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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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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站在旁边静静的看着这姑侄二人,知道他们如今虽得了柳巍的血,可也暂时无法真正苏醒洛明轩,我心头那股烧心的怒火便也静了些许去。

    没成事就行,我总有办法让你们成不了事。

    “琴芷嫣抓不到,琴千弦杀不了。”柳苏若坐在冰床旁边,神色寂寥,“你是要让我,硬生生的错过苏醒明轩的机会吗?”

    柳巍垂下了头:“琴家人,血脉至纯至洁,乃是复生圣药……”

    我一边听着他们姑侄俩的对话,一边忍着痛在石室内转悠了两圈,以前活着看不见魂魄,现在死了能看见鬼了,本想着洛明轩的鬼魂会不会在这附近,可绕了两圈,也没发现有别的鬼魂存在。

    洛明轩不会死,所以他的鬼魂不可能是去投胎了,他生前一个金仙之体,高高在上惯了,就算是死了,也定然不屑于与其他孤魂野鬼作伴,鬼市这种阴森之地,也是不会去的。

    他最有可能的就是一直守在这里,而如今他没有在,那就证明,他的魂魄多半是一起在身体里沉睡了过去。

    这样很好。

    我想,我杀不了他,那就让他不管是生是死都不能苏醒,无法领略这世间的美好,无法再去创造属于自己的新的记忆,这样,他就和死了差不多了。

    “……他们的血本是不可复制,可而今江湖之上,我知晓有一仙门,所修功法,亦会将自己身体练至至纯境地。”

    “哪个仙门?”

    “观雨楼。”

    听到这番对话,我微微转了目光,不出所料的从柳巍嘴里听到了三个字:“沈千锦。”

    虽然我不太清楚他们说得至纯至洁的血液是个什么玩意儿,不过我知道,观雨楼她们那一系的功法,需得所练功人心思至纯,不可有邪念、杂念与欲念。

    是以所炼观雨功法之人,不可动情,一动则伤,积毒于体内。

    多年之前,顾晗光抱着情毒发作的沈千锦来求我,所以我有幸见过传说中情毒的模样。

    那叫一个凄惨,每根头发丝都似要结冰一般,哈气成雾,身体一块一块被冻得发青发紫,僵硬着无法动弹,直至最后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变成一座冰雕。

    我花了大力气才与顾晗光一同救回了生死边缘的沈千锦,顾晗光将沈千锦的情毒过到自己身体之中,变成小孩,常年畏寒,可便是这样,也还不够,因为只要沈千锦有一天动情,她身中就还会再次积攒情毒。于是顾晗光只好施以金针,亲手抹去了沈千锦脑中,关于他自己的存在……

    柳巍继续道:“沈千锦的血虽比不得琴家这般天然,而如今我们已得了琴瑜的血,再加上沈千锦的,苏醒金仙,或成可能,且相比于现在对我们有所防备与顾虑的琴千弦与现今呆在万戮门的琴芷嫣,她更好得手。”

    柳苏若盯着洛明轩的脸,轻描淡写道:“那便把这沈千锦请来吧。”

    “已经来了。”柳巍道,“昨日我已遣人寻了借口,将她请来了,而今,她便正在厢房之中。我现在来,便是想通知姑姑,您可动手了。”

    柳苏若一笑,站起身来:“我这侄儿办事,当真周全。”

    两人说着,往石室外走去。

    他们是打算去害沈千锦了?

    且不说这洛明轩我不能让他醒,便说这沈千锦吧,当年虽是顾晗光来求我,可我也是花了那么多功夫将她救回来的。你们说要杀,便能杀?

    我可不许。

    我往石室外一飘,蹿上了地面,但见芷嫣急得似无头苍蝇一般在地面上瞎转转,而在她身旁的琴瑜则一直目光悲伤的盯着她。

    “别瞅了。”我斥了琴瑜一句,“有正事儿让你办。”

    琴瑜转头看我,而芷嫣却在这时扑了过来:“大魔王你去哪儿了!”她看了看我的身体,登时嘴一撇,跟要哭出来似的,“你怎么又魂淡了?你下那地室,我靠近就有疼痛感,你怎么下去的?怎么呆这么久?怎么不早点出来?”

    “就是因为一疼你就退,所以你才不知道我去哪儿了,不知道我怎么能在里面呆这么久,所以不管以前还是以后你都不会知道我为什么是大魔王而你为什么是小虾米。”

    我打发了她一句,在她愣神的时候,把她往旁边一推,盯着琴瑜道:“观雨楼的沈千锦可识得?柳巍说他今晚欲害沈千锦,像害你一般,取她的血。我现在要去找人帮忙,你找到沈千锦,用尽所有的办法将她护住,你动静越大越好,我片刻后便来。”

    琴瑜听闻我话语的前半段,已经是双目赤红,咬牙切齿,待我说完,都不用吩咐,他自己化为一股黑影,往空中一蹿,登时消失在了我面前。

    我唤了芷嫣一声,“走,先回去。”

    芷嫣连声问我:“到底怎么了?发生什么了?”

