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 容华(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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旖旎的夜晚,王十三鼻血流得“哗哗”的,等他手忙脚乱好不容易止住血,什么心思都没了。
他洗净了手,鼻孔里塞了两团棉球儿,直挺挺躺在床榻上,神情说不出得沮丧。
文笙一开始还颇为担心,待见血不怎么流了,又有些好笑,将脚伸出被子,轻轻踹了踹他:“怎么样?没事吧?”
王十三目光下意识一瞥,就见灯光映着白生生的一只脚丫,他的手差点不受支配,随之摸过去。
王十三呻/吟一声,捂住了眼睛。
头晕目眩,要了命了。
“有事,我性命堪忧。”
文笙立刻俯身凑过来:“这么严重?怎么了,可是《明日真经》出了什么问题?”
普通人偶尔流流鼻血自然没什么大碍,但发生在王十三身上,却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文笙不敢大意。
王十三哼哼唧唧:“你没听说过么,一滴精十滴血。我一下子流了这么多血出去,谁知道会不会糊里糊涂就散了功。”
文笙:“……”哪有这么算的。
王十三是真觉着不舒服,内息紊乱,气血翻涌,尤其是“气海”往下直到“会阴”火烧火燎的。
不过文笙既然帮不上忙,他也就没说实话,免得她跟着担心睡不着觉。
果然文笙未发觉有异,轻轻在他肩上打了一记,嗔道:“胡说八道,有空想那些,不如快点睡觉!”
因为王十三还塞着鼻孔。两人再躺下就没有熄灯。
文笙想着王十三好几天没好好休息了,流鼻血说不定也与太累了有关系,不敢再扰他,闭上眼睛假寐。
这时候已经差不多三更了。外边很安静,枕边多了个人,她不但没觉着别扭,反而格外安心。不知不觉间真睡着了。
王十三张着嘴喘气,停了一会儿,听边上呼吸悠长,侧头瞧瞧。
文笙闭着眼睛,又长又密的睫毛像小刷子一样翘着,半边脸压在枕头上,脸蛋儿鼓囊囊的,显得特别乖。看上去就像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忍不住凑过去在她脸蛋上亲了一记。
有了前车之鉴,他不敢再做更亲近的事,叹了口气,躺回来澄心宁神,默默运转了《明日真经》。
果然几个循环之后,体内那种莫名的灼热慢慢开始缓解。
王十三无奈地想:“有个成语叫做附骨之什么来着。对了,附骨之蛆,这门功法就像是恶心的蛆虫一样,钻在骨头缝里,甩都甩不掉。”
不知过了多久,他也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天还未亮,文笙就醒了,醒来第一件事是去看王十三怎么样了,就见他鼻孔还塞着,被子也没盖。整个人睡得四仰八叉的。
文笙不禁有些好笑。
桌子上的油灯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熄灭。文笙觉着屋里的气味有些呛人,想要坐起来给十三盖盖被子,顺便开窗透透气。
谁知王十三睡觉很警醒,文笙刚一动。他就睁开了眼睛。
文笙笑笑:“好点了没?”
王十三坐起身,将棉球取出来。长出了口气:“可憋死老子了!”
两人起床梳洗,文笙开窗透气,王十三出去买早点。
吃过了早饭,两人继续昨晚的话题。
王十三道:“刚才我出去转这一圈儿,发现又有不少人准备要离开。想来这会儿浦川定然人满为患,怎么样,咱们要不要去凑凑热闹?”
“不急,我想明白了,这件事不管内情如何,咱们才应该是最沉得住气的。”
文笙此时再说,不再是昨晚的灵机一动,显是经过了深思熟虑。
“十三,我们来之前把关中的形势想得太简单了,像天鹤帮这些帮派,能打听到的毕竟有限,咱们这么两眼一抹黑显然是不成,京里的斥候既然有跟来关中的,咱们得想办法联络上。”
王十三连连点头:“你说怎么联络,我管着跑腿。”
眼下李承运同朝廷正在谈判,勾心斗角的事不少,杜元朴亲自负责碟报,忙得不可开交,这也是文笙好长时间没有看到他的原因。
文笙也不知道怎么能联系上他,但纪家军的将领们肯定有办法。
“跑趟邺州吧,找纪家军帮忙,约个地方,叫来人主动联络咱们。还有就是我说办学堂的事,请杜先生一并帮着参详一下。”
王十三惊笑道:“你真要教他们学《希声谱》啊?”
