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游历红尘的老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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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蜜这一声冷喝,吓到了两个年轻女孩。
身为大明星,爆发出的气势也不是这两个年轻女孩能承受的,她们对视了一眼,灰溜溜的离开了。
“这么凶?”叶枫有些诧异的看了杨蜜一眼。
“老板,你刚进这个圈子没有经验,那两个女的一看就是外围女,专逮有钱人下手。其实就是利用自己的身体,骗钱的。”杨蜜很认真的说道。
“好吧。”叶枫笑了笑,怪不得她们见自己付了钱之后,态度转变这么大。
“老板,走哦,我们继续逛。”杨蜜调皮的冲叶枫眨了眨眼睛,随后转身朝着另一个专柜走去,叶枫一看到chanel(香奈儿)几个字母,血压蹭蹭的往上升,这可是全世界女性奢侈品牌啊!
不行了不行了,最近身体是越来越不行了,还没陪杨蜜逛两个专柜,这血压就开始升高了!
杨蜜拿起轻抬玉臂,拿起了一瓶香水。
“小姐,你眼光很好,这是chanelno5香水,是以现代花香系列为号召,首先闻到的是摩登——现代香系列中的新鲜花香(包括伊兰花及苦橘)的香首,然后香体由玫瑰和茉莉带出,最后以白檀香为基底衬托。其实内容包含了不下130种的香精,而且其中的主味大多是人工合成的现代花香香精(通称乙醛),可使香味多变化,而这正是chanelno5的最大特色。香奈尔5号的包装大胆的采用银色包装,极其高雅大方。”女店员微笑着介绍。
叶枫有一种转身而逃的冲动,这里的女店员怎么一个比一个博学?
最后,杨蜜买了两瓶香水。
好在香水的价格不贵,两瓶只花了几千元,跟那个爱马仕包包比起来便宜多了。叶枫还真怕她再要个几十万的奢侈品,到时候他付不起钱就尴尬了。就带了一张五十万的卡,已经刷了三十多万,只剩下了十几万。
这里的商场专柜有很多奢侈品,随随便便一件都是天价。比如说那个闪闪发光的钻石,标价五十万。叶枫看着很是刺眼,如果杨蜜相中了那个,那可就完蛋了。
就在叶枫想着是不是给银行打个汇款电话的时候,杨蜜忽然说道:“老板,我们走吧,今天就买这么多,接下来咱们去逛姑苏城。”
闻言,叶枫终于松了一口气。杨蜜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女人,看她购物的兴致未尽,主动提出离开,估计是怕他难堪吧。
“老板,破费啦,谢谢哦。”杨蜜挎着爱马仕包包,望着叶枫笑嘻嘻的说道。
“不,这算啥破费。”叶枫打肿脸充胖子,道:“只买了一个包和两瓶香水,太少了,要不咱们再逛逛?”
“老板,真的啊?这里很多专柜都没逛的哦,我在网上提前看了,相中了一款概念包,这是由15个lv包拼贴而成,再用鳄鱼皮与稀有鸟类的羽毛装饰。一个要价5万2千美金,相当于32万人民币。在咱们国家买这个包还要交纳一倍的奢侈品入关税,就是60万人民币。要不咱们去看看?”杨蜜歪着脑袋,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我靠!六十万的包包!
叶枫只觉得脑袋有些眩晕,六十万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但是花这么多钱去买一个包包,那是非常难以接受的。
“老板你咋了,怎么满头大汗的?”杨蜜笑意盈盈的问道。
“没……没事,这商场比较热。”叶枫擦了擦额头的汗,说道:“杨蜜,要不咱们去逛逛风景吧,这商场里太热了。”
“也好,看把你吓得,还是我老板呢!”杨蜜捂着嘴偷笑。
叶枫咧了咧嘴,再一次认识到了女人的消费能力,长久以来的贫穷真是限制了他的想象力!虽然亿万资产在身,叶枫感觉自己仍是一个穷人,这些钱怎么花都不知道。对于那些价格昂贵的奢侈品,叶枫没有任何兴趣。在他看来,东西实用才是最要紧的。反正是大老爷们,也不需要精致的东西装饰自己。当然,女人就另说了,这些东西离不开的。
随后,叶枫和杨蜜两人就来到了姑苏的十大风景名胜之一——虎丘山。它有2500多年的悠久历史,有“吴中第一名胜”、“吴中第一山”的美誉,宋代大诗人苏东坡写下“到姑苏不游虎丘,乃憾事也!”的千古名言。
选择这个地方,不只是因为这里风景优美,还因为它悠久的历史,是春秋五霸之一吴王阖闾的墓穴所在。叶枫学过春秋史,对吴王阖闾比较崇拜。那个时候吴国只是边陲小国,中原才是天下中心,繁华富饶。一代霸主阖闾就是从这个边陲小国的君主,成为了制霸春秋的霸主,令人叹服!
