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易碎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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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活祖宗耶,先不说那姑奶奶瞪我一眼,我全身都要麻半个多小时,如果真如你所说,银发大姐头和我的那位600年前的祖师爷有过一腿,那么她也算是我的祖师娘了吧?我们中国人可没有什么喜欢自己祖师娘的传统吧?而且也不看看大姐头那看我就跟看不可回收垃圾一样的眼神,我看的上银发大姐头,她还不一定看得上我呢。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对大姐头心里只有敬仰和尊重,我这种癞蛤蟆怎么可能会希求能看上那一位呢。”林末央赶紧解释道。
“大姐头?”莉莉尔有些奇怪地咀嚼着这个词,在家族之中,用这种词称呼始祖本身就是一种大不敬的行为。
“我也是前几天和大姐头有一面之缘,不算是熟人!你不要误会。”林末央犯了他伪装起来之后的第一个错误,准确的说他本来不该犯这种错误,不过他现在实在是他想把自己摘干净了,不然万一那个600年前的祖师爷从坟里蹦出来打他这个勾搭祖师娘的忤逆徒孙怎么办?
莉莉尔听到林末央连语气都变了的一句话,血红色的血瞳顿时眯成了一条缝,脸上露出了坏坏的表情,让林末央浑身发毛,感觉自己眼前蹲了只猫,而自己就是那只老鼠。
“也就是说,始祖她前几天还出现在梅林学院过,对吧?谢谢林末央阁下了,您真是个好男人啊。您大概不知道这个消息有多么重要吧?好啦,该您提问了~”莉莉尔有些欣喜地说道,她眯起了眼睛,不住地打量着眼前的林末央,简直想把林末央生吞活剥一样。
“那……你给我讲讲大姐头,和我那位……算是祖师爷之间的故事吧?”林末央气恼地闭上了嘴,他也不知道刚才他算不算暴露了大姐头的行踪,不过看莉莉尔的反应,大姐头和家里人的关系应该不是特别好,家里人应该也一直在找她吧?大姐头也真是的……祖师爷一个人类算到今天也该早死了吧,男人死了就该安安心心回家吧,一场私奔奔到现在都没回过家?
“哦,阁下真是会问一个好问题啊,这个问题在我们血族内部可是禁忌,而且如果今天不是我的话,您可能都不知道这个秘密呢~原则上,这是绝对不能泄露的事情,不过很多巫师都已经知道了这件事,而且我很喜欢您,就当是附送的福利吧。”莉莉尔眯起眼睛笑了笑。
“那是600多年前了,那时候里斯本港,来了一条我们从来没见过船,那艘船比后来那个叫麦哲伦的人类环绕世界的那艘旗舰都还要大,船上载满了珍贵的丝绸和茶叶,听说那艘船来自于中国。”莉莉尔像是回想起昨天发生的事情一样,看不出来她的年龄居然也这么大了。
“宝船舰队?”林末央愣了愣,在那个年代,能够超过麦哲伦旗舰特里尼达的排水量的,只有那传说中明朝造船业的奇迹,那满载着大明皇朝天子天威的梦幻之船。
但是时间不对,林末央对这段历史还是有些了解,第一次宝船舰队的起航,是在15世纪初不错,但是从没听说过有这么一艘宝船能够乘风破浪,跨越那么长久的海域,来到相隔甚远的里斯本。15世纪,大航海时代刚刚起步的时候,无数心怀梦想的欧洲男儿们扬帆起航,那是个真正的乘风破浪,将希望与热血寄托大海的时代,也正是那场席卷整个欧美的风暴,奠定了现在欧洲列强的底蕴与资本。
宝船从来没有到过欧洲,这是林末央可以肯定的,但是以莉莉尔这么一个血族的眼界,除了宝船以外,还有什么样的船能够让她这么个活了几百年的怪物发出惊叹呢?
