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大乔的尴尬和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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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大人?”周瑜楞了一下。
可是很快,他又恍然道:“可是为了姐姐之事?”
“嗯!...”小乔颔首低应了一声。
周瑜的眼中,闪过一丝无奈。
当然了!
这丝无奈不是对小乔,而是对她的姐姐--大乔。
对于孙权势力来说,尽管所有人都装作看不见,可大乔就是在那里。
而且,她还是一个麻烦,一个不能宣之于口的大麻烦。
大乔应该算是,孙氏前任主人--孙策的女人。
准确一点说,是孙策已经预定,但却没娶过门的女人。
更准确一点说,她是孙策的一个耻辱,甚至还和孙策之死有一些关系。
这样一个女人,让孙氏上上下下着实尴尬。
对她不敬吧!
她毕竟是差点当上孙氏主母的人!
而且,不管怎么说,人家也是周瑜的大姨子。
对她不敬,那也就相当于在打周瑜的脸。
甚或,前任主人--孙策,尽管已经故去了,但也会脸上无光。
而让孙策脸上无光,整个孙氏的脸上,恐怕也不会好看。
那...
好吧!
如此看来,在寿春城内,似乎除了现任主公-孙权外,似乎也没人敢对大乔怎么样。
可是...
真要论起来的话,大乔和孙氏上上下下,又确实没有什么关系。
她只是孙氏第二号人物--周瑜的大姨子而已。
......
想到这里,周瑜微微叹了一口气,接着问道:“姐姐那里有何事?”
说到这里,他脸色微微一沉,“可是有人过去骚扰了姐姐?”
“呃!...不是的,周郎!”小乔赶忙摇了摇头。
但紧接着,她又脸色微微一红,露出一副难以启齿的模样。
“到底怎么了,霜儿?”周瑜疑惑地看着小乔。
“这...”小乔犹犹豫豫地说道:“父亲大人说,姐姐在寿春这样呆着,不是长久之计。
他想带着姐姐回...嗯!...”
“回皖县老家?”
小乔又摇了摇头,用几乎微微不可查的低音道:“不是皖县老家,是...,是建业。”
“呃!...”周瑜俊秀的脸庞上,闪现出一丝茫然之色。
但很快,他又明白了过来。
“父亲大人是要带着姐姐,去建业寻那李横?”
“嗯!...”小乔轻轻地应了一声,“父亲说,李横既然坏了姐姐名节,那...
那他就要负责。”
周瑜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干涩地应道:“好!我去同主公言说此事,应该不会有问题的。”
“周郎,你答应了?”
小乔的那双美丽的大眼睛,瞪得溜圆,惊诧无比地看向周瑜。
“呵呵...”周瑜宽容地笑了笑,“霜儿多虑了。
这又不是军政大事,有什么答应不答应的?”
“可是...”小乔轻轻地皱起了眉头,“我觉得父亲说的,和他想的不一样。
他是看到李横攻下了丹阳郡,觉得李横或有发达的可能,才兴起把姐姐送过去的念头。”
“霜儿,不管父亲大人是怎么想的,但此事对姐姐来说,确实不是坏事。”周瑜劝说地道:“姐姐留在寿春,除了蹉跎年华外,还要受人指指点点。
与其如此,倒不如...”
“可是,那李横不过是一个山贼罢了。”小乔气鼓鼓地看着周瑜,“况且,他之前还掳走过姐姐...”
“霜儿,莫要任性了。”周瑜刮了一下她的琼鼻,笑呵呵地道:“你心里应该清楚,现在这种情况,只有李横那里,才是姐姐最好的归宿。
而且,那李横虽只踞一郡之地,但毕竟已是一路诸侯。
姐姐去了,也不算委屈了她。”
“可是...”小乔疑惑地看着周瑜,“前几日,周郎与几位军将在大堂开会时,不是说:那李横得罪了江东三郡豪门世家,将亡无日哉!”
“呵呵...”周瑜宠溺地把小乔搂进了怀里,苦笑地道:“那只是为夫的一句气话罢了。”
“那...,那也就是说...”小乔仰头侧望着周瑜俊俏的脸庞,追问道:“李横能打败江东三郡的豪门,他...,他能在丹阳郡立住脚?”
周瑜犹豫了一下后,长叹了一声后,略显无奈地道:“现在的问题,不是李横能不能在丹阳郡立住脚,而是他什么时候能够全取江东三郡?”
