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刀下都是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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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氏虽然是鲜卑人,但是北周立国数十年,已经皇室几乎已经全部汉化,因此三十年前他们被赶出蓟门关的时候,都还以大周自称,叫嚣着要恢复旧都。
即便是三十年后的今天,这些北周残余仍旧是说汉话的。
只不过迫于无奈,他们只能重拾老祖宗旧业,开始了掳掠的生活。
没有办法,当年北周逃出关外的人总共大概有三四十万,到现在三十年过去了,人口不升反降,只剩下了三十万不到,不是因为“不努力”,而是因为粮食不够吃。
所以,他们只能一次次的铤而走险,入关掳掠。
历来中原王朝最头疼的就是这些让人厌烦的外族,一来是他们很是恶心,二来是言语不通,想沟通也没有办法沟通。
但是这个北周残部不一样,他们是说汉话的,很好沟通。
所以,他们内部就出了奸细。
当天午夜,大约六百轻骑从北面悄悄的摸到了小陈集烽燧。
这些人,几乎人人骑马,腰里配着弯刀,背上有一把短弓,身上是动物皮毛揉制成的皮甲,他们迅捷如风,呼啸着朝着小陈集烽燧冲了过来。
这个时代,没有热武器,所以烽燧的作用只是点燃烽火预警,然后用弓弩还击,但是这些轻骑的速度很快,往往很快就能绕过烽燧,去拿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小陈集烽燧寂静无声。
这次劫掠的统领名叫宇文木青,三十多岁,一脸络腮胡子,放到三十年前还可以称得上是北周宗室,不过如今只能沦为土匪头子了,他在距离小陈集一千步的地方住马,皱眉看向不远处的烽堡。
“奇怪,按理说这个时候,他们无论如何也应该发现我们了才是,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反应?”
“没人发现不是更好?”
一个大汉在宇文木青的粗声说道:“小陈集那边的麦子刚刚割了,现在到处都是收成的粮食,咱们这一次只要能杀进小陈集,至少能拿到够部族吃两三个月的粮食。”
北周溃败之后,现在也变成了一片散沙,分裂成了一个个小部族,他们就是其中一个不大不小的部族,全族上下大概不到一万人。
这位三十多岁的统领深呼吸了一口气,冷声道:“是这个道理,不管这么许多了,拿下这个烽燧,小陈集的粮食就全部都是我们的,一直够我们吃到秋天!”
“咱们冲过去!”
想要绕过这个烽燧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如果没有迎敌就饶了过去,固然可以到达小陈集,但是事后就会被这个烽燧的边军围在关内,烽火点燃之后,他们就会被包围起来,一个也走不掉!
只能先杀人!
当他们冲到烽燧下面的时候,烽燧的烽火骤然被点燃!
烽燧的烽火,夜里才是火光,白天则是狼烟,此时烽火台上火光四起,几乎把附近照成了白昼。
一根根羽箭破空而来。
宇文木青大声嘶吼!
“他们早发现我们了,儿郎们,杀了他们,一家老小就都可以吃饱肚子!”
对于他们来说,战场没有什么可怕的,因为如果不赢,他们就要饿死,相比战死来说,饿死才是最可怕的。
小陈集烽燧的四百人,一边远距离房间,一边开始布置绊马索,但是他们的射术毕竟不如这些弓马为家的外族厉害,一会儿之后,就出现了不少伤亡。
与此同时,在小陈集附近驻扎的李信等人,也看见了烽火,李信立刻爬了起来,命令手下的哨官击鼓。
羽林卫的纪律性还是很好的,尽管是深夜,但是片刻之后,四百个衣甲整齐的羽林郎,已经聚集完毕。
李信指了指不远处烽燧冒出来的火光,开口喝道:“兄弟们,烽火乍起,当是烽燧遭遇了敌人,我辈身为天子亲军,当为天子卫戍疆土,大家整理好佩刀弓弩,准备进发!”
这段话虽然老套,但是是必须要说的,必须要让这些羽林郎认为,他们是“遭遇”了敌袭。
李信手底下的羽林军,都是烈士之后,没几个胆小鬼,闻言都是神情振奋,跃跃欲试。
李信大声道:“大家听从王校尉指挥,不能擅自行动,违者立斩!”
