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客小说网 > 前女友黑化日常 > 382.明月光前女友(20)

382.明月光前女友(20)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

一秒记住【墨客小说网 www.mksxs.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周国与楚国的交界处, 是一片人迹罕见、飞沙走石的荒莽草原。

    两国敌视已久,战火蔓延数年。

    周帝登基之后, 推崇文治武功,是民心所向, 楚国的“正义之师”名号开始受到了质疑。

    随着周朝蒸蒸日盛,逐渐凝聚万国来朝的气象, 楚国却从昔日赫赫大国沦为作陪衬托,年轻的国君心有不甘,一面倒向了朝中主战阵营, 不惜一切想要突破周国的防线,向京师进军,直捣黄龙。

    天子一怒, 伏尸百万。

    政治博弈的血雨腥风不仅牵连到边境两国的居民,延绵十里的城镇同样饱受战火的摧残。军队大量的物资供给榨干了百姓的心血,四下流离失所,生无可栖。

    楚军用力过猛,民心不稳,周军用了七天的时间,顺利突破楚国边境的第一道关卡。

    “哒哒哒——”

    巷子里传来几道沉稳的脚步声。

    为首的是一个青衣方巾的男子, 身形高大, 打扮得极为简朴。

    蜷缩在角落里的流民畏畏缩缩偷看这一队人, 见男人腰间挂着水囊, 不由自主吞咽了几下。

    这座弥漫了千年风沙的城镇被它的君王遗弃, 楚军撤走之前, 指挥官想出了一条极为恶毒的法子,在水井里投了毒,不出半日祸害数百人。

    周军进驻之后,立马把大大小小的水井封锁起来。由于水源所限,又要供于军用,镇上居民能领到的并不多,大部分人只能忍饥挨饿。

    为首的男人转过拐角,人群里有一个流民突然饿狼扑食般冲了上来。

    “大人——”

    随侍紧张叫了一声。

    “咔!”

    众人只听得细细的骨头碎裂声,那人如同一只小鸡仔,被男人毫不费力提架到空中,双腿不住挣扎蹬着,神色惊恐。

    “饶、饶命,英……”

    对方脸庞涨成了青紫色,一双眼不断往外翻动,死活掰不开脖子上的手。

    “嘭!”

    赵承罡眉头一皱,松开了。

    地面瞬间扬起灰扑扑的尘土。

    流民贪婪喘着粗气,心里头涌起劫后余生的庆幸。等恢复了一些力气,他赶紧爬起来,双膝卑微往前挪了挪,不住磕头,“多谢英雄!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呃——”

    他的衣领被一只蒲扇般的大掌揪住了。

    抬头就对上了男人威严凛然的虎目。

    “是个男人,就给老子站起来说话!别跟孬种一样求饶!”

    “呃,是,英雄。”

    流民局促抓了抓头。

    “小人姓刘,自小在这个镇子上长大,家里有一个媳妇跟一个三岁的小闺女,她们已经好几天没有喝水了,所以小人才动了贪念,要不是英雄手下留情,小人……”

    “啪!”

    一只牛皮水囊砸到他身上,流民手忙脚乱接过。

    “哎!哎!英雄你这是……”

    “拿回去让她们喝着先。”

    “英、英雄……”

    “快滚,老子的耐心有限,再磨磨唧唧的,老子就不给了。”

    赵承罡神情凶狠。

    他最不擅长应付的就是别人的眼泪。

    将军大人心说,若是夫人一哭,那杀伤力恐怕堪比千军万马,自己肯定要心疼得一塌糊涂。

    不过一个大男人在他面前哭得稀里哗啦的,这种就叫他心烦加头痛了,只想让人滚得越远越好。

    “是!英雄大恩,小人没齿难忘!”

    流民擦了擦眼泪,冲着恩人露出了一个小心翼翼又透着善意的笑,“小人的媳妇现在卧病在床,恐怕没办法招待英雄你们了。”

    赵承罡摆摆手让他走。

    对方又是再三道谢,钻进了人群中。

    “小四,你去跟着人。”

    “好嘞老大!”

    身形颀长、面容俊秀的小四犹如一条游鱼滑动,眨眼间消失在众人面前。

    “啧。”

    “啧啧。”

    “啧——”

    “三儿你是不是皮痒了,要老大给你松松骨头啊?”将军皮笑肉不笑。

    “老大息怒,息怒。”

    “在下这不是在夸嫂夫人吗?”

