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你不是最讨厌英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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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事情就是有那么地巧。
就如,此刻,坐在靠窗的老位置,正和林浩宇进行日常简单英语对话练习的林初夏,无意中的一个偏头,就恰好见到了正往车站赶来的云芳。
今天的云芳,依然一袭粉蓝色绣花连衣裙,斜背一个白色小皮包,手里拎着一把小碎花伞。唯一和以往不同的,就是或高或低的马尾被放了下来,乌黑的发丝散落在肩头,微风吹过,带起发丝和衣裙,整个人沐浴在晨间的薄雾里,竟莫名地有几分飘渺似仙的感觉。
还没上车,云芳就听到了一连串流利的英语对话,而,那陌生的男声,只让她眉头一挑,那有些熟悉,却怎样也想不出对方是谁的女声,却让她往前迈去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几分,心里也突兀地浮现几抹烦躁和厌恶来。
然而,下一刻,她就忍不住皱眉,眼底快速掠过一抹阴冷:“初夏,我说谁一大早就在车里说英语,原来是你呀!”
紧接着,她又抿抿嘴,露出一抹浅笑,带上几分好奇地问道:“你以前不是最讨厌英语,一到上课时间,就觉得心烦气燥,下课后也不乐意做作业的吗?怎么现在突然就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了?”
这世上,除了学神和有语言天赋的人,还真没几个人能在学习自己母语之外的第二种语言时,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喜欢上它,进而将它变成自己身体的本能,融入到骨血里的一部分。
林初夏不行,林浩宇更不可能。
就如此刻,林浩宇就一脸“林初夏,我终于捉住你小辫子”的兴奋和激动:“姐,原来你也讨厌英语,课后也抄作业?”
“我这么一口流利的英语,用得着课后抄作业?”
林初夏随手敲了林浩宇一个响指,看似在教训林浩宇,实则,车内的人,包括云芳本人在内,就没一个是蠢的,能不明白林初夏这是在“指桑骂槐”?
偏偏,不等云芳发作,林初夏又笑嘻嘻地道:“云芳,我不是跟你说过,我早就跟着电视和收音机自学了英语,所以,才不喜欢上教音标和单词的英语课吗?”
就差没挑明,这样的行为,不仅仅是浪费时间,更是虚度光阴!
云芳一脸懵逼:“你什么时候说过的?我怎么不记得了?!”
“可能你当时在想心事,所以,才没留意到吧!”林初夏说的随意,奈何,架不住,这世上有一类人特别擅长“脑补”,而,云芳就是其中的典型。
此刻,云芳就绞尽脑汁、抓心挠肺地想:是不是因为徐建军看向林初夏时爱慕的眼神,而令她暗自心酸嫉妒,在和林初夏说话的时候漫不经心,漏掉了这样关键的事情?
那么,众目睽睽的当下,林初夏特意挑明这件事,又想做什么?只怕是因妒生恨,想要抹黑她罢!毕竟,这个暑假,她不仅和徐建军确定了恋爱关系,还正筹备着订婚呢!往后,她的日子啊,只会越过越好,而,林初夏呢?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夫妻恩爱……
人啊,就是这样。得到的不珍惜,一旦失去了才觉得后悔。
这样想着的时候,云芳看向林初夏的目光也带上了一抹讥诮:“有可能吧。”
“你今天去市里做什么呢?”
“带我弟去书店,买些辅导书。”
林初夏笑笑,该说,到底是十来岁的年轻姑娘,即使再有心机,却也不可能像混迹江湖的老油条一样掩饰的特别好吗?只是,究竟要到什么时候,这姑娘,才会将“情敌”这顶大帽子,从自己脑上摘掉?
啥?
极尽可能地贬低徐建军,将“徐建军配不上自己”这个想法写在脸上,这样,就能让云芳和她冰释前嫌?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说法叫做“因爱生恨”吗?而,如云芳这样年轻的姑娘,很多时候,都是固执认死理的。
漠视、冷待,进而慢慢地疏远云芳,让流逝的时光来证明这一切?如果有用的话,那么,她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一次又一次地面临云芳有意无意的挑衅和炫耀了。
所以,眼下的林初夏,还真得是左右为难。尤其,一想到,一旦云芳得知自己也去南山中学读书的消息后……
并不知道林初夏心里那些“弯弯绕绕”,非常天真单纯的林浩宇,猛地抬头,一脸震惊:“……”不是说好的,只是去南山中学看成绩,再顺路去动物园玩吗?