“我羽林卫有十七禁五十四斩,临阵退缩者斩,大家勿要忘了!”
王钟立刻开始整理编队,这四百个人被他分成了四个小队,朝着小陈集烽燧进发。
小陈集距离烽燧,其实是有一段距离的,等到李信赶到烽燧的时候,烽燧将士已经跟残周的敌人纠缠在了一起。
满地尸体,有些还被火光点着,焦臭的味道很是难闻。
老校尉王钟呼喝一声,后面两排羽林卫立刻开始放箭。
羽林卫虽然没有上过战场,但是身为天子亲军,他们每天的训练量是非常大的,甚至还要胜过这些边军,射箭是最起码的本事,每一个羽林郎放在边军里,都可以做弓弩手。
箭雨呼啸落下。
两轮齐射之后,残周的敌人已经死伤了不少,许多人萌生的退意,开始准备骑马逃窜。
这些人人人有马,只要跑出一段距离,李信等人无论如何也是追不上了。
李信和沐英两个人,都坐在马上,参与了这场厮杀,朝着这些残周的敌人追了过去。
混乱中,李信抽刀一刀砍在了一个敌人的后背,那人猛然回头,怒目圆睁,就要对李信挥下弯刀!
李信手上用力,这个人立时毙命!
正在参与混战的宇文木青见势不妙,立刻大声呼喝:“他们有援兵,我们上当了,准备后撤!”
李信再次挥刀砍死了一个人,几个月的拳桩下来,他的力气和反应速度还要胜过常人一些,连杀了两个人,自己竟然没有受伤。
老校尉王钟,用长弓射杀了几个走远的敌人之后,几下就跳到了李信身边,喝道:“小子,借你的乌云马一用!”
说罢,他跳上李信的乌云马,和沐英一起,朝着那些逃跑的小股敌人追去。
李信深呼吸了一口气,对着自己身后的羽林郎大声喝道:“弟兄们,这里既是疆场,也是名利场,你们刀下的,就是一个个看得见的功劳!”
“杀人放火,升官发财!”
“动手!”
四百个黑衣羽林郎,如同黑虎下山一样,对着这些不及逃走的北周敌人冲杀了过去!
宇文氏虽然是鲜卑人,但是北周立国数十年,已经皇室几乎已经全部汉化,因此三十年前他们被赶出蓟门关的时候,都还以大周自称,叫嚣着要恢复旧都。
即便是三十年后的今天,这些北周残余仍旧是说汉话的。
只不过迫于无奈,他们只能重拾老祖宗旧业,开始了掳掠的生活。
没有办法,当年北周逃出关外的人总共大概有三四十万,到现在三十年过去了,人口不升反降,只剩下了三十万不到,不是因为“不努力”,而是因为粮食不够吃。
所以,他们只能一次次的铤而走险,入关掳掠。
历来中原王朝最头疼的就是这些让人厌烦的外族,一来是他们很是恶心,二来是言语不通,想沟通也没有办法沟通。
但是这个北周残部不一样,他们是说汉话的,很好沟通。
所以,他们内部就出了奸细。
当天午夜,大约六百轻骑从北面悄悄的摸到了小陈集烽燧。
这些人,几乎人人骑马,腰里配着弯刀,背上有一把短弓,身上是动物皮毛揉制成的皮甲,他们迅捷如风,呼啸着朝着小陈集烽燧冲了过来。
这个时代,没有热武器,所以烽燧的作用只是点燃烽火预警,然后用弓弩还击,但是这些轻骑的速度很快,往往很快就能绕过烽燧,去拿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小陈集烽燧寂静无声。
这次劫掠的统领名叫宇文木青,三十多岁,一脸络腮胡子,放到三十年前还可以称得上是北周宗室,不过如今只能沦为土匪头子了,他在距离小陈集一千步的地方住马,皱眉看向不远处的烽堡。
“奇怪,按理说这个时候,他们无论如何也应该发现我们了才是,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反应?”
“没人发现不是更好?”
一个大汉在宇文木青的粗声说道:“小陈集那边的麦子刚刚割了,现在到处都是收成的粮食,咱们这一次只要能杀进小陈集,至少能拿到够部族吃两三个月的粮食。”
北周溃败之后,现在也变成了一片散沙,分裂成了一个个小部族,他们就是其中一个不大不小的部族,全族上下大概不到一万人。
这位三十多岁的统领深呼吸了一口气,冷声道:“是这个道理,不管这么许多了,拿下这个烽燧,小陈集的粮食就全部都是我们的,一直够我们吃到秋天!”
