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这该死的魅力啊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
一秒记住【墨客小说网 www.mksxs.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金陵府衙,缉刑司公堂。
薛红衣急匆匆的从外面跑进来,一眼就看到躺在中间的那具断臂尸体,她身后一个捕快急忙取出一个包裹,从里面取出一条断臂,亡那具尸体上靠拢。
“头儿,的确是昨夜那个凶手!”那个捕快说道。
薛红衣惊讶的望向正坐在椅子上喝着茶的杜若,快速走过去,问道:“臭小子,你怎么遇到这凶手的,你没受伤吧?”
杜若缓缓放下茶杯,拱手道:“我今日有点事情准备去一趟秦淮河……”
“什么!”薛红衣突然就怒了,气势汹汹的说道:“你这小子,我老早就跟你说了,外面危险,凶手没抓到,很有可能狗急跳墙,你居然还去秦淮河,你是色鬼投胎吗?你不要命了,啊!你是不是把我的话当耳边风了,这过两天就要考试了,你还……”
“咳咳”
这时候,坐在公案上陈知府用力咳嗽了一声,说道:“那个,薛捕头啊,你们有什么事情,私下说,私下说,这里是公堂,咱们还是小说正事儿啊!”
公堂里一众捕快衙役都偷笑了起来。
薛红衣脸色有些尴尬,狠狠地瞪了一眼那些捕快衙役,顿时就没人敢笑了,她这才朝着陈知府拱了拱手,说道:“属下知道了。”
陈知府捋了捋胡子,说道:“薛捕头啊,本府传唤你来,就是让你认一认凶手,毕竟,你见过凶手也交过手。”
“大人,”薛红衣拱手道:“已经确定过了,这就是凶手,待杜公子这里讲一下具体情况,基本就可以结案了。”
“好好好,如此甚好,此人罪大恶极,可是把金陵给闹了不小动静。”陈知府欣慰道。
杜若站起来,拱手执礼道:“陈大人,薛捕头,对于这个凶手,学生知道的也不多,只是在遇到此人时,学生曾与他周旋了一段时间,从他口中得知他叫陈月,因为个人恩怨,曾经灭人过一次满门……”
紧接着,杜若就将陈月跟他讲的故事,挑了一些大概讲给了陈知府和薛红衣,果然,如同杜若刚听到陈月杀这些秀才理由时一样,整个公堂的人都惊呆了。
真是一朵奇葩!
“奈何陈月对于学生这颇为不俗的外貌实在太过于痛恨,唉,这该死的魅力啊,让陈月即便是拼着重伤也要杀了学生泄愤,好在学生也学过一些花拳绣腿粗浅把式,已经被衙门各位公差重伤了,贸然来刺杀学生,一时大意,不慎死在了我刀下,当然,至于陈月的情况到底如何,学生也不敢断言,还衙门去调查了。”
公堂上一片寂静,所有人都端详着杜若的脸,面面相觑,然后看向已经死了陈月,都颇有些为难。
有人小声嘀咕:“难道是我眼力劲不好……应该是了,不然这凶手也不至于如此急迫去杀人……”
…………
中午,薛红衣和杜若一起走在街道上,这雨后的金陵雾气朦胧,很是清冷,街面上倒映着人影。
薛红衣不高,和杜若走在一起,也不过刚好达到杜若的肩头,但是,那一身红衣英姿飒爽,气场十足。
“臭小子,你杀了凶手,立了大功,但是可惜你不是衙门中人,否则一个可以高升。”薛红衣说道。
“无妨,换成银两也可以。”杜若说道。
薛红衣撇了撇嘴,道:“你倒是实在,你们读书人不应该都是十分清高的,不谈这些俗气的东西吗?”
杜若轻轻抖了抖手里雨伞的水珠,轻笑道:“薛捕头啊,你这是都是在那些话本小说上看的吧,现在的读书人可都很聪明的,才没几个会为了那份假清高而亏待自己的,更何况,你忘了,我可是一个生意人,不谈钱我谈什么?”
“行行行,就你一天天的道理多,”薛红衣说道:“你放心,会有奖励的,应该会有一百两左右。”
“才一百两啊?”杜若憋嘴道:“衙门也太抠了吧?”
“这已经不少了,如果不是这个陈月的案子实在闹得太凶,指不定还没这么多呢,很多江洋大盗的悬赏金都没这么高呢,这可是我一整年的俸禄了,你居然还嫌弃?”薛红衣恼道。
“不是吧,”杜若皱了皱眉头,说道:“朝廷俸禄这么少的么?要不,薛捕头你干脆请辞跟我混好了,我一年给你五百两怎么样?”
