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百纳包失而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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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仁的腰伤慢慢的好了,不再疼痛,也能下地行动。当然什么剧烈的运动,或者是搬动重物件最好是不要近期里干。憋了一个月,能动了之后郝仁那腿脚就闲不住了。开始在林泉山庄里溜溜达达的。
林泉山庄是一个占地不小的庄园。在郝仁这个小吊丝看来,跟他所在城市的一个公园大小也差不多了。有池塘,小桥,凉亭,游廊,假山峻石,最多的当然还是树。光光逛这个园子就让郝仁打法了半天多的时间。
郝人他把各个群落里里外外的参观了一个遍,路上碰见庄园里的下人,因为他是客人,也没有人阻拦他。
这个庄园是东方琳临时来歇脚的,所以也没有多么机密的东西,他这样进进出出的,暗地里保卫庄园的护卫也没说啥。逛到一个角落的时候,他突然看见一个十分隐蔽的小门,不知道通向什么地方,郝仁一时好奇,就走了过去。
小门后边直接就是一条窄道,进去之后穿过长得十分繁复的藤蔓植物,豁然开朗。这是一个十分简单的院子。不像林泉山庄里的其他客居、主院那样有着精细的木雕,靓丽的瓦顶,精美的装饰花纹,反而是十分的简朴。整个院子都是用的青砖,灰突突的瓦顶,门窗什么的也是用的最最简单的木头框子。
郝仁一时之间还以为他不小心闯进了什么关押敌人的地方,紧接的看到的东西才让他知道他想岔了。他看见了鸽子。白的,灰的,青色的,很多的鸽子。起码有不下二三十只。郝仁的那个口水登时就开始疯狂的分泌了!
院子里此时有一个老汉,正在清理鸽笼。见他进来赶忙过来见礼:“见过,郝公子。”
“嗯。”郝仁装模作样的应声,丝毫没有让人看出他已经快要馋的流出口水来了。“这些鸽子都是你养的?”
“是的,这些信鸽都是小老儿养的。”老汉点点头。
信鸽?郝仁很失望。他还以为是肉鸽。信鸽可是古代重要的信息传递工具,跟肉鸽不一样,是养来专门下蛋吃肉的。在古代的时候,信息的传递是十分慢的,所以大势力都专门的培养了信鸽,用来外出的时候往中心枢纽传递重要信息。其作用,丝毫不亚于现代的卫星。
所以这么重要的东西,郝仁也没脸说他想要拿来吃。他现在是住在东方琳的别庄里养伤,主人不在,他因为嘴馋就吃掉人家一颗卫星?就算他前生是混黑社会的,这种事情他也做不出来。
那老汉见他只是看着鸽子不说话,就一边去干活了。
郝仁虽然明知道这些鸽子吃不到嘴里,可是依旧是虎视眈眈的站在那里不肯走。
老汉清理完鸽笼,见他还站在那里。犹豫了一下,抓过盛放鸽粮的小盆,端到郝仁的跟前说。“公子如果喜欢的话,可以喂喂他们。”
这老头竟然是以为郝仁喜欢这些鸽子。当然郝仁确实是喜欢,不过却是喜欢吃!
郝仁接过小盆,撒了一些在地上,那些鸽子见了吃的,自然就纷纷的飞了过来吃食。郝仁蹲在地上,一点点的撒食,那些鸽子慢慢的就都聚集到他的身边。“吃吧吃吧,今天你吃食,明天我吃你。”郝仁垂涎的看着鸽子,做着美梦过干瘾。
那些鸽子登时就感到一股子不怀好意的恶意袭来,惊得扑啦啦的飞起来。但是,平时老汉就是端着小盆喂食,这些鸽子都认盆。此时小盆端在郝仁的手上,任凭这些鸽子的小脑瓜怎么想也想不出有什么危险,还是犹犹豫豫的又飞回来。
就这样,鸽子一会飞起来,一会又凑上来,显得是十分的热闹。老汉见郝仁“玩”的高兴,就擦擦手,做别的事情了。丝毫不知道,郝仁这么继续喂下去,这些鸽子会不会消化不良。
从那天起,郝仁就开始天天的过去看鸽子,喂鸽子。总算那老汉还不是个傻的,终于从郝仁那垂涎欲滴的表情里看出这位客人是想要吃鸽子!
那可怜的鸽子们在郝仁冒着绿光的邪恶眼光下,吃吃食,惊得飞起,吃吃食,又惊得飞起,竟是活生生的瘦了好多。
那老汉的冷汗顺着脊背就哗哗的往下淌,毕竟一开始是他把小盆递到郝仁手里的,他又不能直接跟这位庄主请回来的客人直接说,鸽子都被你喂瘦了,尊驾还是别来了!
