包括各种花费,如果要存三千万下来,那得要多久?

    虽然莫离确实是不缺钱用,但那是因为他不缺那几万十几万。

    有了三千万的话,莫离脑袋里很多想做的事情几乎都可以实现了。

    “什么条件?”莫离试探问道。

    “像《笑忘书》《晴天》这些质量的歌曲,你还有多少?”宁楚问道。

    莫离听见宁楚的话不由皱起了眉。

    歌,他确实还有很多很多,质量高的确实也还有很多,但宁楚的这个问题,他肯定不能如实回答。

    “你觉得呢?”莫离反问道。

    宁楚点点头,她当然能听懂莫离的意思,也明白那种质量的歌曲是可遇不可求的,于是退一步道:“那质量差一些的也行。”

    “说实话我现在已经作词作曲完的歌曲并没有多少首了,但是给我一些时间的话我还是能写的。你还是先说你的条件吧。”

    见宁楚一直在这个问题上纠缠,莫离只好把问题重新转到宁楚身上。

    “三年。”宁楚先是吐出两个字,随后继续道:“我大概还会再唱三年的歌,按照我现在一年一专辑的速度,我还会再发三张专辑。”

    “然后呢?每年让我帮你写歌吗?”

    “是的,但是我有要求,每年最少两首,但如果我的专辑如果还差一首的话,会让你作三首,但最多我也不会让你作出三首以上来,并且,质量的话一定要让我满意才行。”宁楚说道。

    莫离装作一副思考的模样,实则内心已经狂喜。

    一年两三首歌,甚至莫离还可以多送她一首,三年凑够十首来,那么如果宁楚的出价是三千万的话...一首歌平均三百万??

    而平时一首歌能卖多少钱?十多万对于一个毫无名气的人来说已经算天价了。

    “那么...具体价格是?”莫离问道。

    “四千万吧,我前段时间给两个品牌代言税后刚好四千万左右。”宁楚想了想,说道。

    “光是两个代言就四千万?这么多?”莫离感觉自己眼皮都跳了一下。

    陈溪和陈烟也是被吓了一跳,她们知道当明星很赚钱,但也没有具体去了解过,没想到光是帮两个品牌代个言就能得四千万,太夸张了。

    “还好吧...两个都是法兰西那边的品牌。”

    “四千万的话...是分三年?”

    宁楚摇摇头:“三年?没必要,等我的团队过来录这首歌后就可以一次性给你。”

    “这...就不怕我以后写不出质量好的歌吗?”

    “你笨啊,肯定会签好协议啊。”

    “......”

    “行,那等你的团队过来我就把总谱给你。”

    莫离点点头,心中却是有些激动。

    这可是四千万...就这么轻易的拿到手了?

    不过莫离也很清楚,假如宁楚之后每张专辑都有这么高质量的歌曲的话,创造的收益肯定远远不止这几千万。

    但这些完全不关他的事,他也羡慕不来。

    宁楚能创造这么高的收益完全是因为她本身就已经是行业内的标杆人物,粉丝遍布国内外不知道多少。

    假如这些歌他自己拿去制作发售的话,或许能火,但火了之后,能出名,能赚到比四千万还多的钱。

    但之后呢?

    成为明星?上综艺?到各地演出?开演唱会?

    这好吗?这不好。

    莫离并不想当公众人物,即便他很早就知道自己已经有这个能力。

    这就和为什么许多大企业的高管们为什么不去自己创业一样是同一个道理。

    能当上公司高管的,谁又不是精英中的精英?创业对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来说其实不算难事。

    但当高管拿着几百万年薪,住五星酒店,头等舱,各种报销,不比你创业舒服?

    更何况不用担当风险,而创业呢?一不小心就万劫不复。

    莫离也是这个想法。

    一首歌别说卖几十上百万,当初《笑忘书》卖个十五万他都满足了。

    当然,也并不是莫离不喜欢赚钱。

    但动动手就能赚钱,为什么要去辛辛苦苦当明星?

    而且他也不是没有其他赚钱的方法。

    但成本实在是太高了,以至于没办法实施开来。

    但现在有了这些钱就不一样了。

    起码可以先试试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