    一听到那名字,赵承罡粗大的神经立马变细,挥舞到半路的拳头硬生生收了回去。

    他狐疑扬着浓眉,“这关你嫂子什么事?”

    别以为老子没读书就可以随便蒙人了。

    军师长了一双招人的狐狸眼,笑眯眯地说,“在下以为,嫂夫人真是调/教猛兽的好手,愣是把一个只会抡起刀就砍的冷血屠夫训成了有血有肉的人。”

    赵承罡摸了摸头,简直就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老老实实纠正他说,“三儿你说啥?你嫂子她只会养兔子跟大白鹅,猛兽她胆子小不敢碰的。”

    老二杨昌德是听懂了,他跟军师是同一阵营的,也不戳穿,甚至颇为欠揍添上一句,“老三他是说啊,嫂子嫁你真是可惜了,人家是才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跟你这样只会吃肉喝酒杀人的糙汉子在一起,恐怕没共同语言喽!嗷嗷嗷!”

    还没说完就被锤了一脑袋瓜子,做哥哥的下手毫不留情。

    “你瞎说!”

    某人脸红脖子粗辩驳,“哥哥跟你嫂子咋没有共同语言了呢?前一阵子咱俩还共同探讨诗词来着!你嫂子还夸我来着!”

    此处男人挺了挺胸膛,表情迷之骄傲。

    弟弟们个个笑喷了,“得了吧,老大,就你?你忘啦,你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还探讨诗词?”

    “你们这群小混蛋!今天老子非得好好教训你们!”

    被集体调戏的老大一言不合就暴走。

    军师赶紧救火,“咳,言归正传,老大,你做了什么事让嫂夫人称赞你了?”

    说到自家夫人,刚刚还在怒发冲冠的男人瞬间变温顺绵羊,他粗硬的指甲挠了挠脸庞,怪不好意思的。

    数双眼睛亮晶晶瞅着他。

    将军的脸染成了红彤彤的猴屁股。

    “去去去!你们这些没成亲小孩子,老是探听大人的事干什么?说了你们也不懂,赶紧的,干活去!”

    为了掩饰紧张,他伸脚踹向他们的屁股,一戳一个准。

    弟弟们痛得嗷嗷叫。

    “老大你混球,说好了不踹的!我可是你拜把子的弟弟!”

    “得了吧,你又不是嫂夫人,还指望老大对你怜香惜玉啊?”

    “老三你闭嘴,什么怜香惜玉,爷是个男人——”

    “哦,失礼,在下一时忘了!”

    “我去你的老三!看招!”

    赵承罡松了一口气,总算转移了这俩混球人精的视线。

    他不由自主抬起手,探进了衣襟里。

    最靠近心脏的地方,一方柔软的细帕被主人妥帖珍藏在衣缝里。

    那上面针脚细密,还绣着他的名字。

    他不识字,也不知道自己的名字长成了啥样,唯一见的最多的是在圣旨跟奏折上,可是陛下的字太随性了,在他看来就跟一团乱糟糟的水草差不多,肚子里没墨水的大老粗真的看不懂。

    还是夫人好,把他的名字一笔一划都勾勒得清晰明了。

    那帕子紧挨着他的命脉,焰火般灼热,烧得皮肤微微发疼。

    赵承罡深吸一口气,转而抬起头,流民躺在角落里哀嚎哭诉,衣衫褴褛,散发着一股儿腐朽的恶臭。

    四周斑驳的墙壁裂痕是战火留下的疮痍。

    那日夫人读到一卷太平盛世的诗词。

    她眼中流露出向往的神色。

    当时的他想也不想就拍了拍胸脯发誓。

    说天下终会太平。

    夫人笑了。

    那个笑容他现在想来还记得清清楚楚,她斜倚着窗扉,日光薄透如纱,轻盈落在她的乌发上,折着深深浅浅的光。

    她说——

    我信夫君会做到。

    “嘭嘭嘭!”

    赵承罡突然狠狠锤了自己胸口几下,肌肉噗噗震动的声音惊住了弟弟们。

    他们回过头,莫名其妙看人。

    “老大你干啥想不开呢?”

    “什么想不开,老子这是在壮胆,哦不对,是起誓,你们懂个屁!”

    “老大你发啥誓啊?”

    “老子不告诉你们,哼!”

    将军大人威风摆着胯,雄赳赳气昂昂走了。

    众人笑嘻嘻跟了上去。

    “让弟弟猜猜,莫不是又是跟嫂子有关的吧?老大你是不是怕自己在外边待久了,想要尝尝野花,所以才发个誓心安一点?嗷,弟弟错了,老大别打,别打,要出人命啦!嫂子救命,老大他疯啦!”

