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艳鬼索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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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王朝文治三十四年春,外有异族侵扰,掳掠奸杀百姓,民不聊生;内有官员权贵骄奢淫逸,内斗离心,腐败颓靡。
皇帝燕殇体弱多病,无心朝政,燕渠王摄政已久,野心昭昭,路人皆知。沉浸在奢靡中的权贵们还没有意识到这个曾经辉煌而庞大的王朝已经处在风雨飘摇之中。
——《燕朝史记》
文治三十四年春,燕朝都城奉天。
午后落了一场雨,刑明堂书房外的修竹芭蕉被雨水一冲刷越发翠绿喜人,此刻天还阴着,雨已渐渐停了,水珠吧嗒吧嗒地从叶尖滑下来,素霓把笔一丢,也不管四溅的墨汁,跑来推开窗,吸了一口带着泥味儿的湿润空气。
无聊,无聊透顶。
她扒着窗子,扯外面的芭蕉叶玩,已经半月没有一个凶案了,这奉天是不是太平得不正常了。
叹口气,她又回到案几旁,拿出沈飞白的字帖仔仔细细临摹起来。
“素霓姑姑!你在么?”小虞脆生生的声音在门外边突然响起,吓了素霓一跳。
她看见小虞的圆脑袋在门缝里夹着,杏眼滴溜溜地打着转往她这边看。
“小蹄子,皮又痒了?谁是你姑姑?”素霓举起手里边的笔就朝小虞脑袋上丢。
小虞反应更快,立马缩了回去,一看就是被丢笔丢惯了的。
“素霓姐姐。”
小虞推开门跑到案几前面,看了眼字帖:“你又在临摹沈飞白的字帖?要不你还是放过飞白先生吧,你五年就临摹了这么一副字帖,不说像就算了,好歹好好写写吧,这五年了还是一样的张牙舞爪,丑得自成一派,我看不如素霓姐姐你自创一个书体,就叫鸡爪书。”
素霓双眉一拧,扭着小虞的耳朵往上提,小虞连忙讨饶:“素霓姐姐我错了!我是有好消息要告诉你的。”
素霓松了手,把自己写的鸡爪书推到一边,往案几上一坐,说:“我天生就是舞刀弄枪的,写字画画实在没有天赋。”
小虞说:“别管你那鸡爪书了,我刚刚从街上回来,奉天城的男男女女都疯了!你知道为何?”
素霓不搭腔,小虞又继续说:“是飞白先生,陛下把他从凉州调回来了,城里的女人男人都跟疯了似的,一家一家客栈地去找人。”
不愧是她仰慕的人,男女通吃,虽说已离奉天五年,可这人气不减反增,而且仰慕者们更加丧心病狂。
素霓一听说沈飞白从凉州回来也双眼冒光,她可等了足足五年。
当初她千里迢迢来奉天赶考进了刑明堂,就是为了见沈飞白,那时候他十六,一考便是状元,又因少年成才,声名在外,立即就被召进皇宫,去了奉天书院。
谁想到,素霓刚到奉天的第二日,就听说沈飞白因得罪了公主而被贬谪边城凉州,她也与沈飞白失之交臂,这一错过便是五年。
今天是个雨天,若是能见面,想必一定非常诗情画意,她在雨中湿了衣裳,他从身后撑来一把伞,举在她头顶,对她温柔一笑,说一句,当心淋了雨风寒。
素霓正沉浸在与沈飞白初遇的美好幻想中时,有人急促敲门,高声喊道:“白大人!兰亭山有命案了!”
素霓懊恼,这凶案什么时候来不好,偏偏这时候来。
她从剑台上取了她的白虹剑,拿上官帽和腰牌,匆匆出门,不忘嘱咐小虞:“你也去客栈找找飞白先生,找到了等我回来告诉我。”
她的左膀周生带着衙门的几个捕役跟着她出了刑明堂,兰亭山已经快到城外,路途较远,他们便去马厩牵了各自的马,一路飞奔而去。
奉天大街上,素霓骑着黑马踏云,一手握缰绳,一手持佩剑,黑发高束,神采飞扬,英姿飒爽,引得路边百姓驻足。
她既不是小家碧玉,也不是大家闺秀,相貌更不是惊为天人,堪比西施。她的五官天生便凌厉些,眉间英气,双目清明透亮,眼型略长,眼尾上挑,一颗泪痣,十分的傲气与侠意。
她那老和尚师傅就说,她天生就不是坐在闺阁绣花读书的命,她这面相气度就是舞刀弄剑,驰骋江湖,快意恩仇的。
一路快马,不多时便到了兰亭山下,他们把马拴好之后就徒步登上了山。
一边上山素霓就问:“我们的人有先到的么?”
