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她会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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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顾白徵是袁清从皇宫里借回来的,算是。
第二,袁清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了。
于是,自从顾白徵不冷静的告诉了袁清自己的性别以后,袁清就开始远离顾白徵。
顾白徵也乐得清闲。早知道这样,她早就告诉袁清自己是女的了。
袁清也开始想静静。
想了一天,两天,三天。
顾白徵一脚好几天没看到袁清了。
其实吧,顾白徵有时候也看不懂自己。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对袁清是没有那种男女之情的喜欢,也不是讨厌,就像是你碰上了一个普通人吧,命运把你们拴在了一起,仅此而已。
对于袁清的拯救与照顾,顾白徵自是铭记在心的,所以顾白徵也在很努力的为袁清创造财富尽她所能。
第一批工厂量产的铅笔上市了,加上之前顾白徵的限量算是无意识炒作,销量很好,第二批开始紧锣密鼓的制作。
而顾白徵却终于赋了闲,她是真的没有留一手,所有的配方技巧,秘技,原理,统统交给了袁家的工匠。
很多东西一旦点透,就是很简单的,匠人们学得快,等一批货做下来,顾白徵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给他们的了,于是顾白徵退居二线,只是在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指导一下,偶尔去监督一下流水线。
对于顾白徵的做法,老爷是很吃惊的。
起先袁清告诉他顾白徵不要钱,打算把所有的技术全盘附赠他还是将信将疑。直到后来袁清说想要留下顾白徵。直到袁清许诺把袁家产业的股份的百分之十二给顾白徵。
顾白徵留了下来。
老爷才相信顾白徵是个正常人,也会被金钱收买。
袁清和顾白徵只是口头协定,至今没有书面的文书,于是那些股份的转让还是做不得数的。老爷想,顾白徵必然还会给自己留有后路,比如铅笔的最重要的配方或者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这样才能迫使袁家一直留着他。
袁清是表现了对顾白徵的喜爱。
可是谁都知道,顾白徵是一个太监,富商子弟和太监的感情能持续多久呢?
即使顾白徵有一张漂亮得惊为天人的脸。
富人家,连真正的夫妻之间的感情都未必抵得住年华老去,岁月枯萎,更何况一个不男不女的太监。
老爷万万没想到的是,后来顾白徵真的脱离了生产线,而产品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他果然将所有的技术都教给了袁府的匠人。
顾白徵于是赋闲了。
天天早上起床吃吃早餐,四处晃晃,斗鸡斗狗什么的。
她常常跑到对面的院子里面去照顾小动物,大概是真的闲得发霉了。
用过午饭,她就会回到房里,画画铅笔外观设计图。
怎么说呢?她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铅笔这种低端的东西,始终成不了袁府的秘密武器,这种所谓的秘密配方和技术,终有一天会被别的商人勘透到时候又是一场商业上的腥风血雨。
与其这样,不如袁家的铅笔直接走高端的定制路线,抬高铅笔的价钱,这样就不太容易引导整个教育。
可是顾白徵现在才有这个想法确实有点迟。
早在她在皇宫里带着大家制造铅笔有贩卖以后,朝廷就盯上了。后来有九亦谦也有派人去打听。只不过结果和袁清一样,那东西是寄卖的,那寄卖的老板看打听的人穿着朝廷当兵的衣服,自是不敢供出是皇宫里的东西,自是含糊的说寄卖,至于寄卖的人他不太清楚。
当兵的不过是为上头做事,那时候这件事情并不紧急,于是也就是交差敷衍,没有更深入的调查,于是让顾白徵逃过一劫。
后来,顾白徵不是不再生产了么?
于是朝廷里这件事情就被放在了一边,一个事情如果是偶然,不太能引起九亦谦的注意的。那会儿,他们以为是偶然,那么就先放着。
每天那么多事情要处理,实在是分不出多余的精力。
可是当袁氏产业的第一批铅笔出来了以后,数量之大,都让顾白徵叹为观止了不是?朝廷自然又提起了注意力。
于是九亦钧说:“看来铅笔这东西果然是能量产的,继续去查。”
于是朝廷又派出人去查。
这下子很好查了,你买的每一支铅笔上面都打着袁氏家族的家徽,好辨认得很。
“袁府产的?”九亦钧把玩着手中的铅笔,看着上面的袁氏家徽说道,“以前怎么不见他们有这种东西,究竟是什么机缘才让这东西突然出现的,继续查!”
你说袁府是的都是什么人?
