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小白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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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贪心狼狼看着那地蒲妖王也很难受,照理说他看到这种强力boss应该很高兴才对,越是强大的boss就会出越是极品的装备。≧ 可boss太强力了就是个灾祸了,根本就打不下来,就更别想着装备了。
作为传统公会的老大哥,小贪心狼狼在所有玩家眼里还是很有威信的,本来他是打算埋头当鸵鸟,闷声大财。可人家问上有来了,他也不可能放任不管。
小贪心狼狼传令下去,召集最精英的一队战士准备,又准备了一队最精英的牧师团,个个都拥有两年以上的游戏经验,是典型的操作老手,真正精英中的精英。
“舅舅,别!”城桦慌忙上去拉住,战歌之城的实力他是深有体会的,他害怕万一精锐上去了,推掉了boss对于岛国来说那可就是个大麻烦。
何况城桦还想保留实力,到最后直接抢夺装备,地蒲妖王几千万的血条,谁知道要多少命去填才能推掉,有一点是肯定的,只有活到最后的玩家才能拿到装备。
本来亲自带队的小贪心狼狼回过头来,“怎么?”
“舅舅,我们不能这么冲动,我们再等一等,等别家公会上去了,我们最后再出手。”城桦得意洋洋地说道,没有看到小贪心狼狼已经是铁青的脸。
小贪心狼狼狠狠地抖掉了城桦伸出的一只手,“我怎么就有你这么个外甥!这么不知好歹,这次就我去!你不用去。”
若城桦不是他最爱的外甥,小贪心狼狼估计是早就一巴掌扇了上去,小贪心狼狼一直都是热血的汉子,这种时候决计不会躲到最后面,要不是如此战歌之城也不会展到现在的层次。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让人信服,一味地自私只会让公会走下坡路,这点小贪心狼狼是坚信不疑的。
小贪心狼狼抖掉城桦之后,带领五十个公会最精锐的战士和一百个牧师围了上去,因为牧师都是在大后方,到了此时,牧师的数量还是很多的,保存很完整。
两个牧师加一个战士,小贪心狼狼本以为这完全能加得起来的,要知道那些公会精锐的战士生命值都在12oo点以上的,毫不客气地说都是血牛型,只要有牧师加血就是打不死的,前几波怪物攻势也证明了他们的强大之处。
公会越大,可交流的机会就越大,各种装备属性不一各有所侧重点,游散玩家很难有交流的机会,也只有这种大型公会,才能搭配出各种极端属性的角色。
“哈哈,战歌之城上了!地蒲妖王完蛋了。”
“是呀,再强的boss也是给人推的,只要战歌之城能拉稳仇恨,我们就可以安心输出。”
“快看,战歌之城的战士好强,血好厚。”
“攻击也不差,这才是真正的战士。”一个游散战士玩家看了看自己可怜的属性,欲哭无泪,为了堆血条,他舍弃了所有的攻击。
战歌之城的五十名战士迅出手,大家本以为这下地蒲妖王的末日到了,很多时候,只要战歌之城这种公会派出人手,就代表着boss的死亡之时。
只可惜这次大家还是失望了,作为震山门的boss,地蒲妖王自然也是出其不意地强。
一个个整2ooo的数字飘起,战歌之城的战士纷纷跪了,好在他们的牺牲并不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地蒲妖王行动缓慢,在它杀死五十个战士的期间,大家赶快丢了几轮技能,那种让人绝望的血条好不容易松动了一丝。
“滋滋滋~滋滋滋。”
连续被挑战,地蒲妖王再好的脾气也受不了了,脚下生风,滑轮式的胳膊连连挥动,毁灭式的力量频频动,在地面砸出一个又一个大坑,数百玩家被砸成碎片,破碎的铠甲、残肢断体遗留在战场,血水顺着沙沟沟喘喘逃走。
小贪心狼狼好不容易依仗卓绝的技术逃了出来,在他身后,整个个boss的仇恨视野都成了修罗场,各种死亡角色的残留物在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
这时候,只有一个玩家像是傻子一样地,依旧英勇无比冲了上去,手持一把白色双手巨剑,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这到底是怎么一种奇葩,居然带了把白色装备就冲了上去,还有就是这样的小白到底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地蒲妖王抬起脚来一脚踩下!—2ooo,就在大家以为他会被秒出来的时候,他居然依旧坚挺着,不慌不忙摸出一瓶红色药瓶来,叼在嘴里,滋溜滋溜慢慢吸着喝,几乎不可见的薄薄的一点血皮回升了一些。
这滑稽的画面令大家想到了婴儿吸奶嘴的画面,当然也有部分幸运的婴儿可能吸的是母ru。白色的装备,居然还没有被秒,居然还活生生的。
“这怎么可能!”