是以,叶枫想着去虎丘山凭吊一番,或许能领悟到什么东西也说不定。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也正是这个道理。
叶枫和杨蜜来到了虎丘山,正准备找个导游带带路,迎面忽然走来一个道士。
这道士穿着道袍,没有戴道帽,满头白发,但脸色红晕,身材不瘦不胖,普普通通,看起来就只是一个很平凡的道士,那种有人看他一眼就能收回视线那种。
但落在叶枫的眼里却绝对不是这么一回事,眼光剥出一些浮华而世俗的外表,就可以看到这个道士的白发是因为所有精气聚集一点造成的衰老,古时候就有武道高人,不到20白头,更进一步,丹田壮大之后,气血充盈全身,那人就会返老还童,逆生长。
除此之外,此人体内隐隐约约发出一阵阵的毫光,呈现五色。
当然,这毫光不是真正现实中的光,而是心灵感应中的毫光。
修炼到叶枫这种地步人,心灵的感应十分的敏锐,就像是拥有第六感。闭上眼睛,可以看到此人身躯被一层五色光圈环绕,就好像画像之中的菩萨脑后光圈。
这是一股气场。
“五气朝元。”叶枫喃喃道:“强,很强,没想到竟是能碰到如此超绝的一个人物,这俗世什么时候多了这么多高手?”
叶枫有些诧异,从松池镇出来后,先是碰到了罗武哲这尊大高手,现在又碰到这么一个修炼到了五气朝元的道士。
几天的时间不到,连遇两尊顶尖高手,这实在是让叶枫诧异。
不过转念一想,叶枫也就明白了,现在是他修为高了,所有能看出这老道的不凡之处。
如果是以前,就算有这样的前辈高人在他面前出现,估计自己也发现不了。
在古武界,一些修炼到高深境界的老怪物,最喜欢游历红尘,在红尘中悟道。
这,其实也是很常见的事情。
叶枫的目光并没有过多停留在老道的身上,一望即收,就是不想引起老道的注意。
毕竟这很可能是个游历红尘的老怪物。
可是,当他和杨蜜准备从老道身边经过的时候,老道忽然停下了脚步,看向了两人。
杨蜜这一声冷喝,吓到了两个年轻女孩。
身为大明星,爆发出的气势也不是这两个年轻女孩能承受的,她们对视了一眼,灰溜溜的离开了。
“这么凶?”叶枫有些诧异的看了杨蜜一眼。
“老板,你刚进这个圈子没有经验,那两个女的一看就是外围女,专逮有钱人下手。其实就是利用自己的身体,骗钱的。”杨蜜很认真的说道。
“好吧。”叶枫笑了笑,怪不得她们见自己付了钱之后,态度转变这么大。
“老板,走哦,我们继续逛。”杨蜜调皮的冲叶枫眨了眨眼睛,随后转身朝着另一个专柜走去,叶枫一看到chanel(香奈儿)几个字母,血压蹭蹭的往上升,这可是全世界女性奢侈品牌啊!
不行了不行了,最近身体是越来越不行了,还没陪杨蜜逛两个专柜,这血压就开始升高了!
杨蜜拿起轻抬玉臂,拿起了一瓶香水。
“小姐,你眼光很好,这是chanelno5香水,是以现代花香系列为号召,首先闻到的是摩登——现代香系列中的新鲜花香(包括伊兰花及苦橘)的香首,然后香体由玫瑰和茉莉带出,最后以白檀香为基底衬托。其实内容包含了不下130种的香精,而且其中的主味大多是人工合成的现代花香香精(通称乙醛),可使香味多变化,而这正是chanelno5的最大特色。香奈尔5号的包装大胆的采用银色包装,极其高雅大方。”女店员微笑着介绍。
叶枫有一种转身而逃的冲动,这里的女店员怎么一个比一个博学?
最后,杨蜜买了两瓶香水。
好在香水的价格不贵,两瓶只花了几千元,跟那个爱马仕包包比起来便宜多了。叶枫还真怕她再要个几十万的奢侈品,到时候他付不起钱就尴尬了。就带了一张五十万的卡,已经刷了三十多万,只剩下了十几万。
这里的商场专柜有很多奢侈品,随随便便一件都是天价。比如说那个闪闪发光的钻石,标价五十万。叶枫看着很是刺眼,如果杨蜜相中了那个,那可就完蛋了。
就在叶枫想着是不是给银行打个汇款电话的时候,杨蜜忽然说道:“老板,我们走吧,今天就买这么多,接下来咱们去逛姑苏城。”
闻言,叶枫终于松了一口气。杨蜜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女人,看她购物的兴致未尽,主动提出离开,估计是怕他难堪吧。
“老板,破费啦,谢谢哦。”杨蜜挎着爱马仕包包,望着叶枫笑嘻嘻的说道。
“不,这算啥破费。”叶枫打肿脸充胖子,道:“只买了一个包和两瓶香水,太少了,要不咱们再逛逛?”