这些信鸽可不单单是林泉山庄的。还有总教驯养好的信鸽,在关键时刻还要派上用场的。老汉肩负着驯养职责,轻易的都不敢让这些鸽子死伤一只,那里敢做主给他吃。自然是为难的不行。
郝仁毫无自觉,依旧是每天都跑到这个偏僻的小院子来看鸽子。
老汉眼看着这些鸽子都消瘦了,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总算在他快要冲上去跟郝仁拼命的时候,东方琳回来了。
东方琳这次回来,事情已经办的差不多了。需要他亲自经手的已经了解,剩下的属下自然会处理。他累了半个月,这次回来打算好好的休息休息。
东方琳回来没多久,养鸽子的老汉就跑到他跟前诉苦来了。老汉是管事领着来的,毕竟这个事情涉及到少主的客人。管事不敢擅专,谁知道这位郝仁在东方琳心里是个什么地位!要知道,他们还没听说少教主有什么朋友呢。
东方琳听了之后哑然失笑,丝毫不以为意:“你挑一挑,捡两只做给他吃就是了。”这挑,自然是要挑那些差一点的,就算是东方琳这个少教主也没敢败家到给郝仁吃上五六只的地步。毕竟这里是别庄,养的信鸽都是有用的。如果是在总教,那里的信鸽种群数十分的大,倒是可以保证让郝仁美餐上一顿。
所以,当天晚上,郝仁不仅仅在餐桌上见到了半个月没见的东方琳,还见到一道热腾腾的烧鸽子。
“哇!鸽子!”郝仁惊喜。
东方琳笑着让他落座。郝仁坐下迫不及待的品尝,这让他念想了好几天的鸽子肉吃在嘴巴里就是香。
“唔!”郝仁嘴巴占着,边还说道:“别说,这信鸽的肉就是好吃。”
信鸽可比那肉鸽的味道好吃多了。东方琳又笑了笑。
郝仁看了看,不好意思的说道:“你也吃,别光看我。”
于是东方琳便抬起手夹了一筷子尝了尝,然后放下筷子让郝仁继续吃。
郝仁说道:“是那个老头告诉你我整天跑去盯着他的鸽子不放?”
东方琳既没说是有没说不是,只是说道:“这别庄的鸽子只有这些富余,等你什么时候有空去我总教做客,倒叫你吃个够。”
东方琳这么一说,郝仁顿时讪讪,他道:“我也知道你们养这鸽子是为了传递信息,应急用的。但是,说实话吧,用信鸽传消息,快是快了,可是他不安全啊。”
郝仁一本正经的说道:“不说有什么猛禽,比如说老鹰什么的有可能袭击,也有那爱好饕餮的,打下你的鸽子可怎么办?”
东方琳笑看郝仁在那里说道。自然不会告诉他,这种情况虽然时有,但是每次他们放出的信鸽也不会单单是那一只。同时放走了会是几只,用以保证信息的传递会准确的到达。
“所以说。”郝仁丝毫不察,接着说:“我觉得你们应该培养一些别的鸟类作为信使。”
“哦?”东方琳神色一正,问道:“你觉得我们应该养些什么禽鸟作为信使?”
“猫头鹰怎么样?”郝仁特别正经的说道。
“无语”东方琳还真以为他会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
“嘿!你还别不信。”郝仁一看东方琳默然无语,急急的说:“猫头鹰的体型就较大,绝对不会被老鹰袭击。而且,鸽子还有什么烤乳鸽之类的让人嘴馋,但是你什么时候听说过炖猫头鹰啊!所以,猫头鹰绝对没有被人从天上打下来的危险。”
说到这里,郝仁一顿,然后若有所思:“应该不会……有人那么手贱……吧?”