有玩家感叹道,难道boss也是看脸的?那最后冲上去的战士倒是长得蛮帅的。有这想法的玩家把自己都吓了一跳,他可是男孩子,什么时候开始居然也喜欢男人了,这绝对不行的,威武不能屈哇!何况目标还是个小白。
就在大家目瞪口呆之时,那战士回过头来邪邪地一笑,“牧师还不给我加血,难道你们希望我也被boss干掉?”
“嗯,好的。”几个花痴妹子呆呆地挥出了法杖,一道道治疗出丢了上去。
顿时,那就是比打了鸡血还鸡血!空空如野的血条擦擦擦两三下就满了,还有两万多玩家呢,其中有一半的都是牧师妹子,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妹子挥动了法杖,就够林峰受的,该去医院献献血了。
加完之后,大家才现不对劲儿了!很多妹子懊悔不已,我怎么就那么听话给他加血了呢!更多的牧师mm也是懊悔不已,我当时在想什么?怎么就没有给他加血呢。
那一抹邪邪的笑容印在很多玩家的脑海中,一手顶天扛起强大的boss,很多年后,有记者采访沐伊青,“请问你是什么时候认识林峰会长的?”
沐伊青捋了捋耳边的秀,“在他回头的那一瞬间,时间已经停止流转,生命也为止光彩。”
而在此时,晚霞已经高高挂起,天上开始忙碌的炒锅,各色地方小吃依次登场,各不尽相同样式的食材都是火红的颜色,那是战场之中最后的一抹夕阳。
“哇!师傅,你什么时候变成战士了?”梦兰惊喜地指着林峰的血条喊道。
这时候大家才现,原来冲上去的‘小白战士’,居然是林峰,那么大家很快就想到,林峰的手中的双手巨剑肯定就是之前爆出来的白银武器,白银武器也是白色的,若不注意和白色装备很像。
临江仙公会的玩家此时清楚地看到林峰的血条居然是275o点!原本梦兰15oo多算是最顶尖的战士,不想林峰居然冒出来个275o点来,不要说落凤城,恐怕是中国大区也没有比林峰血更厚的玩家了。
大家大脑有些短路,林峰是兽王猎人职业,这是公认没有任何疑问的,现在人家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来了个大转角,从下水道职业华丽丽地变成了高档沙职业狂暴战士。
容不得他们有过多的思考时间,林峰喊道:“快点打吧,我们已经落后那些小鬼子很多了,在不动手我们就输了。”
说完,林峰双手持武器打出了一招华丽的技能。
—45o
大家才如梦初醒,慌忙开始读技能条,林峰已经牢牢拉住了仇恨,那伤害数字太耀眼了,别人是无法掩饰他的光芒。
看到这个技能,人群中的沐伊青心都快要跳出来了!
墨色狂傲的刀气,巨大无比的特效,广的攻击范围,分明就是白起的冥狱杀。
而且在这个人手中,冥狱杀攻击力明显要高出一个档次,白起手中的冥狱杀只能砍掉差不多3oo的伤害,现在这个战士一招上去就能刷掉45o+,就伤害而言这个小白战士更胜一筹。
不过沐伊青分明记得当时在异次元空间,那家伙明明是猎人,现在却成了战士!当真是不可思议,或许他从来就没有说过真话,真是个讨厌的家伙,可看起来分明是很真诚的样子......沐伊青想着想着就走神了,幸好她只是个刺客,杀地蒲妖王不需要她。
她的分神没有引起战场的任何变化,就如同暗恋一般,悄悄地卑微地像颗沙子。
林峰举剑突刺,—175
而后剑刃一卷又回拉,—197
两次伤害在同一个点,来回拉锯,不仅出了二次伤害,还造成了撕裂伤害效果,在boss头顶每秒以十几点十几点地伤害冒了出来,看起来地蒲妖王的脸都气红了,其实是因为撕裂效果的晕染。
地蒲妖王当然也不会客气,系统设置它会每五秒跳起来踩一脚,每两秒就会用力猛击一拳,肉搏上猛地一塌糊涂,木质的躯壳非常坚硬,玩家的战刀砍在上面没能留下任何一点痕迹。
林峰稳住仇视,有一剑没一剑地砍着,他主要的目的是拉仇恨,而不是玩剑客的优雅,姿势好不好看和优雅没有关系,而是和伤害有关系,实事求是,需求的才是真正的目的。
身后牧师mm也是抓紧了机会,各种治疗技能往林峰身上丢,其余的近战都是欲哭无泪,他们很自觉地被牧师mm给放生了,不过还好这没有关系,地蒲妖王是单攻型boss,不干掉那个拿小白武器的战士,是不会找他们麻烦的。
小贪心狼狼看着那地蒲妖王也很难受,照理说他看到这种强力boss应该很高兴才对,越是强大的boss就会出越是极品的装备。≧ 可boss太强力了就是个灾祸了,根本就打不下来,就更别想着装备了。
作为传统公会的老大哥,小贪心狼狼在所有玩家眼里还是很有威信的,本来他是打算埋头当鸵鸟,闷声大财。可人家问上有来了,他也不可能放任不管。
小贪心狼狼传令下去,召集最精英的一队战士准备,又准备了一队最精英的牧师团,个个都拥有两年以上的游戏经验,是典型的操作老手,真正精英中的精英。
“舅舅,别!”城桦慌忙上去拉住,战歌之城的实力他是深有体会的,他害怕万一精锐上去了,推掉了boss对于岛国来说那可就是个大麻烦。
何况城桦还想保留实力,到最后直接抢夺装备,地蒲妖王几千万的血条,谁知道要多少命去填才能推掉,有一点是肯定的,只有活到最后的玩家才能拿到装备。
本来亲自带队的小贪心狼狼回过头来,“怎么?”