“呃!...”小乔楞了一下,美眸中闪现惊疑之色。
“我这几日,每日与主公,张昭先生见面,商议的便是此事。”周瑜接着道。
.....
车马粼粼声!
战马得得之声!
脚步踏地之声!
在这一片喧嚣之中,一列长长的队伍,在长江西岸逶迤向北。
在本阵前面数百步外,一队百余人的步卒,三五一群地呈伞兵状态,搜索前进。
同样的!
本阵的左面和后面,也有一支百人队,以这种状态行军
右面虽然没有派人,但却安全得很!
因为数百步开外,就是宽广无垠的长江。
这支队伍的本阵,由三部分组成。
一支七百人的步卒。
一列由三十几辆马车组成的车队。
一支百余人的骑兵。
步卒被分隔成了两部分。
三百人在本阵的前面开路。
车队紧随其后。
百余骑兵,紧紧地围护在车队的附近。
偶尔,还会从骑兵队列中分出数十骑,向四面探查一番。
剩余的四百步卒,则在本阵的后方殿后。
也就是说,这是一支有一千一百余人的步、骑混合队伍。
而且,无论是步卒,还是骑兵,都是面容坚毅、体格壮硕的精锐。
这样一支队伍,从皖县出发,沿着长江往北走,一路之上虽然盗匪如毛,但也没人打他们的主意。
即便附近有大股的盗匪,人家也不会动这种心思。
原因很简单!
费效比太低了。
这样一支千余人的步、骑混合队伍,要把他打下来,那得伤亡多少人啊?
不用别的,光是那支百余人的骑兵,就得消耗掉己方几百条人命。
这还只是把他们打败,打跑了。
要想把这支骑兵留下来,这个伤亡数,可能还得再翻一倍。
这还只是打骑兵的伤亡。
如果加上那支千余人的步卒的话,那可能就得扔个两、三千人了。
伤亡这么大,却只能缴获三十辆马车。
这无论怎么算,也是不合适的。
真要有勇气经受这么大的伤亡,那还不如去抢掠一个防御薄弱的小县呢?
不仅伤亡要小许多,收获也比抢这支队伍多多了。
“父亲大人?”周瑜楞了一下。
可是很快,他又恍然道:“可是为了姐姐之事?”
“嗯!...”小乔颔首低应了一声。
周瑜的眼中,闪过一丝无奈。
当然了!
这丝无奈不是对小乔,而是对她的姐姐--大乔。
对于孙权势力来说,尽管所有人都装作看不见,可大乔就是在那里。
而且,她还是一个麻烦,一个不能宣之于口的大麻烦。
大乔应该算是,孙氏前任主人--孙策的女人。
准确一点说,是孙策已经预定,但却没娶过门的女人。
更准确一点说,她是孙策的一个耻辱,甚至还和孙策之死有一些关系。
这样一个女人,让孙氏上上下下着实尴尬。
对她不敬吧!
她毕竟是差点当上孙氏主母的人!
而且,不管怎么说,人家也是周瑜的大姨子。
对她不敬,那也就相当于在打周瑜的脸。
甚或,前任主人--孙策,尽管已经故去了,但也会脸上无光。
而让孙策脸上无光,整个孙氏的脸上,恐怕也不会好看。
那...
好吧!
如此看来,在寿春城内,似乎除了现任主公-孙权外,似乎也没人敢对大乔怎么样。
可是...
真要论起来的话,大乔和孙氏上上下下,又确实没有什么关系。
她只是孙氏第二号人物--周瑜的大姨子而已。
......
想到这里,周瑜微微叹了一口气,接着问道:“姐姐那里有何事?”
说到这里,他脸色微微一沉,“可是有人过去骚扰了姐姐?”
“呃!...不是的,周郎!”小乔赶忙摇了摇头。
但紧接着,她又脸色微微一红,露出一副难以启齿的模样。
“到底怎么了,霜儿?”周瑜疑惑地看着小乔。
“这...”小乔犹犹豫豫地说道:“父亲大人说,姐姐在寿春这样呆着,不是长久之计。
他想带着姐姐回...嗯!...”
“回皖县老家?”
小乔又摇了摇头,用几乎微微不可查的低音道:“不是皖县老家,是...,是建业。”
“呃!...”周瑜俊秀的脸庞上,闪现出一丝茫然之色。
但很快,他又明白了过来。
“父亲大人是要带着姐姐,去建业寻那李横?”