东方琳低脸撑着额头,低低的笑了起来。郝仁一脸无辜的看着他。
郝仁这绝对是看《哈利波特》的后遗症,谁叫那铺天盖地的猫头鹰送信的场面那么壮观,叫他印象深刻。虽然那是电影,但是艺术来源于生活,要是不靠谱,作者会那么写?而且,不试试,又怎么知道猫头鹰真训不出来送信啊。
这家伙显然已经忘了《哈利波特》是童话改编的,虽然是黑暗向童话。
东方琳笑够了,抬起头来说:“猫头鹰虽然不错,但是他却是在一个地方活动的动物吧。没见过猫头鹰被抓到别的地方还可以返回自己的巢穴的。多半猫头鹰会就近在山野里筑巢。可是信鸽就不同了,它们十分的认家,只要驯养的好,绝对不会找不到回家的路。”
如果猫头鹰真的可以训做信使,不可能千百年来人们没有发现。
而且虽然东方琳不知道信鸽是为什么能够从千里之外找回家,但是郝仁这个现代人却是知道的,鸽子本身是根据地球的磁场来飞行的,如果没有了磁场,他们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根据磁场,他们能准确的定位自己的家在那里,准确的从任何地方起飞都可以回到自己的家,比卫星定位系统一点也不差。
当然,以上观点也是郝仁看电影的时候知道。至于学生时代学到的知识,对不起,大部分全还给老师了。可是郝仁却还是不死心,猫头鹰说不定也有什么神奇的天赋呢!
东方琳为了打住他的话题,只好拿出一样东西给他。郝仁一看他拿出来的东西,顿时把猫头鹰抛在了耳后。
“我的包裹!”郝仁大喜说道。
东方琳拿到他跟前的正是郝仁以为葬身火海的包裹——百纳包。
郝仁接过来翻来覆去的看。没错,灰扑扑,快要破掉的样子,确实是他的包裹。
“你帮我拿出来的?谢谢谢谢!”郝仁喜滋滋的,笑眯了眼。
东方琳往顾申鹤那里赶的时候正好听见郝仁在那里大喊。他本来就是要进入莫家走密道,又进去过郝仁的房间,自然是知道他是住在那院子的。于是趁着火势还不太大的时候就把那包裹拿了出来,再去密道围堵莫天瑾。
之前去客栈本来就是要去还郝仁包裹,结果那白晃晃的刺激让东方琳把包裹忘到了脑后。而后,来到别庄的日子更是繁忙不堪,也总是想不起来。
这包裹虽然外相不起眼,但是确实又轻薄又柔软结实,是个好东西。在他看来里边也没装什么东西。东方琳并不知道郝仁为什么在意这个包裹。但是既然朋友重视,他还是给取了回来。
“举手之劳而已。”成功转移了话题,东方琳也觉得高兴。
郝仁最重视的自然是这个包裹本身,并不是里边的东西。现在包裹找回来了,自然比什么都好。
郝仁的腰伤慢慢的好了,不再疼痛,也能下地行动。当然什么剧烈的运动,或者是搬动重物件最好是不要近期里干。憋了一个月,能动了之后郝仁那腿脚就闲不住了。开始在林泉山庄里溜溜达达的。
林泉山庄是一个占地不小的庄园。在郝仁这个小吊丝看来,跟他所在城市的一个公园大小也差不多了。有池塘,小桥,凉亭,游廊,假山峻石,最多的当然还是树。光光逛这个园子就让郝仁打法了半天多的时间。
郝人他把各个群落里里外外的参观了一个遍,路上碰见庄园里的下人,因为他是客人,也没有人阻拦他。
这个庄园是东方琳临时来歇脚的,所以也没有多么机密的东西,他这样进进出出的,暗地里保卫庄园的护卫也没说啥。逛到一个角落的时候,他突然看见一个十分隐蔽的小门,不知道通向什么地方,郝仁一时好奇,就走了过去。
小门后边直接就是一条窄道,进去之后穿过长得十分繁复的藤蔓植物,豁然开朗。这是一个十分简单的院子。不像林泉山庄里的其他客居、主院那样有着精细的木雕,靓丽的瓦顶,精美的装饰花纹,反而是十分的简朴。整个院子都是用的青砖,灰突突的瓦顶,门窗什么的也是用的最最简单的木头框子。
郝仁一时之间还以为他不小心闯进了什么关押敌人的地方,紧接的看到的东西才让他知道他想岔了。他看见了鸽子。白的,灰的,青色的,很多的鸽子。起码有不下二三十只。郝仁的那个口水登时就开始疯狂的分泌了!
院子里此时有一个老汉,正在清理鸽笼。见他进来赶忙过来见礼:“见过,郝公子。”
“嗯。”郝仁装模作样的应声,丝毫没有让人看出他已经快要馋的流出口水来了。“这些鸽子都是你养的?”
