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来世:我只爱你到一百岁(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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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年太长了,长到我要等你一百年;一百年太短了,短到我只能等你一百年。
“阿辞,算命的说我能活一百一呢,我会爱你到一百岁。”
“妈妈你看,晓爷爷又坐在树下傻笑呢!”
“唉,快走吧。”
“阿辞,今天是我一百岁生日了,过了今天,我就不需要再爱你了。”
金秋的银杏树下,一位银发老人坐在摇椅上,望着空中簌簌飘落的银杏叶,浑浊的眼神里透着光亮。
这时,几个年轻人走过来,老人感受到阴影遮住了阳光,缓缓睁开眼。
“是你们啊,又来看我老头子了。”
“晓老头,祝您一百岁生日快乐!”
几个年轻人开始鼓掌,并唱起了生日歌。
老人笑的眉眼弯弯,心情很好。
几个青年盘腿坐下,一个女孩开口说道:
“晓老头,你能不能再给我讲讲你过去的故事呀。”
“都听了好多年了,还想听呀?”
“嗯嗯,听不腻的!”
“好好!”
老人大笑起来,随即正色道:
“嗯……老了记性不好了,也不知道还能给你们讲多少年……”
“您老爷子身体这般好,再活十年都不在话下!”
老人颤悠悠伸出手,点了一下丫头的鼻子。
“就你嘴甜!”
“咳咳。我要开始了。”
“嗯嗯。”
老人仰头看着银杏树枝丫间透射下来的阳光,苍老又沙哑的声音缓缓开口:
“我呀,在三十一岁那年遇到了他,他就像这金秋的阳光一般暖,耀眼又短暂。”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他,我去医院看望一个同事,在医院的人工湖旁,我遇见了他。
他瘦削又苍白的肤色被夕阳镀上一层暖色,长发披散着,随风而动。
他就像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天神,我从未见过那么美的人。
我不由自主的走过去,慢慢的靠近他,才看清,他在画画。
他的画让人看着很温暖,充满希望。
骄阳在他的笔下是多么的温柔啊,我想,他一定也是一个温柔到骨子里的人。
我坐在他身旁,他抬头,我看见了一双温柔缱绻的眸子,以及他眼中的一丝惊讶。
我总觉得,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
“我们,认识吗?啊不,抱歉,你好啊。”
“你好。”
果然,他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声音温柔,犹如那泠泠泉水,温润,舒缓。
“或许吧,我见到你的第一面,就感觉好熟悉,我们见过吗?”
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这样啊,你好,我叫洛辞。洛水的洛,辞别再无相见日,终是一人度春秋的辞。”
“洛辞,好幽美的名字。我叫晓黑。拂晓的晓,黑夜的黑。”
“晓黑,好奇怪的名字啊,拂晓与黑夜相得益彰又有些矛盾了。”
我不好意思挠挠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我妈和我说,她怀我的时候,一个算命的老道士跟她说,这孩子要叫晓黑。
很土的名字,可是妈还是给我起名叫晓黑,因为这个道士并没有见过我的父亲,我的父亲前不久死了,他怎会知道我父亲姓晓呢?
妈还和我说,道士给我留了一句话,说是,如果我改了名字,我上辈子的爱人就找不到我了。我就想,上辈子我们一定很爱彼此,所以这辈子我想,如果能够再相见,我还会爱他 。”
洛辞笑了起来,我看呆了,原来,还有比阳光更明媚,更温暖的东西啊。
“倘若你的爱人真的爱你,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他都会一眼认出你的。”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一见如故,在一起聊了好一会儿,直到夕阳渐落。
他向我提了一个要求,
“能推我到那边去吗?树把阳光遮住了。”
我低头看了看他,好瘦,几乎是形销骨立了,一点肉都没有,皮肤泛着不健康的白。
我有些心疼他,心口闷闷的,心情有些沉重,
“……好。”
我小心翼翼的推着他,慢慢来到另一边,阳光又出现了。
“美吗?”他问我。
“美,可惜太短暂了。”
我不想看夕阳渐落,虽然美,却太短暂了,太容易从眼前流逝。
“不会呀,纵使会稍纵即逝,它也曾带给你震撼,拥有过,就不会遗憾了。”
是啊,美丽的东西总是易逝的,洛辞告诉我,他的生命只剩三个月了。
我感觉如果我就这么离开的话,就像不去看那夕阳一样,充满遗憾。
我爱上了他,他答应我了,只爱我一百天。
“晓黑,你是拂晓,而我的生命却如那夕阳,此间还有漫长的黑夜,注定无法拥抱的。”
“你可想明白了,我只会爱你一百天,也只能爱你一百天,为了一个陌生人,值得吗?”