“小孟子带着三个兄弟先到了。”
素霓点点头,看了眼四周的环境,林木葱郁,山石嶙峋,上山的台阶两旁开着嫩黄的迎春,兰亭山她没有来过,只知道这地方似乎极受文人墨客的青睐,常在此处举办诗会。
这种地方能出什么命案?
走到一处稍平坦的坡上之后素霓与孟明打了照面,便问了情况:“说说是怎么回事。”
“今日有些文人才子在此处办诗会,我就在附近巡视,就在雨刚停不久,就有个小厮慌慌张张来说,他去后林里边撒尿时在草丛里发现了一具尸体,死状极惨。”孟明引她往后林里走,“大人这边走。”
素霓走到后林里,一棵青松下站着两个捕役,脚边是盖着白布的尸体。
她走上前去,还没蹲下来便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夹杂着一丝枯叶腐烂味直冲鼻腔,她用手抹了抹鼻子,蹲下来掀开白布。
死者是名男子,穿着青色布衫,面部糜烂,像是被什么腐蚀过一般,眼珠被挖,只剩两个空空的血洞。
素霓看了看他的四肢,两只脚倒是无异样,双手的指甲缝里有血肉沫,想必是脸部腐烂时因疼痛难忍而抓过。其他地方还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但是素霓低头去看他的脖子时从他衣领之中闻到了一股似有若无的胭脂香。
“大人,这是在草丛里搜到的一把长剑。”孟明把剑递给素霓,“看来此人还是名剑士。”
素霓拔出剑看了看,剑身干净,没有沾血,要么是杀他的人比他强,他根本没有出手的机会,要么是熟人作案,毫无防备。可奇怪的是,她并没有在他身体上看见剑痕。
素霓把剑丢给周生,说:“把人带回去让仵作验尸。孟明你继续搜查附近,周生你跟我找那个见到尸体的小厮。”
周生对素霓说:“大人,最近奉天的剑会是个大事,这死的又是个剑士,府尹大人恐怕要问。”
素霓扯了片树叶含在嘴里,漫不经心道:“问便问,怕他作甚?”
素霓是刑明堂老大,刑明堂分属奉天府尹管辖,是素霓的老大。但这个赵青山没什么真才实干,处理公务也是浑浑噩噩,糊涂蛋一个,素霓看不上他,他也不待见素霓,两人向来不和。
老大的老大都是周生的老大,他也没敢搭腔。
素霓把叶子一吐,说了句:“早晚有一天砍了他,姑奶奶做府尹。”
周生缩了缩脖子,两人走到了一片竹林中,隔着几座瞧着像是从别处搬来的假山,他看见山后的竹林中间有片平坦的空地,溪流纵横,花团锦簇,山雾朦胧,文人墨客们正酣畅淋漓地饮酒作诗。
素霓进去的时候无人搭理,个个袒胸光脚,衣衫凌乱,有的醉得不省人事,有的胡言乱语。
他们正在玩曲水流觞,在素霓身后披头散发的一个书生端着酒杯,醉醺醺地就上前来一把揽住素霓的肩膀,满口的酒气直熏她眼睛。
“公子,来一杯……”
燕朝向来对剑士和文人包容放纵得很,要不是素霓看在这人也许是个才子的份上真想一剑砍了他。这到底是文人诗会还是青楼揽客?
周生还没来得及上前把书生从素霓肩上扒拉下来,她就一把揪起那书生的后衣领将人往旁边的草丛里一丢,拍拍肩。
“妨碍本官办案,送他去牢里蹲三天。”
“啊,这,不妥吧?”
素霓回头扫了一眼周生:“怎么,你也想去?”
“快!把他带下去,押牢里边!妨碍办案,多关几日!”
报案的小厮被带到了素霓跟前,素霓问他:“死者何人?”
“小人只知道此人是白云剑门的大弟子,其余就不知了。”
“参加此次诗会的人都在了么?”