“是的,这些信鸽都是小老儿养的。”老汉点点头。
信鸽?郝仁很失望。他还以为是肉鸽。信鸽可是古代重要的信息传递工具,跟肉鸽不一样,是养来专门下蛋吃肉的。在古代的时候,信息的传递是十分慢的,所以大势力都专门的培养了信鸽,用来外出的时候往中心枢纽传递重要信息。其作用,丝毫不亚于现代的卫星。
所以这么重要的东西,郝仁也没脸说他想要拿来吃。他现在是住在东方琳的别庄里养伤,主人不在,他因为嘴馋就吃掉人家一颗卫星?就算他前生是混黑社会的,这种事情他也做不出来。
那老汉见他只是看着鸽子不说话,就一边去干活了。
郝仁虽然明知道这些鸽子吃不到嘴里,可是依旧是虎视眈眈的站在那里不肯走。
老汉清理完鸽笼,见他还站在那里。犹豫了一下,抓过盛放鸽粮的小盆,端到郝仁的跟前说。“公子如果喜欢的话,可以喂喂他们。”
这老头竟然是以为郝仁喜欢这些鸽子。当然郝仁确实是喜欢,不过却是喜欢吃!
郝仁接过小盆,撒了一些在地上,那些鸽子见了吃的,自然就纷纷的飞了过来吃食。郝仁蹲在地上,一点点的撒食,那些鸽子慢慢的就都聚集到他的身边。“吃吧吃吧,今天你吃食,明天我吃你。”郝仁垂涎的看着鸽子,做着美梦过干瘾。
那些鸽子登时就感到一股子不怀好意的恶意袭来,惊得扑啦啦的飞起来。但是,平时老汉就是端着小盆喂食,这些鸽子都认盆。此时小盆端在郝仁的手上,任凭这些鸽子的小脑瓜怎么想也想不出有什么危险,还是犹犹豫豫的又飞回来。
就这样,鸽子一会飞起来,一会又凑上来,显得是十分的热闹。老汉见郝仁“玩”的高兴,就擦擦手,做别的事情了。丝毫不知道,郝仁这么继续喂下去,这些鸽子会不会消化不良。
从那天起,郝仁就开始天天的过去看鸽子,喂鸽子。总算那老汉还不是个傻的,终于从郝仁那垂涎欲滴的表情里看出这位客人是想要吃鸽子!
那可怜的鸽子们在郝仁冒着绿光的邪恶眼光下,吃吃食,惊得飞起,吃吃食,又惊得飞起,竟是活生生的瘦了好多。
那老汉的冷汗顺着脊背就哗哗的往下淌,毕竟一开始是他把小盆递到郝仁手里的,他又不能直接跟这位庄主请回来的客人直接说,鸽子都被你喂瘦了,尊驾还是别来了!
这些信鸽可不单单是林泉山庄的。还有总教驯养好的信鸽,在关键时刻还要派上用场的。老汉肩负着驯养职责,轻易的都不敢让这些鸽子死伤一只,那里敢做主给他吃。自然是为难的不行。
郝仁毫无自觉,依旧是每天都跑到这个偏僻的小院子来看鸽子。
老汉眼看着这些鸽子都消瘦了,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总算在他快要冲上去跟郝仁拼命的时候,东方琳回来了。
东方琳这次回来,事情已经办的差不多了。需要他亲自经手的已经了解,剩下的属下自然会处理。他累了半个月,这次回来打算好好的休息休息。
东方琳回来没多久,养鸽子的老汉就跑到他跟前诉苦来了。老汉是管事领着来的,毕竟这个事情涉及到少主的客人。管事不敢擅专,谁知道这位郝仁在东方琳心里是个什么地位!要知道,他们还没听说少教主有什么朋友呢。
东方琳听了之后哑然失笑,丝毫不以为意:“你挑一挑,捡两只做给他吃就是了。”这挑,自然是要挑那些差一点的,就算是东方琳这个少教主也没敢败家到给郝仁吃上五六只的地步。毕竟这里是别庄,养的信鸽都是有用的。如果是在总教,那里的信鸽种群数十分的大,倒是可以保证让郝仁美餐上一顿。
所以,当天晚上,郝仁不仅仅在餐桌上见到了半个月没见的东方琳,还见到一道热腾腾的烧鸽子。
“哇!鸽子!”郝仁惊喜。
东方琳笑着让他落座。郝仁坐下迫不及待的品尝,这让他念想了好几天的鸽子肉吃在嘴巴里就是香。
“唔!”郝仁嘴巴占着,边还说道:“别说,这信鸽的肉就是好吃。”
信鸽可比那肉鸽的味道好吃多了。东方琳又笑了笑。
郝仁看了看,不好意思的说道:“你也吃,别光看我。”
于是东方琳便抬起手夹了一筷子尝了尝,然后放下筷子让郝仁继续吃。
郝仁说道:“是那个老头告诉你我整天跑去盯着他的鸽子不放?”