“值得,就像你说那夕阳一样,很快就会落下,不看它,才遗憾,我虽然只认识你没有几天,可是我感觉,我们之前认识,或许我们上辈子就认识,所以,我不想错过!”
我知道,他只能陪我一百天,而我又需要多久忘得他呢?
大不了赔上一辈子吧!
他哭了,这是我第一次见他流泪,我抱着他,抱了很久。
他是一个画家,从小就是孤儿,但他真的很有绘画天赋,可惜天妒英才,才三十二岁,却在前不久的一场画展上,他晕倒了,查出了癌症,已经是晚期了。
为了不留遗憾,我向公司请了三个月的假期,说要陪着我的爱人走完最后的旅程。
我们就像普通的小情侣一样,过着没羞没臊的生活,只是我们都知道,这种日子,这层身份,只能维持三个月。
他不接受化疗,说要用最美好的样子陪我三个月。
他依旧每天出去写生,我就在一旁看着他,捣鼓着小玩意儿。
我雕了一个木头簪子,刻了祥云的图案,我轻轻挽起他的长发。
顺滑柔软的长发被我熟练的挽起,好像我已经为他做了千百次。
簪子很配他,我想,如果是玉雕的,或许更美吧,可惜玉太沉了,他会很累。
他喜欢叫我“小黑”,我觉得像小狗的名字,他笑着说,是小猫。
我答应了,做他一百天的“小黑”。
他的病情又加重了,我知道,他根本撑不到一百天。
每日看他被病痛折磨,我这点很想放手,可是……可是人都是自私的,我也不例外,拥有了就会想要更多。
我们离开了医院,他的身体已经不支持他再拿起画笔了,我就握着他的手,陪他一起画。
我想叫他“阿辞”,他没有拒绝,我心中好高兴,一直叫着“阿辞”,看他耳尖慢慢爬上的红晕,我真的感觉好高兴。
有天,我说道:
“我想为你画一幅画像。”
他摇了摇头,用虚弱的声音说道:
“不了,说好了,一百天,我不想你永远活在痛苦里。”
“……”
我没再说话,只是在他睡着之后偷偷画了一张,藏了起来。
我抚摸着他的发丝,轻轻亲吻他熟睡的脸颊,说道:
“我只爱你到我一百岁,少一天都不行,过了一百岁,我就不再爱你了。”
不后悔,一辈子都不后悔,用我余生去爱你,我甘之如饴。
时间过得好慢,又过得好快,他食言了,在第七十二天的时候,他就离开了我。
他躺在病床上,是那么脆弱,似乎轻轻一碰,就碎了。
我答应他,不能哭,因为他说,他不值得我哭,他食言了,是骗子。
他又骗了我。
我为什么觉得他又骗了我呢?他明明只骗了我这一次啊。
冥冥之中的缘分吧,或许我上辈子的爱人,就是眼前人。
上辈子,我们也认识吧,所以我才会一眼爱上你。
他醒了,眼中没什么光彩,氧气面罩下的嘴角轻轻弯起,努力想要笑一下。
我还是哭了,哭得很大声,甚至亲人去世我都没有落泪,可是我无法释怀,我不想他走。
我握住他的手,哽咽着,一句话也说不出,许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我下了很大的决心,
“我不怨你,没事,你肯定很疼吧,我知道,你是因为我才还愿再多留在这世间几天的!睡吧,下辈子,我一定早早遇见你。”
“你是天上的神明,我不该自私的把你困在人间,谢谢 你,这些天,我很开心,你看,我没哭,我在笑!”
