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思璇,我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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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尧喃喃的自语,那缠绵的音调,那些个动作,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维,无法不想起煜城,和煜城在一起的时刻,就这么占据着我的脑海。
这种柔和的橘黄色的灯光,安静的环境里,仿佛流动的都是相爱人的气息。
我压抑着自己的神经,可还是想起了煜城,想起了我的第一次。
那时我上大二,煜城刚刚参加工作,还没有去深圳。
他每个周六,周日都会去学校接我,然后我们就大街小巷,城市周边,城市的角角落落,我们都有走过。
有意思的地方他更是不会错过,每次她都会这样说:“宝贝!我们共同寻找一个新的乐园怎样?”
那是很乐于跟随他,哪怕是又小又窄的小巷,只要是和煜城在一起走过,我都会觉得很有意思,煜城,总是会找到让我喜欢的地方。
我也乐意随他到处转悠,一路上听他妙语连篇,一会儿单位的事,一会设计的事,一会他在社会上碰到了怎样的人,他都是绘声绘色,像个演员一样,学着各种人的肢体语言,惟妙惟肖。
自己接触社会少,很是喜欢听听他的这些话,再者,那时我对那个城市还有一些陌生,所以每次出游,都是觉得蛮有意思。
那天好似是一个周六的下午,我们骑自行车去动物园,动物园在郊区,他骑了一辆旧的二八老式自行车,我像小孩已那样坐在老二八的前梁上,他骑自行车坐的高度正好是我一回头,脑门就可以碰到他的嘴唇,这样他就可以边和我说话,还可以亲我的脑门。
煜城知道我喜欢吃零食,每次出门他都会穿上他那个有着大大衣兜的马甲,兜里装得满满的都是我的最爱:果冻,栗子羹,怪味豆,小山楂片,还有我自喜欢吃的酒心巧克力,我边听他笑话,边吃零食。
每次伸手去他的衣兜里陶吃的时,他都会准时的吻我一下,那种宠爱,让我觉得很新奇,有生以来第一次这样的被一个男人宠着,觉得全世界自己是最幸福的。
那种感觉真是甜美,虽然那时的生活很是简单,因为煜城刚刚上班,我还在读大学二年级,一切都是在懵懂中期待,充满了乐趣,只有爱恋和快乐。
那时和煜城在一起,不知道身边会有发愁的事,煜城都是在我还没有发现问题的时候就解决了,所以,我似乎重来没有发现过困难,就像一个被保护的很好的娃娃,眼里都是美好与幸福。
宿舍里的女孩子个个都羡慕我,思璇,真幸福,那一天幸福也可以这样的砸中我们呢!我在众姐妹的羡慕的目光中幸福着。
自己也是觉得很幸运,认识煜城,觉得自己的幸福是煜城给的,无以伦比的,仿佛我想要的世界他都可以给。
那一天,我永远不会忘记,我们玩得很愉快,走得很远的路,玩得很尽兴,也很累,回来后在他的公寓我们自己做的饭。
他下厨,我打下手,他说我做的饭超级难吃,说实在的,我确实在家还没做过很复杂的饭,只会西红柿炒鸡蛋,别的什么菜都不会做了,煜城,独立的早,几乎洗衣做饭样样在行。
在他的张罗下,不一会儿,一桌子丰盛的晚餐出炉。也是那一天,我第一次喝了红酒,虽然是一只小小的杯子,可我还是感觉晕晕的。
或许是喝了酒的原因,我对他说:“煜城,我很困,想睡觉。”
他笑了笑没有说话,走过来,把我从座位上抱起,用他带胡子的下巴蹭着我的脸颊,他的嘴从我的额头,一点一点顺着我的眉,眼睛,鼻子,唇,下巴一直的吻着,然后他又轻轻的咬我的耳。
他还是不说话,轻轻的把我放在他的床上,又吻我的脖子,“思璇,我想要。”
(未完待续)
俊尧喃喃的自语,那缠绵的音调,那些个动作,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维,无法不想起煜城,和煜城在一起的时刻,就这么占据着我的脑海。
这种柔和的橘黄色的灯光,安静的环境里,仿佛流动的都是相爱人的气息。
我压抑着自己的神经,可还是想起了煜城,想起了我的第一次。
那时我上大二,煜城刚刚参加工作,还没有去深圳。
他每个周六,周日都会去学校接我,然后我们就大街小巷,城市周边,城市的角角落落,我们都有走过。
有意思的地方他更是不会错过,每次她都会这样说:“宝贝!我们共同寻找一个新的乐园怎样?”
