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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久别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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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之前交给你任务,是说郝仁吗?!”东方琳的声音控制不住有一点高。

    “是,正是那位燕龙渊的义子。”墨规肯定的回答到。

    东方琳闭了闭眼,他藏在案桌底下的手把椅子扶手生生的握碎了。“哦?那他现在的行踪你确定了?”东方琳问到。

    墨规羞愧低下头,说道:“是,他半个月前从灵鹫山下来之后,往长江下游方向去了。”

    “嗯。”东方琳松开握碎椅子扶手的右手,抬起现在诡异的双眸看着墨规:“既然他出现了,那就拿出你们暗影堂的本事来,我要知道他具体的行踪路线。”

    “咦?”墨规疑惑了一下,随后在东方琳冷冷的眼神下,赶紧应是。

    墨规退下之后,东方琳放松的靠着椅背。“你终于出现了。”东方琳叹息一声,一年多没有郝仁的音信,她还以为他遭遇了什么不测。

    “我倒要看看你这段时间去了哪里?”东方琳自言自语说道,“竟然让人这么挂心。”东方琳胸中郁结躁动的情绪竟然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很明显的缓解了大半。

    “果然……”东方琳苦笑。她怔怔出神,轻声说道:“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然后,惊觉自己竟然不知觉念出了这么一句话,东方琳猛然一怔。

    几天之后,获得了郝仁确切的行踪之后,东方琳毫不犹豫的就动身离开了朝阳教。反正喜来乐也说她该放松一下。

    毛团?”郝仁歪头看着抓着自己肩膀呼呼大睡的猫头鹰。毛团脑袋动动,看也不看他一眼,接着睡觉。

    “闺女?”郝仁无奈,大热天的他搭着一块皮子的皮垫是多么的热啊。可是,如果不搭着,跟他作息时间完全相反的毛团就没有地方睡觉。郝仁白天要赶路,毛团就紧紧的抓着他的肩膀,站在那里睡觉。等到傍晚了,毛团精神了,开始起来捕食,却也到了郝仁要打尖住店的时候了。

    这可倒好。毛团一路上完全都是在搭着顺风车。猫头鹰尖利的爪子那是捕猎的利器郝仁又不能给它剪掉。为了不被毛团的爪子抓伤,他只好大热天的披着一块两层皮子制成的皮垫。

    “我还不如白天也睡觉,晚上再赶路。”郝仁苦笑。如果不是这古代完全没有路灯,一到黑天野外完全就是黑灯瞎火,说不得他还真这么干。

    郝仁一路从灵鹫山下来就往江南赶去。两年了,确实也到了该去各个朋友跟前刷刷存在感的时候了。而且,与灵鹫寺偏向偏安一隅的避世不同,问天帮相必能够获得最新最全面的资讯。

    在这古代交通基本靠走,通信基本靠吼。要是想要全面的了解当前江湖的情况,还真是得找问天帮这种立足于世俗间的帮派。

    这一日行到一个镇子上,郝仁往镇中最大的酒楼走去。自从吃了两年的兔子、山鸡、蛇之后,他觉得他增添了每到一个地方就要找当地的美食楼打打牙祭的习惯。像是要把两年被亏的嘴巴,都吃回来一般。

    郝仁是能吃多好的,就吃多好的。必定是让店家把拿手的都上来,就算是吃不完,也不管人异样的眼光打包带走。浪费可耻,他才不在乎再一顿会不会变得不好吃了。无论让谁去山谷底待上两年,不,就俩月,出来的人都能把盘子啃了。

    带着猫头鹰上路,那回头率从来都是百分之百。没有一个人不对他行注目礼,外加指指点点,窃窃私语。猫头鹰在这古代,真是不是什么友好的象征。猫头鹰被他们看做是不祥之物,是死亡和厄运的象征。它们被称为“逐魂鸟”“报丧鸟”,另外还别称为怪鸱、鬼车、魑魂反正是怎么恐怖、怎么难听,怎么叫。

    所以,大半天看见一个大小伙子肩膀上扛着一直猫头鹰,别提多诡异了。于是,下山之后,打算边走边刷写人品值补充的郝仁的计划落了一个空。人们是一看见猫头鹰,就嘴角抽搐,呵呵呵笑着,退散而走。

    这可怎么闹?郝仁发愁。难不成走民间的亲民路线不成了?这不是非要逼他去杀作奸犯科的恶贼么?这种坏蛋可不太容易找。一般坊间,多是一些小奸小恶的混混,吃饭不给钱啊,强收保护费,调戏妇女啊……

    郝仁是真不知道把这些人宰了,天道会不会给的人品值还比不上扣的人品值多。以天道的行事作风来看,十分有可能。“哪里快蹦出来个连环杀人犯越狱吧。”郝仁心里阴暗的暗自期待着。

    虽然现在20多万的人品值着实的不少了,可是郝仁曾经坐拥上百万的巨额存款,面对这六位数字他当然是不满足的。并且,除了有顶级剑法的刚性需求之外,他的装备也应该更新换代。把空间背包升升级,再攒上一些灵丹妙药,另外那把青虹宝剑,看起来也十分的衬他……所以,郝仁最近是精神异常振奋,满世界的寻找着行善积德,行侠仗义的机会。