“前几天,你不是才去了市里的书店吗?”
若是以往,云芳并不会特意留意林浩宇的举动。只因,她并不觉得林浩宇这样一个“一无是处”的人,未来会有多大的成就。
不过,现在嘛?
想到前段时间,无意中在书店认识的那位一见如故的好友,云芳只觉得,过往的自己,确实一叶障目了,竟然只想着正面和林初夏撕,没想过从林初夏的软肋处着手……
“初夏,我知道,你很担心,以你弟的成绩,毕业后连高中都考不上,只能交一大笔钱去读职高。”
说到这儿时,云芳特意顿了顿,眼角余光,恰好留意到了向来大大咧咧的林浩宇,脸上那抹一闪而逝的黯然和失落。
果然!
云芳在心里为自己鼓掌,脸上不仅没有丝毫的得瑟,反还一脸邻家姐姐的关切和担忧:“但,你应该知道‘揠苗助长’是要不得的……”
“你不是说过,你弟有运动细胞,可以去考体校吗……”
体校?
林浩宇眼前一亮,恨不能化身为小狗,拼命地摇头摆手,表明“这个可以有”的快活心情。
“人总要尝试过,才知道自己究竟行不行。”林初夏笑了笑,然而,若有了解她的人在这儿,就会察觉到这抹笑,浅之又浅,而,眼底更有风暴积聚,“他现在还年轻,还输得起。”
“年轻的时候,总要多失败几次,才能找到那条适合自己,且通往成功的道路。”
再说了,有她这样优秀的大姐在前面带路,就真不能激励起林浩宇心底那条永不服输的根?当然,这期间,她也会适当地保驾护航的……
虽然,这些想法,林初夏并没有说出来,但,由她那挺胸抬头,自信张扬的姿态里,也能瞧出来。
云芳:“……”以前,咋没发现林初夏这么伶牙俐齿?
有时候,事情就是有那么地巧。
就如,此刻,坐在靠窗的老位置,正和林浩宇进行日常简单英语对话练习的林初夏,无意中的一个偏头,就恰好见到了正往车站赶来的云芳。
今天的云芳,依然一袭粉蓝色绣花连衣裙,斜背一个白色小皮包,手里拎着一把小碎花伞。唯一和以往不同的,就是或高或低的马尾被放了下来,乌黑的发丝散落在肩头,微风吹过,带起发丝和衣裙,整个人沐浴在晨间的薄雾里,竟莫名地有几分飘渺似仙的感觉。
还没上车,云芳就听到了一连串流利的英语对话,而,那陌生的男声,只让她眉头一挑,那有些熟悉,却怎样也想不出对方是谁的女声,却让她往前迈去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几分,心里也突兀地浮现几抹烦躁和厌恶来。
然而,下一刻,她就忍不住皱眉,眼底快速掠过一抹阴冷:“初夏,我说谁一大早就在车里说英语,原来是你呀!”
紧接着,她又抿抿嘴,露出一抹浅笑,带上几分好奇地问道:“你以前不是最讨厌英语,一到上课时间,就觉得心烦气燥,下课后也不乐意做作业的吗?怎么现在突然就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了?”
这世上,除了学神和有语言天赋的人,还真没几个人能在学习自己母语之外的第二种语言时,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喜欢上它,进而将它变成自己身体的本能,融入到骨血里的一部分。
林初夏不行,林浩宇更不可能。
就如此刻,林浩宇就一脸“林初夏,我终于捉住你小辫子”的兴奋和激动:“姐,原来你也讨厌英语,课后也抄作业?”
“我这么一口流利的英语,用得着课后抄作业?”
林初夏随手敲了林浩宇一个响指,看似在教训林浩宇,实则,车内的人,包括云芳本人在内,就没一个是蠢的,能不明白林初夏这是在“指桑骂槐”?
偏偏,不等云芳发作,林初夏又笑嘻嘻地道:“云芳,我不是跟你说过,我早就跟着电视和收音机自学了英语,所以,才不喜欢上教音标和单词的英语课吗?”
