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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那些年八戒吹过的牛笔

作者:且看杯中酒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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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报完背江楼一事,姬如雪又道:“老板,我们这个时候应该是可以介入的吧?”

    哪怕姬如雪没在商界打拼过,却也觉得这个时候该插进去一脚。

    不料,秦楚歌摇摇头道:“等!”

    “等?”姬如雪一脸茫然。

    “韩副城主说那个海纳百川的背景很强大,其幕后老板跟江南城的城主府有密切的关系。”

    “周年华斗不过海纳百川,而且他急于出手,十亿的价格也有可能会抛出的。”姬如雪补充了一句。

    “周年华愿意便宜卖,但两江商会和樱花商会绝不会让海纳百川得逞。”秦楚歌极为肯定的说道:“这两家商会急需为自己证明什么,背江楼这第一炮如果打不响,你觉得这两家商会能服众吗?”

    “明白了,先让他们斗,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姬如雪这回明白了。

    两人聊着天,车子已经快到小区门口。

    秦楚歌想了想,对姬如雪说道:“把车停小区门口,咱俩去趟菜市场。”

    “啊?”姬如雪傻眼了。

    司帅要逛菜市场?

    千古奇闻!

    “你偶像晚上要来家吃饭,最近你也挺累,晚上犒劳一下你,我亲自下厨。”秦楚歌做了解释。

    “咦?这么快就和好了?”

    姬如雪把车子停下,小声嘀咕了一句,内心还有点小激动。

    纵使姬如雪是秦楚歌手下第一战将,可是回归到普通人身份,她还是一个追星的粉丝。

    要跟偶像见面,还能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更甚至还是司帅亲自下厨。

    这待遇,让姬如雪感觉自己中了五百万的彩票大奖。

    两人一路搜索,终于在二十分钟后找到了一家大棚子结构的菜市场。

    各种新鲜蔬菜,生鲜猛货摆满摊位。

    摊前小贩,来往百姓,耳边萦绕着本地口音的家乡话。

    人生百态,市井乡情,尽收眼底。

    这,就是生活!

    秦楚歌其实还蛮喜欢这种调调的。

    做一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家里有口子等待跟他共进一日三餐的娇妻,精打细算的过日子。

    挺美!

    来到一处海鲜摊位,秦楚歌挑挑拣拣。

    在海上,最不缺的就是海鲜,一日三餐吃的也是这个。

    下锅之前,站在船头,搂一网出去,不出半个小时,一锅海鲜烩便能摆上桌。

    回到江城,对于海鲜,秦楚歌依旧钟情。

    多年以来养成的习惯,戒不掉!

    “兄弟一看就是从海边城市来的,我这都是中午刚上的货,特别新鲜!”摊位前站着一个瘦高个,踩着皮靴翻带着棒球帽。

    说话的时候露出满口白牙,顶着一张黢黑的脸颊,憨厚而朴实。

    秦楚歌回以微笑,把挑好的东西递过去,青年摊主伸手去接,目光中却是有些闪动。

    他歪着脑袋仔细打量着秦楚歌,嘴里嘀咕道:“怎么感觉这么眼熟呢!”

    听到这话,秦楚歌再次审视了一番眼前青年,神情一僵,一个名字脱口而出:“八戒!”

    八戒,原名朱韬。

    初中时候跟秦楚歌同班三年,等秦楚歌上了高中,这货就退学跑去东北闯荡了,渐渐也就跟秦楚歌失去了联系。

    这货上初中的时候两百多斤,但是性格软弱,时常被同学和社会上的小混子欺负。

    秦楚歌那时从老魏那能偷学来一些功夫,身手在同龄人中是翘楚,他帮过朱韬打过一次架。

    自那以后,他就成了秦楚歌的跟班。

    当时朱韬是个大胖子,秦楚歌很瘦。

    加上他姓朱,同学们都叫他八戒。

    秦楚歌喊他八戒,朱韬喊他猴哥,两人的友谊便是从这里来的。

    秦楚歌记得,朱韬退学坐火车去东北的时候,还是他赞助的。

    两人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菜馆喝的送别酒,那时的朱韬意气风发,曾放言要赚他一个亿回来娶班花……

    如今,他在这里卖海鲜,且瘦成了猴子。

    真的是让秦楚歌感叹物是人非。

    “哎呦我去,真的是我猴哥!这特么也太巧了吧!”

    朱韬乐疯了,绕过摊位来到秦楚歌面前,直接来了个大大的熊抱。

    “哥,我想死你了……”

    朱韬哭了。

    “我以为你死了,跑去烟雨苑找你,那里却换了主人。”

    “后来我打听到,你们一家的情况,晴天霹雳,江城居然传你们家是畏罪自杀!”

    “这怎么可能?你家生意做得那么大,秦叔和阿姨又是咱们江城的慈善家。”

    朱韬松开秦楚歌,一脸愤怒的表情。

    “我感觉一定是那陈家做得,这狗曰的陈家接手了你家的生意,摇身一变成了一尊豪门。”

    “草特爹的,气得我找人给他们公司天天泼大粪,我还偷偷揍过陈天华,蒙着麻袋揍的,解气!”

    “哥,这些年你去哪了?你你你……你啥时候回来的啊?”

    朱韬难掩激动之情,搬过来一把高脚凳,掀起皮围裙擦了擦。

    “哥,你快坐啊!”

    秦楚歌听朱韬在这叨念,心头也不是滋味。

    年少好友,意气风发的拜了把子,他不知自己魂归何处,纵使所有人都相信秦家是畏罪自杀,唯独他不信。

    这份友谊于年少结下,如今还是这般敦实。

    “我也想你!”秦楚歌锤了朱韬胸膛一拳,灿烂一笑:“八戒,班花娶到了吗?”

    “哈哈哈……”

    朱韬大笑着,连连摆手道:“那些年吹过的牛笔而已,班花是真没娶上,我娶了一个镇花。”

    “镇这个姓挺特别,百家姓真没这个姓呢!”秦楚歌一怔。

    “镇上最漂亮的镇花,给人家当上门女婿。”朱韬呵呵一笑。

    “那也不错!”秦楚歌这才明白。

    搞半天,除了村花、班花还有镇花一说呢!

    这时,有人过来买海鲜,朱韬直接赶走了。

    “不卖了不卖了,去别家买!”

    这样说着,朱韬准备收摊,并对秦楚歌说道:“哥,找地方喝点,就火车站那家菜馆行不?”

    朱韬这是要去寻找他吹牛笔的青春。

    “去我家吧!”秦楚歌想了想,反正也就是多一双筷子的事。

    “那我带点海鲜过去……”朱韬开始往袋子里拣海鲜。

    啪……

    一张大手拍在了朱韬肩膀上。

    从隔壁摊位走来了一个叼着烟的壮汉,臂膀上戴着一个红色的袖章,写着管理员仨字。

    “八戒,这么早收摊,经过咱媳妇同意了吗?”

    这货咯吱窝下夹着一条香烟,是隔壁摊位的摊主塞给他的。

    朱韬一回头,脸色有些难堪,看在秦楚歌眼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