“船上的珠宝财物琳琅满目,都是在那时的欧洲市场上能卖出高价的珍贵品。在那艘船上,我们才第一次看到了那么多的中国人,曾经有个叫做马可波罗的人写过一篇关于中国的游记,说那是个遍地黄金,处处珍宝的圣地。但那时候的欧洲,茶叶和丝绸等大多数还是从中东商人的手上购买,陶瓷餐具几乎能卖出同等重量的银币的价格。血族也许不像巨龙一样贪慕财富,但是在那个时代,我们一直都藏身在人类社会的贵族之中,所以这种能令贵族垂涎的奢侈品,自然也能引起我们血族的兴趣。”莉莉尔陶醉地回忆道,她的思绪又回到了那个黑暗的时代,血族的成员们混迹于人类的高层之中,在夜晚总是举办着热闹的宴会,在纸醉金迷中,血族们小心地维持着和自己的家禽——人类的关系。那时候血族们出入于各种名流的场合,用自己的魅力征服年轻活力的贵族小伙,或者清纯美貌的贵族小姐,在一夜令人难忘的狂欢之后,总有几个人类会迷失在中世纪欧洲的夜色之中。
“那时候船上还载了个奇特的中国人,其他的中国人都没有离开港口,只有他,在那艘巨舰靠港的时候,他第一个走下了那艘满载着珍宝的财富之船,那个中国人有着如夜般的黑发,他的瞳孔如脚下土地般深沉。我得承认,那时候很多血族女孩儿都想要尝尝中餐的味道。你知道的,总是应付那些金发碧眼,说话套路千篇一律的贵族公子哥,的确是让人比较无聊的事情,特别是对我们寿命特别长的血族而言,你要知道,那群看起来风度翩翩的家伙可能看的书都是一样,他们对你说情话的时候,可不管这情话你是不是听过几百遍了。”莉莉尔说道这话时,嫌恶地皱了皱眉。
林末央怀疑眼前这个血族女孩是不是现在就在想换个中国菜来吃吃。
“始祖是无上始祖最后转化的子嗣,年龄也是最小的,她和其他的血族不同,她很少吸食血液,人生中的大半时间都在沉睡,始祖其实很抵制血液的味道。这点我倒是搞不懂,毕竟用自己的牙齿咬开人类的动脉,温暖的热血喷溅到自己的嘴里的时候,那种口感是任何酒都达不到的。”莉莉尔说着露出了自己的犬齿,她的牙齿并不像电影里那么长,反而看起来虎牙尖尖得还挺可爱,可就是这么个可爱的少女,在讨论的却是咬人取血这种可怕的事情,不由得让林末央感到内心发凉。
“那段时间,始祖好不容易醒了过来,说要自己上街去逛逛,正好有这么一艘中国船停靠,她想去买点丝绸。然后始祖遭到了吸血鬼猎手的追捕,始祖很少吸食血液,几乎我见过她的时候,她都处于虚弱的状态。当我们反应过来,解决掉所有血族猎手的时候,始祖就这么不见了。其他11位始祖担心她的安危,让她的子嗣们,也就是她转化的三代种们出去寻找。因为血族之间有着名为血缘的联系,始祖的兄弟姐妹与她子嗣都有着其他的联系,彼此能够相互感应。然而这种感应在逐渐减弱,11位始祖害怕他们最小的妹妹是受到了不可逆转的伤害然后躲了起来。结果派出去的6名三代种,始祖的子嗣,一个都没有回来。”莉莉尔说起这事时,她那魅惑的表情有所收敛,脸上全是难过和无奈的神情。林末央惊讶于这个魅惑的色胚子居然还能露出如此感性的表情,简直是难以置信。
“始祖们简直震怒,那时候始祖们原以为是血族猎人们重创了第十二位始祖,并且杀灭了他们派出的所有子嗣。于是几名始祖亲自前去,因为那是他们的妹妹,他们之间同样有着感应。始祖们咆哮着,满心怒火地冲出自己的城堡,要让伤害他们的后辈和血亲的可憎猎人们付出代价。”莉莉尔的语气越加悲伤,还带着丝丝的怒火。
林末央敏锐地感觉到这个故事的后续发展可能会出乎他的意料。
“最后的结局是,那些子嗣全是那位始祖自己杀掉的。高等血族很难被其他的物种杀死,即使是被血族猎人捕获,他们都要通过漫长的净化和冗长的仪式,才能彻底磨灭一个高等血族的生机,像始祖这样的二代种,即使是阳光也需要漫长时间的照射才能彻底磨灭她的生机。血族只能被血族杀死,我们的诅咒被种在我们的血脉之中,只有背弃血脉牵挂的血亲才能快速迅捷地杀死我们。始祖们震惊了,他们不相信和自己同血同脉的妹妹居然会对自己的子嗣痛下杀手。他们准备抓住这位不正常的妹妹,带回猩红议会本部进行检查,看看是什么样的咒术能够干扰到这样一位高贵二代种的精神。”
