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土豪很难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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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历史线,李自成手底下实在找不出几个能担当重任的文臣,所以才让牛金星、宋献策爬起来了。
如果他们确实有点真本事,这次短毛大统领也不介意给他们个机会。可惜俩人水平差的有点多。
所以,收不收他们也就无所谓了。
尤其短毛大统领本人就是个“神棍”,宋献策的作用就更小了。他提出的什么“十八子主神器”等等糊弄愚民手段也比不上大顺军里的文工营宣传队的作用大。
老宋冒着被抄家灭族的风险跑来拜访“流贼”大统领,却想不到人家根本不拿他当一回事儿。
他一进县衙,心凉了。
屋里坐了这么多人?短毛会不会做人啊?这让我怎么投靠?这还敢跟你说几句真心话?
刘超等人一看“神棍”宋矮子来了,还以为他是被短毛请来算卦的。
宋献策见过礼,先是夸了一顿大顺军纪律严明,没有骚扰地方,还给小民放粮,真乃仁义之师。
说了一通废话,给短毛面了相后,他终于打定主意。
没银子没路子,靠的就是机会,机会来了,接住了,就能翻身!
“大统领,草民对大顺军钦佩已久,愿追随麾下效犬马之劳!”
“欢迎欢迎。”
李自成嘴上说的好听,也抱了抱拳,但没站起来礼贤下士。
他又挨个看了看刘超等人,“孽海茫茫,回头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人呐,要是看不清楚大势,什么功名富贵转瞬即逝。”
刘超等人心说,宋矮子光棍一条可以搏一下,我们有头有脸有身家,傻了么才投贼?
宋献策斟酌了一下,开口道:“大统领,宋某前几个月曾在南金见过一本小册子。上面说大顺军的路线是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土豪劣绅。不知是否如此。”
李自成点头道:“不错,宋先生有心了。”
宋献策道:“大统领,然则在座的诸位老爷都是永城有名的大户,算得上是土豪,岂不是在被消灭之列?”
刘超等人心里一咯噔。
李自成道:“土豪劣绅们欺男霸女强取横夺,用民脂民膏养肥了自己,大顺军是穷人的队伍,自然要打击那些恶霸。但是,上天有好生之德,只要他们迷途知返,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大顺军也愿意给他们机会。”
刘超等人松口气。
宋献策道:“大统领,大顺军是穷人的队伍,如此,被土豪们欺压过的穷人会怎么看?在他们眼中,大顺军岂不是说一套这一套?反过来说,那些土豪劣绅归顺王师,可日后大顺会不会再对他们展开清算?”
李自成解释道:“所谓消灭土豪劣绅并不是一刀切。罪有三六九等,相应就会有不同的处罚措施。
诸位若是听说了怀庆府发生的事情就应该知道,我大顺会对相关人等依法审判。
类似于郑王爷那种罪大恶极的人渣,绝对罪不可赦。他们只有死路一条。何况他们还对抗王师,死硬到底。”
说到这里,李自成看了看刘超等人,“若是那帮人及早归顺王师,首先就罪减一等;若是在大顺衙门监督之下,他们能取得苦主谅解,那就又会从轻发落。”
听完这话,在座土豪们纷纷回想自己干了多少破家灭门的事情,有没有可能取得对方谅解。不然,要是罪不可赦,就只能和大顺对抗到底了。
宋献策道:“大统领,听说怀庆府均田免粮,不知可有此事?若有,田从哪里来?免粮之后大顺军吃什么?”
