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麻瓜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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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半个多月林墨都居住在路灯旅店。
他并没有太多的选择——路灯旅店是整个对角巷里他唯一承担得起的住处,在购齐用品(尤其是比记忆中贵了数倍的魔杖)后,两人的助学金钱袋几乎已空空如也。
伊维尔决定回家度过这段时间。她家就在爱斯塔星的首都区府,离银河广场不远。
虽然告辞时她依然面无表情,且没邀请林墨去她家做客,不过,当少年挥着手说“简,巫师特快车站再见”时,女孩还是点了点头。
以及一句意料之中的:
“叫我伊维尔……”
剩下林墨,路灯先生见他囊中羞涩,忐忑地邀请他去路灯旅店,说是对角巷最便宜的旅店,一天只要十个纳特。在少年答应后它简直高兴坏了,带路的时候甚至哼起了小曲。
“闪烁……指引……跟我跳着走……”
相比其他旅店,路灯旅店更像一处专门让魔法路灯歇脚的地方,它位于大市场阴霾的底层,最偏僻的角落,只有一个非常小的门面入口,挂着一盏明暗不定的老式油灯做招牌,如果不是有路灯先生带路,林墨决计想不到这会是一处营业旅店。
好在里面有扩展咒语,要宽敞很多。
林墨的住处被安排在二楼,路灯先生用它锈迹斑斑的灯臂费力地唤醒了房间——满是灰尘的屋子一下变得清洁整齐,灯具装饰也焕然一新,不过整间旅店似乎只有路灯先生一个(一盏)运营者,现在又多出了林墨这唯一的住客。
开始几天林墨都待在房间里捣弄魔杖。
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奥利凡德手工原产魔杖,用沉甸甸的金加隆买来的,按理来讲,怎么都比他以前在游乐园纪念品商店买的那些木棍儿实在,林墨盯着紫色魔杖上那些细致入微的雕琢,眼泪感动得在眼眶里直转,睡觉都舍不得松开。
可在捣鼓了几天后,他无奈地发现,这和他以前收藏的木棍没什么区别——无论他怎么挥舞都毫无反应。
既不像记忆中哈利那样能金星四射也不像伊维尔那样能放出火焰或是唤出镜子。
大概就是奥利凡德提到的“一点点使用困难”了。
强忍着退货的冲动把魔杖收好,林墨随便翻了翻那些复杂到看不懂的咒语书变形书魔药书等等,没看两眼便全都丢到一旁,最终神色严肃地打开了那本厚重的《魔法史》。
共和国的辉煌纪元已经到了2333年,对于共和国成立前那漫长的银河探索年代,林墨所知不多,在艾尔星的数据网络上也找不到相关资料,而对于还要早的,银河探索之前的——被称为文明起源的年代,更是仅有只言片语的记载。
队长他们压根没听过“地球”这个名字,甚至没人能说清楚,人类最初是从哪一片星域繁衍出的文明,林墨做梦都想知道漫长纪元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居然能让已踏入星际时代的人类丢失如此重要的资料,遗忘自己的由来。
他更想知道,那颗魂牵梦萦的水蓝色星球如今又在何方。
只是……
这本霍格沃茨的魔法史教材却带了更多的迷雾。
上面的记载,最早追溯到巫师联盟成立之时,按照历史脉络参照对比,那差不多相当于银河探索时代的早期,而更早的年代,即便在这本巫师著作的历史中,同样朦胧不清。
在对那段时期语焉不详的描述中,只有一个段落让林墨的格外重视。
麻瓜战争。
不是麻瓜自己的战争,而是巫师和麻瓜之间的战争。在《魔法史》零零散散的记载里可以看出,这场战争并不惨烈但延续了很长时间,似乎开始时魔法界已经暴露,而经过漫长的战争后,巫师最终获得了胜利,重新将魔法界隐藏了起来。
因为那段历史,如今巫师界对麻瓜的敌意比林墨记忆中的更强,并制定了严格得多的《巫师保密法》,任何知道巫师存在的麻瓜(包括窃法者及通婚巫师的亲属)都需要签订魔法契约,在任何情况下无法向不知情者透露魔法界的存在。
巫师联盟甚至有一整个部门来专门确保这条法律被严格遵守。
“窃法者”这个称呼便是从那个时代延续而来。
在那之后,巫师联盟正式成立,将总部设在探索联盟中心(如今的共和国首都行星)旁边,却不像卫星般环绕爱斯塔旋转,四季长圆昼夜长明。