林末央忽然有了一丝明悟,如果故事这么发展,那么按照之后他所知的情况的话。
“几位二代种始祖失败了,那个被称为锋龙的中国人的强大超过了始祖们见过的所有人类,甚至重伤回来的始祖一度产生了怀疑,那到底是中国人,还是一个披着人皮的天使或者其他的什么东西。力量远超普通人类,使用着从未见过的格斗技术,即使是最强大的血族猎人都在他的面前黯然失色。二代种始祖们被他一人重伤,如果不是第十二位始祖心中还留有最后一丝羁绊,甚至十二位始祖当场就要被那个名叫锋龙的怪物陨落。”莉莉尔幽幽地说道,说这话时,她抬头怨恨又充满好奇地看了一眼林末央的脸。林末央没有任何的感情变化,但是他心中简直忍不住为这位祖师爷喝彩。
太特么爷们儿了,原以为这位祖师爷是漂洋过海跑去拐了大姐头私奔,哪知道这位祖师爷根本就不是那种私奔的人,他就像是那种抢亲的蒙古人,手里拿着大棒,手里提着火炬,杀到血族的门口,一边喊着:“老子是来抢女人的。”一边挥舞着大棒把那些不同意这门亲事的兄弟姐妹们全部放倒在地。
难怪银发大姐头从此死心塌地地爱了祖师爷一辈子,原来祖师爷的中国式浪漫是如此地狂野,如此地直接。这么想来,历代锋龙真的是人才辈出,600年前的锋龙就能在血族的始祖们手上抢亲,把他们寨子里最美的姑娘抢上贼船变成压寨夫人,现在的锋龙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祖师爷那么威武,不过这几天但凡提到他的人,都对他敬畏有加,甚至眼前这个血族三代种没有直接冲上来吸自己的血,或者干点别的让自己晚节不保的事情,多半还是因为有锋龙的代理人和徒弟这么个头衔在身。连这个莉莉尔都摸不清楚自己是否有拿下林末央的胜算,这才是莉莉尔费尽周折选择在梦里和他相会的原因。
“好了,故事讲完了,之后第十二始祖和其他始祖之间的羁绊联系就彻底断开了,后来议会一直在追踪第十二始祖的下落,因为后来欧洲魔法界出现了一个据说不惧怕阳光,也不需要吸取血液的银发血瞳的血族。他们将她称为日行者。始祖们察觉到那位锋龙如果是人类,那么应该已经死去,所以第十二始祖重新回到了欧洲游荡,并且不知道以什么方法,也许是那位锋龙的帮助,她摆脱了困扰着所有血族的诅咒,保留了血族的能力,成为了一个人类。所以始祖们这么多年来一直在追踪第十二始祖,因为只要掌握了克服诅咒的方法,还能保持血族的能力,我们就将彻底支配这个世界。我们的子嗣将取代人类,或者说成为更加强大的人类,重新支配这个世界。”莉莉尔一点也不忌惮于暴露自己的真实想法,或者对于她来说,她觉得这样才是表达自己坦诚的方式。
“我现在有些理解始祖的想法了,因为你在我的眼里也是那么的诱人!你是我见过最好的男人。”莉莉尔的脸上又恢复了那副带着挑逗的慵懒表情,让林末央有点分不清这个女人的真正面目到底是什么样的。
“不如这样,你也帮我解除诅咒,也许那时候,我也会觉得家族没有你这么个好男人重要呢?”莉莉尔从沙发上站起身来,想要伸出手指去勾林末央的下巴,可她的手伸到半空中,她又自己把手放了回去。
“你和大姐头不太一样,首先我并不会解除诅咒的方式,其次,就你这样的人,我也不会替你解除诅咒。”林末央斩钉截铁地说道,这个女人不仅满嘴跑火车,还喜怒无常,演技爆表,让林末央在心底对她感到深深的忌惮。无论如何,这个女人的任何要求都不能满足。
