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看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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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叶小米费这么大劲要林夕陪她去,原来是这么回事。大家恍然大悟。
陶夭夭把手中的圆珠笔转的飞快,她翻着眼看愁眉苦脸的叶小米,幸灾乐祸的说,“你自己挖坑往里跳也就罢了,还拉上林夕,要是林夕不去,不知道那个燕大队长会怎么想。对了”,陶夭夭向叶小米那边倾了倾身子,神秘的笑了笑,“说不定庄警官和你的这顿饭就是最后的晚餐了!”
叶小米皱皱鼻子,“我以为庄警官就是在敷衍我,谁会相信燕大队长真的要跟他一起的啊?我就随口说了林夕也会去......结果那个燕队长居然就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你这叫自作主张张好不好啊姐妹儿”,林夕苦笑两声,“他…..算了,反正我不想见他”。
林夕不想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她们,她们不会明白的。
“我以为你会为了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所以就……”,叶小米翻眼瞅了瞅林夕,做出楚楚可怜的样子祈求道,“燕大队长救了你,也算把你受的委屈抵消了嘛。其实他也挺好的啊,吃顿饭就当你谢谢人家了呗”。
陶夭夭和戚不染看向林夕,林夕本想叹口气,可是气息到了一半还是停住了。
叶小米不知道自己的担心,更不知道自己不能见燕然的秘密,所以怪罪叶小米也无济于事。看着叶小米恳切的模样,林夕想了想,盯着叶小米说,“仅此一次!仅限吃饭,不陪娱乐!”
本以为会被再次拒绝的叶小米听到林夕同意后,兴奋的跳起来扑向林夕。
陶夭夭嗖的一声迅速站起来伸出手挡在叶小米胸前,“林夕头上有伤,你就不能悠着点啊,多大的人了,一高兴还是像个三岁小孩”。
双臂张开的叶小米收起胳膊,一边抱歉的笑着一边轻轻拥抱林夕,“我就知道我家梦最好了”。
……
燕然开车来接林夕和叶小米,虽然叶小米说她们自己过去但是庄彻说他们顺路。叶小米还以为是庄彻开车呢,结果看到是燕然在开车,叶小米很快明白了庄彻说的顺路其实是燕然的意思。
晚饭是在一家以鱼为主题的饭店里,因为叶小米听说桑海市的本地人都喜欢吃鱼,因为庄彻是桑海市人嘛,自然爱吃鱼的几率就比较大些。
果然,庄彻看到一桌子的本地菜眼前一亮,可爱的脸上更加可爱了。叶小米偷偷给林夕来了个耶的手势。
一开始的时候庄彻有些拘束,毕竟自己是主角嘛。不过吃着吃着,庄彻就放开了,主动讲起那次在金鸡湖畔追小偷的经历,讲到他因为条件反射抛开正在气头的女友去追小偷,结果这一追成了和女友分手导火索的时候,林夕差点笑喷。
笑得差点趴到桌子上的林夕突然看到燕然投过来一道不解的眼神,她赶紧收住笑,尴尬的把夸张的笑容换成淑女的微笑。
“太好笑了,不是吗林夕?”叶小米眼里只有庄彻,她可以毫无顾忌的哈哈大笑。反正她知道燕然偶尔的关注点也只在林夕身上。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叶小米要吃冰激凌,可是这家饭店不供应,理由是吃鱼的客人很少吃冰激凌甜点。叶小米稍显遗憾的表情让庄彻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他立马起身说他去对面的冰激凌店去买,叶小米推让了几番,最后两人居然决定一起出去了。
庄彻不见叶小米的时候觉得两人见面一定巨尴尬巨不好意思,可是一见面两人是话投机眼缘妙,大有相见恨晚之势。于是争相去买冰激凌的事变成了两人的独处,他们早就忘记了另外两个只是陪客了,把燕然和林夕无情的抛下,留下林夕和燕然四目相对。
林夕挤出几丝笑打破无声的窒息感,“呵呵,燕队喝汤,补补”。
“补什么?”