那是很乐于跟随他,哪怕是又小又窄的小巷,只要是和煜城在一起走过,我都会觉得很有意思,煜城,总是会找到让我喜欢的地方。
我也乐意随他到处转悠,一路上听他妙语连篇,一会儿单位的事,一会设计的事,一会他在社会上碰到了怎样的人,他都是绘声绘色,像个演员一样,学着各种人的肢体语言,惟妙惟肖。
自己接触社会少,很是喜欢听听他的这些话,再者,那时我对那个城市还有一些陌生,所以每次出游,都是觉得蛮有意思。
那天好似是一个周六的下午,我们骑自行车去动物园,动物园在郊区,他骑了一辆旧的二八老式自行车,我像小孩已那样坐在老二八的前梁上,他骑自行车坐的高度正好是我一回头,脑门就可以碰到他的嘴唇,这样他就可以边和我说话,还可以亲我的脑门。
煜城知道我喜欢吃零食,每次出门他都会穿上他那个有着大大衣兜的马甲,兜里装得满满的都是我的最爱:果冻,栗子羹,怪味豆,小山楂片,还有我自喜欢吃的酒心巧克力,我边听他笑话,边吃零食。
每次伸手去他的衣兜里陶吃的时,他都会准时的吻我一下,那种宠爱,让我觉得很新奇,有生以来第一次这样的被一个男人宠着,觉得全世界自己是最幸福的。
那种感觉真是甜美,虽然那时的生活很是简单,因为煜城刚刚上班,我还在读大学二年级,一切都是在懵懂中期待,充满了乐趣,只有爱恋和快乐。
那时和煜城在一起,不知道身边会有发愁的事,煜城都是在我还没有发现问题的时候就解决了,所以,我似乎重来没有发现过困难,就像一个被保护的很好的娃娃,眼里都是美好与幸福。
宿舍里的女孩子个个都羡慕我,思璇,真幸福,那一天幸福也可以这样的砸中我们呢!我在众姐妹的羡慕的目光中幸福着。
自己也是觉得很幸运,认识煜城,觉得自己的幸福是煜城给的,无以伦比的,仿佛我想要的世界他都可以给。
那一天,我永远不会忘记,我们玩得很愉快,走得很远的路,玩得很尽兴,也很累,回来后在他的公寓我们自己做的饭。
他下厨,我打下手,他说我做的饭超级难吃,说实在的,我确实在家还没做过很复杂的饭,只会西红柿炒鸡蛋,别的什么菜都不会做了,煜城,独立的早,几乎洗衣做饭样样在行。
在他的张罗下,不一会儿,一桌子丰盛的晚餐出炉。也是那一天,我第一次喝了红酒,虽然是一只小小的杯子,可我还是感觉晕晕的。
或许是喝了酒的原因,我对他说:“煜城,我很困,想睡觉。”
他笑了笑没有说话,走过来,把我从座位上抱起,用他带胡子的下巴蹭着我的脸颊,他的嘴从我的额头,一点一点顺着我的眉,眼睛,鼻子,唇,下巴一直的吻着,然后他又轻轻的咬我的耳。
他还是不说话,轻轻的把我放在他的床上,又吻我的脖子,“思璇,我想要。”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