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他的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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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里的时候你不就一直盯着那买鸡肉的摊子么?”
李青城笑着说,“当时我就见你一直看着人家摊子上的鸡爪子了,你喜欢吃那个,下回我们进城就买。”
不得不说,他这个细心的程度是真的让叶甄觉得心里暖暖的。
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她就习惯了自己一个人。
哪怕与父母关系不错,可她从中学开始就住学校,不管遇到什么事情,能自己解决的,她都不会找父母。
长年累月的,她都快成一个女汉子了。
身边的人也都觉得她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处理好的,压根就不需要别人的帮助,关心这种东西,就更不用说了。
现在看着李青城对她那么上心,她突然就觉得,有人关心自己的话,也怪不错的。
李青城看着她那个样子,就知道自己说对了,“除了鸡爪子,你还喜欢吃啥?”
“其实我不挑食。”叶甄说,“我只是比较喜欢吃瘦点的东西,你也不用特地给我买啥,家里有什么,我们就吃什么。”
喜欢吃瘦点的啊……
怪不得上回家里吃猪肉的时候,她就不咋吃肥肉,只选瘦的吃。
他一开始还以为她是想要将肥肉都留给自己呢。
虽说是个小误会,但见她现在也不怎么防着自己了,他心里就比吃了蜜还要甜。
将人背回了山洞里头,李青城也不敢耽搁,立刻就将药酒找了出来,给叶甄揉脚。
他力道不大,“如果疼了,你就跟我说。我素来粗鲁惯了,给自己处理伤口的时候,都是没轻没重的。
但你是女人家,必定受不住那个力道。所以你要是觉得疼了,就只管说出来。你不说,我是不知道的。”
叶甄看着他那认真又小心的样子,也就笑着点了点头,“好,如果疼了,我就跟你说。”
等他处理好了后,她原本是要自己穿上鞋袜的。
但她都还没反应过来,这男人就已经帮她穿了。
见他做到这个份儿上,叶甄就问他:“帮女人穿鞋袜,你不觉得丢人啊?”
这样子的事情,村子里的那些大老爷们儿才不会做呢!
哪怕只在村子里生活了几个月,但她也是将这边的风俗习惯摸得一清二楚了的。
这边的男人大男子主义得很,家务什么的,全部都是女人做的。
家里也只有女人伺候男人的道理,没有男人伺候女人的事儿。
她也一直以为,李青城跟那些男人都是一样儿的。
可这会看着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做得那么麻溜儿,她都有些愣住了。
李青城听到她这话的时候,都不带犹豫的,“帮自己婆娘穿鞋袜有啥丢人的?虽说你如今还没想好要不要与我一块儿过日子,但照顾你这事儿,本身就是我应该做的。
别人怎么说、怎么看,那是别人的事儿,与我们没关系。”
他说完,就将药酒收了起来,这才继续说,“我一会儿就在附近设几个套子,然后下午就不去深山里头了。
明儿我们收了套子,就直接回家。”
她脚受伤了,走路是不大方便了的。
如果让她一直跟着他在山里跑,也不合适。
叶甄也知道自己现在不方便走路,也就乖乖的点了点头,“好,就听你的。”
她说这话的时候,都没察觉到自己对李青城的态度已经跟之前有些不一样了。
……
第二天下午,李青城就带着三只野鸡、一窝兔子、一背篓菌子下了山。
小鸡崽子是叶甄背着的,因为她脚不大方便,所以这一路上走得也慢。
等回到家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
李青城一进门,就将东西都放下了,然后再将她背上的背篓拿了下来,“我给你看看,看看有没有肿。”
“应该没有,我感觉不咋疼。”叶甄说,“这一路上咱们走走停停的,我都不觉得自己有多疼。”
这一次,她是说的真心话。
而且她的脚也没有肿起来。
李青城见状,也就彻底放心了,“一会儿再揉一道,明儿估计就能好起来了。你先歇着,我将野鸡野兔都先放猪栏里养着。
小鸡崽的话我得弄个鸡窝,不然大的野鸡会欺负它们。”
“嗳!”一说到他们这两天的收获,叶甄就特别的高兴,“以后我们家也能有点东西养着了,可惜,那几只野鸡都不是母鸡。
若是母鸡的话,就更好了……”
“不打紧,会头得了母鸡,我们自家留几只,然后留一只公鸡就足够了。”李青城说,“兔子的话,可能会比较麻烦……”
一来是兔子吃得多,光是割兔草这个事儿,就比较麻烦。
二来是兔子生得多,一生就是好几只的!