“那还是算了,”薛红衣说道:“不愧是读书人,脑袋是灵光,会赚钱,我当初跑江湖,唉,身上就没超过二十两银子过,你小子武功不咋滴,开口闭口就是几百两的。”
杜若摇了摇头,不知道怎么说。
那个时代都一样,真正费心费力的人却是赚钱最少的,很多人也是看着光鲜,其实内在却很无力,当然,大多数还是很羡慕薛红衣这样的铁饭碗,至少,朝廷在一天,他们就能够生活无忧,也比在江湖上漂泊无依来得好。
至于杜若这种,其实,换在前世,也就相当于手握一个企业,收入自然是很不错,但却并不是谁都能够做,当然,若非说他很富有,也不见得,他的花销同样大,这一次出门,看似随手就取了几百两,其实对于他来说,一样是很大开销,只是他大手大脚用钱习惯了,千金散尽还复来嘛!
至于说请薛红衣去跟他混,当然是开玩笑的,以薛红衣的身份,根本不可能瞧得起杜若那么一个不入流的小帮派,况且,以薛红衣的身份,俸禄,不过只是一个形式而已。
更何况,一个公差身份多好,即便是一个普通县衙的衙役捕快,也很少有人愿意放下公差身份去混帮派的。
送着杜若到了街尾,薛红衣苦口婆心的说道:“臭小子,我跟你说啊,你还小,不要去那些勾栏瓦舍,不是什么好地方,还花钱如流水,你现在要安安心心的去考试,有了举人或者进士功名,不论将来你是走仕途,还是混江湖,都是很有身份的,到时候,你想要找什么样的姑娘找不到,何必去青楼那种地方?”
杜若若有所思一般,问道:“真的吗?”
薛红衣很肯定道:“当然不骗你,你想啊,你如果是举人进士,哪个姑娘会不喜欢你?”
杜若突然低下头,望着薛红衣一本正经地问道:“那,我想找薛捕头您也可以吗?”
“啊!”
薛红衣瞪大了眼睛,一瞬间,心脏突然极速跳动了起来,脑子也有点乱,不断思索着该怎么跟杜若解释他们俩不合适,可又担心伤了杜若这小年轻的心,一时间,脑子里千回百转,直到看见杜若那嘴角隐藏的笑意!
“臭小子,你找死是不是,以为老娘提不动刀了吗?”
金陵府衙,缉刑司公堂。
薛红衣急匆匆的从外面跑进来,一眼就看到躺在中间的那具断臂尸体,她身后一个捕快急忙取出一个包裹,从里面取出一条断臂,亡那具尸体上靠拢。
“头儿,的确是昨夜那个凶手!”那个捕快说道。
薛红衣惊讶的望向正坐在椅子上喝着茶的杜若,快速走过去,问道:“臭小子,你怎么遇到这凶手的,你没受伤吧?”
杜若缓缓放下茶杯,拱手道:“我今日有点事情准备去一趟秦淮河……”
“什么!”薛红衣突然就怒了,气势汹汹的说道:“你这小子,我老早就跟你说了,外面危险,凶手没抓到,很有可能狗急跳墙,你居然还去秦淮河,你是色鬼投胎吗?你不要命了,啊!你是不是把我的话当耳边风了,这过两天就要考试了,你还……”
“咳咳”
这时候,坐在公案上陈知府用力咳嗽了一声,说道:“那个,薛捕头啊,你们有什么事情,私下说,私下说,这里是公堂,咱们还是小说正事儿啊!”
公堂里一众捕快衙役都偷笑了起来。
薛红衣脸色有些尴尬,狠狠地瞪了一眼那些捕快衙役,顿时就没人敢笑了,她这才朝着陈知府拱了拱手,说道:“属下知道了。”
陈知府捋了捋胡子,说道:“薛捕头啊,本府传唤你来,就是让你认一认凶手,毕竟,你见过凶手也交过手。”
“大人,”薛红衣拱手道:“已经确定过了,这就是凶手,待杜公子这里讲一下具体情况,基本就可以结案了。”
“好好好,如此甚好,此人罪大恶极,可是把金陵给闹了不小动静。”陈知府欣慰道。
杜若站起来,拱手执礼道:“陈大人,薛捕头,对于这个凶手,学生知道的也不多,只是在遇到此人时,学生曾与他周旋了一段时间,从他口中得知他叫陈月,因为个人恩怨,曾经灭人过一次满门……”
紧接着,杜若就将陈月跟他讲的故事,挑了一些大概讲给了陈知府和薛红衣,果然,如同杜若刚听到陈月杀这些秀才理由时一样,整个公堂的人都惊呆了。
真是一朵奇葩!