“好啊,你既然说自己不会解除诅咒,那也无所谓,我相信你,谁让你是我喜欢的那种好男人呢?所以啊,最后我要免费附送你一个好消息,让你明白,我是一个慷慨的好女孩儿哦,你会死心塌地地爱上我的。”莉莉尔也不气愤,反而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正所谓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这家伙一笑起来,林末央就感觉自己被恶鬼盯上了,这个血族少女真的是个人形毒蛇,祸水中的祸水。
“你好像对那个名字叫……茉伊拉……是这个名字吗?我不太知道,不过你知道是谁就好,就是那个被阿玛迪斯绑架过的那个女孩子啦,首先呢,你可以放心,阿玛迪斯并没有对她做什么,所以你不用担心她的贞洁问题。不过我倒是挺希望阿玛迪斯对她做点什么的,那样说不定阁下你就会嫌弃厌恶她了哟。”莉莉尔回答道。
“哼,小茉的事情不用你操心,她就算是……也比你好!”林末央实在是不擅长和人讨论这种话题,他只能咬咬牙回应道,同时对这个血族少女心里多了几分愤怒,说到底,她就是阿玛迪斯的上级,她才是那个幕后黑手!
“是哦,我可是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想要好好和她竞争的哦,我知道哦,她是个比我纯洁的女孩儿,在你眼里,她是一朵纯洁的白百合,我是一张人尽可夫的破抹布~无所谓的啦,只是她要是死的太快的话,我不是有点胜之不武吗?”莉莉尔一本正经地说着话,但是用词却每一个都让林末央心惊肉跳,字字诛心。
“你什么意思?说明白一点。”林末央急切地说道。
“哈哈,第一次看到你这么焦急的神情呢,可惜是对别的女人。没关系的,我不介意,我说过了要和她公平竞争的吧?她身上被种了血咒,这是一种我们血族通过研究自身血脉诅咒仿制的一种诅咒。她会慢慢被这个血咒转化为一名真正的血族。”莉莉尔调侃道,她并不担忧,语气更像是在介绍一部自己喜欢的歌剧的剧情。
“什么?”林末央没想到这个血咒的作用居然是这个,教授们研究了好几天都没有研究出血咒的作用,原来只是因为这个作用太过于奇怪。
“你们为什么要多此一举?要转化血族你们自己来不就好了吗?”林末央有点奇怪,这群血族应该不会闲到干这种脱裤子放屁的事情,也不可能是这个莉莉尔故意恶心自己,因为这个血咒似乎是一个月前种下的。
“因为我们转化的后代血统不足啊。你知道对于吸血鬼而言,除了人类的鲜血之外,什么最美味吗?”莉莉尔幽幽地回应道,她的眼睛里折射出令人心惊的红光。
“当然是我们自己的血液,血族的血液对于血族而言才是最美味的佳酿。而那位无上始祖已经饥渴了太久了,他的欲望只有他的子嗣的血脉才能满足,然而这位无上始祖又太过于仁慈了,他宁愿自己陷入无尽的沉睡也不愿意吮吸后代的血液。所以这个血咒的作用,就是制造出拥有二代种同等美味血液的血族来,这种血族和我们没有血缘联系,因为无上始祖绝不会加害自己的子嗣,我们血族也不会将自己的血亲送进地狱。”莉莉尔的表情变得越来越愉悦,而越来越残忍,与之相对的,是林末央越来越难看的脸色。
“她就是那个我们没有回收的祭品。当然我们已经放弃回收她了,也许无上始祖苏醒的时间会稍稍延迟,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的计划,但是,这种人造的血族,诅咒会侵蚀她的身体,她是在用人类的身躯承载相当于二代种始祖们的受诅咒血液。这个诅咒并非像我们一样来自于神灵,而是来自于我们这些血族之手。我们是诅咒下的怪物,而她就是个矿泉水瓶,为无上始祖承载美酒的玻璃杯。”莉莉尔脸色发红,这个女人居然在这个时候兴奋起来,“而在这血液的侵蚀下,这个可怜的小玻璃杯能坚持多久呢?”