“舅舅,我们不能这么冲动,我们再等一等,等别家公会上去了,我们最后再出手。”城桦得意洋洋地说道,没有看到小贪心狼狼已经是铁青的脸。
小贪心狼狼狠狠地抖掉了城桦伸出的一只手,“我怎么就有你这么个外甥!这么不知好歹,这次就我去!你不用去。”
若城桦不是他最爱的外甥,小贪心狼狼估计是早就一巴掌扇了上去,小贪心狼狼一直都是热血的汉子,这种时候决计不会躲到最后面,要不是如此战歌之城也不会展到现在的层次。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让人信服,一味地自私只会让公会走下坡路,这点小贪心狼狼是坚信不疑的。
小贪心狼狼抖掉城桦之后,带领五十个公会最精锐的战士和一百个牧师围了上去,因为牧师都是在大后方,到了此时,牧师的数量还是很多的,保存很完整。
两个牧师加一个战士,小贪心狼狼本以为这完全能加得起来的,要知道那些公会精锐的战士生命值都在12oo点以上的,毫不客气地说都是血牛型,只要有牧师加血就是打不死的,前几波怪物攻势也证明了他们的强大之处。
公会越大,可交流的机会就越大,各种装备属性不一各有所侧重点,游散玩家很难有交流的机会,也只有这种大型公会,才能搭配出各种极端属性的角色。
“哈哈,战歌之城上了!地蒲妖王完蛋了。”
“是呀,再强的boss也是给人推的,只要战歌之城能拉稳仇恨,我们就可以安心输出。”
“快看,战歌之城的战士好强,血好厚。”
“攻击也不差,这才是真正的战士。”一个游散战士玩家看了看自己可怜的属性,欲哭无泪,为了堆血条,他舍弃了所有的攻击。
战歌之城的五十名战士迅出手,大家本以为这下地蒲妖王的末日到了,很多时候,只要战歌之城这种公会派出人手,就代表着boss的死亡之时。
只可惜这次大家还是失望了,作为震山门的boss,地蒲妖王自然也是出其不意地强。
一个个整2ooo的数字飘起,战歌之城的战士纷纷跪了,好在他们的牺牲并不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地蒲妖王行动缓慢,在它杀死五十个战士的期间,大家赶快丢了几轮技能,那种让人绝望的血条好不容易松动了一丝。
“滋滋滋~滋滋滋。”
连续被挑战,地蒲妖王再好的脾气也受不了了,脚下生风,滑轮式的胳膊连连挥动,毁灭式的力量频频动,在地面砸出一个又一个大坑,数百玩家被砸成碎片,破碎的铠甲、残肢断体遗留在战场,血水顺着沙沟沟喘喘逃走。
小贪心狼狼好不容易依仗卓绝的技术逃了出来,在他身后,整个个boss的仇恨视野都成了修罗场,各种死亡角色的残留物在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
这时候,只有一个玩家像是傻子一样地,依旧英勇无比冲了上去,手持一把白色双手巨剑,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这到底是怎么一种奇葩,居然带了把白色装备就冲了上去,还有就是这样的小白到底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地蒲妖王抬起脚来一脚踩下!—2ooo,就在大家以为他会被秒出来的时候,他居然依旧坚挺着,不慌不忙摸出一瓶红色药瓶来,叼在嘴里,滋溜滋溜慢慢吸着喝,几乎不可见的薄薄的一点血皮回升了一些。
这滑稽的画面令大家想到了婴儿吸奶嘴的画面,当然也有部分幸运的婴儿可能吸的是母ru。白色的装备,居然还没有被秒,居然还活生生的。
“这怎么可能!”