要做到那么大,显然要黑白通吃,朝廷和江湖两头混。
于是,袁府很快有了朝廷在私下里打听他们关于铅笔之间的关系的消息。顾白徵当然也听说了,她提起了警惕。
袁清和老爷在屋内讨论朝廷打听他们的事情:“你怎么看?”老爷问袁清。
“朝廷老早就看我们不太舒服了,只是没有办法动我们而已。这次大概也就是好奇打听一下,他们能做什么?”袁清满不在乎的说。
“就怕万一出错啊,这东西太和之前的东西差别太大,就怕朝廷抓住什么漏洞,造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啊。”老爷深沉的说。
“我们袁家会怕这个?”袁清疑问道。
“你有没有想过,朝廷也想要铅笔的制造方法?”老爷突然说道。
“什么意思?”袁清突然皱起了眉。
“读书人,当官的人,这世上用笔最多的人都和朝廷有关,但是这铅笔却要从我们手上购买,朝廷本身就够穷了,这笔开支要是能节省下来——”老爷只点到这里。
铅笔现在刚开始,石墨出产并不算太多,于是现在铅笔的价钱还是叫得比较高的。袁清粗略的算了算朝廷的所需,觉得老爷说得不无道理。
于是他问:“那老爷您的意思是?”
“朝廷想要的是那个顾小白。”老爷说。
“什么?”袁清其实已经想到了,但是他仍然忍不住大叫。
“所以——”老爷看着袁清的样子就忍不住要戏弄他一下,他又买了个关子。
“所以,其实你只想把小白轰走是吧。”袁清代替老爷说出来这句话。
“袁清你什么意思?”老爷瞪大眼睛问道。
“我喜欢她,不管你们承不承认。”袁清站得直直的说道。
这段时间他确实是没有再怎么去见顾白徵,原因很简单。他有点不确定自己对顾白徵的感情了。
对的,要是早些时候觉得顾白徵是个太监的时候,他可以很坦诚,很有勇气,可是一但知道顾白徵是女的。
袁清就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家族。
他终究还是富贵人家的独子,他终究还是只考虑着自己。
要是顾白徵是个太监,袁清觉得,这样他似乎更能和顾白徵相守一生,前提是顾白徵接受他。
或许他不可以给顾白徵名分,他知道自己始终还是要去娶一个堂堂正正的妻子,门当户对。
他同样不认为像顾白徵这样的人能处理好他们整个袁府的家庭事务。
于是,他可以接受作为太监的顾白徵,却不能接受作为女子的顾白徵。
他要考虑他究竟是爱不爱她,是不敢爱还是不爱。
这些,袁清都想得清清楚楚。
果然是个商人,一切都要量化。
一个女人,如果顾白徵是一个女人,袁清觉得,当初自己看的那一眼已经毁了顾白徵的清白。
他是该负责的吧。
可是,顾白徵不是那种用钱就可以打发的随便的女人。这点袁清也一直知道。
但是,他能娶顾白徵么?
袁清不用问自己的父母,空看老爷的态度就知道答案。
老爷是不喜欢顾白徵的,不仅仅因为顾白徵在老爷眼里是个太监。
反正顾白徵在老爷看来,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站在袁清身边的那一个。
这样对顾白徵公平么?袁清想不明白,于是他根本不敢再去看顾白徵,一眼也不敢看。
可是这时候老爷居然想借口赶走顾白徵,至少在袁清看来是这样的,袁清就炸了。
这大概是他第一次顶撞老爷。
“你真的喜欢他?”老爷还是不可置信的问道,然后不等袁清回答,就说,“可是不可以啊。”
袁清耸耸肩不说话了,他转身离开了老爷的房间。
他这几日在不停的问相同的问题。他真的喜欢顾白徵?他喜欢她什么?
