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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聚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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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北城门,一边飞驰,平安还不忘叮嘱不已,

    “公子,咱们事先说好的,不能进入戈壁,您若不听,我可真要回禀主母的!”

    娄小乙微笑不语,都到这时候了,还能由得你么?

    还是那条路,大路向北十来里后转向西北,这也是进入戈壁的最短距离。

    往事如烟,曾经在月前也有这么八个少年飞驰在这条路上,可惜,等待他们的是悲惨的结局!

    有些人会退缩,有些人会逃避,有些人会谈之色变,畏如蛇蝎,但也有些人,仍然无所畏惧!

    娄小乙从来就不认为戈壁有什么好怕的,只要够谨慎!上一次栽跟头是因为他不是话事人!如果由他掌总,绝不会出现那种悲惨的结局!

    因为轻车熟路,所以跑的比上次还快,离正午还有一个时辰,他们已经进入了戈壁!

    平安在后面大呼小叫,娄小乙却是只做不理,直到进入戈壁近十里时,耳听后面的平安声音都快嘶哑了,他才停了下来,跳下马,站在一个沙堆上左右观察地形。

    “少爷,少爷,回去之后,我定要告你一个不遵之罪!”平安上气不接下气。

    娄小乙哈哈一笑,“第一,今日便在这里,不往前走了!第二,我考取文状之日,就是你荣升管事之时!你还有何话可说?”

    平安跳下马,“您这是赤-果-果的贿赂!”

    娄小乙就撇撇嘴,“那我和你谈理想,谈未来,你听么?”

    在沙堆上看了半晌,其实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让一个前世今生都没在戈壁沙漠地带生活过的人,仅仅根据几个土著沙民的描述就能做到心中有数,那就是妄想。

    但有二点他记的很清楚,沙民们都说,在低洼处,和背阳阴凉处最有可能出现那物事。

    这样的地方,他找到了两个,于是扔給平安一把沙铲,自己也提着一把,

    “来吧,开始干活了,要想当总管,总得出把子力气!”

    在一个太阳晒不到的低地,两人开始挖坑,平安挖的是心惊胆战,生怕再钻出个沙蛇沙蝎来,咬了自己还好说,如果再把少爷咬了,这份差事就别想再干了,三十多奔四十岁的人,去哪找这么轻松,福利又好,又有面子的差事?

    娄小乙就笑,“平安你怕个甚?也有防护,也有伤药……你别以为那些蛇啊蝎啊的是傻的!它们感觉到有动静早就跑了!人怕蛇蝎,蛇蝎更怕人呢!”

    不多时,一个五,六尺深的沙坑挖好,沙地好挖不费力,但也不能再继续,因为随时在塌陷,

    挖好之后,娄小乙从随身携带的包袱中取出一个大瓷瓶来,这是普城人夏季用来盛放凉茶的器物,尺来高,半尺为径,瓶口密封极好,普城人一般把这东西装满凉茶后就吊入井中浸着,喝时自取,烈日炎炎下,是极享受的。

    放好瓷瓶,娄小乙小心翼翼的取出一瓶豚线香,把一多半的豚香都倒入了瓷瓶底部,又把剩余的均匀洒到瓷瓶外周围。

    最后,爬上坑,用绳子系好瓶盖,以便随时放落,盖住某些循味而来进入瓶底的东西!

    一切布置妥当,又换了个地方,相距里许,又同样的埋设了一个陷阱。

    这就是娄小乙的修行尝试!

    他发现,在这个世界想要修行,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灵机这一关,当然也包括所有和灵机有关的东西,比如,更浓郁的修行秘地,灵器灵物,说白了就是资源。

    他一个普通凡人,哪里找资源去?就算是富如普城首富之子,修行年余之后也不得不放弃,可见凡间财富和修行资源之间的兑换就不存在可比性,是千金不换的概念,长生,是能拿钱买的么?

    首富李家都不成,就更别提只是个空架子,指望着城外几个庄子,城内几个铺子和娄司马的遗泽而生存的娄府,娄小乙便再醉心于修行,也不可能往自家府上打主意。

    思来想去,在他这一生中唯一见过的灵物便只有一件,土崖窟刻中见识的白沙虫!

    这东西,其实在那本三千年目睹奇形怪状中有提过,属于照夜国普城附近的特产,准确的说,就是戈壁滩的特产,别无分号。

    书简中说的明白,有如鸟肋,食之无味,弃之也不可惜!

    鸡肋已经够无趣了,鸟肋那东西,值的一啃么?说的就是白沙虫所带灵力之薄弱,是万物生灵中可携带灵机的物种中,最低微的存在;再加上这东西天生胆小敏锐,藏于沙土之中,极难大量捕捉,所以,没有可利用的价值。

    白沙虫之于修行人,就如以二,三米粒投之大象,别说裹腹,牙缝都塞不满,还没到胃,就已经损耗掉了;所以正经的有点本事的练气士都不会在它身上打主意。

    但娄小乙可不是大象,他现在就是一只髅蚁,大象看不上的东西,髅蚁觉得还蛮不错的呢!

    在窟刻被困的那几天中,他偶然发现了这个秘密,都说白沙虫胆小敏锐,很难捕捉,只不过是没找对办法,对任何生物来说,都有其缺点和致命之处,不知而已。

    当初那几条白沙虫围着的,其实就是娄小乙移动风灯时不小心滴落地上的灯油,似乎白沙虫格外的喜欢这东西?是因为气味还是其他的原因?

    这很好理解,人类也喜欢闻各种奇怪的气味,有喜欢臭豆腐的,有钟情于脚气的,还有迷恋汽油味的,人类尚且如此,何况虫子乎?

    但为什么只独独他这盏风灯灯油能招来虫子,其他摔碎的风灯为什么招不来?这就是他找那个杂货店掌柜的麻烦的原因。

    现在搞明白了,才有他今日一行。

    至于如果真抓住了这些白沙虫,又怎么利用它们来修行,这是接下来要研究的课题,不抓几只,研究个屁?

    找了个阴凉地方,铺了块布,摆上吃食,这鬼天气鬼地方,越来越热,除了清水瓜果,也吃不下什么东西;酒是不敢喝的,他骑马也就是个普通水平,如果再醉驾摔下来,折了脖子,那才是大笑话,会被钉到普城的耻辱柱上,一辈子都洗刷不清的。

    平安到了现在,也能大概猜到小相公在捉什么东西,但他更明白什么东西是他该问该知道的,什么是得装糊涂的,这就是他能爬到现在这一步的原因。

    主人的事,尤其是那些奇奇怪怪的事,把自己当成个傻子就最好,这种情况下,没人会喜欢机灵的,刨根问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