就差没挑明,这样的行为,不仅仅是浪费时间,更是虚度光阴!
云芳一脸懵逼:“你什么时候说过的?我怎么不记得了?!”
“可能你当时在想心事,所以,才没留意到吧!”林初夏说的随意,奈何,架不住,这世上有一类人特别擅长“脑补”,而,云芳就是其中的典型。
此刻,云芳就绞尽脑汁、抓心挠肺地想:是不是因为徐建军看向林初夏时爱慕的眼神,而令她暗自心酸嫉妒,在和林初夏说话的时候漫不经心,漏掉了这样关键的事情?
那么,众目睽睽的当下,林初夏特意挑明这件事,又想做什么?只怕是因妒生恨,想要抹黑她罢!毕竟,这个暑假,她不仅和徐建军确定了恋爱关系,还正筹备着订婚呢!往后,她的日子啊,只会越过越好,而,林初夏呢?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夫妻恩爱……
人啊,就是这样。得到的不珍惜,一旦失去了才觉得后悔。
这样想着的时候,云芳看向林初夏的目光也带上了一抹讥诮:“有可能吧。”
“你今天去市里做什么呢?”
“带我弟去书店,买些辅导书。”
林初夏笑笑,该说,到底是十来岁的年轻姑娘,即使再有心机,却也不可能像混迹江湖的老油条一样掩饰的特别好吗?只是,究竟要到什么时候,这姑娘,才会将“情敌”这顶大帽子,从自己脑上摘掉?
啥?
极尽可能地贬低徐建军,将“徐建军配不上自己”这个想法写在脸上,这样,就能让云芳和她冰释前嫌?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说法叫做“因爱生恨”吗?而,如云芳这样年轻的姑娘,很多时候,都是固执认死理的。
漠视、冷待,进而慢慢地疏远云芳,让流逝的时光来证明这一切?如果有用的话,那么,她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一次又一次地面临云芳有意无意的挑衅和炫耀了。
所以,眼下的林初夏,还真得是左右为难。尤其,一想到,一旦云芳得知自己也去南山中学读书的消息后……
并不知道林初夏心里那些“弯弯绕绕”,非常天真单纯的林浩宇,猛地抬头,一脸震惊:“……”不是说好的,只是去南山中学看成绩,再顺路去动物园玩吗?
“前几天,你不是才去了市里的书店吗?”
若是以往,云芳并不会特意留意林浩宇的举动。只因,她并不觉得林浩宇这样一个“一无是处”的人,未来会有多大的成就。
不过,现在嘛?
想到前段时间,无意中在书店认识的那位一见如故的好友,云芳只觉得,过往的自己,确实一叶障目了,竟然只想着正面和林初夏撕,没想过从林初夏的软肋处着手……
“初夏,我知道,你很担心,以你弟的成绩,毕业后连高中都考不上,只能交一大笔钱去读职高。”
说到这儿时,云芳特意顿了顿,眼角余光,恰好留意到了向来大大咧咧的林浩宇,脸上那抹一闪而逝的黯然和失落。
果然!
云芳在心里为自己鼓掌,脸上不仅没有丝毫的得瑟,反还一脸邻家姐姐的关切和担忧:“但,你应该知道‘揠苗助长’是要不得的……”
“你不是说过,你弟有运动细胞,可以去考体校吗……”
体校?
林浩宇眼前一亮,恨不能化身为小狗,拼命地摇头摆手,表明“这个可以有”的快活心情。
“人总要尝试过,才知道自己究竟行不行。”林初夏笑了笑,然而,若有了解她的人在这儿,就会察觉到这抹笑,浅之又浅,而,眼底更有风暴积聚,“他现在还年轻,还输得起。”
“年轻的时候,总要多失败几次,才能找到那条适合自己,且通往成功的道路。”
再说了,有她这样优秀的大姐在前面带路,就真不能激励起林浩宇心底那条永不服输的根?当然,这期间,她也会适当地保驾护航的……
虽然,这些想法,林初夏并没有说出来,但,由她那挺胸抬头,自信张扬的姿态里,也能瞧出来。
云芳:“……”以前,咋没发现林初夏这么伶牙俐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