袁清想了想,一下也想不清楚。这种感觉很难明说。
也不是一见钟情。
也不是所谓的真的是为了顾白徵的身体。
身体也许是个导火索,但是袁清知道,这远远不是全部。
在身体之后,袁清只觉得看顾白徵越看越可爱,就像他说的,比黄金还可爱。
袁清只要一看这顾白徵就开心得想发笑,哪里也不好笑,但是就是开心,这种感觉对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公子来说,金钱以外能获得开心的途径是十分难得的。
袁清为了说服自己,甚至去努力的发现顾白徵的好。
他看着她在画画,在做东西,反正她认真的时候,有时候会有头发垂下来,挡住一点点的脸,有时候会有汗滴,一两滴,反正认真的模样让他着迷。
像是会发光。
袁清好像悟到了自己为什么喜欢顾白徵了。
因为她会发光。
而他,向来是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的,所以他喜欢星星,喜欢黄金,喜欢顾白徵。
首先,顾白徵是袁清从皇宫里借回来的,算是。
第二,袁清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了。
于是,自从顾白徵不冷静的告诉了袁清自己的性别以后,袁清就开始远离顾白徵。
顾白徵也乐得清闲。早知道这样,她早就告诉袁清自己是女的了。
袁清也开始想静静。
想了一天,两天,三天。
顾白徵一脚好几天没看到袁清了。
其实吧,顾白徵有时候也看不懂自己。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对袁清是没有那种男女之情的喜欢,也不是讨厌,就像是你碰上了一个普通人吧,命运把你们拴在了一起,仅此而已。
对于袁清的拯救与照顾,顾白徵自是铭记在心的,所以顾白徵也在很努力的为袁清创造财富尽她所能。
第一批工厂量产的铅笔上市了,加上之前顾白徵的限量算是无意识炒作,销量很好,第二批开始紧锣密鼓的制作。
而顾白徵却终于赋了闲,她是真的没有留一手,所有的配方技巧,秘技,原理,统统交给了袁家的工匠。
很多东西一旦点透,就是很简单的,匠人们学得快,等一批货做下来,顾白徵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给他们的了,于是顾白徵退居二线,只是在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指导一下,偶尔去监督一下流水线。
对于顾白徵的做法,老爷是很吃惊的。
起先袁清告诉他顾白徵不要钱,打算把所有的技术全盘附赠他还是将信将疑。直到后来袁清说想要留下顾白徵。直到袁清许诺把袁家产业的股份的百分之十二给顾白徵。
顾白徵留了下来。
老爷才相信顾白徵是个正常人,也会被金钱收买。
袁清和顾白徵只是口头协定,至今没有书面的文书,于是那些股份的转让还是做不得数的。老爷想,顾白徵必然还会给自己留有后路,比如铅笔的最重要的配方或者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这样才能迫使袁家一直留着他。
袁清是表现了对顾白徵的喜爱。
可是谁都知道,顾白徵是一个太监,富商子弟和太监的感情能持续多久呢?
即使顾白徵有一张漂亮得惊为天人的脸。
富人家,连真正的夫妻之间的感情都未必抵得住年华老去,岁月枯萎,更何况一个不男不女的太监。
老爷万万没想到的是,后来顾白徵真的脱离了生产线,而产品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他果然将所有的技术都教给了袁府的匠人。
顾白徵于是赋闲了。
天天早上起床吃吃早餐,四处晃晃,斗鸡斗狗什么的。
她常常跑到对面的院子里面去照顾小动物,大概是真的闲得发霉了。
用过午饭,她就会回到房里,画画铅笔外观设计图。
怎么说呢?她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铅笔这种低端的东西,始终成不了袁府的秘密武器,这种所谓的秘密配方和技术,终有一天会被别的商人勘透到时候又是一场商业上的腥风血雨。
与其这样,不如袁家的铅笔直接走高端的定制路线,抬高铅笔的价钱,这样就不太容易引导整个教育。
可是顾白徵现在才有这个想法确实有点迟。
早在她在皇宫里带着大家制造铅笔有贩卖以后,朝廷就盯上了。后来有九亦谦也有派人去打听。只不过结果和袁清一样,那东西是寄卖的,那寄卖的老板看打听的人穿着朝廷当兵的衣服,自是不敢供出是皇宫里的东西,自是含糊的说寄卖,至于寄卖的人他不太清楚。
当兵的不过是为上头做事,那时候这件事情并不紧急,于是也就是交差敷衍,没有更深入的调查,于是让顾白徵逃过一劫。
后来,顾白徵不是不再生产了么?
于是朝廷里这件事情就被放在了一边,一个事情如果是偶然,不太能引起九亦谦的注意的。那会儿,他们以为是偶然,那么就先放着。
每天那么多事情要处理,实在是分不出多余的精力。
可是当袁氏产业的第一批铅笔出来了以后,数量之大,都让顾白徵叹为观止了不是?朝廷自然又提起了注意力。
于是九亦钧说:“看来铅笔这东西果然是能量产的,继续去查。”
于是朝廷又派出人去查。
这下子很好查了,你买的每一支铅笔上面都打着袁氏家族的家徽,好辨认得很。
“袁府产的?”九亦钧把玩着手中的铅笔,看着上面的袁氏家徽说道,“以前怎么不见他们有这种东西,究竟是什么机缘才让这东西突然出现的,继续查!”
你说袁府是的都是什么人?
