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客小说网 > 非正式探险笔记 > 第566章 我被坏人抓住了嘿嘿

第566章 我被坏人抓住了嘿嘿

推荐阅读:风起龙城主神崛起全职法师异界直播间诛天战帝末世浮生闲妻不淑点满力量的我绝不会无用武之地最强男神(网游)精灵王的王妃

一秒记住【墨客小说网 www.mksxs.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我叮嘱宿希保护好曾珊,最好24小时盯着,追求者的事确实是私事,不好动用单位资源,我找碧石帮忙,她接手了禾苏的势力,查个人应该不是难事。

    碧石免不了嘲讽我几句,自己族人的事不上心,人类的闲事管得倒积极。

    我看在要她出力的份上,没有回嘴,答应等她办成了给她直播间刷点礼物。

    碧石就是嘴毒,办事很麻利,隔天便将那位马总的资料传给我。

    马总成拆二代的时候刚上小学,家里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办出国,到国外接受贵族教育。

    他学习好,真材实料地考上国外知名学府,在学校也是风云人物,老师和同学对他的评价都是有才华,温和有礼。

    但抛开这些,我更关注他学习、工作以外的内容,他在读大学以前没交过女朋友,看起来是个乖宝宝。

    可碧石给我的信息很耐人寻味,她额外查了一些信息,比如马总读中学期间,学校有三名女孩失踪,每次失踪都间隔一年。

    警方查了很久,也没查到什么,那三名女孩至今下落不明。

    马总大学时的女友在毕业前夕出车祸身亡,他在人前表现得悲痛欲绝,没过一个月,就偷偷和前女友的闺蜜好上了,但两人公开关系是在开始交往三年后,这个闺蜜正是他前妻。

    然而事情还有更戏剧的发展,他前妻在和他离婚后,突然人间蒸发,他的孩子判给他前妻不假,只是因为前妻的失踪,孩子现在由前妻的父母在照看。

    他回国开公司的这两年,拒绝了好几个主动示好示爱的姑娘,人人都以为他是因为失败的婚姻对恋爱和结婚产生了悲观情绪。

    曾珊说马总向她表白,也是说看到她,令他重燃了对生活的热情,心中名为爱的区域死灰复燃了。

    ‘骗鬼,有兴趣的话,这个地方你可以查查。’碧石在一串地址后面手写了一句话。

    这个地址不是马总家的地址,不过也是一处房产,地段不怎么好,我上网查了查,这个小区的房子有三分之二是空的,入住率特别低。

    原因网上查不到,就是那三分之一的住户,也在网上挂出卖房的帖子,看实际照片,房子都很新,显然没怎么住。

    这个小区的房子,不在马总名下,碧石除了那句话,没有更多解释了。

    我记下地址,等有空再过去瞧瞧,白天不能去,住户再怎么少,也是有人住,我不想打草惊蛇。

    定康医院的任务我们能查的都查过了,当初接手这个组,掌门就跟我明说,大部分的案子都查无可查了,时间销毁了太多证据和线索,我们只要尽力而为就好。

    曾珊和宿希假扮情侣度过周末,俩人又是漂流、又是登山,还一块吃了农家烛光晚餐。

    曾珊发朋友圈,评论瞬间堆起几十条,她解释说不是特意制造浪漫,是因为当时农家乐停电,老板给每个房间送了一根蜡烛,她们俩便在房间点着蜡烛吃的晚饭。

    单位的同事都在问那个帅哥是谁,我只点赞没评论。

    曾珊从未接受过马总,他们不是男女朋友,现在曾珊公开‘恋情’,按她设想的,马总就该断了心思,不会再纠结她。

    事实上,情况和她想的差不多,马总祝她幸福,已经一个星期没再露面。

    略有不同的是,马总没出现在她面前,但出现在我面前了。

    曾珊只跟马总说过我是她好朋友,其他一概没提过,他不应该知道我的住处。

    因此在住处附近见到他,我挺意外的,这是我从早餐店回小区的必经之路,不了解情况人不会知道。

    马总仍是面带笑容,说好巧,你住这个小区?

    我白他一眼,这个人无论见几次,给我的感觉都不舒服。

    我注意到他一只手插在兜里,另一只手戴着…手套?