我的活祖宗耶,先不说那姑奶奶瞪我一眼,我全身都要麻半个多小时,如果真如你所说,银发大姐头和我的那位600年前的祖师爷有过一腿,那么她也算是我的祖师娘了吧?我们中国人可没有什么喜欢自己祖师娘的传统吧?而且也不看看大姐头那看我就跟看不可回收垃圾一样的眼神,我看的上银发大姐头,她还不一定看得上我呢。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对大姐头心里只有敬仰和尊重,我这种癞蛤蟆怎么可能会希求能看上那一位呢。”林末央赶紧解释道。
“大姐头?”莉莉尔有些奇怪地咀嚼着这个词,在家族之中,用这种词称呼始祖本身就是一种大不敬的行为。
“我也是前几天和大姐头有一面之缘,不算是熟人!你不要误会。”林末央犯了他伪装起来之后的第一个错误,准确的说他本来不该犯这种错误,不过他现在实在是他想把自己摘干净了,不然万一那个600年前的祖师爷从坟里蹦出来打他这个勾搭祖师娘的忤逆徒孙怎么办?
莉莉尔听到林末央连语气都变了的一句话,血红色的血瞳顿时眯成了一条缝,脸上露出了坏坏的表情,让林末央浑身发毛,感觉自己眼前蹲了只猫,而自己就是那只老鼠。
“也就是说,始祖她前几天还出现在梅林学院过,对吧?谢谢林末央阁下了,您真是个好男人啊。您大概不知道这个消息有多么重要吧?好啦,该您提问了~”莉莉尔有些欣喜地说道,她眯起了眼睛,不住地打量着眼前的林末央,简直想把林末央生吞活剥一样。
“那……你给我讲讲大姐头,和我那位……算是祖师爷之间的故事吧?”林末央气恼地闭上了嘴,他也不知道刚才他算不算暴露了大姐头的行踪,不过看莉莉尔的反应,大姐头和家里人的关系应该不是特别好,家里人应该也一直在找她吧?大姐头也真是的……祖师爷一个人类算到今天也该早死了吧,男人死了就该安安心心回家吧,一场私奔奔到现在都没回过家?
“哦,阁下真是会问一个好问题啊,这个问题在我们血族内部可是禁忌,而且如果今天不是我的话,您可能都不知道这个秘密呢~原则上,这是绝对不能泄露的事情,不过很多巫师都已经知道了这件事,而且我很喜欢您,就当是附送的福利吧。”莉莉尔眯起眼睛笑了笑。
“那是600多年前了,那时候里斯本港,来了一条我们从来没见过船,那艘船比后来那个叫麦哲伦的人类环绕世界的那艘旗舰都还要大,船上载满了珍贵的丝绸和茶叶,听说那艘船来自于中国。”莉莉尔像是回想起昨天发生的事情一样,看不出来她的年龄居然也这么大了。
“宝船舰队?”林末央愣了愣,在那个年代,能够超过麦哲伦旗舰特里尼达的排水量的,只有那传说中明朝造船业的奇迹,那满载着大明皇朝天子天威的梦幻之船。
但是时间不对,林末央对这段历史还是有些了解,第一次宝船舰队的起航,是在15世纪初不错,但是从没听说过有这么一艘宝船能够乘风破浪,跨越那么长久的海域,来到相隔甚远的里斯本。15世纪,大航海时代刚刚起步的时候,无数心怀梦想的欧洲男儿们扬帆起航,那是个真正的乘风破浪,将希望与热血寄托大海的时代,也正是那场席卷整个欧美的风暴,奠定了现在欧洲列强的底蕴与资本。
宝船从来没有到过欧洲,这是林末央可以肯定的,但是以莉莉尔这么一个血族的眼界,除了宝船以外,还有什么样的船能够让她这么个活了几百年的怪物发出惊叹呢?
