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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好汉饶命!

作者:回头大宝剑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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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洛阳,宁武率着三千狼骑一路向西,经弘农,北渡浊河,进入河东地界。

    起初还好,田野间还能看见有百姓耕作秋收,可越往郡城安邑方向走,就逐渐变得混乱起来,不仅路上行人少了,就连一些村落里也鲜有人烟。

    显然是往别去逃难去了。

    途中,宁武还偶遇过几次贼匪打劫,人数不多,也就十几个人。

    这些贼匪打劫的对象,自然不是宁武,只不过他们运气比较倒霉,恰巧在打劫的时候,撞上了宁武而已。

    不等宁武招呼,这些贼匪就已经吓得屁滚尿流。

    抵达解县的时候,这座不大的县城里已然燃起大火,远远就能望见。

    奇怪的是,县城里却不见有百姓救火,除了火势的呼啸,房屋房梁塌落,几乎没有其他的声音,就像是一座死城。

    该不会被屠城了吧?

    宁武心中一惊。

    旁边的荀攸似是看出宁武所想,出言说道:“应该不至于,想来是为了逼迫城里的百姓入伙,所以才烧了他们房子,使得百姓无家可归,这是匪寇们惯用的手段了。”

    百姓们没了住处,想要活命,就只能跟着入伙。

    贼寇的势力,也因此得以扩大。

    所以贼寇们对外宣称时,人数往往很多,动辄十万二十万,甚至上百万,但战斗力其实并不强,很多都是百姓在里面滥竽充数。

    听完荀攸分析,宁武觉得有些道理,他看了一眼县城,城里的火势很大,照此推算,贼寇们应该没走多远。

    之前,他们打南边而来,途中并未遇见白波贼寇,想来贼寇的据点应该是在北边。

    “奉先,你带些人往北走走,如果真如公达所言,就将那些百姓解救下来。”宁武吩咐一声。

    吕布抱拳应下,只带百骑随行。

    看着绝尘而去的百骑,司马懿的眼神里不禁流露出些许羡慕:义兄这装比技术,旁人真真儿没法比啊!换做是自己,也肯定是怎么安全怎么来,万一碰上贼寇主力,百人哪够,最好是把整个并州狼骑都通通带上。

    当然,这也不现实,毕竟爸爸还在这里呢!

    吕布快马而去,宁武则和留下来的人,抓紧时间救火。

    向北追出十余里后,吕布果然望见了前方有大量百姓迁徙,拖儿带女,有的背着麻布口袋,有的推着独轮木车,其中还夹杂了许多牛羊牲畜的哞叫,以及孩童不止的哭声。

    手持兵器的贼寇们狐假虎威,大声叱喝,在两侧和后方进行驱赶。

    一眼望去,声势不小,连同百姓在内,恐怕不下万人。

    然则吕布却并未将他们放在眼里,这些贼寇装备破旧,手里的兵器吓吓普通百姓还行,对他而言,威胁性几乎趋近于零。

    赤菟马快,从斜地里穿插绕道,很快就拦在了这股队伍前方,挡住去路。

    “哟呵,哪里冒出来的愣头青,居然敢挡本将军的去路!”

    为首的贼头子骑在一匹矮骡子上,也不知是从哪家抢掠所得。

    他见吕布单人独骑,又没个帮手,虽然穿着甲衣,但他根本不怕。这世道,见义勇为的人多了去,被他们砍死的义勇游侠也同样不在少数。

    老子手下六百多号弟兄,砍死你不过分分钟的事情。

    所以,也不怪这家伙气焰嚣张。

    吕布没有作声,小贼首以为他是怕了,于是就更上头了:“你这身盔甲倒是不错,这马也还可以,识相的话,就老老实实交出来。本将军今天心情好,也许还能饶你一条性命。”

    可不心情好么,搞下一个小县城,还胁从了这么多的百姓相随,回去之后,怎么都是大功一件。

    阿猫阿狗都开始自称将军了?

    吕布冷笑一声,画戟横扫,一戟便将此人从骡子背上击落下来。

    李封根本没看清吕布是如何出手,只感觉肋部一痛,就滚下了马背,啃了一嘴泥土的他,自然是恼羞成怒,当即冲身后喽啰大吼起来:“都给老子上,砍死这个家伙!”

    吼罢,他也从地上爬起,抄起家伙,准备上去动手,找回场子。

    此时,后方响起一阵轰隆,地面轻微的有些颤抖起来。

    “老大,有骑兵!”

    后面的贼兵惊慌大喊。

    步卒在平野上最怕什么?

    当然是骑兵,尤其是发起冲锋的骑兵。

    “有多少人?”

    “大概百余骑!”

    听到这个回答,李封心里舒了口气,那还好,大概率能够跑脱得掉。

    至于反抗?

    开什么玩笑,跟骑兵在这种平野地形上打,就算他们人多,也基本上等于白给。

    只是可惜了这些百姓,好不容易才抓来,如今就要这么白白放弃。

    真是晦气!

    不过与性命相比,即使再不甘心,也只能认了。

    “大伙儿都别愣着,分开往附近的山坡丛林里跑,之后我们再作汇合!”李封大吼起来,在躲避骑兵追击的这件事上,他还是很有经验心得。

    上去跟吕布厮杀的贼兵,已经全都倒在了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没有一个活口。滴血的月牙戟刃泛着幽寒,似是在宣告,这些尸体都是出自于它的杰作。

    这家伙,忒凶残了吧!

    李封手里的刀有些拿不稳了,心里打起退堂鼓来。

    只是他一转身,画戟就落在了他的肩头。

    那股贴着脖子袭来的寒意,让李封霎时打了个激灵。

    咣当~

    手里的铁背大刀,落在地上,发出一声轻响。

    “好汉饶命!”

    李封回过头来,脸上表情比哭还难看。

    实际上,李封还是喊得晚了一些。

    不是吕布这里,而是他手下的那帮喽啰。

    并州狼骑不比其他普通骑兵,而是从并州就跟着吕布的精锐部队,速度极快,战斗力也同样堪称一流。

    如果拿并州狼骑和飞熊军来作比较,飞熊军在身体素质和军备上要略胜一筹,但如果是吕布亲自上阵的话,相互冲杀,飞熊军败北的可能性极大。

    有吕布的并州狼骑和没有吕布的并州狼骑,完全是两个概念。

    所有狼骑都坚信一点,只要跟在飞将军的身后,他们就可以一直一往无前。

    因为吕布,就是这支并州狼骑的军魂!

    狼骑分作两个作战小队,从左右两翼环绕,挥刺着长矛,望见拿兵器的便杀,狼入羊群一般,贼兵们根本无人能挡,完全是单方面的吊打和屠杀。

    一些百姓捂住自家孩子的眼睛,不让他们去看这血腥的厮杀一幕。

    不一会儿,就有许多贼兵扔掉兵器,跪在地上大声求饶。

    之后,吕布来到队伍前列,看着那些眼神中充满不安的百姓,吕布将声音提高,雄浑的大声说道:“尔等无须害怕,吾奉太师之命,前来解救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