“嗯!...”小乔轻轻地应了一声,“父亲说,李横既然坏了姐姐名节,那...
那他就要负责。”
周瑜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干涩地应道:“好!我去同主公言说此事,应该不会有问题的。”
“周郎,你答应了?”
小乔的那双美丽的大眼睛,瞪得溜圆,惊诧无比地看向周瑜。
“呵呵...”周瑜宽容地笑了笑,“霜儿多虑了。
这又不是军政大事,有什么答应不答应的?”
“可是...”小乔轻轻地皱起了眉头,“我觉得父亲说的,和他想的不一样。
他是看到李横攻下了丹阳郡,觉得李横或有发达的可能,才兴起把姐姐送过去的念头。”
“霜儿,不管父亲大人是怎么想的,但此事对姐姐来说,确实不是坏事。”周瑜劝说地道:“姐姐留在寿春,除了蹉跎年华外,还要受人指指点点。
与其如此,倒不如...”
“可是,那李横不过是一个山贼罢了。”小乔气鼓鼓地看着周瑜,“况且,他之前还掳走过姐姐...”
“霜儿,莫要任性了。”周瑜刮了一下她的琼鼻,笑呵呵地道:“你心里应该清楚,现在这种情况,只有李横那里,才是姐姐最好的归宿。
而且,那李横虽只踞一郡之地,但毕竟已是一路诸侯。
姐姐去了,也不算委屈了她。”
“可是...”小乔疑惑地看着周瑜,“前几日,周郎与几位军将在大堂开会时,不是说:那李横得罪了江东三郡豪门世家,将亡无日哉!”
“呵呵...”周瑜宠溺地把小乔搂进了怀里,苦笑地道:“那只是为夫的一句气话罢了。”
“那...,那也就是说...”小乔仰头侧望着周瑜俊俏的脸庞,追问道:“李横能打败江东三郡的豪门,他...,他能在丹阳郡立住脚?”
周瑜犹豫了一下后,长叹了一声后,略显无奈地道:“现在的问题,不是李横能不能在丹阳郡立住脚,而是他什么时候能够全取江东三郡?”
“呃!...”小乔楞了一下,美眸中闪现惊疑之色。
“我这几日,每日与主公,张昭先生见面,商议的便是此事。”周瑜接着道。
.....
车马粼粼声!
战马得得之声!
脚步踏地之声!
在这一片喧嚣之中,一列长长的队伍,在长江西岸逶迤向北。
在本阵前面数百步外,一队百余人的步卒,三五一群地呈伞兵状态,搜索前进。
同样的!
本阵的左面和后面,也有一支百人队,以这种状态行军
右面虽然没有派人,但却安全得很!
因为数百步开外,就是宽广无垠的长江。
这支队伍的本阵,由三部分组成。
一支七百人的步卒。
一列由三十几辆马车组成的车队。
一支百余人的骑兵。
步卒被分隔成了两部分。
三百人在本阵的前面开路。
车队紧随其后。
百余骑兵,紧紧地围护在车队的附近。
偶尔,还会从骑兵队列中分出数十骑,向四面探查一番。
剩余的四百步卒,则在本阵的后方殿后。
也就是说,这是一支有一千一百余人的步、骑混合队伍。
而且,无论是步卒,还是骑兵,都是面容坚毅、体格壮硕的精锐。
这样一支队伍,从皖县出发,沿着长江往北走,一路之上虽然盗匪如毛,但也没人打他们的主意。
即便附近有大股的盗匪,人家也不会动这种心思。
原因很简单!
费效比太低了。
这样一支千余人的步、骑混合队伍,要把他打下来,那得伤亡多少人啊?
不用别的,光是那支百余人的骑兵,就得消耗掉己方几百条人命。
这还只是把他们打败,打跑了。
要想把这支骑兵留下来,这个伤亡数,可能还得再翻一倍。
这还只是打骑兵的伤亡。
如果加上那支千余人的步卒的话,那可能就得扔个两、三千人了。
伤亡这么大,却只能缴获三十辆马车。
这无论怎么算,也是不合适的。
真要有勇气经受这么大的伤亡,那还不如去抢掠一个防御薄弱的小县呢?
不仅伤亡要小许多,收获也比抢这支队伍多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