“我会教,不过他们怕是很难学得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学堂的师长我想办法解决,学堂建在开州的话,离水有个离水港,再加上学堂压力就太大了,若是大兴……”
文笙对大兴颇有感情,那里有青泥山,有戚琴的老宅子。
不过她只是一闪念间便回过神来:“这个以后再商议,现在放出话去,就是想叫手里有《希声谱》的人知道,没必要想那些歪门邪道算计我,想弄明白《希声谱》到底怎么回事,大可以光明正大地来,我看到新谱,也顺便教教他们,这是互惠互利的事。”
把话说透彻了,就是王十三也觉着这想法很妙。
如此一来,文笙就不必再捕风捉影地寻找剩下几篇《希声谱》了,她只要坐镇学堂,就会有很多人拿着《希声谱》的残谱残篇,甚至是全本,上门讨教,送给她识别。
能想出这样的阳谋,不是文笙有多聪明,而是她的眼界、格局所决定。
嘿嘿,讨个这么厉害的老婆,压力好大的。
王十三道:“那就赶紧动身吧。咦,怎么你不打算和我一起走么?”
文笙确实想叫王十三自己跑这一趟。
“邺州离得不远,没有我拖累着。你骑快马一天就能赶回来。”
“可是你自己……”
文笙笑了:“我留下等你,放心吧,有‘太平’在,就算真有敌人上门。又能奈我何?”
王十三只好点了点头,她是名震天下的大乐师,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他只拿了钢刀。其它什么都未带,不放心地叮嘱道:“那我争取早去早回,你千万小心!”
文笙应了一声。
王十三又道:“我叫伙计等晌午把饭直接送来,你别出去了,也别睡觉,把琴放在边上。”
文笙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知道了,十三爷!”
王十三恋恋不舍地走了。
不提王十三急奔邺州。单说文笙,整个上午在客栈房间里百无聊赖,想看书,手边没有,想练琴,又不好弄出声响,只好干坐着胡思乱想。
一会儿思索眼下关中混乱的局面。这种种端倪到底是人为还是巧合,下一步该从何处入手;一会儿想自己去哪里能给新建的学堂找来资历足够的师长;一下子又想十三摊上的大麻烦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一个个难题都像无解,思来想去没有头绪,文笙觉着头隐隐作痛,叹了口气,起身站到窗前,低头看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
十三说得不错,今天大街上的外来者明显少了好多。
太阳越来越高,快到中午了,由下面飘上来各种菜肴的香气。
文笙嘴角翘了翘。她还真听话。在这房间里发了一上午的呆。
外头脚步声越来越近,文笙耳音敏锐,离远就听出来是伙计来了。
果然就听那伙计隔着门道:“夫人,您的午饭准备好了。”
住店的时候。她和王十三假扮了夫妻,所以文笙也没觉着这声“夫人”别扭。应道:“门没关,你送进来吧。”
那伙计没有推门,似是犹豫了一下,恭恭敬敬地道:“有位客人说是您的朋友,吩咐厨房置办了一桌酒席,有几样菜需得慢火炖,太花工夫,刚刚做得,不知夫人您是不是要去赴宴?”
咦,事情找上门来了。
真是朋友,直接来相见就是了,现在面也不露,直接请自己赴宴,文笙淡淡一笑,怕是鸿门宴吧?
“你确定是我,没有找错人?”
伙计听她声音不像生气,壮着胆子将门推开个缝隙,对着里面鞠躬作揖:“小的实在没有胆子胡说八道,请夫人见谅。”
若是平时,他自然不会如此做小伏低,可这几天乐城里涌入了大批江湖客,官府不敢管,本地商家叫苦不迭,谁家摊上事都得自认倒霉。
屋里这女子他不敢惹,同伴带着刀不说,身上带着一股煞气,可打发他来的那人更加得罪不起。
文笙笑了一声:“不用如此。那人可说姓甚名谁,请我赴宴可有拜帖?”
