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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换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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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作以前,就是三伏天,周秦川也不敢去游泳。

    哪怕是温水也不行,一是怕运动量大了喘不上气发病,二是怕从水里起来后着凉感冒。

    一旦感冒,往往迁延好多天,不但自己难受,对心脏来说,也是件要命的事儿。

    现如今嘛,嘿嘿,在河里游冷水也不怕啦,不怕不怕啦。

    想到这里,周秦川有些得意,像小孩子得到了一个新玩具似的兴奋,举起右手,做了个弯举,还不算发达的二头肌初见形状。

    这身体就是好啊,腿瘸着,练的并不多,主要就是跪膝俯卧撑和引体向上,时日也不长,但已有了成效。

    由此看来,那道闪电就是替自己洗髓伐毛了?

    挨雷劈也不是件坏事嘛。

    还有,皮肤也不像那些小说上写的,变得又细又白,有伪娘的趋势。

    而是健康的自然肤色,透着黄光似的,让人一看就很舒服,不会被人看作小白脸,这是最让周秦川舒心的。

    差不多了,周秦川又自恋片刻,从水里爬了出来。

    还得洗洗衣服,原来穿的那身,外套因为被雷劈的缘故,已经基本要不成了。

    其他如外裤、T恤、内裤,还有袜子和登山靴倒能继续穿,不过都要洗洗才行,好久没有洗过澡,实在太脏了。

    草地上摞着几件干净衣服,这是李漆给他弄来的。

    李漆算有心了,早早就量了周秦川的尺寸,去衣铺里找那些卖不掉的旧布,让人给周秦川做了两身衣服,昨儿刚送来,今天正好派上用场。

    本来周秦川还想给小济也做一套,不过小济却不乐意,坚持要穿他自己那套破旧衣衫,与寻常孩童一见新衣服就不愿放手的行径大不相同。

    问他缘由,这小子振振有词,说他自己是乞丐,衣服要是不破,还怎么干活,不得不说,还挺有道理的。

    周秦川也就没有管他,自己既然一时不走,还要在这儿继续托身,小济原来干什么就还让他干什么,他想怎的就怎的。

    不急,等走的时候带上他,再好好改造这小子。

    不过衣服可以破,但既然已经把身上洗干净了,却怎么也不能再让小济继续穿脏衣服了。

    看小济在远处玩得开心,周秦川就没有叫他,等会儿自己就着河水,两人的衣服一起洗了。

    上了半年大学,洗洗衣服还是行的。

    周秦川拿起这套既新且旧的衣服,开始一件件往身上套。

    说实话,一开始听说李漆给他做衣服的时候,周秦川心里是有些慌的。

    就他所知,古人衣服又宽又长,行动特别不方便不说,穿起来还特别麻烦,好多穿越前辈都不会穿衣服,全靠他们胎投得好,有人伺候,才免了此难。

    自己全须全尾且未经任何培训地跑到大明,成了最下等的乞丐,可没人伺候,一个人能搞得定穿衣服这么复杂的大事儿么?

    但不换衣服又不成,不说原先的外衣已经不堪使用,就是还能穿,周秦川也不愿意再穿了。

    外形实在和其他人的服饰不一样,脏的时候还好些,一洗干净就太显眼了,特别在汉地中原,难免被人当成异类。

    有机会去异域的话,穿原来的衣服可能就好些。

    不过在见到这身衣衫后,周秦川就明白自己白担心了。

    穿衣繁琐,衣服宽大不便,这些烦恼都是高门大户那些人家的。

    不对,富贵人家有人服侍,也不会为此忧心。

    普罗大众要生存,要种田干活,是不可能让自己不方便的,这些衣服穿起来实在没什么难度,只要不弄出左衽的笑话就行。

    上衣两件,一里一外,都是短的,里面的叫亵衣,也就是后世的内衣,只不过同外衣一般,是开衫的。

    亵衣其实就是指贴身穿的上衣,本来男女通用,不过慢慢演变成了女子专用词汇。

    男人的亵衣,就改了叫做汗衣,听听,是不是已经和后世的叫法差不多了。

    外衣雅称襦,是短单衣,不过下里巴人嘛,一般不用雅称,就叫褐衣,同布匹灰不拉叽的本色有点关系。

    裤子也是两条,一长一短,不过不能叫裤子,而是称为“裈”(音“昆”)。

    形状同后世的已经差不多了,短裤又叫犊鼻裈,其实就是内裤,只是因为没有松紧带,要和长裤一般系腰带。

    鞋是一双草鞋,周秦川之前试过,编的不错,不磨脚,对了,鞋应该叫履,草鞋就是草履。

    袜子不叫袜子,而是称为足衣,有点长,可以盖到小腿,是要用布带系住的。

    除此之外,还有条腰带,布做的,用来束衣,富贵人家还要在外再系一条革带,配上金玉以作装饰,穷苦人家就没这个讲究了。

    对了,成年男子本来要么戴冠,要么带帽,最起码也要弄块头巾,把头发盖住。

    不过在这种乡下地方,没几个人这么做,最多下田干活时,弄顶草帽戴戴,乞丐就更不用想了。

    这身衣服因为是用麻做的,又是旧布,没花多少钱,统共不超过五十文,穿上后透气不错,在这种天气下,还挺舒爽的。

    周秦川穿好衣衫,蹲在河边开始洗衣服,对了,得先洗小济的,他没有换的,要洗好晒干后,才能穿上走人。

    看着水中自己的倒影,俨然已是古人的标准打扮。

    或许是因为体质大有改善,不仅苍白的脸上有了血色,更平添了一股英气。

    呃,说英气是自我吹嘘了。

    也不知怎地,模样没变,但文弱气息荡然无存,称为剽悍凶戾之气或许更加合适。

    就因为自己砸断自己的腿?

    又或者乞丐窝也能改变一个人的气质?

    周秦川自己对此倒是非常满意,今后很长一段时日里,恐怕都要和最底层的人士打交道,还是凶一点更好。

    稍微有些遗憾的,是头发还不够长,不能扎起来,没了那种飘逸感。

    短发和古装不但有点不搭,而且身份也有点不靠谱。

    据说短发之人,不是还俗的和尚,就是受过髠刑之人,怪不得街面上那些人,一开始看他目光都有点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