李自成道:“自然是有的,这也是大顺正策。说起均田啊,似乎又和消灭土豪劣绅相抵触。毕竟田地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但是如前所说,既然给了他们一条出路,那就不能秋后算账再没收人家的田。
所以大顺的土地正策,税收政册和历朝历代都不同……”
历史上的土地正策,士大夫们一面常歆羡古代井田制度之土地平均占有;一面又主张耕者有其田,承认耕地应归属民间之私产。
在这两观念之冲突下,终使土地租税问题得不到一个妥适的解决。导致的结局就是王朝末期土地兼并严重、各种矛盾激化,天下大乱。
李自成给出的解决方式为,天下土地全部收归朝廷。
明代有永佃制。永佃制有“田皮”(田面)和“田骨”(田底)之说。
田皮就是耕种权,田骨是所有权。
土地私有治下,允许一方交纳佃租永久耕种或放牧,而地主仍保留土地所有权的权利。
买卖田骨一般称为“大买”或“大卖”,买卖田皮一般称为“小买”或“小卖”。
永佃制产生后,田底权和永佃权关系日趋复杂,田骨、田皮均可同时或分别出租、出典、出卖。永佃权人复可转租。
因之产生的矛盾实在太多了。
现在,大顺将所有土地收归朝廷——当然,好听的说法是土地归所有民众。
其他自耕农或者地主相当于只拥有耕种权。并且,他们不得转卖田地。
再加上大顺施行累进税率,那么超过一千亩地税额会占收成的百分之九十。哪怕你用奴隶耕种都不可能回本。
而且他们又不能出售土地,最后地主们权衡利弊,只能抛荒一部分田地。
一年不耕种的土地即收归大顺朝廷,另行分配给无地小民。
另外,大顺还推出了“双减双交”,规定地主的地租一律照原租额减收25%,地租的最高额不得超过37.5%。
按照这个比例反推,就知道即使在大顺控制的地区,农民交租的比例依然高达近50%。
但,要知道在明末这时刻,交一半产量租子已经算是天恩浩荡了。佃户们实际承担的远远超出百分之五十。这也就是小民为啥活不下去的原因。1明末有个官招收流民垦荒,就收50%租子,被夸上天了。这资料一下翻不到了,懒得找了。
当然,一律减低租金既不公正,又没有效果,而且非常难以执行。如果一律将承租减少百分之二十五,并不是实际的解决方案,因为忽略了佃农问题的地区差异和内在的复杂程度。
从理论上说,如果误以为存在统一的地租率,坚持“三七五”的原则,那减租就变成加租了。
所谓原租额不得超过正产物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按:即假定地租率为百分之五十,减少百分之二十五后,租额即降低为千分之三七五),系指最好地来说,但因地质不同、产量不同,其租额也不能一样。
比如亩产五石以上者,千分之三百七十五;亩产一石以上者,千分之二百;亩产三斗以下者,千分之五十以下。
鉴于华北粮食亩产量多不能高于一二百斤,可知其原租额多不过在30%以下,而尤以20%上下的居多。
“三七五”还是大顺在前期为争取土豪地主们的权宜之计,将来嘛,自然还要改。
李自成简单的给众人介绍了一下,在座的地主们倒吸一口凉气。
照那么干,大地主没活路了啊!
原历史线,李自成手底下实在找不出几个能担当重任的文臣,所以才让牛金星、宋献策爬起来了。
如果他们确实有点真本事,这次短毛大统领也不介意给他们个机会。可惜俩人水平差的有点多。
所以,收不收他们也就无所谓了。
尤其短毛大统领本人就是个“神棍”,宋献策的作用就更小了。他提出的什么“十八子主神器”等等糊弄愚民手段也比不上大顺军里的文工营宣传队的作用大。
老宋冒着被抄家灭族的风险跑来拜访“流贼”大统领,却想不到人家根本不拿他当一回事儿。
他一进县衙,心凉了。
屋里坐了这么多人?短毛会不会做人啊?这让我怎么投靠?这还敢跟你说几句真心话?
刘超等人一看“神棍”宋矮子来了,还以为他是被短毛请来算卦的。
宋献策见过礼,先是夸了一顿大顺军纪律严明,没有骚扰地方,还给小民放粮,真乃仁义之师。
说了一通废话,给短毛面了相后,他终于打定主意。
没银子没路子,靠的就是机会,机会来了,接住了,就能翻身!
“大统领,草民对大顺军钦佩已久,愿追随麾下效犬马之劳!”
“欢迎欢迎。”
李自成嘴上说的好听,也抱了抱拳,但没站起来礼贤下士。
他又挨个看了看刘超等人,“孽海茫茫,回头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人呐,要是看不清楚大势,什么功名富贵转瞬即逝。”
刘超等人心说,宋矮子光棍一条可以搏一下,我们有头有脸有身家,傻了么才投贼?
宋献策斟酌了一下,开口道:“大统领,宋某前几个月曾在南金见过一本小册子。上面说大顺军的路线是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土豪劣绅。不知是否如此。”
李自成点头道:“不错,宋先生有心了。”
宋献策道:“大统领,然则在座的诸位老爷都是永城有名的大户,算得上是土豪,岂不是在被消灭之列?”