    惨绝人寰的叫声久久回响在巷子里。

    一年,周军大败楚军,势如破竹,一路杀至楚国国都。

    楚都国君病急乱投医,以割让领土与公主和亲的方式,换取了附近国家的出兵支持。

    又两年,周军统帅以战力称雄,率领座下奇兵精英,奔袭三千余里,歼敌七万多人。

    狼烟烽火之下,六国溃不成军,纷纷臣服于周。

    至此,战乱结束。

    一个王朝统一的时代开始了。

    周军大胜,即日班师回朝,准备接受全国上下百姓的祝贺。

    军队纪律严明,禁酒是其中一条。

    难得打了一场旷古绝今的胜仗,在班师回朝的前天晚上,数名将领联名请命,解除一日酒令。赵承罡心里也痛快,大大方方同意了。

    帐篷边升起了一堆堆大型篝火,明光恍如白昼,旁边挤着一张张年轻而充满毅力的脸庞。

    他们慷慨高歌,阵阵浓烈的酒香在军旗下飘扬不绝。

    杨昌德狠狠咬着羊腿肉,塞得腮帮子鼓囊囊的,活像一只捕食的青蛙。

    他左顾右盼,哎了声,“老大人呢?怎么不见他出来?”

    军师用刀子小块小块切着肉,慢条斯理地说,“明天不是要回去了吗?依在下之见,老大应该是去捯饬自己了。”

    这话说得杨昌德差点没喷出来。

    “捯饬?你开玩笑,老大从来都不在意自己长成啥个球,呃?呃呃?”

    嘴里的肉骨头跌进篝火里,溅起数点炭火。

    杨昌德后知后觉痛呼了一声。

    但更多的还是——

    “卧槽!老大你你你你你换脸去了?”

    这位目似朗星、鼻若悬胆,真的是他那个胡子拉碴、不修边幅的老大?

    “老三,你捏捏我,我的眼睛是不是瞎了?”

    军师不理会他,捏住下巴,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下了结论,“老二你是挺瞎的。在下认为,老大长得还真不丑,就是那胡子跟眉毛茂密得过分,把脸都给遮严实了。”

    他似有感叹地说,“老大,幸亏你娶妻了,不然在下等人都没活路了。”

    男人被他说得不好意思,手指挠了挠脑门,“嘿嘿。”

    他前几天去巡逻的时候,看见一只小兵仔在水边刮胡子,想着都三年没见夫人了,就狠下了心,去厨房偷了一把菜刀,躲在主帅帐篷里给刮了几下。

    “等等!老大你下巴冒血了!”

    小四惊悚大叫。

    又是一阵人仰马翻。

    赵将军被弟弟们摁着肩膀,由军师亲自操刀,将剩余的胡茬理得干干净净,顺带上了药。本来还想包扎的,男人死活不肯,说裹成了一个白布粽子,那老子在夫人面前咋还能威风起来呢?

    大家只得作罢,反正这家伙皮糙肉厚,也不在乎这点儿伤。

    虽然众人对他表达了一致的认可,没当过美男子的赵承罡依然有点儿不自信,时不时摸着光溜溜的下巴,忧愁道,“夫人她会喜欢这种吗?老子觉得没胡子太娘气了,跟个小姑娘似的,一点儿男人味都没有!”

    这会儿将军大人头脑发热的冲动过去了,又是悔得肠子铁青,唉声叹气。

    弟弟们轮番洗脑,好说歹说才把人安抚住了。

    “来,老大喝酒,今晚咱们不醉不休!要知道你一回去,嫂子可就不许你沾了!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小四,给老大满上!”

    烈酒入喉,将军被呛得口鼻发热。

    “咳咳咳——”

    三年都没碰这玩意儿,后劲儿一下子就涌了起来。

    弟弟们被他的反应逗得哈哈大笑。

    看他们不怀好意的眼睛,将军大人赶紧溜了。

    他溜达到了一处湖边,周旁水草茂密,明月高悬上空。

    赵承罡又拿出了那方帕子,在月光下端详细看。

    快了。

    就快了。

    以大军的速度,半个月的脚程便能抵达京城。

    她现在又在做什么呢?三年了,她一个待在家里寂不寂寞?那个混蛋太子没有来惹她吧?好在他临走之前,特地留下了他的亲兵暗卫,应该能护得她周全无虞。

    他想着便失了神。

    “悉悉索索——”

    “谁?”