伙计支吾两声,道:“那位贵客说等见了面您就知道了。”
文笙微一沉吟:“好吧,你把酒席送来这屋里,请客那人,也叫他过来。”
她到要看看是何方神圣,消息这么灵通。
自己今天没有出门,看来对方是早留意到她的行踪了,特地等到王十三不在,才现身见面。
真是熟人?文笙脑袋里一闪念,不会是钟天政吧?
其实自从听说全本《希声谱》现世,文笙便隐隐有过这方面的怀疑,毕竟谭瑶华曾经与她说过,在首阳之前,《希声谱》每次出现都是些残谱残篇。
现在已知唯一的全本就落在钟天政手里。
他沉江之后若大难不死,很有可能拿这个做文章,引自己和谭家诸人上当。
不过他敢露面么?
经过上次的事,钟天政不死也会遭受重创,哪能好得那么利索,若是他不动手,只凭那些虾兵蟹将,又怎么可能在自己面前讨得便宜?
文笙心念电转间想了这么多,伙计已经去提来个大食盒,打开了门,将一道道菜拿出来,往桌子上摆。
他足足进出了好几趟,将桌子堆得满满的,又摆上两副碗筷,这才抹了把汗,躬身退了下去。
太可怕了,趁当家的不在,就来勾引人家老婆。要是吃完这顿饭两人私奔了,那男的回来,会不会拆了他们这家店?
伙计退出去不久,外边便传来了脚步声。
来的只有一个人,走路声音很轻。
文笙心生警惕,将“太平”拿在了手里。
来人走到门口站住,伸手在半掩的房门上敲了敲。
文笙看着房门,没有作声。
来人竟然很有耐心,就在外边站着等。
文笙觉着不对,若是钟天政,敲门只是一个形式,不管她应不应,接下来都会推门而进。
她道:“请进吧。”
推门的手很干净,五指修长有力,随着门被推开,露出一截月白色的袍袖。
来人身穿平素绡锦袍,腰系青色龙纹的金缕带,浑身上下连配的荷包系的玉饰都十分讲究。
文笙盯着他怔了一怔,不是钟天政。
这人很年轻,若非头戴玉冠,文笙几乎要怀疑他年满二十了没有。
这个年轻人五官生得不错,眼角眉梢带着点飞扬,说不清楚哪里,又叫文笙觉着很是眼熟。
这个人文笙无疑见过,但只见过那一两面不会给她留下这么深的印象,文笙之所以觉着眼熟,是因为他长得很像一个人,谭瑶华!
来人见文笙望着自己神色变了,微微一笑,自我介绍道:“都道贵人多忘事,不知顾姑娘还认不认得我。在下谭容华,在家中排行第七,谭瑶华是我五哥。”
听说是一回事,待等见到又是另一回事,此时此刻,想起谭瑶华,文笙心情之复杂难以用语言来形容。
她点了点头,涩然道:“当然,当日五公子设宴,我曾在酒宴上见过七公子一回。七公子别来无恙。”
谭容华望着文笙,笑容有些古怪,道:“托福。我可以坐下来么?”
文笙嗓子里有点堵得慌,抬手示意了一下,谭容华落座,将左手抱着的琴放到了旁边。
文笙也跟着坐了下来,细细打量他。
谭容华挑眉笑了笑:“顾姑娘以这种目光看我,怎么,我与五哥长得很像?”
文笙道:“不笑的时候有三四分相似,笑起来却不怎么像。”
谭瑶华不管微笑,还是大笑,都叫人觉着温暖亲切,而这谭七笑起来,却只觉飞扬,同那些生下来便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世家子弟没有什么两样。
谭容华不知有没有听明白文笙的意思,撇了下嘴,道:“我弹琴与五哥也不像,我比他差得远。”(未 完待续 ~^~)
PS: 其实是附骨之疽!十三没文化,大家不要学他!