“船上的珠宝财物琳琅满目,都是在那时的欧洲市场上能卖出高价的珍贵品。在那艘船上,我们才第一次看到了那么多的中国人,曾经有个叫做马可波罗的人写过一篇关于中国的游记,说那是个遍地黄金,处处珍宝的圣地。但那时候的欧洲,茶叶和丝绸等大多数还是从中东商人的手上购买,陶瓷餐具几乎能卖出同等重量的银币的价格。血族也许不像巨龙一样贪慕财富,但是在那个时代,我们一直都藏身在人类社会的贵族之中,所以这种能令贵族垂涎的奢侈品,自然也能引起我们血族的兴趣。”莉莉尔陶醉地回忆道,她的思绪又回到了那个黑暗的时代,血族的成员们混迹于人类的高层之中,在夜晚总是举办着热闹的宴会,在纸醉金迷中,血族们小心地维持着和自己的家禽——人类的关系。那时候血族们出入于各种名流的场合,用自己的魅力征服年轻活力的贵族小伙,或者清纯美貌的贵族小姐,在一夜令人难忘的狂欢之后,总有几个人类会迷失在中世纪欧洲的夜色之中。
“那时候船上还载了个奇特的中国人,其他的中国人都没有离开港口,只有他,在那艘巨舰靠港的时候,他第一个走下了那艘满载着珍宝的财富之船,那个中国人有着如夜般的黑发,他的瞳孔如脚下土地般深沉。我得承认,那时候很多血族女孩儿都想要尝尝中餐的味道。你知道的,总是应付那些金发碧眼,说话套路千篇一律的贵族公子哥,的确是让人比较无聊的事情,特别是对我们寿命特别长的血族而言,你要知道,那群看起来风度翩翩的家伙可能看的书都是一样,他们对你说情话的时候,可不管这情话你是不是听过几百遍了。”莉莉尔说道这话时,嫌恶地皱了皱眉。
林末央怀疑眼前这个血族女孩是不是现在就在想换个中国菜来吃吃。
“始祖是无上始祖最后转化的子嗣,年龄也是最小的,她和其他的血族不同,她很少吸食血液,人生中的大半时间都在沉睡,始祖其实很抵制血液的味道。这点我倒是搞不懂,毕竟用自己的牙齿咬开人类的动脉,温暖的热血喷溅到自己的嘴里的时候,那种口感是任何酒都达不到的。”莉莉尔说着露出了自己的犬齿,她的牙齿并不像电影里那么长,反而看起来虎牙尖尖得还挺可爱,可就是这么个可爱的少女,在讨论的却是咬人取血这种可怕的事情,不由得让林末央感到内心发凉。
“那段时间,始祖好不容易醒了过来,说要自己上街去逛逛,正好有这么一艘中国船停靠,她想去买点丝绸。然后始祖遭到了吸血鬼猎手的追捕,始祖很少吸食血液,几乎我见过她的时候,她都处于虚弱的状态。当我们反应过来,解决掉所有血族猎手的时候,始祖就这么不见了。其他11位始祖担心她的安危,让她的子嗣们,也就是她转化的三代种们出去寻找。因为血族之间有着名为血缘的联系,始祖的兄弟姐妹与她子嗣都有着其他的联系,彼此能够相互感应。然而这种感应在逐渐减弱,11位始祖害怕他们最小的妹妹是受到了不可逆转的伤害然后躲了起来。结果派出去的6名三代种,始祖的子嗣,一个都没有回来。”莉莉尔说起这事时,她那魅惑的表情有所收敛,脸上全是难过和无奈的神情。林末央惊讶于这个魅惑的色胚子居然还能露出如此感性的表情,简直是难以置信。
“始祖们简直震怒,那时候始祖们原以为是血族猎人们重创了第十二位始祖,并且杀灭了他们派出的所有子嗣。于是几名始祖亲自前去,因为那是他们的妹妹,他们之间同样有着感应。始祖们咆哮着,满心怒火地冲出自己的城堡,要让伤害他们的后辈和血亲的可憎猎人们付出代价。”莉莉尔的语气越加悲伤,还带着丝丝的怒火。
林末央敏锐地感觉到这个故事的后续发展可能会出乎他的意料。
“最后的结局是,那些子嗣全是那位始祖自己杀掉的。高等血族很难被其他的物种杀死,即使是被血族猎人捕获,他们都要通过漫长的净化和冗长的仪式,才能彻底磨灭一个高等血族的生机,像始祖这样的二代种,即使是阳光也需要漫长时间的照射才能彻底磨灭她的生机。血族只能被血族杀死,我们的诅咒被种在我们的血脉之中,只有背弃血脉牵挂的血亲才能快速迅捷地杀死我们。始祖们震惊了,他们不相信和自己同血同脉的妹妹居然会对自己的子嗣痛下杀手。他们准备抓住这位不正常的妹妹,带回猩红议会本部进行检查,看看是什么样的咒术能够干扰到这样一位高贵二代种的精神。”