    “赵将军,是小人。”

    草丛中钻出一大一小的身影。

    那大人正是他三年前在巷子里给水的流民,后来携家带口去投靠他了,成了杨昌德手下的一个小兵,人们都叫他老刘。

    老刘手里还牵着一个姑娘,约莫是六岁的年纪,玉雪可爱。

    “老刘?是你!你不是回去了吗?”赵承罡惊讶地叫。

    老刘毕竟是前楚之人,考虑再三,还是留在了以前的镇子。

    “嘿嘿,俺们明天出发!今个是我小闺女的生辰,多煮了几碗长寿面,她吃不完,说给将军吃。”老刘摸了摸小女孩扎着红绳的丫髻。

    小女孩将藏在身后的盒子转出来。

    热气腾腾的面条捧到他面前。

    她怯生生叫了声,“给你吃。”

    赵承罡瞅着小姑娘眉清目秀的脸,心思已经飞远了。

    这男人傻兮兮认真琢磨,他跟琳琅以后生的瓜娃子,会不会跟她一样的好看呢?老人们常说女肖父儿肖母,万一闺女长他这满脸胡子,咋办?

    他抖了抖筷子,夹起面条往嘴里送。

    吃到一半,赵承罡瞥见老刘那复杂的眼神,心里打了个突。

    腹部骤然绞痛。

    “啪——”

    碗筷落地,溅起一地汤汁。

    “你、你往里面放了什么?”

    他一把扼住了老刘的喉骨,由于疼痛加剧,额头冒出大量的白汗尖儿。

    老刘透不过气来,断断续续地说,“是毒,我们楚、楚国的毒,你至多活不过十天!”

    十天之后毒发,肠穿肚烂至死。

    “你!”

    他目眦尽裂,死死掐住了人。

    老刘脸皮抽搐,翻起了白眼。

    “你这个坏人!你放开我爹爹!你放开!坏人!走开!”

    小女孩哭得声嘶力竭,小腿儿使劲踹着赵承罡,甚至张嘴要咬他的手。

    老刘看得魂飞魄散,“不行!你不能咬!阿宝,跑,快,跑!”

    “不要!阿宝要爹爹!坏人,你放开我爹爹!”

    看着小姑娘哭得一塌糊涂的脸蛋儿,将军内心深处的弦被拨动了,下意识就松了手。

    这一下,他也没了支撑,踉跄后退。

    “爹爹!爹爹你怎么样了?”

    “快、快走……”

    父女俩搀扶着离开。

    赵承罡喉咙嘶哑得厉害,短短时间内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噗通一声,人重重倒在了软泥地上。

    泥地是湿冷的,他不由得蜷缩起来。

    渐渐的,篝火旁载歌载舞的欢笑声离他远了,听不着了。

    “将军?将军!”

    “夫君,你醒醒……”

    纷乱的嘈杂声中,他好像听见了夫人的声音。

    虽然三年一个月零八天没有见着人了,她的声音却格外熟悉。

    他费劲睁开了沉重的眼皮。

    周遭的光影在摇晃着,晃得他眼睛直发晕。

    “老大!你醒了!”

    赵承罡挪过了头,见着了一旁的杨昌德,差点没认出来。

    这个小混蛋惯爱干净的,怎么粗心到忘记刮胡子了?整张脸就跟发霉的蘑菇似的,怪吓人。

    将军有点儿想笑,嘴角勉强扯了扯,又无力垂下了。

    他的视线从杨昌德的脸上划过,定在了他身后刺眼的光源上。

    那光摇摇晃晃的,他费了好一会儿才看清光是从马车深青色的帘布透进来的。

    帘子缝隙中,赵承罡隐约看到了远处苍碧的山。

    还有满山坡的小雏菊。

    “这……是哪……”

    喉咙仿佛含着铁刺儿,将军只能慢慢吞咽着口水。

    “周国!这里是周国!老大,你先忍着,我们很快就到京城了!小四他比我们早一步,已经赶回京城禀报陛下了,陛下他最疼你的,一定会准备好神医救你!”

    赵承罡盯着他嘴巴看好了一会儿。

    “你……说什么?”

    为什么他没听见声音?

    难道这是个梦?