旖旎的夜晚,王十三鼻血流得“哗哗”的,等他手忙脚乱好不容易止住血,什么心思都没了。
他洗净了手,鼻孔里塞了两团棉球儿,直挺挺躺在床榻上,神情说不出得沮丧。
文笙一开始还颇为担心,待见血不怎么流了,又有些好笑,将脚伸出被子,轻轻踹了踹他:“怎么样?没事吧?”
王十三目光下意识一瞥,就见灯光映着白生生的一只脚丫,他的手差点不受支配,随之摸过去。
王十三呻/吟一声,捂住了眼睛。
头晕目眩,要了命了。
“有事,我性命堪忧。”
文笙立刻俯身凑过来:“这么严重?怎么了,可是《明日真经》出了什么问题?”
普通人偶尔流流鼻血自然没什么大碍,但发生在王十三身上,却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文笙不敢大意。
王十三哼哼唧唧:“你没听说过么,一滴精十滴血。我一下子流了这么多血出去,谁知道会不会糊里糊涂就散了功。”
文笙:“……”哪有这么算的。
王十三是真觉着不舒服,内息紊乱,气血翻涌,尤其是“气海”往下直到“会阴”火烧火燎的。
不过文笙既然帮不上忙,他也就没说实话,免得她跟着担心睡不着觉。
果然文笙未发觉有异,轻轻在他肩上打了一记,嗔道:“胡说八道,有空想那些,不如快点睡觉!”
因为王十三还塞着鼻孔。两人再躺下就没有熄灯。
文笙想着王十三好几天没好好休息了,流鼻血说不定也与太累了有关系,不敢再扰他,闭上眼睛假寐。
这时候已经差不多三更了。外边很安静,枕边多了个人,她不但没觉着别扭,反而格外安心。不知不觉间真睡着了。
王十三张着嘴喘气,停了一会儿,听边上呼吸悠长,侧头瞧瞧。
文笙闭着眼睛,又长又密的睫毛像小刷子一样翘着,半边脸压在枕头上,脸蛋儿鼓囊囊的,显得特别乖。看上去就像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忍不住凑过去在她脸蛋上亲了一记。
有了前车之鉴,他不敢再做更亲近的事,叹了口气,躺回来澄心宁神,默默运转了《明日真经》。
果然几个循环之后,体内那种莫名的灼热慢慢开始缓解。
王十三无奈地想:“有个成语叫做附骨之什么来着。对了,附骨之蛆,这门功法就像是恶心的蛆虫一样,钻在骨头缝里,甩都甩不掉。”
不知过了多久,他也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天还未亮,文笙就醒了,醒来第一件事是去看王十三怎么样了,就见他鼻孔还塞着,被子也没盖。整个人睡得四仰八叉的。
文笙不禁有些好笑。
桌子上的油灯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熄灭。文笙觉着屋里的气味有些呛人,想要坐起来给十三盖盖被子,顺便开窗透透气。
谁知王十三睡觉很警醒,文笙刚一动。他就睁开了眼睛。
文笙笑笑:“好点了没?”
王十三坐起身,将棉球取出来。长出了口气:“可憋死老子了!”
两人起床梳洗,文笙开窗透气,王十三出去买早点。
吃过了早饭,两人继续昨晚的话题。
王十三道:“刚才我出去转这一圈儿,发现又有不少人准备要离开。想来这会儿浦川定然人满为患,怎么样,咱们要不要去凑凑热闹?”
“不急,我想明白了,这件事不管内情如何,咱们才应该是最沉得住气的。”
文笙此时再说,不再是昨晚的灵机一动,显是经过了深思熟虑。
“十三,我们来之前把关中的形势想得太简单了,像天鹤帮这些帮派,能打听到的毕竟有限,咱们这么两眼一抹黑显然是不成,京里的斥候既然有跟来关中的,咱们得想办法联络上。”
王十三连连点头:“你说怎么联络,我管着跑腿。”
眼下李承运同朝廷正在谈判,勾心斗角的事不少,杜元朴亲自负责碟报,忙得不可开交,这也是文笙好长时间没有看到他的原因。
文笙也不知道怎么能联系上他,但纪家军的将领们肯定有办法。
“跑趟邺州吧,找纪家军帮忙,约个地方,叫来人主动联络咱们。还有就是我说办学堂的事,请杜先生一并帮着参详一下。”
王十三惊笑道:“你真要教他们学《希声谱》啊?”