“补脑,吃鱼补脑”。话是没错,可是总么听上去就怪怪的呢。林夕说完就知道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赶紧低下头喝汤。
“多喝点,补补,省的下次被撞晕”,燕然把盛满鱼汤的汤勺伸到林夕面前,“听说你很想见我”。
什么?林夕差点又喷出来,不过这次是因为惊讶,或者是吓的。
燕然眯着眼看着林夕擦拭嘴角,话中带着几分不羁。“我还以为林小姐不想再见我了呢,没想到这么快就想见我了”。
林夕擦完嘴把餐巾纸狠狠的捏在指尖,燕然嘴角的笑意在她看来是对她十足的嘲讽。
不知道自己掺乎人家约会让人烦吗?连点自知之明都没有,还给自己找借口。这种人真的是脸皮厚的跟摩天大楼的墙拐角一样了吧。林夕白了燕然一眼。
林夕把小臂放在桌子上,身体轻轻前倾,挑起眉脚看着燕然。“燕大队长,我这次和你吃饭是不想让你当灯泡,误了人家好事,而不是为了见你,懂吗?”
“原来如此”。燕然点点头,一副了然的表情。
终于明白了,还算有点自知之明。林夕带着胜利的姿态撤回身子。
燕然轻轻点头,仿佛很赞同林夕的话,看燕然幡然醒悟的样子,林夕感觉舒服多了。
几秒钟的和谐之后,燕然指着头顶的电灯对林夕说,“两个灯泡比一个灯泡更亮吧”。
燕然的笑隔着鱼汤的水汽,看上去邪气的要命,在林夕看来真的能要人命。燕然用感恩的语气补充道,“谢谢林小姐陪我一起当灯泡”。
林夕嘴里的鱼汤瞬间索然寡味,气的肩膀都松懈了。
什么跟什么嘛,什么两个灯泡一个灯泡的,这家伙是不是听不懂自己在说什么啊。
算了,林夕打算不跟这个家伙逞口舌了。赢了,这家伙一定会找机会报复自己,输了,那就是在这家伙面前出丑。不就是嘴巴上逞英雄吗,这都是小女孩的把戏了,林夕抹抹嘴。自己堂堂大女人才不跟这种心智不成熟的女性化男人计较呢。
虽然不打算和燕然做口舌之争,但是林夕还是有公德心的。她会为了叶小米创造机会,在走之前提醒一下这个燕然,让他明白自己不要死皮赖脸的粘着庄彻了。
旁敲侧击在这家伙身上不好用,看来只能明说了。
“待会咱们先走,给他们点时间”,林夕抱着胳膊看着燕然,她觉得跟这家伙说话最好还是直说比较好。
燕然赞同的点点头,“走吧”。
“我是说等会吃完饭”,林夕斜了燕然一眼,“他们去买冰激凌了,我还没吃呢”。
燕然自顾的站起来,拿起椅背上的夹克。“走吧,如果你不想一个人当电灯泡的话”。
林夕一脸的不敢置信,最后还是拿上包站了起来。这家伙开窍了?
两人刚出饭店,燕然的电话响了。是庄彻打来的。
“林老师说我是灯泡,所以我就闪了”,燕然看了一下恨不得生吞了他的林夕,淡定的说,“她啊?灯泡自然要在一起啦”。
挂上电话,燕然双手插在口袋里看着林夕,自动屏蔽了林夕的不满情绪。
“我先回去了”。林夕拿出手机,打开叫车软件。
林夕刚打开叫车软件,燕然居高临下的把林夕的手机从林夕手中提出来,然后自顾的把手机塞到裤兜里。“我送你”。
林夕不想跟燕然单独待在一起,因为她觉得燕然随时都会问她一些问题。可是手机就在他的裤兜里,而燕然显然没打算这时候还给她,林夕只好亦步亦趋的跟在燕然身后,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露出手机一角的裤兜。
手机把燕然修身的长裤撑得有些紧,身上凹凸的线条清晰的呈现在林夕眼前。看着看着,林夕居然有点入迷了,跟着燕然的步子往前走,一边欣赏他的肌肉线条。
多好看啊!林夕有点嫉妒燕然的‘另一半’了。真不知道那个幸运的家伙是谁,林夕开始想入非非。
燕然站定,突然回头,林夕游离的目光被他逮个正着。贪婪带着贼光的眼神,和盗贼看见一金库的金条无二,不,更加贪婪。
“你在看?”燕然顺着林夕的目光,慢慢向下移动注意力,最后目光落在林夕关注部位。“这里?”。
林夕赶紧摇头掩饰,“不不不,我是在看我手机,我的手机。”
怪不得叶小米费这么大劲要林夕陪她去,原来是这么回事。大家恍然大悟。
陶夭夭把手中的圆珠笔转的飞快,她翻着眼看愁眉苦脸的叶小米,幸灾乐祸的说,“你自己挖坑往里跳也就罢了,还拉上林夕,要是林夕不去,不知道那个燕大队长会怎么想。对了”,陶夭夭向叶小米那边倾了倾身子,神秘的笑了笑,“说不定庄警官和你的这顿饭就是最后的晚餐了!”