“老板,真的啊?这里很多专柜都没逛的哦,我在网上提前看了,相中了一款概念包,这是由15个lv包拼贴而成,再用鳄鱼皮与稀有鸟类的羽毛装饰。一个要价5万2千美金,相当于32万人民币。在咱们国家买这个包还要交纳一倍的奢侈品入关税,就是60万人民币。要不咱们去看看?”杨蜜歪着脑袋,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我靠!六十万的包包!
叶枫只觉得脑袋有些眩晕,六十万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但是花这么多钱去买一个包包,那是非常难以接受的。
“老板你咋了,怎么满头大汗的?”杨蜜笑意盈盈的问道。
“没……没事,这商场比较热。”叶枫擦了擦额头的汗,说道:“杨蜜,要不咱们去逛逛风景吧,这商场里太热了。”
“也好,看把你吓得,还是我老板呢!”杨蜜捂着嘴偷笑。
叶枫咧了咧嘴,再一次认识到了女人的消费能力,长久以来的贫穷真是限制了他的想象力!虽然亿万资产在身,叶枫感觉自己仍是一个穷人,这些钱怎么花都不知道。对于那些价格昂贵的奢侈品,叶枫没有任何兴趣。在他看来,东西实用才是最要紧的。反正是大老爷们,也不需要精致的东西装饰自己。当然,女人就另说了,这些东西离不开的。
随后,叶枫和杨蜜两人就来到了姑苏的十大风景名胜之一——虎丘山。它有2500多年的悠久历史,有“吴中第一名胜”、“吴中第一山”的美誉,宋代大诗人苏东坡写下“到姑苏不游虎丘,乃憾事也!”的千古名言。
选择这个地方,不只是因为这里风景优美,还因为它悠久的历史,是春秋五霸之一吴王阖闾的墓穴所在。叶枫学过春秋史,对吴王阖闾比较崇拜。那个时候吴国只是边陲小国,中原才是天下中心,繁华富饶。一代霸主阖闾就是从这个边陲小国的君主,成为了制霸春秋的霸主,令人叹服!
是以,叶枫想着去虎丘山凭吊一番,或许能领悟到什么东西也说不定。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也正是这个道理。
叶枫和杨蜜来到了虎丘山,正准备找个导游带带路,迎面忽然走来一个道士。
这道士穿着道袍,没有戴道帽,满头白发,但脸色红晕,身材不瘦不胖,普普通通,看起来就只是一个很平凡的道士,那种有人看他一眼就能收回视线那种。
但落在叶枫的眼里却绝对不是这么一回事,眼光剥出一些浮华而世俗的外表,就可以看到这个道士的白发是因为所有精气聚集一点造成的衰老,古时候就有武道高人,不到20白头,更进一步,丹田壮大之后,气血充盈全身,那人就会返老还童,逆生长。
除此之外,此人体内隐隐约约发出一阵阵的毫光,呈现五色。
当然,这毫光不是真正现实中的光,而是心灵感应中的毫光。
修炼到叶枫这种地步人,心灵的感应十分的敏锐,就像是拥有第六感。闭上眼睛,可以看到此人身躯被一层五色光圈环绕,就好像画像之中的菩萨脑后光圈。
这是一股气场。
“五气朝元。”叶枫喃喃道:“强,很强,没想到竟是能碰到如此超绝的一个人物,这俗世什么时候多了这么多高手?”
叶枫有些诧异,从松池镇出来后,先是碰到了罗武哲这尊大高手,现在又碰到这么一个修炼到了五气朝元的道士。
几天的时间不到,连遇两尊顶尖高手,这实在是让叶枫诧异。
不过转念一想,叶枫也就明白了,现在是他修为高了,所有能看出这老道的不凡之处。
如果是以前,就算有这样的前辈高人在他面前出现,估计自己也发现不了。
在古武界,一些修炼到高深境界的老怪物,最喜欢游历红尘,在红尘中悟道。
这,其实也是很常见的事情。
叶枫的目光并没有过多停留在老道的身上,一望即收,就是不想引起老道的注意。
毕竟这很可能是个游历红尘的老怪物。
可是,当他和杨蜜准备从老道身边经过的时候,老道忽然停下了脚步,看向了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