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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尾随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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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尾随而至

    骄阳似火。

    这个季节,大山里的气候有些随性,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这一头骄阳似火,另一头大雨磅礴。

    早上下雨的时候寒意浸入到骨子里,中午的太阳保证让人出门得打把伞,橡胶底的鞋子在这里大受欢迎,毕竟踩在热汽腾腾的地面软乎乎的也舒服些,下大雨也不至于能浸湿了鞋底走路咕咕直叫唤。

    县城位于山谷之中,规划很大,能住几十万人口的地方只有十几万人口居住,县城里仍然有些松散冷清,中间一条跨度2000多米的大河,河面水平如镜,像是墨绿色的绸缎将城市隔成两半。

    可作为一个县城,该有的都有:超市、酒店、夜总会、酒吧、医院、学校,甚至旅游景点,虽然能来这里旅游的应该都是心大得容纳一片天的人,自然也就不多,不过这也是政府的规划之一,他们大概是想——规划好了总会有人来的,不规划又哪里来挣钱的机会呢。

    这一片居民区大部分是公寓,独门独户的小楼会集中在另一片区域,当然,也是所谓的穷人区跟富人区。公寓每栋都有个6—8层左右,邻里之间冷漠而毫无交集,这也是,毕竟活下去本身就很艰难了,哪来那么多友谊可谈的。

    这几天住进来一个人,没人去问这个家伙是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毕竟自家的事情就够烦的了,上班先下班吃饭喝酒没事打孩子揍老婆。

    此刻已经是下午7点,太阳的余威尚存,可正是大家晚餐的时候,那个人从5楼的公寓摇摇晃晃地下楼,他来了6天了,似乎对美食很感兴趣,从不在同一家连续吃两顿,附近的大街小巷小吃店都被他逛遍了,也会买一些食物回来吃。

    看他的形象就知道他喜欢食物。

    那个累赘的大肚子,撑的上半身脏兮兮的T恤胀鼓鼓的,皮带扣得紧紧的,但只能绑在小腹之下,两条巨腿不知道他是怎么塞进窄小的裤脚,灰白色乱蓬蓬的头发下是满脸的络腮胡子看不出他是什么人种,眉毛又黑又浓,身上一股烟味、酒味与汗味,再配合着浓重的体味,让人无法接近。

    譬如现在,他摇摇摆摆地下楼,似乎有点迟钝地在楼下左右看了看,选择了一个方向之后便继续摇摇摆摆的朝那边走过去,当街边有人跟他对视,会发现他的眼睛黯淡无神,似乎无法聚焦,他跟服务员点菜的时候,说的是英语,声音高细尖利,语言急促,让人搞不懂他究竟是哪里人。

    他走进小楼斜对面的一条巷子,这家的招牌菜是猪皮玉米饼跟鸡肉蔬菜浓汤,他来吃过一次,毕竟这附近的大街小巷他也逛得差不多了,这一家算是能够满足自己口味的地方。

    小吃店里零零散散坐着几个客人,他走进去,用迷蒙的眼神扫视了一遍,几步路而已,他也走得满头大汗。

    低着头坐进餐厅的角落,他左手放在桌下,右手擦了擦满头的汗水,侍应皱着眉头把餐单递给他,皱着眉头写完菜单便匆匆离去。

    这个人真臭啊!

    三两下把送来的食物吞进胃里,这个人意犹未尽地打了个嗝,右手伸进口袋掏出一小叠小面额的现金,按服务单上的金额,用手指沾着唾沫,一张张仔细数好放在桌面,还留下了一笔小费,然后站起身再次摇摇摆摆地离开。

    待他走出小店穿过马路,店内的一位举止斯文有礼的顾客走到柜台前,询问里面的胖得像头大象的老板娘。

    “这个人,就是你说只来过一次的客人对吧?”