    从鉴心门飘到外面客栈还有一程路,我索性便将这其中事宜与芷嫣说了一通。芷嫣听罢一阵静默,似消化了好一会儿,她才自言自语的呢喃道:“在鉴心门这么多年,我竟从来不知,地下原来还藏着金仙尸身……可为什么是金仙……不是说他仁慈宽厚,是得大成的人吗……”

    我瞥了芷嫣一眼,看来这仙门的工作做得还是挺好的吗,洛明轩都死了这么多年了,他们这一代的小辈竟然还知道他。

    “可为什么现在为了复活他,就可以害了我爹呢?金仙是一条命,我爹就不是了吗?他们这复活过来的……算是什么金仙。”

    我冷冷一笑:“什么金仙,不都是修仙的人封的吗。这些人模狗样的家伙……”我顿了顿,倏尔想到了鬼市,想想这些面上仁义道德,背地里坏事干尽的修道者,等变成了鬼,也会受到与我同样的待遇,我顿时便觉得一阵暗爽。竟忍不住的开始琢磨,干脆我早点把他们都变成鬼得了。

    撺掇墨青放个大招,将他们统统带走。

    我这里心里暗爽着,芷嫣却又问了我一句:“当初你为什么要在婚礼上杀了金仙呢?”

    我望着面前快赶到的客栈,淡淡答了句:“因为他害了我和我唯一的亲人。”

    芷嫣一怔,愣神问我:“你的亲人?谁?”

    江湖上没人知道路招摇竟然还有一个亲人,可我却那么清楚的记得,在我还小的时候,在我的故乡,一片穷山恶水的地界里,我的族人一个个消失,甚至父母也在我有记忆之前不见了踪迹,最后只剩我和我姥爷呆在黑压压的山沟里,他整天喝着酒,喝得醉醺醺的,然后想起来便教我一会儿功法。

    我尚记得他告诉我,外面世界的人都是要自己选择的,修仙修魔,修各种道,而只有我们这一族的人没法去选,因为我们生而为魔,只能修魔道。

    我自有天赋高,穷山恶水里全是瘴气,正好有助于我的成长,我从没觉得修魔道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直到有一天,凶恶险峻的悬崖山上忽然坠下来了金光闪闪的一人,他身受重伤,命悬一线,我那时从没见过这么干净且漂亮的外界人。

    我将他从山石间带回,给他疗伤,他问我是什么人,问我为何在此,问我为何修魔。

    我那时没有心计,山沟里长大土丫头一只,便毫无防备的将自己的事告诉他了。然而当时他听罢我生而为魔的事,却也没说什么,他只告诉我,即便生而为魔,也可以心怀善念,已可成善德。

    我信了他。

    我照顾他,从他伤重直至伤好,能用瞬行术了,在这期间,他一直对我和颜悦色,温柔的教我背习仙门戒律,告诉我如何行善积德,如何最大努力的做到造福人世,不要虚度此生。

    我将他说的话一字一句的背了下来,那么清晰,清晰到直到现在,我也记得,少杀戮,不作恶,是他在我耳边日日夜夜念叨的话。

    从此我便心心念念的想要做一个好人。

    我努力修习功法,想出去名扬天下,想用一个魔的身份去造福人世。

    我不顾姥爷反对,终于离开了故乡,我去了尘稷山,偶然撞见了被十大仙门围攻的墨青,我救下了他,因为不恃强凌弱,不以多欺少,是洛明轩告诉我的。

    这是他告诉我的道义。

    可是后来,当我与墨青道了别,将他留在尘稷山。我想去找洛明轩,想去告诉他,我和他约定的事情,我努力做到了,我打算跟在他身边,以后与他一起做好人……

    最后当我终于找到洛明轩时,迎接我的,却是十八道仙法禁术,囚困于我,欲将我铲除。

    那时在金光之外,他又说了,用与当初悬崖之下完全不同的态度与语气,高高在上的同我说——“你生而为魔,定为天地邪恶之最,其心必邪,其行必恶,得之必诛。”

    我方才醒悟,原来,当时危险之境,他身受重伤落在我的手中,怕我加害于他,于是对我百般讨好,甚至还编出了一心向善这种屁话。

    我身陷囹圄。

    最后却是我姥爷离开了他守了一辈子的穷山恶水,前来仙门救我,我姥爷以一己之力,撞碎了禁锢我的仙术,以身做护,拼死送我离开,让我逃回了那穷山恶水的山沟里,而他则留下来,与洛明轩相抗。

    我没见到姥爷与洛明轩那一战,虽然在后来隐隐有听过世人传说,洛明轩与一不知名的魔修在洛明轩的凤山之上一战,几可颠倒山河,但最后还是洛明轩赢了。

    那“不知名”的魔修,别说下落,连灰都没有留下来一点。

    而我被姥爷送回了那山沟里。我在里面躺了整整三个月,身上破烂的伤口才开始慢慢愈合,断裂的筋骨也才开始重新生长。

    我咬牙在山沟里等,无望的等了许久,也未将我姥爷等回来。

    待得身上伤好,我从山沟里爬了出去,适时,时间已经过了半年,半年之前,我姥爷与洛明轩那一战已经沉淀了下去。而江湖之上,风波再起,不停的有新的厉害魔修出来,洛明轩又忙于其他事物。

    我姥爷死在了他的手上这回事与旁观者而言,已不再重要了。

    而重伤的我逃出,更是没人会想到伤成那样的我竟然还会活着。

    我沉淀了心性,又来到了尘稷山,捡回了一直留在尘稷山上破庙里的墨青,养好身体,我重拾旧河山,放出了话去,当年力战十大仙门的女魔头路招摇,重新出山了。

    女魔头欲建一门派,名为万戮,招贤纳士,欲收极恶之徒,誓要戮尽天下修仙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