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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七十七 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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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吼!”

    高郅方才被人从背后偷袭,心中有气,眼下杀了两名袁军将领,胸臆间,一股怒气更似要喷涌而出。

    “挡住他!”

    “保护将军!”

    “杀啊!”

    这个时候,对方袁将的亲卫也已经围拢上来,见自家将军不妙,赶紧对着高郅群起攻之。

    “哼!”高郅目光一寒,杀心骤起。

    “嗡!”

    长枪穿梭,擦过数名士兵的臂膀,最后稳稳插进一名士卒的胸口上。

    余势未消,直将那士卒带出半丈远。

    可怜那名士卒还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便倒在地上,气绝身亡。

    高郅浑身气罡洋溢,舌绽春雷:“开!”一杆长枪左右翻飞,护住全身上下,一边打马向前冲杀。

    他的身形,在袁军中飞驰纵横,虽是单枪匹马,恍如天神下凡,直教人生出沛然莫能御之感。

    只不过,三、五息功夫,一人一马再次冲入敌阵。

    “呼!”白芒闪掠,高郅手中的长枪呼啸而来,已经没有留手的他,气罡锋锐,无物不破。

    伴随着一阵阵惨叫、破甲声、锐气入肉声,李武亲兵组成的枪阵顿时伤亡惨重,阵型大乱,紧接着,被旋即杀至的高郅,生生撕开一条口子。

    一时顿时盾牌刀枪交接之声、喊杀声、铁甲摩擦声响起,辚辚萧萧,不绝于耳。

    高郅居高临下、四下挥舞之下,周遭袁军步卒便如同被切瓜砍菜一般,杀散了一地。

    胯下马,掌中枪,当真是擦者伤、碰者亡。远远望去,直如虎入羊群,纵横莫当。

    他每挥舞一枪,皆会带走数条性命;枪锋所至,如风雷激荡,势不可挡,一招一式,莫不有化腐朽为神奇之力,敌阵无不自行溃散。

    步卒密集军阵一旦被撕裂开来,就犹如决了堤的大坝,一触即溃。

    见到高郅冲锋,莫不是噤若寒蝉、遍体生寒。

    副将同样看到了高郅的行动,怕他有失,旋即将长枪举起,以示标杆,高喝道:“兄弟们,接应将军,随我冲啊!”

    当下领着已经穿透敌阵的骑队,飞也似得向战场中央驰去。

    “砰”得一声,两军重重撞到一起,一时杀伐声四起,此起彼伏。

    狼骑士兵们,一个个身材高大,居高临下、黑压压得本就十分渗人,此刻一齐策马奔腾,其气势直如千军万马,势不可挡。

    那些袁军被高郅冲锋厮杀,早已是心有余悸。

    此时陡见雄壮的骑队正面高速冲来,皆是心惊胆裂,再难坚持。

    步卒面对骑兵,最先面临的乃是内心的恐惧。

    要知道,战马冲势骇人,步卒怕被战马给撞到,皆是两股战战、四肢发抖,十层力气去了七层,哪里还能形成足够杀伤?

    也不知哪一个士卒先第一个转身逃跑,紧接着,不少人连带着一排、二排的士卒,弃甲曳兵,向左右避去。

    眼前的这一幕,直令李武咬牙切齿,睚眦欲裂。

    须知这些军队皆是他的私兵部曲,随他转战南北,是他一生的心血,也是他建功立业最大的依仗。

    他一边目不转睛盯着场上,一边控制着坐骑缓缓加速,调整气息。这是决胜的时机,容不得一丝失误。

    只数息功夫,李武就已将自身的精气神,提至巅峰,蓦地狠狠一夹马肚。

    眼看高郅大杀四方,早已经怒火中烧的李武,对于自身武艺极为自信,大喊一声,策马举枪便向高郅杀来。

    此时蓄势暴喝一声:“去死!”

    他既然有心让高郅丧命,手上自然不遗余力,抡起通体铁铸的长枪,狠狠向高郅刺去。

    此刻,他就像一个即将输掉一切的赌徒,既为了翻本,也为了博取更大的前程,他已经决定孤注一掷!

    却说高郅他此时堪堪杀透袁军军阵,他杀得兴起,浑身浴血,也不知有多少袁军惨遭屠戮。

    这招乃是险招,攻敌之必救,属于崩枪退步、救护败枪的枪法,取得是以攻代防,使对手蓦然慌乱,即刻破解其势。

    高郅已经占得先机,趁机欺进,一声暴喝之下,只见他转动右臂,将手中长枪抡成满月,手中长枪顿时化作疾风暴雨,或劈或砍,每一下都是势如雷霆,快如闪电。

    “喝!”高郅低声喝道一声,力贯双臂,快速刺出三枪。他手速极快,瞬间化收为攻。

    着面对强悍出手的高郅,李武哪里还能抵抗?

    被一枪当场穿胸而过,随着长枪上蕴含的气罡于体内炸裂,他的哀嚎渐渐停下,目光慢慢涣散,身子软软得就如同一滩烂泥,委顿在地,再无气息。

    高郅当下左手用力一勒缰绳,白马吃痛之下,前蹄离地,高高扬起,高郅端坐马背,单手持枪,一举将挂着李武尸身的长枪,从地面抬起,朝天举起。

    李武的鲜血犹自温热,沿着枪柄汩汩而下,直把高郅和座下白马染成一片暗红。

    高郅环顾四周,怒目圆睁,目色森然,喝道:“还有谁敢一战?”

    顿时四周袁军大哗,弃甲曳兵,恍如没头苍蝇四散而去。

    实在逃不掉的索性跪在地上投降,一动也不敢动弹。

    反观狼骑一方,人人皆是精神振奋,气势恢宏,各部杀气腾腾,辚辚而动。

    按照道理说,战场上自家将军被人杀死,部众无论如何都应为其报仇。

    但众袁军此前见了高郅武勇风采,心下原已震撼,此后又见自家几位联手偷袭还尽数被杀,又觉不齿,连带着自己,也是脸上无光。

    此时倘若有一将领挺身而出,声言复仇,余下的袁军,自然也会奉命讨伐。

    只是眼下磐河之地驻守统兵的袁将先后身死,其余诸如文官的,向来文弱,并无威望,袁军兵卒顿时乱做一团,便是平时最为精锐的亲卫一下也没了主意。

    均是垂头丧气,既然无人挑头,稀稀落落眼看着就要做鸟兽散了。

    当次大好时机,高郅却正好振臂高呼,一举拿下。

    常言道: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若能不费一兵一卒,而收得数百兵丁为己用,可谓大功一件!

    常言道,须知有时候,天授拂取,反受其害!

    既然对方兵卒遭遇这般变故,一时半刻间又无威信著重的大人物出来主持大局,当下吵吵嚷嚷乱做一团。

    那么他又何不招降于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