如果一直这么让它们生下去,家里的兔子很快就会翻倍,他们压根没这个精力养。
且小兔子的话,拿去卖也不大好卖。
兔子吃得多、生得多、味道还大,这些叶甄都知道,所以她也不打算养那么多兔子,“现在就我们家这个情况,的确是不适合养这么多兔子。
这几只我们就先养着,下回进城的时候,我们就将它们带去城里,直接卖了吧!我先去做饭,等吃了饭,就得收拾一只野鸡、一只野兔,然后熬蘑菇酱了。”
左右吃了晚饭后,大家都是没什么事儿做的。
与其早早就睡觉,还不如先将蘑菇酱熬出来。
“我做饭吧,我给你打一盆水,你先收拾菌子。”李青城这会儿可不会让她做饭,“我就做点面疙瘩汤,放点菌子、鸡蛋,成么?”
“行啊!”叶甄点了点头,“那你就去做晚饭,我去收拾菌子。”
两人分工合作,叶甄将菌子清洗好的时候,李青城也做好晚饭了。
她见李青城都已经给自己盛好了,就笑着说:“谢谢啊,我尝一尝。”
“有点烫,你慢点儿吃。”李青城说。
叶甄点头,吹了吹勺子里面疙瘩,这才尝了一口。
这一吃,她眼睛就瞪大了,“还真别说,这面疙瘩很好吃啊!你不是说不大会做饭么?”
这家伙不会是为了不做饭,所以之前一直在装吧!?
“在城里的时候你不就一直盯着那买鸡肉的摊子么?”
李青城笑着说,“当时我就见你一直看着人家摊子上的鸡爪子了,你喜欢吃那个,下回我们进城就买。”
不得不说,他这个细心的程度是真的让叶甄觉得心里暖暖的。
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她就习惯了自己一个人。
哪怕与父母关系不错,可她从中学开始就住学校,不管遇到什么事情,能自己解决的,她都不会找父母。
长年累月的,她都快成一个女汉子了。
身边的人也都觉得她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处理好的,压根就不需要别人的帮助,关心这种东西,就更不用说了。
现在看着李青城对她那么上心,她突然就觉得,有人关心自己的话,也怪不错的。
李青城看着她那个样子,就知道自己说对了,“除了鸡爪子,你还喜欢吃啥?”
“其实我不挑食。”叶甄说,“我只是比较喜欢吃瘦点的东西,你也不用特地给我买啥,家里有什么,我们就吃什么。”
喜欢吃瘦点的啊……
怪不得上回家里吃猪肉的时候,她就不咋吃肥肉,只选瘦的吃。
他一开始还以为她是想要将肥肉都留给自己呢。
虽说是个小误会,但见她现在也不怎么防着自己了,他心里就比吃了蜜还要甜。
将人背回了山洞里头,李青城也不敢耽搁,立刻就将药酒找了出来,给叶甄揉脚。
他力道不大,“如果疼了,你就跟我说。我素来粗鲁惯了,给自己处理伤口的时候,都是没轻没重的。
但你是女人家,必定受不住那个力道。所以你要是觉得疼了,就只管说出来。你不说,我是不知道的。”
叶甄看着他那认真又小心的样子,也就笑着点了点头,“好,如果疼了,我就跟你说。”
等他处理好了后,她原本是要自己穿上鞋袜的。
但她都还没反应过来,这男人就已经帮她穿了。
见他做到这个份儿上,叶甄就问他:“帮女人穿鞋袜,你不觉得丢人啊?”