东方琳既没说是有没说不是,只是说道:“这别庄的鸽子只有这些富余,等你什么时候有空去我总教做客,倒叫你吃个够。”
东方琳这么一说,郝仁顿时讪讪,他道:“我也知道你们养这鸽子是为了传递信息,应急用的。但是,说实话吧,用信鸽传消息,快是快了,可是他不安全啊。”
郝仁一本正经的说道:“不说有什么猛禽,比如说老鹰什么的有可能袭击,也有那爱好饕餮的,打下你的鸽子可怎么办?”
东方琳笑看郝仁在那里说道。自然不会告诉他,这种情况虽然时有,但是每次他们放出的信鸽也不会单单是那一只。同时放走了会是几只,用以保证信息的传递会准确的到达。
“所以说。”郝仁丝毫不察,接着说:“我觉得你们应该培养一些别的鸟类作为信使。”
“哦?”东方琳神色一正,问道:“你觉得我们应该养些什么禽鸟作为信使?”
“猫头鹰怎么样?”郝仁特别正经的说道。
“无语”东方琳还真以为他会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
“嘿!你还别不信。”郝仁一看东方琳默然无语,急急的说:“猫头鹰的体型就较大,绝对不会被老鹰袭击。而且,鸽子还有什么烤乳鸽之类的让人嘴馋,但是你什么时候听说过炖猫头鹰啊!所以,猫头鹰绝对没有被人从天上打下来的危险。”
说到这里,郝仁一顿,然后若有所思:“应该不会……有人那么手贱……吧?”
东方琳低脸撑着额头,低低的笑了起来。郝仁一脸无辜的看着他。
郝仁这绝对是看《哈利波特》的后遗症,谁叫那铺天盖地的猫头鹰送信的场面那么壮观,叫他印象深刻。虽然那是电影,但是艺术来源于生活,要是不靠谱,作者会那么写?而且,不试试,又怎么知道猫头鹰真训不出来送信啊。
这家伙显然已经忘了《哈利波特》是童话改编的,虽然是黑暗向童话。
东方琳笑够了,抬起头来说:“猫头鹰虽然不错,但是他却是在一个地方活动的动物吧。没见过猫头鹰被抓到别的地方还可以返回自己的巢穴的。多半猫头鹰会就近在山野里筑巢。可是信鸽就不同了,它们十分的认家,只要驯养的好,绝对不会找不到回家的路。”
如果猫头鹰真的可以训做信使,不可能千百年来人们没有发现。
而且虽然东方琳不知道信鸽是为什么能够从千里之外找回家,但是郝仁这个现代人却是知道的,鸽子本身是根据地球的磁场来飞行的,如果没有了磁场,他们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根据磁场,他们能准确的定位自己的家在那里,准确的从任何地方起飞都可以回到自己的家,比卫星定位系统一点也不差。
当然,以上观点也是郝仁看电影的时候知道。至于学生时代学到的知识,对不起,大部分全还给老师了。可是郝仁却还是不死心,猫头鹰说不定也有什么神奇的天赋呢!
东方琳为了打住他的话题,只好拿出一样东西给他。郝仁一看他拿出来的东西,顿时把猫头鹰抛在了耳后。
“我的包裹!”郝仁大喜说道。
东方琳拿到他跟前的正是郝仁以为葬身火海的包裹——百纳包。
郝仁接过来翻来覆去的看。没错,灰扑扑,快要破掉的样子,确实是他的包裹。
“你帮我拿出来的?谢谢谢谢!”郝仁喜滋滋的,笑眯了眼。
东方琳往顾申鹤那里赶的时候正好听见郝仁在那里大喊。他本来就是要进入莫家走密道,又进去过郝仁的房间,自然是知道他是住在那院子的。于是趁着火势还不太大的时候就把那包裹拿了出来,再去密道围堵莫天瑾。
之前去客栈本来就是要去还郝仁包裹,结果那白晃晃的刺激让东方琳把包裹忘到了脑后。而后,来到别庄的日子更是繁忙不堪,也总是想不起来。
这包裹虽然外相不起眼,但是确实又轻薄又柔软结实,是个好东西。在他看来里边也没装什么东西。东方琳并不知道郝仁为什么在意这个包裹。但是既然朋友重视,他还是给取了回来。
“举手之劳而已。”成功转移了话题,东方琳也觉得高兴。
郝仁最重视的自然是这个包裹本身,并不是里边的东西。现在包裹找回来了,自然比什么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