    大热天的戴皮手套,有点儿意思。

    我想试试他,就转了个方向,说我要去对面街买卷纸。

    如果他是路过刚巧和我碰上,这时候不该再追上来。

    但他追了,说正好他渴了,要去买瓶水。

    在他接近我身边的一瞬间,我瞄到他抽出插在兜里的那只手,手里还拿着东西。

    那是块手帕,特别精准地捂到我脸上,我惊讶地抬眼看向他,手帕捂住了我的鼻子和嘴,只剩一双眼睛能自由转动。

    时间静止了一秒,在这一秒钟里我飞快地思考,他给我擦脸?不对!

    是要迷晕我?应该是…他不知道我对这些东西免疫,我该怎么办?晕吧。

    我非常配合他,两眼一闭,晕倒了。

    他把我塞进一辆车的后备箱,不是那辆银色跑车,黑色的轿车,车身淋过雨,全是泥点,外形普通,没跑车那么抢眼。

    马总没捆住我手脚,看来他对自己很有信心,我拿出备用手机,等他停车就打开录音软件,然后将手机绑在后腰上。

    马总停好车,他下了车走到旁边,随即我听到吱嘎吱嘎的声音,他好像推过来一个带轮子的工具。

    我闭上眼睛,他打开后备箱的盖子,把我搬进一辆运货的推车里。

    他停车的地方是车库,私人车库,车库里边有一扇门,通向地下。

    进到地下空间,应该是地下室一类的地方,我闻到空气中有消毒水的味道,还有别的化学药水味,我回忆了一下,似乎是福尔马林的味道。

    我被推进一个房间,他将我丢进一个笼子,这笼子很可能是装狗的,人在里边站不起来。

    他用铁链锁住笼子的门,然后把推车送了出去,我在心里计算着时间,约莫过了十分钟,我睁开眼睛,假装刚刚醒来。

    果然,屋子里有监控,四个墙角上方都有。

    我拿出没在录音的那部手机,发现没有信号,还想给族人直播下我被捉的现场,显然是播不成了,我只好拍了一组照片。

    笼子在房间一角,而房间正中垂着一条锅链,两侧墙壁上挂了六排‘刑具’,小镰刀、炉钩子、火剪子…反正我叫不出它们真正的名字,看形状乱猜了一通。

    这里让我想起古代的大牢,不知道有没有老虎凳、辣椒水。

    我把刑具拍个遍,每把都有拍了特写,最后我转个身,背朝它们用前置摄像头跟它们合几张影。

    我头回碰到电影里演的那种变、态,只希望他别关我太久,免得单位同事及时找到我,从而让我失去参演真实版汉尼拔的乐趣。

    每个人的快乐都不同,变、态以杀人为乐,我以虐变、态为乐。

    其实我这算是厚颜无耻了,再恶的人,也是人,他们超脱不了很多东西,可能从未想过自己会遇上非人类目标。

    这就像他坚信自己演的是罪案剧,在捉住‘羔羊’正想屠宰之际,突然发现自己演的是科幻片。

    最惨的是拥有科幻能力的是‘羔羊’,不是他。

    可能是我旅游般轻松的状态伤了马总的自尊心,他并没有窥视我多久,总共没有二十分钟,他就再次现身。

    我脱了西装外套,穿了件雨衣,鞋也是长筒雨靴。

    这个房间的地面铺着瓷砖,四壁都是,溅上血的话,用水管冲一冲就干净了。

    或者…是掺了消毒水的水?这样可以清洗掉血腥味。

    “这个世界真神奇,有人表面上是时尚界新星,其实背地里却是开屠宰场的。”我举着手机,给马总拍了张照片。

    他笑了下,完全不在意我给他拍照,他的眼神仿佛在看一个淘气的孩子。

    “你抓我来干什么?这是犯罪。”我把手机收好,盘腿坐在笼子里。

    “这没有信号。”马总手上戴着塑胶手套,他走到房间中央,伸手扯了扯天花板上垂下来的铁链,像是在测试它的坚固度。

    “我会喊人的。”我单手托着下巴,仰头看他在干嘛。

    “整个房间都做了隔音处理,我跟装修的人说,我喜欢摇滚乐,是个鼓手。”他又走到一面墙前边,挨个检查墙上挂的刑具。

    很好,这意味着,他没办法打电话向人求救,喊救命也没人能听见。

    冰冷的刀具被他抚过,他从中摘下一把小刀,展示似的晃了晃,说:“听说过千刀万寡之刑吗,那不是夸张的比喻,真正的高手,可以做到。”