叶小米皱皱鼻子,“我以为庄警官就是在敷衍我,谁会相信燕大队长真的要跟他一起的啊?我就随口说了林夕也会去......结果那个燕队长居然就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你这叫自作主张张好不好啊姐妹儿”,林夕苦笑两声,“他…..算了,反正我不想见他”。
林夕不想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她们,她们不会明白的。
“我以为你会为了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所以就……”,叶小米翻眼瞅了瞅林夕,做出楚楚可怜的样子祈求道,“燕大队长救了你,也算把你受的委屈抵消了嘛。其实他也挺好的啊,吃顿饭就当你谢谢人家了呗”。
陶夭夭和戚不染看向林夕,林夕本想叹口气,可是气息到了一半还是停住了。
叶小米不知道自己的担心,更不知道自己不能见燕然的秘密,所以怪罪叶小米也无济于事。看着叶小米恳切的模样,林夕想了想,盯着叶小米说,“仅此一次!仅限吃饭,不陪娱乐!”
本以为会被再次拒绝的叶小米听到林夕同意后,兴奋的跳起来扑向林夕。
陶夭夭嗖的一声迅速站起来伸出手挡在叶小米胸前,“林夕头上有伤,你就不能悠着点啊,多大的人了,一高兴还是像个三岁小孩”。
双臂张开的叶小米收起胳膊,一边抱歉的笑着一边轻轻拥抱林夕,“我就知道我家梦最好了”。
……
燕然开车来接林夕和叶小米,虽然叶小米说她们自己过去但是庄彻说他们顺路。叶小米还以为是庄彻开车呢,结果看到是燕然在开车,叶小米很快明白了庄彻说的顺路其实是燕然的意思。
晚饭是在一家以鱼为主题的饭店里,因为叶小米听说桑海市的本地人都喜欢吃鱼,因为庄彻是桑海市人嘛,自然爱吃鱼的几率就比较大些。
果然,庄彻看到一桌子的本地菜眼前一亮,可爱的脸上更加可爱了。叶小米偷偷给林夕来了个耶的手势。
一开始的时候庄彻有些拘束,毕竟自己是主角嘛。不过吃着吃着,庄彻就放开了,主动讲起那次在金鸡湖畔追小偷的经历,讲到他因为条件反射抛开正在气头的女友去追小偷,结果这一追成了和女友分手导火索的时候,林夕差点笑喷。
笑得差点趴到桌子上的林夕突然看到燕然投过来一道不解的眼神,她赶紧收住笑,尴尬的把夸张的笑容换成淑女的微笑。
“太好笑了,不是吗林夕?”叶小米眼里只有庄彻,她可以毫无顾忌的哈哈大笑。反正她知道燕然偶尔的关注点也只在林夕身上。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叶小米要吃冰激凌,可是这家饭店不供应,理由是吃鱼的客人很少吃冰激凌甜点。叶小米稍显遗憾的表情让庄彻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他立马起身说他去对面的冰激凌店去买,叶小米推让了几番,最后两人居然决定一起出去了。
庄彻不见叶小米的时候觉得两人见面一定巨尴尬巨不好意思,可是一见面两人是话投机眼缘妙,大有相见恨晚之势。于是争相去买冰激凌的事变成了两人的独处,他们早就忘记了另外两个只是陪客了,把燕然和林夕无情的抛下,留下林夕和燕然四目相对。
林夕挤出几丝笑打破无声的窒息感,“呵呵,燕队喝汤,补补”。
“补什么?”