这样子的事情,村子里的那些大老爷们儿才不会做呢!
哪怕只在村子里生活了几个月,但她也是将这边的风俗习惯摸得一清二楚了的。
这边的男人大男子主义得很,家务什么的,全部都是女人做的。
家里也只有女人伺候男人的道理,没有男人伺候女人的事儿。
她也一直以为,李青城跟那些男人都是一样儿的。
可这会看着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做得那么麻溜儿,她都有些愣住了。
李青城听到她这话的时候,都不带犹豫的,“帮自己婆娘穿鞋袜有啥丢人的?虽说你如今还没想好要不要与我一块儿过日子,但照顾你这事儿,本身就是我应该做的。
别人怎么说、怎么看,那是别人的事儿,与我们没关系。”
他说完,就将药酒收了起来,这才继续说,“我一会儿就在附近设几个套子,然后下午就不去深山里头了。
明儿我们收了套子,就直接回家。”
她脚受伤了,走路是不大方便了的。
如果让她一直跟着他在山里跑,也不合适。
叶甄也知道自己现在不方便走路,也就乖乖的点了点头,“好,就听你的。”
她说这话的时候,都没察觉到自己对李青城的态度已经跟之前有些不一样了。
……
第二天下午,李青城就带着三只野鸡、一窝兔子、一背篓菌子下了山。
小鸡崽子是叶甄背着的,因为她脚不大方便,所以这一路上走得也慢。
等回到家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
李青城一进门,就将东西都放下了,然后再将她背上的背篓拿了下来,“我给你看看,看看有没有肿。”
“应该没有,我感觉不咋疼。”叶甄说,“这一路上咱们走走停停的,我都不觉得自己有多疼。”
这一次,她是说的真心话。
而且她的脚也没有肿起来。
李青城见状,也就彻底放心了,“一会儿再揉一道,明儿估计就能好起来了。你先歇着,我将野鸡野兔都先放猪栏里养着。
小鸡崽的话我得弄个鸡窝,不然大的野鸡会欺负它们。”
“嗳!”一说到他们这两天的收获,叶甄就特别的高兴,“以后我们家也能有点东西养着了,可惜,那几只野鸡都不是母鸡。
若是母鸡的话,就更好了……”
“不打紧,会头得了母鸡,我们自家留几只,然后留一只公鸡就足够了。”李青城说,“兔子的话,可能会比较麻烦……”
一来是兔子吃得多,光是割兔草这个事儿,就比较麻烦。
二来是兔子生得多,一生就是好几只的!
如果一直这么让它们生下去,家里的兔子很快就会翻倍,他们压根没这个精力养。
且小兔子的话,拿去卖也不大好卖。
兔子吃得多、生得多、味道还大,这些叶甄都知道,所以她也不打算养那么多兔子,“现在就我们家这个情况,的确是不适合养这么多兔子。
这几只我们就先养着,下回进城的时候,我们就将它们带去城里,直接卖了吧!我先去做饭,等吃了饭,就得收拾一只野鸡、一只野兔,然后熬蘑菇酱了。”
左右吃了晚饭后,大家都是没什么事儿做的。
与其早早就睡觉,还不如先将蘑菇酱熬出来。
“我做饭吧,我给你打一盆水,你先收拾菌子。”李青城这会儿可不会让她做饭,“我就做点面疙瘩汤,放点菌子、鸡蛋,成么?”
“行啊!”叶甄点了点头,“那你就去做晚饭,我去收拾菌子。”
两人分工合作,叶甄将菌子清洗好的时候,李青城也做好晚饭了。
她见李青城都已经给自己盛好了,就笑着说:“谢谢啊,我尝一尝。”
“有点烫,你慢点儿吃。”李青城说。
叶甄点头,吹了吹勺子里面疙瘩,这才尝了一口。
这一吃,她眼睛就瞪大了,“还真别说,这面疙瘩很好吃啊!你不是说不大会做饭么?”
这家伙不会是为了不做饭,所以之前一直在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