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搬家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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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去病比任何人都更加的清楚明白。
他接下来将要面对的是什么情况。
黄河以西,简而言之便可以称之为河西。
地貌复杂多变,其中还有广袤而无人烟的沙漠。
去往那边,地广人稀,就算是手持着地图,就算是有着向导,在完全没有指示物,一片飞沙走石的大地之上。
你依旧无法确定你自己的位置所在。
而霍去病要面对的敌人,远比想象当中更加的困难。
当时的匈奴,单于居中,左右贤王拱卫,从而控制整个草原。
而在河西走廊一带,浑邪王,休屠王手下便有着十万控弦之士,往北,是被匈奴所控制的国家。
往南,是已经与匈奴所结盟的羌人。
不管是哪一路的大军,从实际上来看,兵力都远超霍去病的一万人,霍去病劳师远征,而他们却又是以逸待劳。
绵延两千公里,五十万平方千米的土地,看似天下之大,都可去得。
然而实际上,地貌本身就划分出了一个个的缺口,从而导致必经之路上,定然有人所把守。
一入其中,便如同泥牛入海,如果说换一些人,或许不要说作战,仅仅只是环境的因素,就有可能导致全军覆没。
这样的情况,这样的艰难,是每一个将士,都有所预见的。
乌鞘岭上。
早春时节。
大雪尚且还在下。
“将军,我们要去往的地方,是更遥远的西边吗?”
霍去病手下的一个将士看着霍去病如此开口问道。
壮志凌云的霍去病遥望远处的一切,双手抱胸。
“怎么?害怕了?”
“或许是有一些吧,我们,从来没有去过那些地方,心中难免有些忧虑。”士卒如此开口。
而霍去病则在这一刻哈哈大笑了起来。
“没有人去过,我们就是第一个去的,没有人大胜过,我们就是第一个大胜的人。寇可往,吾亦可往。”
乌鞘岭在这一刻,仿佛是有了灵魂一样,他看着这个鲜衣怒马,意气风发的少年,他知道,在这一刻,历史已经清晰而明了的记住了他。
马蹄抬起的那一刻,看着是那么的年轻,那么的飞扬。
“出发!”
宝剑出鞘,就注定势不可挡!
霍去病精心挑选了一条在常人看来,几乎是疯子一样的行军路线。
自陇西过临洮,经兰州渡黄河,再经景泰,进入河西走廊。
这一条路线最为疯狂的地方,就在于他几乎完全穿插在了匈奴人和羌人势力范围的边境。
而这,也就意味着他们一旦暴露,那么将面临他们的,绝对是匈奴人和羌人的两面夹击。
霍去病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
而且他还明白另外一条更简单的道理。
那就是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快,就是要极致的速度。
渡过黄河,实际上已经是到了匈奴人的地盘,但霍去病直到抵达景泰,才遇到了第一支匈奴的部族。
三月的北方,残雪尚且未能消退,牛马羊等畜生经历了一个冬天,都是最为脆弱的时间。
而匈奴人也绝对没有想到,竟然会有这样的一支汉军,到了他们的面前。
猝不及防,甚至根本来不及逃跑,就被霍去病的骑兵一拥而上,直接砍杀。
随后是风驰电掣一般,向西推进河西走廊,一路所击者破,所当者服。
抵达狐奴河,即是今天的石羊大河,全长三百千米,哺育着流域内的丰茂水草以及凶残的对手。
而当那些匈奴人发现霍去病的时候。
霍去病没有给他们任何的机会。
在这一战中,霍去病展现出了近乎于登峰造极的骑兵攻击战术。
一日之内,就在石羊流域当中,霍去病率领的骑兵恍如旋风一般,迂回穿插,将骑兵的机动优势发挥到了极致。
就在这一天当中大破且末,当阗,屠各等部族,匈奴被打的措手不及,只能够四下逃散。
这里霍去病还是不错的,一般的将领可能就地开始烧杀抢掠,三光政策,这个东西在古代的军队当中并不少见。
但霍去病没有这么做。
对于臣服的人,他给予了安全,而对于反抗的人,他才予以刀剑。
随后马不停蹄,当日的午夜,就直接冲击到了休屠王的王庭。
这是个让人窒息的速度。甚至人马或许都没有任何的停歇。
而当时的休屠王,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一支汉军前来,甚至可以说,就连逃跑的人,都暂时还没有抵达休屠王城。
如此恐怖的袭击,对于休屠王来说,只有一个东西。
跑!那就是跑!
匈奴人本就不善于守城,更何况还是如此慌乱的局面?