林末央忽然有了一丝明悟,如果故事这么发展,那么按照之后他所知的情况的话。
“几位二代种始祖失败了,那个被称为锋龙的中国人的强大超过了始祖们见过的所有人类,甚至重伤回来的始祖一度产生了怀疑,那到底是中国人,还是一个披着人皮的天使或者其他的什么东西。力量远超普通人类,使用着从未见过的格斗技术,即使是最强大的血族猎人都在他的面前黯然失色。二代种始祖们被他一人重伤,如果不是第十二位始祖心中还留有最后一丝羁绊,甚至十二位始祖当场就要被那个名叫锋龙的怪物陨落。”莉莉尔幽幽地说道,说这话时,她抬头怨恨又充满好奇地看了一眼林末央的脸。林末央没有任何的感情变化,但是他心中简直忍不住为这位祖师爷喝彩。
太特么爷们儿了,原以为这位祖师爷是漂洋过海跑去拐了大姐头私奔,哪知道这位祖师爷根本就不是那种私奔的人,他就像是那种抢亲的蒙古人,手里拿着大棒,手里提着火炬,杀到血族的门口,一边喊着:“老子是来抢女人的。”一边挥舞着大棒把那些不同意这门亲事的兄弟姐妹们全部放倒在地。
难怪银发大姐头从此死心塌地地爱了祖师爷一辈子,原来祖师爷的中国式浪漫是如此地狂野,如此地直接。这么想来,历代锋龙真的是人才辈出,600年前的锋龙就能在血族的始祖们手上抢亲,把他们寨子里最美的姑娘抢上贼船变成压寨夫人,现在的锋龙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祖师爷那么威武,不过这几天但凡提到他的人,都对他敬畏有加,甚至眼前这个血族三代种没有直接冲上来吸自己的血,或者干点别的让自己晚节不保的事情,多半还是因为有锋龙的代理人和徒弟这么个头衔在身。连这个莉莉尔都摸不清楚自己是否有拿下林末央的胜算,这才是莉莉尔费尽周折选择在梦里和他相会的原因。
“好了,故事讲完了,之后第十二始祖和其他始祖之间的羁绊联系就彻底断开了,后来议会一直在追踪第十二始祖的下落,因为后来欧洲魔法界出现了一个据说不惧怕阳光,也不需要吸取血液的银发血瞳的血族。他们将她称为日行者。始祖们察觉到那位锋龙如果是人类,那么应该已经死去,所以第十二始祖重新回到了欧洲游荡,并且不知道以什么方法,也许是那位锋龙的帮助,她摆脱了困扰着所有血族的诅咒,保留了血族的能力,成为了一个人类。所以始祖们这么多年来一直在追踪第十二始祖,因为只要掌握了克服诅咒的方法,还能保持血族的能力,我们就将彻底支配这个世界。我们的子嗣将取代人类,或者说成为更加强大的人类,重新支配这个世界。”莉莉尔一点也不忌惮于暴露自己的真实想法,或者对于她来说,她觉得这样才是表达自己坦诚的方式。
“我现在有些理解始祖的想法了,因为你在我的眼里也是那么的诱人!你是我见过最好的男人。”莉莉尔的脸上又恢复了那副带着挑逗的慵懒表情,让林末央有点分不清这个女人的真正面目到底是什么样的。
“不如这样,你也帮我解除诅咒,也许那时候,我也会觉得家族没有你这么个好男人重要呢?”莉莉尔从沙发上站起身来,想要伸出手指去勾林末央的下巴,可她的手伸到半空中,她又自己把手放了回去。
“你和大姐头不太一样,首先我并不会解除诅咒的方式,其次,就你这样的人,我也不会替你解除诅咒。”林末央斩钉截铁地说道,这个女人不仅满嘴跑火车,还喜怒无常,演技爆表,让林末央在心底对她感到深深的忌惮。无论如何,这个女人的任何要求都不能满足。