小厮支支吾吾,半天才说:“在……在大人们进来前一刻有位白衣公子朝后边竹林去了,神色匆匆。”
素霓立即道:“周生,找两个人守住下山口,先审几个清醒的,不清醒的带回去。”
周生应了声是,素霓便立即朝后边的竹林里追去。
燕王朝文治三十四年春,外有异族侵扰,掳掠奸杀百姓,民不聊生;内有官员权贵骄奢淫逸,内斗离心,腐败颓靡。
皇帝燕殇体弱多病,无心朝政,燕渠王摄政已久,野心昭昭,路人皆知。沉浸在奢靡中的权贵们还没有意识到这个曾经辉煌而庞大的王朝已经处在风雨飘摇之中。
——《燕朝史记》
文治三十四年春,燕朝都城奉天。
午后落了一场雨,刑明堂书房外的修竹芭蕉被雨水一冲刷越发翠绿喜人,此刻天还阴着,雨已渐渐停了,水珠吧嗒吧嗒地从叶尖滑下来,素霓把笔一丢,也不管四溅的墨汁,跑来推开窗,吸了一口带着泥味儿的湿润空气。
无聊,无聊透顶。
她扒着窗子,扯外面的芭蕉叶玩,已经半月没有一个凶案了,这奉天是不是太平得不正常了。
叹口气,她又回到案几旁,拿出沈飞白的字帖仔仔细细临摹起来。
“素霓姑姑!你在么?”小虞脆生生的声音在门外边突然响起,吓了素霓一跳。
她看见小虞的圆脑袋在门缝里夹着,杏眼滴溜溜地打着转往她这边看。
“小蹄子,皮又痒了?谁是你姑姑?”素霓举起手里边的笔就朝小虞脑袋上丢。
小虞反应更快,立马缩了回去,一看就是被丢笔丢惯了的。
“素霓姐姐。”
小虞推开门跑到案几前面,看了眼字帖:“你又在临摹沈飞白的字帖?要不你还是放过飞白先生吧,你五年就临摹了这么一副字帖,不说像就算了,好歹好好写写吧,这五年了还是一样的张牙舞爪,丑得自成一派,我看不如素霓姐姐你自创一个书体,就叫鸡爪书。”
素霓双眉一拧,扭着小虞的耳朵往上提,小虞连忙讨饶:“素霓姐姐我错了!我是有好消息要告诉你的。”
素霓松了手,把自己写的鸡爪书推到一边,往案几上一坐,说:“我天生就是舞刀弄枪的,写字画画实在没有天赋。”
小虞说:“别管你那鸡爪书了,我刚刚从街上回来,奉天城的男男女女都疯了!你知道为何?”
素霓不搭腔,小虞又继续说:“是飞白先生,陛下把他从凉州调回来了,城里的女人男人都跟疯了似的,一家一家客栈地去找人。”
不愧是她仰慕的人,男女通吃,虽说已离奉天五年,可这人气不减反增,而且仰慕者们更加丧心病狂。
素霓一听说沈飞白从凉州回来也双眼冒光,她可等了足足五年。
当初她千里迢迢来奉天赶考进了刑明堂,就是为了见沈飞白,那时候他十六,一考便是状元,又因少年成才,声名在外,立即就被召进皇宫,去了奉天书院。
谁想到,素霓刚到奉天的第二日,就听说沈飞白因得罪了公主而被贬谪边城凉州,她也与沈飞白失之交臂,这一错过便是五年。
今天是个雨天,若是能见面,想必一定非常诗情画意,她在雨中湿了衣裳,他从身后撑来一把伞,举在她头顶,对她温柔一笑,说一句,当心淋了雨风寒。
素霓正沉浸在与沈飞白初遇的美好幻想中时,有人急促敲门,高声喊道:“白大人!兰亭山有命案了!”
素霓懊恼,这凶案什么时候来不好,偏偏这时候来。
她从剑台上取了她的白虹剑,拿上官帽和腰牌,匆匆出门,不忘嘱咐小虞:“你也去客栈找找飞白先生,找到了等我回来告诉我。”
她的左膀周生带着衙门的几个捕役跟着她出了刑明堂,兰亭山已经快到城外,路途较远,他们便去马厩牵了各自的马,一路飞奔而去。
奉天大街上,素霓骑着黑马踏云,一手握缰绳,一手持佩剑,黑发高束,神采飞扬,英姿飒爽,引得路边百姓驻足。
她既不是小家碧玉,也不是大家闺秀,相貌更不是惊为天人,堪比西施。她的五官天生便凌厉些,眉间英气,双目清明透亮,眼型略长,眼尾上挑,一颗泪痣,十分的傲气与侠意。
她那老和尚师傅就说,她天生就不是坐在闺阁绣花读书的命,她这面相气度就是舞刀弄剑,驰骋江湖,快意恩仇的。
一路快马,不多时便到了兰亭山下,他们把马拴好之后就徒步登上了山。
一边上山素霓就问:“我们的人有先到的么?”