以彰显魔法的超然高傲。
对于那场战争的起因与具体经过,书上并没有记载。
于是林墨把剩下的时间都花在了丽痕书店,试图沿着模糊的脉络去寻找更详细记叙。可惜,大半个月过去,书倒是看了不少,收获却依然寥寥——除了书店老板的敌意。
丽痕书店的老板是一位被称为巴克夫人的矮胖大鼻子女巫,她大概是从来没见过把书店当图书馆的巫师,被少年气得要命——林墨每天早晨带着面包就来到店里,在魔法史的书柜前一待就是一整天,到晚上才离开,大半个月从没买过任一本书。
刚开始大鼻子女巫还热情地询问他需要什么书籍,过了几天确认林墨是个蹭书看的,一怒之下干脆让经理把店里的矮桌和凳子全都撤了,结果林墨硬是背靠书柜查阅书籍。连那几盏刻薄的灯具拿他都没办法——它们会在店里没人的时候跑到林墨身边疯狂闪烁,林墨便拉下战术眼罩(这是背包里找到的少数有用物品)闭目养神,全当中场休息。
依然一待就是一整天。
就这么蹭到了月底。
想想也颇有意思,上辈子这般在书店蹭书看也是差不多的年岁,再大些时就学会去图书馆了,一次能借四本书,够看两个星期的。
林墨回过神来,将手中的书籍放回书柜,无奈地了口气,特娘的巫师界的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们都不知是干啥吃的,书写的艰深晦涩不说,内容还言之不详,看本书比猜字谜还累,更过分的是,很多书里的内容彼此不同甚至前后自相矛盾,大大降低了可信度。
他摇了摇头,决定暂时放弃,打算用最后一天干点别的。
再说,如果继续在丽痕书店赖着的话,他怀疑大鼻子女巫会偷偷给他下个恶咒——从她那目光来看这不无可能,之前少年与她对视时感觉她气得都要把眼珠子给瞪出来了。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没见着路灯先生,林墨独自前往古灵阁办理贷款。
古灵阁是大市场少有的风格上下统一的建筑,从最底层到最高层,整整一百零三层半(正在建设第一百零四层,并且还有天知道多深的地下部分),每一层都设有奢华入口与接待大厅,灯火通明永远营业,让人不得不感慨妖精们所占有的财富(尽管他们只是代为保管,为此还引起过各种矛盾)。
走过镌刻着警语的银色门扉,选了一个人少的柜台,很快便轮到林墨。
“业务?”柜台的妖精戴着一只绿帽子,声音很尖。
之后的半个多月林墨都居住在路灯旅店。
他并没有太多的选择——路灯旅店是整个对角巷里他唯一承担得起的住处,在购齐用品(尤其是比记忆中贵了数倍的魔杖)后,两人的助学金钱袋几乎已空空如也。
伊维尔决定回家度过这段时间。她家就在爱斯塔星的首都区府,离银河广场不远。
虽然告辞时她依然面无表情,且没邀请林墨去她家做客,不过,当少年挥着手说“简,巫师特快车站再见”时,女孩还是点了点头。
以及一句意料之中的:
“叫我伊维尔……”
剩下林墨,路灯先生见他囊中羞涩,忐忑地邀请他去路灯旅店,说是对角巷最便宜的旅店,一天只要十个纳特。在少年答应后它简直高兴坏了,带路的时候甚至哼起了小曲。
“闪烁……指引……跟我跳着走……”
相比其他旅店,路灯旅店更像一处专门让魔法路灯歇脚的地方,它位于大市场阴霾的底层,最偏僻的角落,只有一个非常小的门面入口,挂着一盏明暗不定的老式油灯做招牌,如果不是有路灯先生带路,林墨决计想不到这会是一处营业旅店。
好在里面有扩展咒语,要宽敞很多。
林墨的住处被安排在二楼,路灯先生用它锈迹斑斑的灯臂费力地唤醒了房间——满是灰尘的屋子一下变得清洁整齐,灯具装饰也焕然一新,不过整间旅店似乎只有路灯先生一个(一盏)运营者,现在又多出了林墨这唯一的住客。
开始几天林墨都待在房间里捣弄魔杖。
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奥利凡德手工原产魔杖,用沉甸甸的金加隆买来的,按理来讲,怎么都比他以前在游乐园纪念品商店买的那些木棍儿实在,林墨盯着紫色魔杖上那些细致入微的雕琢,眼泪感动得在眼眶里直转,睡觉都舍不得松开。
可在捣鼓了几天后,他无奈地发现,这和他以前收藏的木棍没什么区别——无论他怎么挥舞都毫无反应。
既不像记忆中哈利那样能金星四射也不像伊维尔那样能放出火焰或是唤出镜子。
大概就是奥利凡德提到的“一点点使用困难”了。