    应该是梦,他浑身无力,仿佛被锁链绑着,挣脱不得。仿佛有一股莫名的力量,从下面拽着他的脚,在深深的泥沼中不断下沉、下沉。

    “老大,你要撑住,就几天,几天就好!我们很快就到家了——”

    黑暗袭来,将军又沉沉睡了过去。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是一天下午。

    马车轱辘辗转在熟悉的街道上。

    七月初四的古城散发着雨后的清新气息,人群熙熙攘攘,如往日般热闹。

    将军迷迷糊糊地想,这次的阳光比之前要暖和多了,也不刺眼,在四肢里暖洋洋散开。

    他感觉好多了。

    再好好歇息一下,他就能起身走路了。

    大老爷们的,好不容易得胜凯旋,就该是骑着马风风光光回去,再不济也是走着,哪有将军坐着马车回家的?

    老二也真是的,怎么能忽略这种严肃的细节呢?

    做哥哥的得好好给他说道说道。

    他张了张嘴,血丝从里面淌了出来,“老二……”

    将军怔了怔,慢慢抬起手臂摸了摸。

    “这是……”

    他发起呆。

    是红的。

    好像新婚那夜夫人嫁衣的颜色。

    杨昌德的身体微微痉挛,他挤出了笑,“怎么了老大?你刚醒,是不是饿了?要不要吃点东西?”

    对方忽然问,“几天了?”

    “什、什么?”

    “嗯,没什么。昌德,你先,扶哥哥起来。”

    “老大,你现在不能乱动!”

    他还没得及劝阻,对方径直撑起了手臂。

    杨昌德吓了一跳,连忙搀扶住人。

    才短短一会儿,将军身上的衣裳湿透了大半,好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

    他并不在意,探出手,巍巍颤颤掀开了帘子。

    这刻将军突然想起了第一次的进城。

    那时候他还不是骑着高头大马、威风凛凛的大将军,只是一个连一件完整的衣裳都没有的逃难亡民,天天惦记的,也不过是街角那一家热气腾腾的包子铺。

    那包子铺的老板娘是个膀大腰圆的中年大婶,平常凶得很,经常拎着菜刀到处砍人。他听人说,这都是老板娘的男人惹的祸,生得比女子还漂亮,总是招来一群狂蜂浪蝶。

    于是老板娘天天追着她男人砍。

    他心想,以后娶媳妇可要擦亮眼睛,绝对不能要这么凶的婆娘,天天家暴那咋成呢?

    不过这个念头只在他脑海里转了一圈就消失了。

    他身上一文钱都没有,招工的人看他凶神恶煞的,都以为是来打劫的,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

    想要去乞讨吧,又抹不下脸来。

    你说一个大男人的,头顶青天,四肢健全,怎么能像孬种一样活着?

    不过他饿了好些天,眼睛发绿,真的是走投无路了,在某一天,肚子咕咕叫的他下定决心要抛弃自尊,当一个没有良心的街头恶霸。

    然后,他就去隔壁包子铺那边蹲点了。

    就在他罪恶的双手准备伸出去的时候,边上来了一辆香木马车,隔着老远他都能闻到一股儿香气。

    车上下来了一个衣饰精巧的小丫头,备着专用的食盒。

    小丫头跟老板娘说说笑笑,显然是很熟络。

    他正暗自观察着,马车的纱帘掀开了一角。

    隔着熙攘的人群,视线瞬间对上了。

    那是一个特别漂亮特别漂亮的小姑娘,约莫是十岁的秀气模样,眼如春波明,唇似石榴红,不难想象她长大之后的风华绝代。

    小小姐眨了眨眼睛。

    他局促低下头,用旁边装着发臭青菜的箩筐遮住了脸,努力减小自己的存在感。

    “喏,这是我家小姐给你的。”

    那提着食盒的小丫头走近,笑嘻嘻递过来一个馒头。

    “这、这给我的?”

    他好久都没跟人说话了,一开口是哑涩的粗音,连他都不知道自己说什么,语无伦次。

    回过神时,小姐的马车已经没入街巷了。

    他来到京城吃到的第一个热乎乎的食物,是一个裹着香菇、虾仁还有些许葱蒜的白面包子。

    靠着这个包子,他挨过了那天晚上的刺骨冷雨。

    那天晚上赵承罡做了个决定。

    他想当一个英雄。

    一个出人头地的英雄。

    也许命运就是这样的奇妙,上一刻他想着犯罪,下一刻就放下屠刀要立地成佛了。

    一个包子也能拯救世界的,他想。

    第二天赵承罡去参军了。

    主考官还问他为什么要选择当兵。

    他当时说了什么来着?

    不想饿死。

    想当个大将军。

    然后,娶一个头发长长的、笑起来颊边有两个浅浅梨涡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