    “对。”胖女人头也不抬。

    “也就是说,这附近的人你几乎都认识?”斯文人用怀疑的语气问道。

    胖女人低头玩弄着粗大的手指,不屑于回答这个问题。

    “小妞,我觉得你的指甲油很美。”

    另一个粗犷的声音响起,一个剃着精干的短头发、身材瘦削的年轻人从座位上站起来,也走到了柜台前面,不同的是,他手上夹着一卷钞票,“我觉得你手腕上要是多一个漂亮的手镯,才能衬托出你的气质。”

    胖女人抬头玩味地看了年轻人一眼,接过钞票。

    “是的,这个客人,突然冒出来的,之前从没来过,第一次是前天,应该是外地人,来了之后,这边所有的小吃摊都吃遍了,今天来我们这里,就是第二次,他挺能吃的,反正我在街上见过他买大包食物回去的。我了解过,他就住在对面77号五楼506。我看出来你们也是外地人,你们不会是来寻仇的吧?”

    年轻人笑眯眯地比比大拇指,“小妞,你的眼光很犀利,我们都是外地人,不过,不是寻仇,是追债。”

    他的手背在身后,做了一个动作,另一侧角落里的一名穿着工人装的粗壮男性站起来离开小吃店,在街道旁站了站之后,匆匆越过马路,走到刚才那位胖子消失的楼下。

    在他身后,一位带着金丝眼睛、个头中等的男子也走了出来,他是走到胖子对面的楼上。

    随之,那名短发男跟斯文男也走出了小吃店,两人朝着街道的另一侧匆匆离去。

    那位胖子气喘吁吁地爬上五楼,汗水像水珠一般地满头满脸,可奇怪的是他身上的衣服却并没有被汗打湿。他吭哧吭哧地走到自己的门口,像是累极了一般伸出右手在墙上顶着休息了一阵,再从口袋里掏摸出钥匙,凑近钥匙孔把门打开。

    之后,他的动作变得小心而温柔,由于门是往右推开的,他小心翼翼地抬起左手,伸进去门内鼓捣了一秒钟,然后再将门推开,慢吞吞地走进室内,再慢吞吞地回过身子将门关上。

    关上门的那一瞬间,他原本迟钝的动作突然变得麻利而敏捷,蹲下身子小心地从门框旁边的墙上拉出一条细线,细线的另一头绑在一个廉价的指环上,插在粘在墙上的一个黑糊糊的物品上。

    那种黑糊糊的物品,从门框一侧到客厅连成一排,彼此之间由一根细线联结在一起。

    他小心地慢慢把细线绷紧,另一头扣在门把手上,打开客厅的灯,再转身走进卧室,一只猫‘倏’地从床上扑倒他的身上,他抱住猫,拍了拍它的背,猫咪‘喵呜’叫着很是享受。

    片刻之后,他把猫放在床上,三两下把身上的衣服扒了下来,露出腹部一块绑得很平整的灰布,那是一小条床单,他把床单扯下之后,从腹部拿出一个枕头,枕头上还露出半边刀柄,坦露着汗津津黝黑结实的胸膛,左臂上包扎着一张绷带。。

    紧接着,他脱掉自己穿着的两条裤子,从床头上拿起一条毛巾把身上的汗水擦干净,顺便拔掉了自己的络腮胡子,露出一张普普通通的脸,只是原本黯淡无光的眼神变得锐利有神。

    他掀起被子看了看,被子里一条被捆绑得结结实实地大狗,躺在枕头上呼呼大睡,口角流涎,那是他给这狗喂了药物。

    对不起了!他拍拍大狗。

    重新找出一套衣服穿上,换上一双轻便的鞋子,他把拿枕头当刀鞘的匕首拔出,仔细地在脚踝部位绑好,走到窗边,朝下边认真地查看,窗沿下,也粘着一个黑糊糊的块状体,用一个细线联结着玻璃框。

    楼后面是一大片废弃的空地,空地上堆放着一些废弃物,楼下的巷子里没有路灯,堆放着生活垃圾,但也隐约可以看清,一个中等个头的男性似乎正在地上翻寻找什么垃圾,或许他遗失了很重要的东西。

    他再走到客厅的窗户朝下看,已经接近8点,街道上的路灯一盏盏地亮起,马路对面,一个穿着工人装的大个子蹲在路边抽烟。

    像是跟往常一样。

    却又危机四伏。

    终于来了,还来了专业人士。

    他想起那满头金发,那张算得上英俊的脸,叫什么来着?史密斯?

    妈的,不想说自己真名的老外都称呼自己为史密斯。

    真不要脸。

    他走进盥洗室,推开那扇小窗,对面就是隔壁的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