    “哎……”郝仁的手指在桌子上有一搭没一搭的点着,“这个世界怎么这么一片安宁呢?没劲。”这唯恐天下不乱的话语和性子,可不能叫人听见了,要不然就是讨打。

    “……小店真是十分为难,客官。”这个时候店小二的声音断断续续的飘到他的耳边。

    郝仁的耳朵顿时支楞了起来,有人要吃霸王餐?他好奇的回头望去,说不得他行侠仗义的机会就来了。却见他背后坐着的一位客人跟前站着一位年轻的店小二,这位店小二面露难色的说道:“客官,小店本小利薄,概不赊账……”

    店小二跟前的那位背对郝仁的男子穿着一身绿色的劲装,看起来应该是一个江湖人士,他的桌子上还摆着一把长剑。也难怪店小二的态度那么低下,这有武力值的吃起霸王餐来,就是比没武力值的威胁性要大。

    “嘿嘿……”郝仁一抽腰间别着的一把重剑――下山之后打铁铺五十两一把买的,能一剑斩开五六个铜板而不伤刃,各方面远超原先的承光剑。就等对方态度嚣张的开始闹起来,他就冲上去把那吃霸王餐的一顿好打。

    “这个……真是十分抱歉。”只听那位穿着绿色劲装的男子歉然的说道,“早上出门的时候我明明记得我带了钱袋了,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就莫名其妙的不见了……”这一位话说说的十分的真诚,可是再真诚也代替不了他没钱付账的事实。

    那店小二的脸色更加的微妙了。盖因眼前的这位青年,长的剑眉星目,是十分的英武俊朗,可不像是一个故意来赖账的泼皮。但是就是这种的最难办了,要是他气焰嚣张,店小二还可以舆论攻击他,起码过过嘴瘾。可是对方的态度又这么诚恳的明摆着说了他就是没钱,他能怎么办?

    “那我也不能做主让您走啊,掌柜的会扒了了我的皮。”店小二苦着脸。

    “这样,你容我一段时间,我一定会想办法弄到钱来,绝对不会让你们为难。”男子信誓旦旦的保证道。

    “这……”店小二显然很动摇,但是他却是绝对不敢就这么让人就这么离开,即使对方说是去筹钱。

    “你这是吃了什么山珍海味了?居然会付不起账了?”郝仁突然出声,让俩人都一惊,同时向他看来。

    那男子看到人又惊又喜,“郝弟!怎么是你?”

    “可不就是我。凡哥,别来无恙!”郝仁笑嘻嘻的说道。原来这位疑似要吃霸王餐的人,居然是广元一别,两年半多未见的徐一凡!

    店小二一看这两位认识,那心就放下了大半。果然。就听得郝仁说道:“他的帐一会我结,你先下去吧。”

    店小二心情一松,笑容可掬的让他慢用,就走了。

    徐一凡很有点尴尬,但是郝仁态度自然,他也就不再纠结。江湖人常讲仗义疏财,帮忙付账什么的,真不算什么。徐一凡既然见到郝仁了,此时自然做到他的桌子上来。

    他站起来走过来的时候才看见,郝仁旁边的的凳子上居然蹲着一个体型不小的鸟儿。

    “这?”徐一凡惊奇的指着猫头鹰,“这是你的鸟?”

    郝仁笑道:“是我养的,这是我闺女,毛团。毛团?”他摸摸猫头鹰的脖子,“快跟徐伯伯打声招呼,以前你徐伯伯可是对粑粑我照顾良多。”

    毛团蹲在那里睡得正香,郝仁每天带着它赶路不好受,它睡觉又能舒服了?整天跟坐船一样。这中午吃饭的时候就是难得的平稳的睡觉的时候了。毛团被叫醒了,它睁开一只眼睛,对于郝仁打搅它的睡眠,有起床气的毛团尽管不高兴,却还是给面子的看了看眼前的人,低沉的鸣叫了一声算是打招呼。“呜~呜呜~~~”

    徐一凡吓一跳,这还是他生平第一这么近的距离听见一声夜猫子的叫声。好渗人。“额呵呵。”徐一凡脸色奇怪的干笑,赶紧绕过毛团走到它正对面的那一边坐下。“这郝弟果然是一如既往的出人意料,竟然养个宠物也与众不同,居然养了一只猫头鹰!”

    “它是叫毛团?”徐一凡尽管觉得诡异,却还是控制不住的伸长脖子看着对面又闭上眼睛睡觉的毛团。谁叫这种神秘诡异的生物时常出没于夜幕当中,野性难驯,寻常人可是不可能这么靠近的距离观察的。

    “嗯,大名郝毛团。”郝仁得意的说道,手还摸着毛团的脖子。毛团被他摸着睡不好,不耐烦的转过身去,背对着他。“死丫头!”郝仁笑骂一声,放开手,不再骚扰它。

    徐一凡觉得自己的脸都要绷不住了。“郝弟不仅仅是养个奇怪的鸟儿做宠物,竟然还当做女儿一般?”徐一凡嘴角不断抽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