“我会教,不过他们怕是很难学得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学堂的师长我想办法解决,学堂建在开州的话,离水有个离水港,再加上学堂压力就太大了,若是大兴……”
文笙对大兴颇有感情,那里有青泥山,有戚琴的老宅子。
不过她只是一闪念间便回过神来:“这个以后再商议,现在放出话去,就是想叫手里有《希声谱》的人知道,没必要想那些歪门邪道算计我,想弄明白《希声谱》到底怎么回事,大可以光明正大地来,我看到新谱,也顺便教教他们,这是互惠互利的事。”
把话说透彻了,就是王十三也觉着这想法很妙。
如此一来,文笙就不必再捕风捉影地寻找剩下几篇《希声谱》了,她只要坐镇学堂,就会有很多人拿着《希声谱》的残谱残篇,甚至是全本,上门讨教,送给她识别。
能想出这样的阳谋,不是文笙有多聪明,而是她的眼界、格局所决定。
嘿嘿,讨个这么厉害的老婆,压力好大的。
王十三道:“那就赶紧动身吧。咦,怎么你不打算和我一起走么?”
文笙确实想叫王十三自己跑这一趟。
“邺州离得不远,没有我拖累着。你骑快马一天就能赶回来。”
“可是你自己……”
文笙笑了:“我留下等你,放心吧,有‘太平’在,就算真有敌人上门。又能奈我何?”
王十三只好点了点头,她是名震天下的大乐师,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他只拿了钢刀。其它什么都未带,不放心地叮嘱道:“那我争取早去早回,你千万小心!”
文笙应了一声。
王十三又道:“我叫伙计等晌午把饭直接送来,你别出去了,也别睡觉,把琴放在边上。”
文笙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知道了,十三爷!”
王十三恋恋不舍地走了。
不提王十三急奔邺州。单说文笙,整个上午在客栈房间里百无聊赖,想看书,手边没有,想练琴,又不好弄出声响,只好干坐着胡思乱想。
一会儿思索眼下关中混乱的局面。这种种端倪到底是人为还是巧合,下一步该从何处入手;一会儿想自己去哪里能给新建的学堂找来资历足够的师长;一下子又想十三摊上的大麻烦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一个个难题都像无解,思来想去没有头绪,文笙觉着头隐隐作痛,叹了口气,起身站到窗前,低头看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
十三说得不错,今天大街上的外来者明显少了好多。
太阳越来越高,快到中午了,由下面飘上来各种菜肴的香气。
文笙嘴角翘了翘。她还真听话。在这房间里发了一上午的呆。
外头脚步声越来越近,文笙耳音敏锐,离远就听出来是伙计来了。
果然就听那伙计隔着门道:“夫人,您的午饭准备好了。”
住店的时候。她和王十三假扮了夫妻,所以文笙也没觉着这声“夫人”别扭。应道:“门没关,你送进来吧。”
那伙计没有推门,似是犹豫了一下,恭恭敬敬地道:“有位客人说是您的朋友,吩咐厨房置办了一桌酒席,有几样菜需得慢火炖,太花工夫,刚刚做得,不知夫人您是不是要去赴宴?”
咦,事情找上门来了。
真是朋友,直接来相见就是了,现在面也不露,直接请自己赴宴,文笙淡淡一笑,怕是鸿门宴吧?
“你确定是我,没有找错人?”
伙计听她声音不像生气,壮着胆子将门推开个缝隙,对着里面鞠躬作揖:“小的实在没有胆子胡说八道,请夫人见谅。”
若是平时,他自然不会如此做小伏低,可这几天乐城里涌入了大批江湖客,官府不敢管,本地商家叫苦不迭,谁家摊上事都得自认倒霉。
屋里这女子他不敢惹,同伴带着刀不说,身上带着一股煞气,可打发他来的那人更加得罪不起。
文笙笑了一声:“不用如此。那人可说姓甚名谁,请我赴宴可有拜帖?”