刘超等人心里一咯噔。
李自成道:“土豪劣绅们欺男霸女强取横夺,用民脂民膏养肥了自己,大顺军是穷人的队伍,自然要打击那些恶霸。但是,上天有好生之德,只要他们迷途知返,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大顺军也愿意给他们机会。”
刘超等人松口气。
宋献策道:“大统领,大顺军是穷人的队伍,如此,被土豪们欺压过的穷人会怎么看?在他们眼中,大顺军岂不是说一套这一套?反过来说,那些土豪劣绅归顺王师,可日后大顺会不会再对他们展开清算?”
李自成解释道:“所谓消灭土豪劣绅并不是一刀切。罪有三六九等,相应就会有不同的处罚措施。
诸位若是听说了怀庆府发生的事情就应该知道,我大顺会对相关人等依法审判。
类似于郑王爷那种罪大恶极的人渣,绝对罪不可赦。他们只有死路一条。何况他们还对抗王师,死硬到底。”
说到这里,李自成看了看刘超等人,“若是那帮人及早归顺王师,首先就罪减一等;若是在大顺衙门监督之下,他们能取得苦主谅解,那就又会从轻发落。”
听完这话,在座土豪们纷纷回想自己干了多少破家灭门的事情,有没有可能取得对方谅解。不然,要是罪不可赦,就只能和大顺对抗到底了。
宋献策道:“大统领,听说怀庆府均田免粮,不知可有此事?若有,田从哪里来?免粮之后大顺军吃什么?”
李自成道:“自然是有的,这也是大顺正策。说起均田啊,似乎又和消灭土豪劣绅相抵触。毕竟田地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但是如前所说,既然给了他们一条出路,那就不能秋后算账再没收人家的田。
所以大顺的土地正策,税收政册和历朝历代都不同……”
历史上的土地正策,士大夫们一面常歆羡古代井田制度之土地平均占有;一面又主张耕者有其田,承认耕地应归属民间之私产。
在这两观念之冲突下,终使土地租税问题得不到一个妥适的解决。导致的结局就是王朝末期土地兼并严重、各种矛盾激化,天下大乱。
李自成给出的解决方式为,天下土地全部收归朝廷。
明代有永佃制。永佃制有“田皮”(田面)和“田骨”(田底)之说。
田皮就是耕种权,田骨是所有权。
土地私有治下,允许一方交纳佃租永久耕种或放牧,而地主仍保留土地所有权的权利。
买卖田骨一般称为“大买”或“大卖”,买卖田皮一般称为“小买”或“小卖”。
永佃制产生后,田底权和永佃权关系日趋复杂,田骨、田皮均可同时或分别出租、出典、出卖。永佃权人复可转租。
因之产生的矛盾实在太多了。
现在,大顺将所有土地收归朝廷——当然,好听的说法是土地归所有民众。
其他自耕农或者地主相当于只拥有耕种权。并且,他们不得转卖田地。
再加上大顺施行累进税率,那么超过一千亩地税额会占收成的百分之九十。哪怕你用奴隶耕种都不可能回本。
而且他们又不能出售土地,最后地主们权衡利弊,只能抛荒一部分田地。
一年不耕种的土地即收归大顺朝廷,另行分配给无地小民。
另外,大顺还推出了“双减双交”,规定地主的地租一律照原租额减收25%,地租的最高额不得超过37.5%。
按照这个比例反推,就知道即使在大顺控制的地区,农民交租的比例依然高达近50%。
但,要知道在明末这时刻,交一半产量租子已经算是天恩浩荡了。佃户们实际承担的远远超出百分之五十。这也就是小民为啥活不下去的原因。1明末有个官招收流民垦荒,就收50%租子,被夸上天了。这资料一下翻不到了,懒得找了。
当然,一律减低租金既不公正,又没有效果,而且非常难以执行。如果一律将承租减少百分之二十五,并不是实际的解决方案,因为忽略了佃农问题的地区差异和内在的复杂程度。
从理论上说,如果误以为存在统一的地租率,坚持“三七五”的原则,那减租就变成加租了。
所谓原租额不得超过正产物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按:即假定地租率为百分之五十,减少百分之二十五后,租额即降低为千分之三七五),系指最好地来说,但因地质不同、产量不同,其租额也不能一样。
比如亩产五石以上者,千分之三百七十五;亩产一石以上者,千分之二百;亩产三斗以下者,千分之五十以下。
鉴于华北粮食亩产量多不能高于一二百斤,可知其原租额多不过在30%以下,而尤以20%上下的居多。
“三七五”还是大顺在前期为争取土豪地主们的权宜之计,将来嘛,自然还要改。
李自成简单的给众人介绍了一下,在座的地主们倒吸一口凉气。
照那么干,大地主没活路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