“补脑,吃鱼补脑”。话是没错,可是总么听上去就怪怪的呢。林夕说完就知道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赶紧低下头喝汤。
“多喝点,补补,省的下次被撞晕”,燕然把盛满鱼汤的汤勺伸到林夕面前,“听说你很想见我”。
什么?林夕差点又喷出来,不过这次是因为惊讶,或者是吓的。
燕然眯着眼看着林夕擦拭嘴角,话中带着几分不羁。“我还以为林小姐不想再见我了呢,没想到这么快就想见我了”。
林夕擦完嘴把餐巾纸狠狠的捏在指尖,燕然嘴角的笑意在她看来是对她十足的嘲讽。
不知道自己掺乎人家约会让人烦吗?连点自知之明都没有,还给自己找借口。这种人真的是脸皮厚的跟摩天大楼的墙拐角一样了吧。林夕白了燕然一眼。
林夕把小臂放在桌子上,身体轻轻前倾,挑起眉脚看着燕然。“燕大队长,我这次和你吃饭是不想让你当灯泡,误了人家好事,而不是为了见你,懂吗?”
“原来如此”。燕然点点头,一副了然的表情。
终于明白了,还算有点自知之明。林夕带着胜利的姿态撤回身子。
燕然轻轻点头,仿佛很赞同林夕的话,看燕然幡然醒悟的样子,林夕感觉舒服多了。
几秒钟的和谐之后,燕然指着头顶的电灯对林夕说,“两个灯泡比一个灯泡更亮吧”。
燕然的笑隔着鱼汤的水汽,看上去邪气的要命,在林夕看来真的能要人命。燕然用感恩的语气补充道,“谢谢林小姐陪我一起当灯泡”。
林夕嘴里的鱼汤瞬间索然寡味,气的肩膀都松懈了。
什么跟什么嘛,什么两个灯泡一个灯泡的,这家伙是不是听不懂自己在说什么啊。
算了,林夕打算不跟这个家伙逞口舌了。赢了,这家伙一定会找机会报复自己,输了,那就是在这家伙面前出丑。不就是嘴巴上逞英雄吗,这都是小女孩的把戏了,林夕抹抹嘴。自己堂堂大女人才不跟这种心智不成熟的女性化男人计较呢。
虽然不打算和燕然做口舌之争,但是林夕还是有公德心的。她会为了叶小米创造机会,在走之前提醒一下这个燕然,让他明白自己不要死皮赖脸的粘着庄彻了。
旁敲侧击在这家伙身上不好用,看来只能明说了。
“待会咱们先走,给他们点时间”,林夕抱着胳膊看着燕然,她觉得跟这家伙说话最好还是直说比较好。
燕然赞同的点点头,“走吧”。
“我是说等会吃完饭”,林夕斜了燕然一眼,“他们去买冰激凌了,我还没吃呢”。
燕然自顾的站起来,拿起椅背上的夹克。“走吧,如果你不想一个人当电灯泡的话”。
林夕一脸的不敢置信,最后还是拿上包站了起来。这家伙开窍了?
两人刚出饭店,燕然的电话响了。是庄彻打来的。
“林老师说我是灯泡,所以我就闪了”,燕然看了一下恨不得生吞了他的林夕,淡定的说,“她啊?灯泡自然要在一起啦”。
挂上电话,燕然双手插在口袋里看着林夕,自动屏蔽了林夕的不满情绪。
“我先回去了”。林夕拿出手机,打开叫车软件。
林夕刚打开叫车软件,燕然居高临下的把林夕的手机从林夕手中提出来,然后自顾的把手机塞到裤兜里。“我送你”。
林夕不想跟燕然单独待在一起,因为她觉得燕然随时都会问她一些问题。可是手机就在他的裤兜里,而燕然显然没打算这时候还给她,林夕只好亦步亦趋的跟在燕然身后,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露出手机一角的裤兜。
手机把燕然修身的长裤撑得有些紧,身上凹凸的线条清晰的呈现在林夕眼前。看着看着,林夕居然有点入迷了,跟着燕然的步子往前走,一边欣赏他的肌肉线条。
多好看啊!林夕有点嫉妒燕然的‘另一半’了。真不知道那个幸运的家伙是谁,林夕开始想入非非。
燕然站定,突然回头,林夕游离的目光被他逮个正着。贪婪带着贼光的眼神,和盗贼看见一金库的金条无二,不,更加贪婪。
“你在看?”燕然顺着林夕的目光,慢慢向下移动注意力,最后目光落在林夕关注部位。“这里?”。
林夕赶紧摇头掩饰,“不不不,我是在看我手机,我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