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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他的心先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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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她对周景肆的感觉还停留在懵懵懂懂的好感中,只觉得他好帅啊,学习还那么厉害,这人是被神眷的吧。

    没想到,数年后的今天,她身边真的有了一个大学霸,还是当年被神眷的人。

    大学霸快成她私人的啦!

    周景肆真的真的真的好帅啊。

    女孩杏眼亮亮的,看着眼前的男生,动人的光晕和笑意满的简直要溢出来。

    说她此时看着的仿佛就是她的整个世界,也丝毫不夸张。

    周景肆被这样清澈不加掩饰的目光看的有些燥,喉结忍不住滚了滚,突然热的厉害。

    他眸光暗了暗,轻轻捏了下她的脸。

    刻意压到最低的声音有几分勾人的哑意,“做完了?”

    “嗯。”温纾把书本全都整理好,她下午只有两节课,上完课还会过来,干脆就不把东西拿走了,“去吃饭吧。”

    来时候买的奶茶还剩小半杯,温纾忙着作业只喝了几口,还是周景肆喂过去的。

    大部分全让周景肆等着无聊就一口一口给喝了,他顺手拎上。

    走时不忘看一眼丝毫没被他们离开的动作影响、刷六级题的高中同班同学一眼。

    那目光,不疾不徐。

    直到两人走远,推门走出图书馆的自习室,闫钰抓了抓头,表情古怪的盯着门口看了几秒。

    他真的觉得,有点怪。

    难怪他们系的学生总吐槽学生会主席是个很难琢磨的人,周景肆比以前更高深莫测了。

    数学系的人对周景肆的印象,比起他是学生会主席这个身份,不如说对他明明学计算机专业,数学却好的离谱更深刻。

    京大年年数学竞赛的金牌都花落别家。

    导致这届数学系学生特憋屈。

    闫钰这个万年老二倒不觉得奇怪,毕竟,不就第二嘛,他都当习惯了。

    多少年了,根本超不过。

    这人的理科思维简直缜密敏锐到了无人能超越的程度,就是脾气性格越来越怪。

    心里只有学习,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当成撬墙角头号情敌的闫钰,只盯了几秒,就不再浪费多余时间,认真刷题。

    京大的小餐厅上新了石锅拌饭,温纾昨晚听乔欣怒夸了整节晚自习,今天想起来。

    问过周景肆的意见,和他特地去打卡。

    午饭后回宿舍,停在公寓前,温纾像往常一样和他道别,转身时却被人拉住。

    周景肆突然勾住她的小拇指。

    温纾愣了下,又转过身,笑着问,“怎么啦?”

    他现在几乎每天都会送她回宿舍,也不像以前那样,把她送到了就走,而是再等等。

    他会站在原地亲眼看着她进公寓,上完一楼和二楼间的楼梯,探出头跟他拜手,对她笑笑,示意她赶快上楼,然后才离开。

    温纾第一天被他这样送的时候,趴在楼梯扶手边,鼻子酸的不行,眼圈都红了。

    周景肆。

    你知不知道,我安静看过多少次你离开的背影啊。

    那么多年,多的连她自己都数不清。

    她忍不住傻笑。

    笑着笑着眼泪就忍不住大颗掉下来。

    同样上楼路过的女生用奇怪的眼神看她,有善良好心的姑娘还会问她,怎么哭啦?

    然后紧张的递给她纸,劝她不要哭,如果遇到了倒霉的事,很快就会过去的。

    温纾道谢,笑着摇头。

    她没有倒霉,她只是、似乎突然幸运过了头。

    何其有幸,有朝一日梦想成真。

    阳光柔和拂过发梢和侧脸,温纾只看着眼前的男生,就觉得日子竟然美好成这样。

    周景肆勾着她的小拇指晃了晃,又低头挨近她,然后才开口,低声叫她。

    “温小纾。”

    “嗯?”没经过允许,他不会做很过分的举动,温纾习惯了他勾她的手,没抗拒。

    周景肆垂着眼,静默了片刻。

    直到温纾疑惑的看他,才状似不经意的问道,“刚刚图书馆,你对面那个男生,认识啊?”

    温纾以为他在图书馆纸条写吃醋的事情已经过去了,而且她知道闫钰也是他同学。

    所以没多想,神色自然的点了下头,“认识。”顿了顿,她解释,“他是我小学同学。”

    周景肆的眸光暗了暗。

    刚到图书馆找温纾见到的画面钻进脑海,小姑娘和闫钰讲题的样子看起来很亲近。

    他不受控制的想起,温纾曾说的喜欢的人的样子。

    学习好,长得好。

    温柔,绅士,耐心,在国旗下闪闪发光。

    本以为那样多的美好词汇堆积在一起,很假,怎么会有这样的人,那得成什么了?

    但方才在图书馆,思绪纷乱间,周景肆竟然神奇的把这些跟对面的男生对上了。

    ……闫钰是符合的。

    学习好。高中时他万年老二,成绩仅次于他。

    长得好。周景肆自恃帅的出圈,但他忘了,人与人长相气质本身就是不同的。

    闫钰那张脸不错,温和有礼,是跟他哥差不多的温润如玉挂,讲题时的表情和动作那不就是温柔和耐心吗。

    至于绅士,只不过是小姑娘给贴的形容词罢了,长得不错的男生装装都绅士。

    他曾无数次因为打架上主席台讲话,而闫钰,正好跟他相反,作为学生代表发言做国旗下讲话,是招人喜欢的样儿。

    刚好应了闪闪发光。

    周景肆不想承认,他趴在桌子上绞尽脑汁,一个劲儿找反面例子推翻那些词汇。

    然而,没有。

    他不得不承认。

    或许,在小姑娘眼里,他还就真的不如闫钰?

    那一刹那,他体会到最强烈的情绪,不是生气,也不是嫉妒,竟是罕见的慌乱。

    这是几乎从来不会出现在周景肆身上的情绪。

    小学同学啊。

    应该认识好久了,高中偶遇,大学重逢,换个说法,不就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吗。

    周景肆的心情很不好,燥的出奇。

    他想起眼前娇娇的小姑娘,为了喜欢的人,在他面前哭了那么多次,那么可怜。

    看得他心疼。

    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周景肆,原来真心喜欢上一个人,是从不自信开始的。

    可骄傲如他,周景肆的字典里什么时候出现过自卑这个词呢?

    此时脑海里就只有那些好词的周景肆俨然忘记了,温纾还说过,那个人谈过好多女朋友,在他心里大概率都是个渣。

    而闫钰?

    纯粹就是个醉心学术的理工男。

    是他的心先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