有玩家感叹道,难道boss也是看脸的?那最后冲上去的战士倒是长得蛮帅的。有这想法的玩家把自己都吓了一跳,他可是男孩子,什么时候开始居然也喜欢男人了,这绝对不行的,威武不能屈哇!何况目标还是个小白。
就在大家目瞪口呆之时,那战士回过头来邪邪地一笑,“牧师还不给我加血,难道你们希望我也被boss干掉?”
“嗯,好的。”几个花痴妹子呆呆地挥出了法杖,一道道治疗出丢了上去。
顿时,那就是比打了鸡血还鸡血!空空如野的血条擦擦擦两三下就满了,还有两万多玩家呢,其中有一半的都是牧师妹子,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妹子挥动了法杖,就够林峰受的,该去医院献献血了。
加完之后,大家才现不对劲儿了!很多妹子懊悔不已,我怎么就那么听话给他加血了呢!更多的牧师mm也是懊悔不已,我当时在想什么?怎么就没有给他加血呢。
那一抹邪邪的笑容印在很多玩家的脑海中,一手顶天扛起强大的boss,很多年后,有记者采访沐伊青,“请问你是什么时候认识林峰会长的?”
沐伊青捋了捋耳边的秀,“在他回头的那一瞬间,时间已经停止流转,生命也为止光彩。”
而在此时,晚霞已经高高挂起,天上开始忙碌的炒锅,各色地方小吃依次登场,各不尽相同样式的食材都是火红的颜色,那是战场之中最后的一抹夕阳。
“哇!师傅,你什么时候变成战士了?”梦兰惊喜地指着林峰的血条喊道。
这时候大家才现,原来冲上去的‘小白战士’,居然是林峰,那么大家很快就想到,林峰的手中的双手巨剑肯定就是之前爆出来的白银武器,白银武器也是白色的,若不注意和白色装备很像。
临江仙公会的玩家此时清楚地看到林峰的血条居然是275o点!原本梦兰15oo多算是最顶尖的战士,不想林峰居然冒出来个275o点来,不要说落凤城,恐怕是中国大区也没有比林峰血更厚的玩家了。
大家大脑有些短路,林峰是兽王猎人职业,这是公认没有任何疑问的,现在人家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来了个大转角,从下水道职业华丽丽地变成了高档沙职业狂暴战士。
容不得他们有过多的思考时间,林峰喊道:“快点打吧,我们已经落后那些小鬼子很多了,在不动手我们就输了。”
说完,林峰双手持武器打出了一招华丽的技能。
—45o
大家才如梦初醒,慌忙开始读技能条,林峰已经牢牢拉住了仇恨,那伤害数字太耀眼了,别人是无法掩饰他的光芒。
看到这个技能,人群中的沐伊青心都快要跳出来了!
墨色狂傲的刀气,巨大无比的特效,广的攻击范围,分明就是白起的冥狱杀。
而且在这个人手中,冥狱杀攻击力明显要高出一个档次,白起手中的冥狱杀只能砍掉差不多3oo的伤害,现在这个战士一招上去就能刷掉45o+,就伤害而言这个小白战士更胜一筹。
不过沐伊青分明记得当时在异次元空间,那家伙明明是猎人,现在却成了战士!当真是不可思议,或许他从来就没有说过真话,真是个讨厌的家伙,可看起来分明是很真诚的样子......沐伊青想着想着就走神了,幸好她只是个刺客,杀地蒲妖王不需要她。
她的分神没有引起战场的任何变化,就如同暗恋一般,悄悄地卑微地像颗沙子。
林峰举剑突刺,—175
而后剑刃一卷又回拉,—197
两次伤害在同一个点,来回拉锯,不仅出了二次伤害,还造成了撕裂伤害效果,在boss头顶每秒以十几点十几点地伤害冒了出来,看起来地蒲妖王的脸都气红了,其实是因为撕裂效果的晕染。
地蒲妖王当然也不会客气,系统设置它会每五秒跳起来踩一脚,每两秒就会用力猛击一拳,肉搏上猛地一塌糊涂,木质的躯壳非常坚硬,玩家的战刀砍在上面没能留下任何一点痕迹。
林峰稳住仇视,有一剑没一剑地砍着,他主要的目的是拉仇恨,而不是玩剑客的优雅,姿势好不好看和优雅没有关系,而是和伤害有关系,实事求是,需求的才是真正的目的。
身后牧师mm也是抓紧了机会,各种治疗技能往林峰身上丢,其余的近战都是欲哭无泪,他们很自觉地被牧师mm给放生了,不过还好这没有关系,地蒲妖王是单攻型boss,不干掉那个拿小白武器的战士,是不会找他们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