“小孟子带着三个兄弟先到了。”
素霓点点头,看了眼四周的环境,林木葱郁,山石嶙峋,上山的台阶两旁开着嫩黄的迎春,兰亭山她没有来过,只知道这地方似乎极受文人墨客的青睐,常在此处举办诗会。
这种地方能出什么命案?
走到一处稍平坦的坡上之后素霓与孟明打了照面,便问了情况:“说说是怎么回事。”
“今日有些文人才子在此处办诗会,我就在附近巡视,就在雨刚停不久,就有个小厮慌慌张张来说,他去后林里边撒尿时在草丛里发现了一具尸体,死状极惨。”孟明引她往后林里走,“大人这边走。”
素霓走到后林里,一棵青松下站着两个捕役,脚边是盖着白布的尸体。
她走上前去,还没蹲下来便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夹杂着一丝枯叶腐烂味直冲鼻腔,她用手抹了抹鼻子,蹲下来掀开白布。
死者是名男子,穿着青色布衫,面部糜烂,像是被什么腐蚀过一般,眼珠被挖,只剩两个空空的血洞。
素霓看了看他的四肢,两只脚倒是无异样,双手的指甲缝里有血肉沫,想必是脸部腐烂时因疼痛难忍而抓过。其他地方还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但是素霓低头去看他的脖子时从他衣领之中闻到了一股似有若无的胭脂香。
“大人,这是在草丛里搜到的一把长剑。”孟明把剑递给素霓,“看来此人还是名剑士。”
素霓拔出剑看了看,剑身干净,没有沾血,要么是杀他的人比他强,他根本没有出手的机会,要么是熟人作案,毫无防备。可奇怪的是,她并没有在他身体上看见剑痕。
素霓把剑丢给周生,说:“把人带回去让仵作验尸。孟明你继续搜查附近,周生你跟我找那个见到尸体的小厮。”
周生对素霓说:“大人,最近奉天的剑会是个大事,这死的又是个剑士,府尹大人恐怕要问。”
素霓扯了片树叶含在嘴里,漫不经心道:“问便问,怕他作甚?”
素霓是刑明堂老大,刑明堂分属奉天府尹管辖,是素霓的老大。但这个赵青山没什么真才实干,处理公务也是浑浑噩噩,糊涂蛋一个,素霓看不上他,他也不待见素霓,两人向来不和。
老大的老大都是周生的老大,他也没敢搭腔。
素霓把叶子一吐,说了句:“早晚有一天砍了他,姑奶奶做府尹。”
周生缩了缩脖子,两人走到了一片竹林中,隔着几座瞧着像是从别处搬来的假山,他看见山后的竹林中间有片平坦的空地,溪流纵横,花团锦簇,山雾朦胧,文人墨客们正酣畅淋漓地饮酒作诗。
素霓进去的时候无人搭理,个个袒胸光脚,衣衫凌乱,有的醉得不省人事,有的胡言乱语。
他们正在玩曲水流觞,在素霓身后披头散发的一个书生端着酒杯,醉醺醺地就上前来一把揽住素霓的肩膀,满口的酒气直熏她眼睛。
“公子,来一杯……”
燕朝向来对剑士和文人包容放纵得很,要不是素霓看在这人也许是个才子的份上真想一剑砍了他。这到底是文人诗会还是青楼揽客?
周生还没来得及上前把书生从素霓肩上扒拉下来,她就一把揪起那书生的后衣领将人往旁边的草丛里一丢,拍拍肩。
“妨碍本官办案,送他去牢里蹲三天。”
“啊,这,不妥吧?”
素霓回头扫了一眼周生:“怎么,你也想去?”
“快!把他带下去,押牢里边!妨碍办案,多关几日!”
报案的小厮被带到了素霓跟前,素霓问他:“死者何人?”
“小人只知道此人是白云剑门的大弟子,其余就不知了。”
“参加此次诗会的人都在了么?”
小厮支支吾吾,半天才说:“在……在大人们进来前一刻有位白衣公子朝后边竹林去了,神色匆匆。”
素霓立即道:“周生,找两个人守住下山口,先审几个清醒的,不清醒的带回去。”
周生应了声是,素霓便立即朝后边的竹林里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