“好啊,你既然说自己不会解除诅咒,那也无所谓,我相信你,谁让你是我喜欢的那种好男人呢?所以啊,最后我要免费附送你一个好消息,让你明白,我是一个慷慨的好女孩儿哦,你会死心塌地地爱上我的。”莉莉尔也不气愤,反而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正所谓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这家伙一笑起来,林末央就感觉自己被恶鬼盯上了,这个血族少女真的是个人形毒蛇,祸水中的祸水。
“你好像对那个名字叫……茉伊拉……是这个名字吗?我不太知道,不过你知道是谁就好,就是那个被阿玛迪斯绑架过的那个女孩子啦,首先呢,你可以放心,阿玛迪斯并没有对她做什么,所以你不用担心她的贞洁问题。不过我倒是挺希望阿玛迪斯对她做点什么的,那样说不定阁下你就会嫌弃厌恶她了哟。”莉莉尔回答道。
“哼,小茉的事情不用你操心,她就算是……也比你好!”林末央实在是不擅长和人讨论这种话题,他只能咬咬牙回应道,同时对这个血族少女心里多了几分愤怒,说到底,她就是阿玛迪斯的上级,她才是那个幕后黑手!
“是哦,我可是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想要好好和她竞争的哦,我知道哦,她是个比我纯洁的女孩儿,在你眼里,她是一朵纯洁的白百合,我是一张人尽可夫的破抹布~无所谓的啦,只是她要是死的太快的话,我不是有点胜之不武吗?”莉莉尔一本正经地说着话,但是用词却每一个都让林末央心惊肉跳,字字诛心。
“你什么意思?说明白一点。”林末央急切地说道。
“哈哈,第一次看到你这么焦急的神情呢,可惜是对别的女人。没关系的,我不介意,我说过了要和她公平竞争的吧?她身上被种了血咒,这是一种我们血族通过研究自身血脉诅咒仿制的一种诅咒。她会慢慢被这个血咒转化为一名真正的血族。”莉莉尔调侃道,她并不担忧,语气更像是在介绍一部自己喜欢的歌剧的剧情。
“什么?”林末央没想到这个血咒的作用居然是这个,教授们研究了好几天都没有研究出血咒的作用,原来只是因为这个作用太过于奇怪。
“你们为什么要多此一举?要转化血族你们自己来不就好了吗?”林末央有点奇怪,这群血族应该不会闲到干这种脱裤子放屁的事情,也不可能是这个莉莉尔故意恶心自己,因为这个血咒似乎是一个月前种下的。
“因为我们转化的后代血统不足啊。你知道对于吸血鬼而言,除了人类的鲜血之外,什么最美味吗?”莉莉尔幽幽地回应道,她的眼睛里折射出令人心惊的红光。
“当然是我们自己的血液,血族的血液对于血族而言才是最美味的佳酿。而那位无上始祖已经饥渴了太久了,他的欲望只有他的子嗣的血脉才能满足,然而这位无上始祖又太过于仁慈了,他宁愿自己陷入无尽的沉睡也不愿意吮吸后代的血液。所以这个血咒的作用,就是制造出拥有二代种同等美味血液的血族来,这种血族和我们没有血缘联系,因为无上始祖绝不会加害自己的子嗣,我们血族也不会将自己的血亲送进地狱。”莉莉尔的表情变得越来越愉悦,而越来越残忍,与之相对的,是林末央越来越难看的脸色。
“她就是那个我们没有回收的祭品。当然我们已经放弃回收她了,也许无上始祖苏醒的时间会稍稍延迟,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的计划,但是,这种人造的血族,诅咒会侵蚀她的身体,她是在用人类的身躯承载相当于二代种始祖们的受诅咒血液。这个诅咒并非像我们一样来自于神灵,而是来自于我们这些血族之手。我们是诅咒下的怪物,而她就是个矿泉水瓶,为无上始祖承载美酒的玻璃杯。”莉莉尔脸色发红,这个女人居然在这个时候兴奋起来,“而在这血液的侵蚀下,这个可怜的小玻璃杯能坚持多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