我抬起头看着他,努力挤出一个微笑,我知道,我的笑可能很难看吧,可是我已经很努力了。
夕阳要坠落了,我会永远记得今日的夕阳,独属于“我”的夕阳。
因为当太阳再次升起,就不是那个愿为我停留的阳光了。
拂晓,拂晓,没有我的夕阳,为何还要再期待拂晓。
我宁愿自己是他最后拥吻的暮霭。
他离开了,轻松又痛苦的离开了,来时无人问津,去时安安静静。
他手里握着我给他雕刻的簪子,一直没有松手。
我总和他说,如果我早二十年遇见你就好了。
他只是笑笑,摇摇头:
“如果我们二十年前我们就认识了,那如果我还是要走了,你又需要用多少个二十年来忘记我呢?太痛苦了,还是让我们在最短的时间拥有对方好。”
我不去想如果他没有得病,或许我们不会认识,也可能是一对幸福美满的爱人。
我不想去想,也不想给他,给自己留遗憾。
因为我知道,我拥抱夕阳,夕阳回抱了我,这就足够了。
三十年多来的黑暗生活,病痛的折磨都没有让他失去对生活的期望,他的画里,兰花是那么柔和,光是那么温暖,给人带来希望。
而他,就像神明,为他人留下希望,然后转身离去。
我握着他冰凉的手,轻轻说:
“我只爱你到一百岁,少一天都不行,过了一百岁,我就不再爱你了。”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听到了!”
后来我回到家,拿起藏在柜子里的画,却看见洛辞的画像上,背景是拂晓的阳光。
他从不画清晨的阳光,却画了一个“我”。
从今以后,我代你去看那烟火人家,日出日落,山川河流,好吗?
四周只剩下微风拂过,夕阳渐渐落下,只剩下落日余晖将自己最后,最美的一面展示给世间万物。
“好了,老头子我困了,生日也算过了,你们回家吧。”
“晓老头,我们扶您回去吧,夜晚风凉。”
老人颤悠悠起身,摆了摆手,示意青年不必搀扶。
“早些回家吧,家里还有人等你们呢。”
几人就看着老人的背影在夕阳里越拉越长,渐渐消失……
第二日,几人离开前又看见老人坐在大树下的摇椅上。
清晨的阳光透过枝丫洋洋洒洒的罩在老人身上。
厚厚的银杏叶落满了地面,也落满了老人一身,给他轻轻的盖上了被子。
“晓老头,您怎么那么早就坐在这里啊!”
丫头慢慢靠近,想要摇醒老人,轻轻一碰,手指触碰到冰凉一片。
丫头没有被吓到,只是捂着嘴巴,默默流着泪。
“丫头,算命的说了,我能活到101岁呢!够长了。”
几个孩子看到了老人怀里的遗书,还看到老人怀里紧紧搂着的画。
他们第一次知道,原来老人没有吹牛,他的爱人,真的如神明一般美,美得不可方物。
他们按照老人的遗愿将他与洛辞埋在一处。
老人没有任何后代,亲人也早就死了,除了几个年轻人,没有人来。
谁也没有哭,脸上带着笑,为老头高兴,他做到了,爱他到一百岁,一天也不少。
可是过了一百岁,老人也就失去了活下去的意义吧!
名字带晓,从黑夜里来,在拂晓时离去,曾经短暂的拥抱过他的夕阳,用一生去守候诺言,他真的爱了他一辈子。
可是他只做了他七十二天的“小黑”,独属于洛辞的小黑。
——————
————
——
你说我要是把来世改成前世,你们是不是就能接受了?
看完了吧,还好吗?哭一哭放松一下心情,我觉得除了泪点低的应该都没哭吧?
(里面有几个事物都在之前的章节里出现过,有几个数字,一百当然不算,七十二好像也没想好寓意着什么。)
这个和后面的剧情无关,突然想到的就写了,本来挺甜的,不知道咋滴又成虐文了。
最近不务正业,整天想着后面的,主线一点没写,还搞了这个。
最近精神状态出了点问题,感觉已经疯了,所以大家一起疯吧!
你们的眼泪不值钱,多来点,大家一起疯啊!(算了,我不说了,容易被揍)
这已经是我写虐文的极限了,所以算不算给你们打个预防针,大结局都没这个虐(当然我还没想好大结局)。
这篇送你们了,不用谢……算了,我还是滚吧。
对了,陆吾和无情的我就不写了,主要是没灵感,有的话……
一百年太长了,长到我要等你一百年;一百年太短了,短到我只能等你一百年。
“阿辞,算命的说我能活一百一呢,我会爱你到一百岁。”
“妈妈你看,晓爷爷又坐在树下傻笑呢!”
