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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 狂热吻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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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行伍大约五十来人,如此轻装简行,难道就不怕出事?他可是王啊。

    别说在古代,就连现代高官出门都有持枪保镖贴身跟随,要员要去别的国家更是保护重重,从这里望出去,能看见有点实力的人也就只有骑着高头大马的肖子配了,他就真的这么放心?是因为有自己这枚人质的缘故吗?

    柳於阵有点不安,心道这个王做事怎么这么欠缺考虑,他要是被暗杀了,自己也要连带受灾啊。

    “本王得到了芷君的下落,本王要亲自去接她,顺道送你回国。”

    找到燕芷君了?这么快?

    他愣了愣,一颗心悬了起来,他是怎么找到燕芷君的,又真的会送他回国吗?

    良久他才道:“那我睡一会。到了再叫醒我吧。”就应了这一声,便没有继续搭话。

    他长长的睫毛慢慢低垂,直到双眸紧闭,整个人慵懒地靠在马车壁上。

    马车比他想象中的颠簸许多,即使是皇宫地方,地面仍然是凹凸不平的,更别说外面街道了。

    柳於阵睡得很快,军人都有一套能马上入睡的秘诀,因为他们随时需要为下一刻醒来做好充足的准备,每一次睡眠都是非常珍贵的,没有时间同入睡作斗争。

    燕王诧异地看着他,这个男人真的不声不响就倒在车窗上睡了,连气息也快速平稳下来。放他回国都不再是他想要的了,那是因为他根本不是柳丞相,还是因为忽然不想离开他了?是哪一个?

    他缓缓将柳於阵抱过来,让他依靠在自己怀里,习惯的警惕感让他想点於阵的定身穴,却又怕吵醒他。

    好生俊俏的男人!

    离得那么近,柳於阵你居然还能睡得着?你不怕本王吃了你。

    他的手指一次次划过柳於阵诱人的脸廓,吻过几次越来越不想舍弃的香唇,最近老是说些不入流的话,却越发让他想把这不听话的人儿一口吞了。

    柳丞相,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是所有的心机手段都使完了,所以来诱惑本王吗?

    柳於阵知道自己正跟一个性取向有问题的男人同在一辆马车,但是这马车很窄,容不得他燕滕华乱动,只要他一反抗,总有一方要被弄到马车外面去的,燕滕华应该也不会想发生这种事,因而安心许多。

    幽幽梦中似有人正在呼唤……

    “猎鹰,你怎么又在睡觉?”柳於阵似乎听到了圣女的声音,十分诧异,缓缓睁开眼睛,是自己最熟悉不过的军队宿舍。冰冷的墙壁上还贴在他最喜爱的变形金刚海报。

    果然,一名手持重达百斤铁锤的女人怒瞪他,见他还没有起来的意思,铁锤已经应声而落,在他的宿舍床上凿了个头一样大的窟窿。幸亏他起身及时,不然头就不用要了。“你做什么呀,今天不是没有任务吗?”

    “别人没有,你有!还不快去侦查!”

    “切……”什么嘛,就是欺负他年纪小吧。是什么任务来着,他记得好像是要去反侦间谍。

    “哦别急着走,我有个东西要给你。”那个平胸的身穿短袖迷彩服的女人拿出了一块手帕,上面绣着一个歪歪斜斜,姑且看上去应该是“君”的字。

    “诶呀,好丑啊!这是什么?”他大叫着,一副嫌弃的样子。

    “放你丫的屁。这是护身符!你就是死也给我带好了,听见没有!”圣女便吼他便把手帕往他衣服口袋里头塞。

    “哦,驱邪用的吗?欸?我要是死了还需要护身符吗?”

    “尼玛!”

    铁锤子又要砸下来了,眼见就要砸在了他的头上,他忽然清醒过来,好像马车停了。

    马车?

    是梦吗?

    恍惚地眨了眨眼睛,头很沉,可是?这到底哪一场才是梦?

    精致裁缝的金丝锦袍十分温暖,他抬头一看,一张带着明星光环的面容正侧头看他。“你醒了?走吧!要下车了。”

    是梦……这才应该是梦。

    他不认得帅到应该被扔上舞台受万人追捧的明星,更不认为明星能跟他这样的刑警特工有什么交集。所以……是梦。

    “还不肯起来是吗?本王可没耐性等你。”傲慢而嘲讽的语气在他耳边萦绕。

    只这么一次警告的机会,那湿热狂暴的吻再次席卷上他的唇。

    柳於阵感觉一股电流瞬间传遍全身,好似通过电了一样,立即打起十二分精神,不等燕王的舌头突破自己的牙齿,忙往后缩:“醒了!我已经醒了!快,我们走吧!”

    面前燕王恋恋不舍的模样,让柳於阵不自觉含了一下嘴,嘴里的味道十分清甜,他经常做这种含嘴嚼舌的动作,可最近做得更多。不得不说,燕王的味道确实很讨人喜欢,但,但他是男的!

    柳於阵见燕王不动,心里也十分忐忑,不知道这男人会不会不顾及任何事情突然扑上来,于是继续缩在角落里,无辜而防备地看着他,他要是敢动一动,自己一定把他踹出马车。

    结果燕王那厮什么也没有做,只冷着脸道:“走了。”

    不知道为毛,柳於阵感到有点遗憾,却还是嘴硬:“走就走。”

    出了马车,外面正是一片闹市,午后夕阳变得绯红,再过不久便要打更清场了,此时人们往来纵横,络绎不绝。

    古代人都穿着差不多的衣裳。虽然看上去有些不料上的区别,但总体都不太好看,哪比得上他身边这位即使换下龙袍,还是穿着一身漂亮缎子的人。

    他们停车的地方正是这个闹市热闹的街头,身侧是一间看上去十分古朴但又高档的客栈,浓浓酒香已经飘进了柳於阵的鼻子。

    於阵一见到新奇事物,眼睛大放攫光,要不是被燕王拎着被子配防着,他一定立即钻到人堆里去看那些从没有见过的东西,凑自己老早就想凑的热闹。可他没有那样的机会,燕王总是很凶,简直跟队长有的比,但队长永远不会因为生气就跑来亲他的。

    他们带他来闹市做什么?难道是要逛街买礼物?

    想也知道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