伙计支吾两声,道:“那位贵客说等见了面您就知道了。”
文笙微一沉吟:“好吧,你把酒席送来这屋里,请客那人,也叫他过来。”
她到要看看是何方神圣,消息这么灵通。
自己今天没有出门,看来对方是早留意到她的行踪了,特地等到王十三不在,才现身见面。
真是熟人?文笙脑袋里一闪念,不会是钟天政吧?
其实自从听说全本《希声谱》现世,文笙便隐隐有过这方面的怀疑,毕竟谭瑶华曾经与她说过,在首阳之前,《希声谱》每次出现都是些残谱残篇。
现在已知唯一的全本就落在钟天政手里。
他沉江之后若大难不死,很有可能拿这个做文章,引自己和谭家诸人上当。
不过他敢露面么?
经过上次的事,钟天政不死也会遭受重创,哪能好得那么利索,若是他不动手,只凭那些虾兵蟹将,又怎么可能在自己面前讨得便宜?
文笙心念电转间想了这么多,伙计已经去提来个大食盒,打开了门,将一道道菜拿出来,往桌子上摆。
他足足进出了好几趟,将桌子堆得满满的,又摆上两副碗筷,这才抹了把汗,躬身退了下去。
太可怕了,趁当家的不在,就来勾引人家老婆。要是吃完这顿饭两人私奔了,那男的回来,会不会拆了他们这家店?
伙计退出去不久,外边便传来了脚步声。
来的只有一个人,走路声音很轻。
文笙心生警惕,将“太平”拿在了手里。
来人走到门口站住,伸手在半掩的房门上敲了敲。
文笙看着房门,没有作声。
来人竟然很有耐心,就在外边站着等。
文笙觉着不对,若是钟天政,敲门只是一个形式,不管她应不应,接下来都会推门而进。
她道:“请进吧。”
推门的手很干净,五指修长有力,随着门被推开,露出一截月白色的袍袖。
来人身穿平素绡锦袍,腰系青色龙纹的金缕带,浑身上下连配的荷包系的玉饰都十分讲究。
文笙盯着他怔了一怔,不是钟天政。
这人很年轻,若非头戴玉冠,文笙几乎要怀疑他年满二十了没有。
这个年轻人五官生得不错,眼角眉梢带着点飞扬,说不清楚哪里,又叫文笙觉着很是眼熟。
这个人文笙无疑见过,但只见过那一两面不会给她留下这么深的印象,文笙之所以觉着眼熟,是因为他长得很像一个人,谭瑶华!
来人见文笙望着自己神色变了,微微一笑,自我介绍道:“都道贵人多忘事,不知顾姑娘还认不认得我。在下谭容华,在家中排行第七,谭瑶华是我五哥。”
听说是一回事,待等见到又是另一回事,此时此刻,想起谭瑶华,文笙心情之复杂难以用语言来形容。
她点了点头,涩然道:“当然,当日五公子设宴,我曾在酒宴上见过七公子一回。七公子别来无恙。”
谭容华望着文笙,笑容有些古怪,道:“托福。我可以坐下来么?”
文笙嗓子里有点堵得慌,抬手示意了一下,谭容华落座,将左手抱着的琴放到了旁边。
文笙也跟着坐了下来,细细打量他。
谭容华挑眉笑了笑:“顾姑娘以这种目光看我,怎么,我与五哥长得很像?”
文笙道:“不笑的时候有三四分相似,笑起来却不怎么像。”
谭瑶华不管微笑,还是大笑,都叫人觉着温暖亲切,而这谭七笑起来,却只觉飞扬,同那些生下来便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世家子弟没有什么两样。
谭容华不知有没有听明白文笙的意思,撇了下嘴,道:“我弹琴与五哥也不像,我比他差得远。”(未 完待续 ~^~)
PS: 其实是附骨之疽!十三没文化,大家不要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