“咱们冲过去!”
想要绕过这个烽燧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如果没有迎敌就饶了过去,固然可以到达小陈集,但是事后就会被这个烽燧的边军围在关内,烽火点燃之后,他们就会被包围起来,一个也走不掉!
只能先杀人!
当他们冲到烽燧下面的时候,烽燧的烽火骤然被点燃!
烽燧的烽火,夜里才是火光,白天则是狼烟,此时烽火台上火光四起,几乎把附近照成了白昼。
一根根羽箭破空而来。
宇文木青大声嘶吼!
“他们早发现我们了,儿郎们,杀了他们,一家老小就都可以吃饱肚子!”
对于他们来说,战场没有什么可怕的,因为如果不赢,他们就要饿死,相比战死来说,饿死才是最可怕的。
小陈集烽燧的四百人,一边远距离房间,一边开始布置绊马索,但是他们的射术毕竟不如这些弓马为家的外族厉害,一会儿之后,就出现了不少伤亡。
与此同时,在小陈集附近驻扎的李信等人,也看见了烽火,李信立刻爬了起来,命令手下的哨官击鼓。
羽林卫的纪律性还是很好的,尽管是深夜,但是片刻之后,四百个衣甲整齐的羽林郎,已经聚集完毕。
李信指了指不远处烽燧冒出来的火光,开口喝道:“兄弟们,烽火乍起,当是烽燧遭遇了敌人,我辈身为天子亲军,当为天子卫戍疆土,大家整理好佩刀弓弩,准备进发!”
这段话虽然老套,但是是必须要说的,必须要让这些羽林郎认为,他们是“遭遇”了敌袭。
李信手底下的羽林军,都是烈士之后,没几个胆小鬼,闻言都是神情振奋,跃跃欲试。
李信大声道:“大家听从王校尉指挥,不能擅自行动,违者立斩!”
“我羽林卫有十七禁五十四斩,临阵退缩者斩,大家勿要忘了!”
王钟立刻开始整理编队,这四百个人被他分成了四个小队,朝着小陈集烽燧进发。
小陈集距离烽燧,其实是有一段距离的,等到李信赶到烽燧的时候,烽燧将士已经跟残周的敌人纠缠在了一起。
满地尸体,有些还被火光点着,焦臭的味道很是难闻。
老校尉王钟呼喝一声,后面两排羽林卫立刻开始放箭。
羽林卫虽然没有上过战场,但是身为天子亲军,他们每天的训练量是非常大的,甚至还要胜过这些边军,射箭是最起码的本事,每一个羽林郎放在边军里,都可以做弓弩手。
箭雨呼啸落下。
两轮齐射之后,残周的敌人已经死伤了不少,许多人萌生的退意,开始准备骑马逃窜。
这些人人人有马,只要跑出一段距离,李信等人无论如何也是追不上了。
李信和沐英两个人,都坐在马上,参与了这场厮杀,朝着这些残周的敌人追了过去。
混乱中,李信抽刀一刀砍在了一个敌人的后背,那人猛然回头,怒目圆睁,就要对李信挥下弯刀!
李信手上用力,这个人立时毙命!
正在参与混战的宇文木青见势不妙,立刻大声呼喝:“他们有援兵,我们上当了,准备后撤!”
李信再次挥刀砍死了一个人,几个月的拳桩下来,他的力气和反应速度还要胜过常人一些,连杀了两个人,自己竟然没有受伤。
老校尉王钟,用长弓射杀了几个走远的敌人之后,几下就跳到了李信身边,喝道:“小子,借你的乌云马一用!”
说罢,他跳上李信的乌云马,和沐英一起,朝着那些逃跑的小股敌人追去。
李信深呼吸了一口气,对着自己身后的羽林郎大声喝道:“弟兄们,这里既是疆场,也是名利场,你们刀下的,就是一个个看得见的功劳!”
“杀人放火,升官发财!”
“动手!”
四百个黑衣羽林郎,如同黑虎下山一样,对着这些不及逃走的北周敌人冲杀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