“唉,快走吧。”
“阿辞,今天是我一百岁生日了,过了今天,我就不需要再爱你了。”
金秋的银杏树下,一位银发老人坐在摇椅上,望着空中簌簌飘落的银杏叶,浑浊的眼神里透着光亮。
这时,几个年轻人走过来,老人感受到阴影遮住了阳光,缓缓睁开眼。
“是你们啊,又来看我老头子了。”
“晓老头,祝您一百岁生日快乐!”
几个年轻人开始鼓掌,并唱起了生日歌。
老人笑的眉眼弯弯,心情很好。
几个青年盘腿坐下,一个女孩开口说道:
“晓老头,你能不能再给我讲讲你过去的故事呀。”
“都听了好多年了,还想听呀?”
“嗯嗯,听不腻的!”
“好好!”
老人大笑起来,随即正色道:
“嗯……老了记性不好了,也不知道还能给你们讲多少年……”
“您老爷子身体这般好,再活十年都不在话下!”
老人颤悠悠伸出手,点了一下丫头的鼻子。
“就你嘴甜!”
“咳咳。我要开始了。”
“嗯嗯。”
老人仰头看着银杏树枝丫间透射下来的阳光,苍老又沙哑的声音缓缓开口:
“我呀,在三十一岁那年遇到了他,他就像这金秋的阳光一般暖,耀眼又短暂。”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他,我去医院看望一个同事,在医院的人工湖旁,我遇见了他。
他瘦削又苍白的肤色被夕阳镀上一层暖色,长发披散着,随风而动。
他就像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天神,我从未见过那么美的人。
我不由自主的走过去,慢慢的靠近他,才看清,他在画画。
他的画让人看着很温暖,充满希望。
骄阳在他的笔下是多么的温柔啊,我想,他一定也是一个温柔到骨子里的人。
我坐在他身旁,他抬头,我看见了一双温柔缱绻的眸子,以及他眼中的一丝惊讶。
我总觉得,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
“我们,认识吗?啊不,抱歉,你好啊。”
“你好。”
果然,他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声音温柔,犹如那泠泠泉水,温润,舒缓。
“或许吧,我见到你的第一面,就感觉好熟悉,我们见过吗?”
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这样啊,你好,我叫洛辞。洛水的洛,辞别再无相见日,终是一人度春秋的辞。”
“洛辞,好幽美的名字。我叫晓黑。拂晓的晓,黑夜的黑。”
“晓黑,好奇怪的名字啊,拂晓与黑夜相得益彰又有些矛盾了。”
我不好意思挠挠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我妈和我说,她怀我的时候,一个算命的老道士跟她说,这孩子要叫晓黑。
很土的名字,可是妈还是给我起名叫晓黑,因为这个道士并没有见过我的父亲,我的父亲前不久死了,他怎会知道我父亲姓晓呢?
妈还和我说,道士给我留了一句话,说是,如果我改了名字,我上辈子的爱人就找不到我了。我就想,上辈子我们一定很爱彼此,所以这辈子我想,如果能够再相见,我还会爱他 。”
洛辞笑了起来,我看呆了,原来,还有比阳光更明媚,更温暖的东西啊。
“倘若你的爱人真的爱你,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他都会一眼认出你的。”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一见如故,在一起聊了好一会儿,直到夕阳渐落。
他向我提了一个要求,
“能推我到那边去吗?树把阳光遮住了。”
我低头看了看他,好瘦,几乎是形销骨立了,一点肉都没有,皮肤泛着不健康的白。
我有些心疼他,心口闷闷的,心情有些沉重,
“……好。”
我小心翼翼的推着他,慢慢来到另一边,阳光又出现了。
“美吗?”他问我。
“美,可惜太短暂了。”
我不想看夕阳渐落,虽然美,却太短暂了,太容易从眼前流逝。
“不会呀,纵使会稍纵即逝,它也曾带给你震撼,拥有过,就不会遗憾了。”
是啊,美丽的东西总是易逝的,洛辞告诉我,他的生命只剩三个月了。
我感觉如果我就这么离开的话,就像不去看那夕阳一样,充满遗憾。
我爱上了他,他答应我了,只爱我一百天。
“晓黑,你是拂晓,而我的生命却如那夕阳,此间还有漫长的黑夜,注定无法拥抱的。”
“你可想明白了,我只会爱你一百天,也只能爱你一百天,为了一个陌生人,值得吗?”