“奈何陈月对于学生这颇为不俗的外貌实在太过于痛恨,唉,这该死的魅力啊,让陈月即便是拼着重伤也要杀了学生泄愤,好在学生也学过一些花拳绣腿粗浅把式,已经被衙门各位公差重伤了,贸然来刺杀学生,一时大意,不慎死在了我刀下,当然,至于陈月的情况到底如何,学生也不敢断言,还衙门去调查了。”
公堂上一片寂静,所有人都端详着杜若的脸,面面相觑,然后看向已经死了陈月,都颇有些为难。
有人小声嘀咕:“难道是我眼力劲不好……应该是了,不然这凶手也不至于如此急迫去杀人……”
…………
中午,薛红衣和杜若一起走在街道上,这雨后的金陵雾气朦胧,很是清冷,街面上倒映着人影。
薛红衣不高,和杜若走在一起,也不过刚好达到杜若的肩头,但是,那一身红衣英姿飒爽,气场十足。
“臭小子,你杀了凶手,立了大功,但是可惜你不是衙门中人,否则一个可以高升。”薛红衣说道。
“无妨,换成银两也可以。”杜若说道。
薛红衣撇了撇嘴,道:“你倒是实在,你们读书人不应该都是十分清高的,不谈这些俗气的东西吗?”
杜若轻轻抖了抖手里雨伞的水珠,轻笑道:“薛捕头啊,你这是都是在那些话本小说上看的吧,现在的读书人可都很聪明的,才没几个会为了那份假清高而亏待自己的,更何况,你忘了,我可是一个生意人,不谈钱我谈什么?”
“行行行,就你一天天的道理多,”薛红衣说道:“你放心,会有奖励的,应该会有一百两左右。”
“才一百两啊?”杜若憋嘴道:“衙门也太抠了吧?”
“这已经不少了,如果不是这个陈月的案子实在闹得太凶,指不定还没这么多呢,很多江洋大盗的悬赏金都没这么高呢,这可是我一整年的俸禄了,你居然还嫌弃?”薛红衣恼道。
“不是吧,”杜若皱了皱眉头,说道:“朝廷俸禄这么少的么?要不,薛捕头你干脆请辞跟我混好了,我一年给你五百两怎么样?”
“那还是算了,”薛红衣说道:“不愧是读书人,脑袋是灵光,会赚钱,我当初跑江湖,唉,身上就没超过二十两银子过,你小子武功不咋滴,开口闭口就是几百两的。”
杜若摇了摇头,不知道怎么说。
那个时代都一样,真正费心费力的人却是赚钱最少的,很多人也是看着光鲜,其实内在却很无力,当然,大多数还是很羡慕薛红衣这样的铁饭碗,至少,朝廷在一天,他们就能够生活无忧,也比在江湖上漂泊无依来得好。
至于杜若这种,其实,换在前世,也就相当于手握一个企业,收入自然是很不错,但却并不是谁都能够做,当然,若非说他很富有,也不见得,他的花销同样大,这一次出门,看似随手就取了几百两,其实对于他来说,一样是很大开销,只是他大手大脚用钱习惯了,千金散尽还复来嘛!
至于说请薛红衣去跟他混,当然是开玩笑的,以薛红衣的身份,根本不可能瞧得起杜若那么一个不入流的小帮派,况且,以薛红衣的身份,俸禄,不过只是一个形式而已。
更何况,一个公差身份多好,即便是一个普通县衙的衙役捕快,也很少有人愿意放下公差身份去混帮派的。
送着杜若到了街尾,薛红衣苦口婆心的说道:“臭小子,我跟你说啊,你还小,不要去那些勾栏瓦舍,不是什么好地方,还花钱如流水,你现在要安安心心的去考试,有了举人或者进士功名,不论将来你是走仕途,还是混江湖,都是很有身份的,到时候,你想要找什么样的姑娘找不到,何必去青楼那种地方?”
杜若若有所思一般,问道:“真的吗?”
薛红衣很肯定道:“当然不骗你,你想啊,你如果是举人进士,哪个姑娘会不喜欢你?”
杜若突然低下头,望着薛红衣一本正经地问道:“那,我想找薛捕头您也可以吗?”
“啊!”
薛红衣瞪大了眼睛,一瞬间,心脏突然极速跳动了起来,脑子也有点乱,不断思索着该怎么跟杜若解释他们俩不合适,可又担心伤了杜若这小年轻的心,一时间,脑子里千回百转,直到看见杜若那嘴角隐藏的笑意!
“臭小子,你找死是不是,以为老娘提不动刀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