强忍着退货的冲动把魔杖收好,林墨随便翻了翻那些复杂到看不懂的咒语书变形书魔药书等等,没看两眼便全都丢到一旁,最终神色严肃地打开了那本厚重的《魔法史》。
共和国的辉煌纪元已经到了2333年,对于共和国成立前那漫长的银河探索年代,林墨所知不多,在艾尔星的数据网络上也找不到相关资料,而对于还要早的,银河探索之前的——被称为文明起源的年代,更是仅有只言片语的记载。
队长他们压根没听过“地球”这个名字,甚至没人能说清楚,人类最初是从哪一片星域繁衍出的文明,林墨做梦都想知道漫长纪元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居然能让已踏入星际时代的人类丢失如此重要的资料,遗忘自己的由来。
他更想知道,那颗魂牵梦萦的水蓝色星球如今又在何方。
只是……
这本霍格沃茨的魔法史教材却带了更多的迷雾。
上面的记载,最早追溯到巫师联盟成立之时,按照历史脉络参照对比,那差不多相当于银河探索时代的早期,而更早的年代,即便在这本巫师著作的历史中,同样朦胧不清。
在对那段时期语焉不详的描述中,只有一个段落让林墨的格外重视。
麻瓜战争。
不是麻瓜自己的战争,而是巫师和麻瓜之间的战争。在《魔法史》零零散散的记载里可以看出,这场战争并不惨烈但延续了很长时间,似乎开始时魔法界已经暴露,而经过漫长的战争后,巫师最终获得了胜利,重新将魔法界隐藏了起来。
因为那段历史,如今巫师界对麻瓜的敌意比林墨记忆中的更强,并制定了严格得多的《巫师保密法》,任何知道巫师存在的麻瓜(包括窃法者及通婚巫师的亲属)都需要签订魔法契约,在任何情况下无法向不知情者透露魔法界的存在。
巫师联盟甚至有一整个部门来专门确保这条法律被严格遵守。
“窃法者”这个称呼便是从那个时代延续而来。
在那之后,巫师联盟正式成立,将总部设在探索联盟中心(如今的共和国首都行星)旁边,却不像卫星般环绕爱斯塔旋转,四季长圆昼夜长明。
以彰显魔法的超然高傲。
对于那场战争的起因与具体经过,书上并没有记载。
于是林墨把剩下的时间都花在了丽痕书店,试图沿着模糊的脉络去寻找更详细记叙。可惜,大半个月过去,书倒是看了不少,收获却依然寥寥——除了书店老板的敌意。
丽痕书店的老板是一位被称为巴克夫人的矮胖大鼻子女巫,她大概是从来没见过把书店当图书馆的巫师,被少年气得要命——林墨每天早晨带着面包就来到店里,在魔法史的书柜前一待就是一整天,到晚上才离开,大半个月从没买过任一本书。
刚开始大鼻子女巫还热情地询问他需要什么书籍,过了几天确认林墨是个蹭书看的,一怒之下干脆让经理把店里的矮桌和凳子全都撤了,结果林墨硬是背靠书柜查阅书籍。连那几盏刻薄的灯具拿他都没办法——它们会在店里没人的时候跑到林墨身边疯狂闪烁,林墨便拉下战术眼罩(这是背包里找到的少数有用物品)闭目养神,全当中场休息。
依然一待就是一整天。
就这么蹭到了月底。
想想也颇有意思,上辈子这般在书店蹭书看也是差不多的年岁,再大些时就学会去图书馆了,一次能借四本书,够看两个星期的。
林墨回过神来,将手中的书籍放回书柜,无奈地了口气,特娘的巫师界的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们都不知是干啥吃的,书写的艰深晦涩不说,内容还言之不详,看本书比猜字谜还累,更过分的是,很多书里的内容彼此不同甚至前后自相矛盾,大大降低了可信度。
他摇了摇头,决定暂时放弃,打算用最后一天干点别的。
再说,如果继续在丽痕书店赖着的话,他怀疑大鼻子女巫会偷偷给他下个恶咒——从她那目光来看这不无可能,之前少年与她对视时感觉她气得都要把眼珠子给瞪出来了。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没见着路灯先生,林墨独自前往古灵阁办理贷款。
古灵阁是大市场少有的风格上下统一的建筑,从最底层到最高层,整整一百零三层半(正在建设第一百零四层,并且还有天知道多深的地下部分),每一层都设有奢华入口与接待大厅,灯火通明永远营业,让人不得不感慨妖精们所占有的财富(尽管他们只是代为保管,为此还引起过各种矛盾)。
走过镌刻着警语的银色门扉,选了一个人少的柜台,很快便轮到林墨。
“业务?”柜台的妖精戴着一只绿帽子,声音很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