“值得,就像你说那夕阳一样,很快就会落下,不看它,才遗憾,我虽然只认识你没有几天,可是我感觉,我们之前认识,或许我们上辈子就认识,所以,我不想错过!”
我知道,他只能陪我一百天,而我又需要多久忘得他呢?
大不了赔上一辈子吧!
他哭了,这是我第一次见他流泪,我抱着他,抱了很久。
他是一个画家,从小就是孤儿,但他真的很有绘画天赋,可惜天妒英才,才三十二岁,却在前不久的一场画展上,他晕倒了,查出了癌症,已经是晚期了。
为了不留遗憾,我向公司请了三个月的假期,说要陪着我的爱人走完最后的旅程。
我们就像普通的小情侣一样,过着没羞没臊的生活,只是我们都知道,这种日子,这层身份,只能维持三个月。
他不接受化疗,说要用最美好的样子陪我三个月。
他依旧每天出去写生,我就在一旁看着他,捣鼓着小玩意儿。
我雕了一个木头簪子,刻了祥云的图案,我轻轻挽起他的长发。
顺滑柔软的长发被我熟练的挽起,好像我已经为他做了千百次。
簪子很配他,我想,如果是玉雕的,或许更美吧,可惜玉太沉了,他会很累。
他喜欢叫我“小黑”,我觉得像小狗的名字,他笑着说,是小猫。
我答应了,做他一百天的“小黑”。
他的病情又加重了,我知道,他根本撑不到一百天。
每日看他被病痛折磨,我这点很想放手,可是……可是人都是自私的,我也不例外,拥有了就会想要更多。
我们离开了医院,他的身体已经不支持他再拿起画笔了,我就握着他的手,陪他一起画。
我想叫他“阿辞”,他没有拒绝,我心中好高兴,一直叫着“阿辞”,看他耳尖慢慢爬上的红晕,我真的感觉好高兴。
有天,我说道:
“我想为你画一幅画像。”
他摇了摇头,用虚弱的声音说道:
“不了,说好了,一百天,我不想你永远活在痛苦里。”
“……”
我没再说话,只是在他睡着之后偷偷画了一张,藏了起来。
我抚摸着他的发丝,轻轻亲吻他熟睡的脸颊,说道:
“我只爱你到我一百岁,少一天都不行,过了一百岁,我就不再爱你了。”
不后悔,一辈子都不后悔,用我余生去爱你,我甘之如饴。
时间过得好慢,又过得好快,他食言了,在第七十二天的时候,他就离开了我。
他躺在病床上,是那么脆弱,似乎轻轻一碰,就碎了。
我答应他,不能哭,因为他说,他不值得我哭,他食言了,是骗子。
他又骗了我。
我为什么觉得他又骗了我呢?他明明只骗了我这一次啊。
冥冥之中的缘分吧,或许我上辈子的爱人,就是眼前人。
上辈子,我们也认识吧,所以我才会一眼爱上你。
他醒了,眼中没什么光彩,氧气面罩下的嘴角轻轻弯起,努力想要笑一下。
我还是哭了,哭得很大声,甚至亲人去世我都没有落泪,可是我无法释怀,我不想他走。
我握住他的手,哽咽着,一句话也说不出,许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我下了很大的决心,
“我不怨你,没事,你肯定很疼吧,我知道,你是因为我才还愿再多留在这世间几天的!睡吧,下辈子,我一定早早遇见你。”
“你是天上的神明,我不该自私的把你困在人间,谢谢 你,这些天,我很开心,你看,我没哭,我在笑!”