汉军抵达之时城门就已被攻破,再在城内死守,无疑是自投罗网。
他跑了。
但是慌乱之中,他好像忘记了一个东西。
在东倒西歪的休屠王的卧室当中,霍去病看着面前的小金人,将其放在手上掂量了一下。
“这就是匈奴的王?我感觉也不怎么样嘛。”
而一旁的副将,却是瞪大了双眼。
“将军!将军!这是祭天金人!祭天金人啊!这是匈奴族的宝贝,宝贝啊!”
“哦?宝贝?那看来咱们这一次出击还不错。不过也就这样了,真正的宝贝,现在可还在逃跑呢!
告诉所有人!不允许掳掠,就地将养,明日随我出城!斩了休屠王的脑袋,才算是真正的获胜!”
霍去病厉声的开口。
“是!”没有人反抗这个将军的命令。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年轻的将军,在带领着他们,创造着无与伦比的辉煌!大破匈奴啊!收获祭天金人!这可是前人从未有过功勋啊!
于是随后。
霍去病率领部队在六日的时间当中越过焉支山,横扫休屠王部落上千里。
并且在其中将所遇到的浑邪王,休屠王的主力,一战而击破。
休屠王,浑邪王再次逃窜。
到了这里,已然可以说是极尽辉煌,但事情还没完。
焉支山边,狼狈逃窜的休屠王,浑邪王,遇到了赶来增援的折兰王与卢胡王。
他们绝不甘心失败!
被一个区区十九岁的小将率领的区区万人的部队赶出了王城,并且夺走了部落的神物,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其事情严重情况约等于匈奴一支名不见经传的万人部队猛然之间杀进了长安,赶走了刘彻,顺便将刘彻祖宗牌位一把打包捞走。
这种事,谁都忍不住!
所以他们发誓!要卷土重来!
而抵达的折兰王,给了他们这份底气,因为折兰王麾下的骑兵,便是匈奴当中最为精锐的。
折兰骑。
从冒顿单于年轻之时,一年十余战全胜斩杀东胡王,覆灭东胡,扩大匈奴势力范围。再到随后南征北战,几乎拿下整个北方草原。
再到后来,折兰骑惨胜大月氏,彻底奠定了他们不败的威名。
大月氏,听起来是个杂鱼,实际上却是盘踞草原四百年的超级游牧强国,却几乎被折兰骑这样一个匈奴的部族所打败。
其精锐实力,自然可见一斑。
而如此针尖对麦芒的决斗,自然也让这一战,惨烈到了极致。
霍去病比任何人都更加的清楚明白。
他接下来将要面对的是什么情况。
黄河以西,简而言之便可以称之为河西。
地貌复杂多变,其中还有广袤而无人烟的沙漠。
去往那边,地广人稀,就算是手持着地图,就算是有着向导,在完全没有指示物,一片飞沙走石的大地之上。
你依旧无法确定你自己的位置所在。
而霍去病要面对的敌人,远比想象当中更加的困难。
当时的匈奴,单于居中,左右贤王拱卫,从而控制整个草原。
而在河西走廊一带,浑邪王,休屠王手下便有着十万控弦之士,往北,是被匈奴所控制的国家。
往南,是已经与匈奴所结盟的羌人。
不管是哪一路的大军,从实际上来看,兵力都远超霍去病的一万人,霍去病劳师远征,而他们却又是以逸待劳。
绵延两千公里,五十万平方千米的土地,看似天下之大,都可去得。
然而实际上,地貌本身就划分出了一个个的缺口,从而导致必经之路上,定然有人所把守。
一入其中,便如同泥牛入海,如果说换一些人,或许不要说作战,仅仅只是环境的因素,就有可能导致全军覆没。
这样的情况,这样的艰难,是每一个将士,都有所预见的。
乌鞘岭上。
早春时节。
大雪尚且还在下。
“将军,我们要去往的地方,是更遥远的西边吗?”
霍去病手下的一个将士看着霍去病如此开口问道。
壮志凌云的霍去病遥望远处的一切,双手抱胸。
“怎么?害怕了?”
“或许是有一些吧,我们,从来没有去过那些地方,心中难免有些忧虑。”士卒如此开口。
而霍去病则在这一刻哈哈大笑了起来。
“没有人去过,我们就是第一个去的,没有人大胜过,我们就是第一个大胜的人。寇可往,吾亦可往。”
乌鞘岭在这一刻,仿佛是有了灵魂一样,他看着这个鲜衣怒马,意气风发的少年,他知道,在这一刻,历史已经清晰而明了的记住了他。
马蹄抬起的那一刻,看着是那么的年轻,那么的飞扬。
“出发!”
宝剑出鞘,就注定势不可挡!