要做到那么大,显然要黑白通吃,朝廷和江湖两头混。
于是,袁府很快有了朝廷在私下里打听他们关于铅笔之间的关系的消息。顾白徵当然也听说了,她提起了警惕。
袁清和老爷在屋内讨论朝廷打听他们的事情:“你怎么看?”老爷问袁清。
“朝廷老早就看我们不太舒服了,只是没有办法动我们而已。这次大概也就是好奇打听一下,他们能做什么?”袁清满不在乎的说。
“就怕万一出错啊,这东西太和之前的东西差别太大,就怕朝廷抓住什么漏洞,造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啊。”老爷深沉的说。
“我们袁家会怕这个?”袁清疑问道。
“你有没有想过,朝廷也想要铅笔的制造方法?”老爷突然说道。
“什么意思?”袁清突然皱起了眉。
“读书人,当官的人,这世上用笔最多的人都和朝廷有关,但是这铅笔却要从我们手上购买,朝廷本身就够穷了,这笔开支要是能节省下来——”老爷只点到这里。
铅笔现在刚开始,石墨出产并不算太多,于是现在铅笔的价钱还是叫得比较高的。袁清粗略的算了算朝廷的所需,觉得老爷说得不无道理。
于是他问:“那老爷您的意思是?”
“朝廷想要的是那个顾小白。”老爷说。
“什么?”袁清其实已经想到了,但是他仍然忍不住大叫。
“所以——”老爷看着袁清的样子就忍不住要戏弄他一下,他又买了个关子。
“所以,其实你只想把小白轰走是吧。”袁清代替老爷说出来这句话。
“袁清你什么意思?”老爷瞪大眼睛问道。
“我喜欢她,不管你们承不承认。”袁清站得直直的说道。
这段时间他确实是没有再怎么去见顾白徵,原因很简单。他有点不确定自己对顾白徵的感情了。
对的,要是早些时候觉得顾白徵是个太监的时候,他可以很坦诚,很有勇气,可是一但知道顾白徵是女的。
袁清就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家族。
他终究还是富贵人家的独子,他终究还是只考虑着自己。
要是顾白徵是个太监,袁清觉得,这样他似乎更能和顾白徵相守一生,前提是顾白徵接受他。
或许他不可以给顾白徵名分,他知道自己始终还是要去娶一个堂堂正正的妻子,门当户对。
他同样不认为像顾白徵这样的人能处理好他们整个袁府的家庭事务。
于是,他可以接受作为太监的顾白徵,却不能接受作为女子的顾白徵。
他要考虑他究竟是爱不爱她,是不敢爱还是不爱。
这些,袁清都想得清清楚楚。
果然是个商人,一切都要量化。
一个女人,如果顾白徵是一个女人,袁清觉得,当初自己看的那一眼已经毁了顾白徵的清白。
他是该负责的吧。
可是,顾白徵不是那种用钱就可以打发的随便的女人。这点袁清也一直知道。
但是,他能娶顾白徵么?
袁清不用问自己的父母,空看老爷的态度就知道答案。
老爷是不喜欢顾白徵的,不仅仅因为顾白徵在老爷眼里是个太监。
反正顾白徵在老爷看来,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站在袁清身边的那一个。
这样对顾白徵公平么?袁清想不明白,于是他根本不敢再去看顾白徵,一眼也不敢看。
可是这时候老爷居然想借口赶走顾白徵,至少在袁清看来是这样的,袁清就炸了。
这大概是他第一次顶撞老爷。
“你真的喜欢他?”老爷还是不可置信的问道,然后不等袁清回答,就说,“可是不可以啊。”
袁清耸耸肩不说话了,他转身离开了老爷的房间。
他这几日在不停的问相同的问题。他真的喜欢顾白徵?他喜欢她什么?
袁清想了想,一下也想不清楚。这种感觉很难明说。
也不是一见钟情。
也不是所谓的真的是为了顾白徵的身体。
身体也许是个导火索,但是袁清知道,这远远不是全部。
在身体之后,袁清只觉得看顾白徵越看越可爱,就像他说的,比黄金还可爱。
袁清只要一看这顾白徵就开心得想发笑,哪里也不好笑,但是就是开心,这种感觉对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公子来说,金钱以外能获得开心的途径是十分难得的。
袁清为了说服自己,甚至去努力的发现顾白徵的好。
他看着她在画画,在做东西,反正她认真的时候,有时候会有头发垂下来,挡住一点点的脸,有时候会有汗滴,一两滴,反正认真的模样让他着迷。
像是会发光。
袁清好像悟到了自己为什么喜欢顾白徵了。
因为她会发光。
而他,向来是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的,所以他喜欢星星,喜欢黄金,喜欢顾白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