我抬起头看着他,努力挤出一个微笑,我知道,我的笑可能很难看吧,可是我已经很努力了。
夕阳要坠落了,我会永远记得今日的夕阳,独属于“我”的夕阳。
因为当太阳再次升起,就不是那个愿为我停留的阳光了。
拂晓,拂晓,没有我的夕阳,为何还要再期待拂晓。
我宁愿自己是他最后拥吻的暮霭。
他离开了,轻松又痛苦的离开了,来时无人问津,去时安安静静。
他手里握着我给他雕刻的簪子,一直没有松手。
我总和他说,如果我早二十年遇见你就好了。
他只是笑笑,摇摇头:
“如果我们二十年前我们就认识了,那如果我还是要走了,你又需要用多少个二十年来忘记我呢?太痛苦了,还是让我们在最短的时间拥有对方好。”
我不去想如果他没有得病,或许我们不会认识,也可能是一对幸福美满的爱人。
我不想去想,也不想给他,给自己留遗憾。
因为我知道,我拥抱夕阳,夕阳回抱了我,这就足够了。
三十年多来的黑暗生活,病痛的折磨都没有让他失去对生活的期望,他的画里,兰花是那么柔和,光是那么温暖,给人带来希望。
而他,就像神明,为他人留下希望,然后转身离去。
我握着他冰凉的手,轻轻说:
“我只爱你到一百岁,少一天都不行,过了一百岁,我就不再爱你了。”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听到了!”
后来我回到家,拿起藏在柜子里的画,却看见洛辞的画像上,背景是拂晓的阳光。
他从不画清晨的阳光,却画了一个“我”。
从今以后,我代你去看那烟火人家,日出日落,山川河流,好吗?
四周只剩下微风拂过,夕阳渐渐落下,只剩下落日余晖将自己最后,最美的一面展示给世间万物。
“好了,老头子我困了,生日也算过了,你们回家吧。”
“晓老头,我们扶您回去吧,夜晚风凉。”
老人颤悠悠起身,摆了摆手,示意青年不必搀扶。
“早些回家吧,家里还有人等你们呢。”
几人就看着老人的背影在夕阳里越拉越长,渐渐消失……
第二日,几人离开前又看见老人坐在大树下的摇椅上。
清晨的阳光透过枝丫洋洋洒洒的罩在老人身上。
厚厚的银杏叶落满了地面,也落满了老人一身,给他轻轻的盖上了被子。
“晓老头,您怎么那么早就坐在这里啊!”
丫头慢慢靠近,想要摇醒老人,轻轻一碰,手指触碰到冰凉一片。
丫头没有被吓到,只是捂着嘴巴,默默流着泪。
“丫头,算命的说了,我能活到101岁呢!够长了。”
几个孩子看到了老人怀里的遗书,还看到老人怀里紧紧搂着的画。
他们第一次知道,原来老人没有吹牛,他的爱人,真的如神明一般美,美得不可方物。
他们按照老人的遗愿将他与洛辞埋在一处。
老人没有任何后代,亲人也早就死了,除了几个年轻人,没有人来。
谁也没有哭,脸上带着笑,为老头高兴,他做到了,爱他到一百岁,一天也不少。
可是过了一百岁,老人也就失去了活下去的意义吧!
名字带晓,从黑夜里来,在拂晓时离去,曾经短暂的拥抱过他的夕阳,用一生去守候诺言,他真的爱了他一辈子。
可是他只做了他七十二天的“小黑”,独属于洛辞的小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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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要是把来世改成前世,你们是不是就能接受了?
看完了吧,还好吗?哭一哭放松一下心情,我觉得除了泪点低的应该都没哭吧?
(里面有几个事物都在之前的章节里出现过,有几个数字,一百当然不算,七十二好像也没想好寓意着什么。)
这个和后面的剧情无关,突然想到的就写了,本来挺甜的,不知道咋滴又成虐文了。
最近不务正业,整天想着后面的,主线一点没写,还搞了这个。
最近精神状态出了点问题,感觉已经疯了,所以大家一起疯吧!
你们的眼泪不值钱,多来点,大家一起疯啊!(算了,我不说了,容易被揍)
这已经是我写虐文的极限了,所以算不算给你们打个预防针,大结局都没这个虐(当然我还没想好大结局)。
这篇送你们了,不用谢……算了,我还是滚吧。
对了,陆吾和无情的我就不写了,主要是没灵感,有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