霍去病精心挑选了一条在常人看来,几乎是疯子一样的行军路线。
自陇西过临洮,经兰州渡黄河,再经景泰,进入河西走廊。
这一条路线最为疯狂的地方,就在于他几乎完全穿插在了匈奴人和羌人势力范围的边境。
而这,也就意味着他们一旦暴露,那么将面临他们的,绝对是匈奴人和羌人的两面夹击。
霍去病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
而且他还明白另外一条更简单的道理。
那就是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快,就是要极致的速度。
渡过黄河,实际上已经是到了匈奴人的地盘,但霍去病直到抵达景泰,才遇到了第一支匈奴的部族。
三月的北方,残雪尚且未能消退,牛马羊等畜生经历了一个冬天,都是最为脆弱的时间。
而匈奴人也绝对没有想到,竟然会有这样的一支汉军,到了他们的面前。
猝不及防,甚至根本来不及逃跑,就被霍去病的骑兵一拥而上,直接砍杀。
随后是风驰电掣一般,向西推进河西走廊,一路所击者破,所当者服。
抵达狐奴河,即是今天的石羊大河,全长三百千米,哺育着流域内的丰茂水草以及凶残的对手。
而当那些匈奴人发现霍去病的时候。
霍去病没有给他们任何的机会。
在这一战中,霍去病展现出了近乎于登峰造极的骑兵攻击战术。
一日之内,就在石羊流域当中,霍去病率领的骑兵恍如旋风一般,迂回穿插,将骑兵的机动优势发挥到了极致。
就在这一天当中大破且末,当阗,屠各等部族,匈奴被打的措手不及,只能够四下逃散。
这里霍去病还是不错的,一般的将领可能就地开始烧杀抢掠,三光政策,这个东西在古代的军队当中并不少见。
但霍去病没有这么做。
对于臣服的人,他给予了安全,而对于反抗的人,他才予以刀剑。
随后马不停蹄,当日的午夜,就直接冲击到了休屠王的王庭。
这是个让人窒息的速度。甚至人马或许都没有任何的停歇。
而当时的休屠王,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一支汉军前来,甚至可以说,就连逃跑的人,都暂时还没有抵达休屠王城。
如此恐怖的袭击,对于休屠王来说,只有一个东西。
跑!那就是跑!
匈奴人本就不善于守城,更何况还是如此慌乱的局面?
汉军抵达之时城门就已被攻破,再在城内死守,无疑是自投罗网。
他跑了。
但是慌乱之中,他好像忘记了一个东西。
在东倒西歪的休屠王的卧室当中,霍去病看着面前的小金人,将其放在手上掂量了一下。
“这就是匈奴的王?我感觉也不怎么样嘛。”
而一旁的副将,却是瞪大了双眼。
“将军!将军!这是祭天金人!祭天金人啊!这是匈奴族的宝贝,宝贝啊!”
“哦?宝贝?那看来咱们这一次出击还不错。不过也就这样了,真正的宝贝,现在可还在逃跑呢!
告诉所有人!不允许掳掠,就地将养,明日随我出城!斩了休屠王的脑袋,才算是真正的获胜!”
霍去病厉声的开口。
“是!”没有人反抗这个将军的命令。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年轻的将军,在带领着他们,创造着无与伦比的辉煌!大破匈奴啊!收获祭天金人!这可是前人从未有过功勋啊!
于是随后。
霍去病率领部队在六日的时间当中越过焉支山,横扫休屠王部落上千里。
并且在其中将所遇到的浑邪王,休屠王的主力,一战而击破。
休屠王,浑邪王再次逃窜。
到了这里,已然可以说是极尽辉煌,但事情还没完。
焉支山边,狼狈逃窜的休屠王,浑邪王,遇到了赶来增援的折兰王与卢胡王。
他们绝不甘心失败!
被一个区区十九岁的小将率领的区区万人的部队赶出了王城,并且夺走了部落的神物,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其事情严重情况约等于匈奴一支名不见经传的万人部队猛然之间杀进了长安,赶走了刘彻,顺便将刘彻祖宗牌位一把打包捞走。
这种事,谁都忍不住!
所以他们发誓!要卷土重来!
而抵达的折兰王,给了他们这份底气,因为折兰王麾下的骑兵,便是匈奴当中最为精锐的。
折兰骑。
从冒顿单于年轻之时,一年十余战全胜斩杀东胡王,覆灭东胡,扩大匈奴势力范围。再到随后南征北战,几乎拿下整个北方草原。
再到后来,折兰骑惨胜大月氏,彻底奠定了他们不败的威名。
大月氏,听起来是个杂鱼,实际上却是盘踞草原四百年的超级游牧强国,却几乎被折兰骑这样一个匈奴的部族所打败。
其精锐实力,自然可见一斑。
而如此针尖对麦芒的决斗,自然也让这一战,惨烈到了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