    “啊,好可怕。”我很捧场地表达了恐惧。

    “你不该多管闲事。”马总的语气终于不再温和,冷冰冰的。

    “多亏管了,不管现在坐这儿的就是曾珊。”

    “别急,她会来,只是比你晚些。”

    “哟呵,你厉害了呀,她要是失踪,那是大事,你吃不了兜着走。”

    “警方查不到这,即便查到了,也追查不到我身上,这里没有我的指纹、DNA,任何证明我曾在这的证据他们都找不到。”

    这房子不在马总名下,房主可能是与他毫无关系的人,就算能找到受害人的血迹,想证明他是凶手,确实需要铁证。

    偏巧,我就是来克他的,录音、照片,现在全有了。

    “你在国外就开始绑架、杀人,失踪的女同学,遭遇车祸的前女友,还有人间蒸发的前妻,我想,这些都跟你脱不了干系吧。我很好奇,尸体你是怎么处理的。”

    “难怪珊珊肯听你的话,你冷静、临危不惧,是个内心极其强大的女人。”

    “不要诬蔑我,我其实是朵内心脆弱的娇花。”

    “你的眼睛很美,但眼神惹人讨厌,我会把你的眼珠先挖出来,好好处理保存,让它们保持美丽,去掉令人厌烦的部分。”

    “哦,然后呢?割舌头?”

    “不,我会留着它,我要亲耳听到它说‘害怕’。”

    “我好害怕。说了。”

    马总隐藏在雨帽下的脸染上一层寒霜,他似乎是生气了,从墙上摘下一根长锥子,看样子是想过来扎我。

    我连忙摆手:“别别别,别扎我,我真的害怕,可害怕了。”

    我端正态度,不再敷衍了事,特别认真地表达了我的恐惧。

    那锥子不似普通家用的小锥子,扎一下怎么着也得流一口血,他要是发现我皮厚、机关—枪打不透,对话恐怕就进行不下去。

    这种变态喜欢高高在上,有种主宰别人生命以及恐惧的优越感,我刚刚态度随意,八成是惹恼他了。

    他不太满意,但还是收回了长锥子,并且他用手机对着我拍了段视频。

    嘴里还念叨着年月日,说了我的名字,像在记日记。

    “我能不能问问,你打算把曾珊怎么样?你要杀她?”

    “你不问自己,反倒问她,讲义气。”

    “我肯定是要被你大卸大八了,她不至于吧,你喜欢她。”

    “当然,她会成为我的藏品,永远和我相伴。”马总像在演话剧,神情陶醉,用朗诵腔说道。

    “所以,你到底是怎么处理尸体的?这么多年都没人发现。”我继续追问。

    “你问题真多。”马总又不耐烦了,现在的他是脱下面具的真实马总,脾气暴躁、易被激怒,稍有刺激就可能出手伤人。

    他把长锥子伸进笼子,上下比划了两下,好像在考虑扎哪好。

    “她们没在我这,尸体?没有尸体,我处理什么?”

    “那三个女同学,你前妻,不是你绑架的吗?”

    “是。”他这回答得倒快,还有点得意。

    “没有尸体…这么说,人还活着,你把她们弄哪去了?”

    我在笼子角落发现了一撮狗毛,所以这只笼子确实是装狗的,我又看看满墙的刑具,以及马总得意的眼神。

    “卖了。”马总微笑道。

    我心中微动,看来这人不能杀,没人知道他究竟绑架过多少个女孩儿,想找回这些人,只能问他。

    “在我眼里,女人只分三种:伴侣、商品、垃圾。”

    他说垃圾的时候眼睛直直盯着我,我都没脾气了,深夜的流氓拿我当同行,现在这个变、态视我如垃圾,本王空有一副美貌,奈何他们不懂欣赏。

    “好歹把我算成商品吧,你这样很伤人的知道吗。”

    “出来!”马总打开笼子的锁,强拉我出来,我不肯出去,他拿出一支针管,针管里有透明的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