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第三十七章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
一秒记住【墨客小说网 www.mksxs.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雷利眨眨眼。
“哥?”
“就是有血缘关系的哥哥。”
雷利摇头。
“没有。”
“你再仔细想想。”
“这有什么好想的,有没有哥我还不清楚吗, 我是我们家族这辈的独苗。”
乔以莎松开他, 雷利一屁股坐到沙发里, 怅然道:“唉……我们家这代比较惨啦, 其实本来我可以有个哥的, 但夭折了。”
一旁的大祭司想到了什么, 摸摸自己的下巴,若有所思道:“你们家族当年发生的事我们也有所耳闻。”
剩下两位祭祀也跟着深沉地点着头。
乔以莎:“什么事?”
雷利坐直身体:“我来讲吧, 那是我姨妈家的事……”
雷利介绍自己来自于一个母系家族, 他的姨妈——也就是他母亲的孪生姐姐, 曾经怀有一个孩子。但她怀孕后莫名生了病,体质一天比一天虚弱。狼人的怀孕周期比人类短,大概需要六个月,可惜她在四个月的时候便病逝了。
“我姨夫接受不了妻子的死亡, 他把她葬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山林, 然后就离开部落隐居去了。我没有见过我姨夫, 我姨妈也没有留下照片, 关于他们的一切都是我妈告诉我的, 她一直思念着姨妈。”
鲁莱说:“当时这件事在部落闹得很大,这太不寻常了。”
乔以莎明白她的意思, 狼人跟其他异人种族相比,缺少诡谲变幻的咒术, 但他们拥有公认的最强的身体素质。简单说, 没魔法, 但物理技能满级,又能打又能抗。
他们基本是疾病绝缘体,乔以莎从来没听过有狼人会病死。
“你姨妈身体很不好吗?”乔以莎问。
“不,她很强悍,她和我妈是部落出了名的战士。她甚至比我姨夫还厉害,但是……”他无奈地耸耸肩。“没办法,没人知道是怎么回事。”
白天的酒吧很安静,原本围着柳河的狼群也回到了这边。狼人的安慰是沉默的,他们站在雷利身边,无声地注视着他。
一片静谧之中,乔以莎悄声问:“你姨妈是什么时候过世的?”
雷利看着她:“大概在我出生一年多以前吧。”
算算时间,也该死的赶巧。
乔以莎咬着自己的拇指,一种真理即将被揭晓的紧促感缠绕着她。
她问:“你知道她被葬在哪了吗?”
雷利说:“具体的地方只有我姨夫才清楚。不过那片山林我妈倒是跟我提过……”他抓抓头,思索道,“好像离这里不太远,在北边与临省的交界地带。”
乔以莎咬了咬嘴唇。
雷利:“怎么了?”
她摇头,掏出手机,她记得城市最北边那座山叫叠柏山,她加上“福利院”三字一同搜索,跳出一家名叫“阳岗”的教会福利院旧址。它曾开在叠柏山半山腰,五年前搬迁了。
她记得洪佑森给她讲过,他刚出生就被山里的野狼叼去了福利院,当时他身上都是干涸的血肉块……
乔以莎想到一种匪夷所思的可能性,顿时头皮一阵发麻。
她皱巴着脸问:“图安的生命力是不是很强啊?”
冯芹说:“当然,他是最强的。”
“能强到什么地步?”
“这……我们不清楚,没人见过他。”
乔以莎抓心挠肝地转了几圈,最后搓搓手,说:“我出去一趟,确认点事情,你们在这等我。”
鲁莱:“确认什么?喂……哎!”
正午时分,乔以莎推开Bly的大门,被炽烈的阳光晃了下眼。昨夜刚下过雨,今日空气清新舒爽。
她给洪佑森打了电话,响了好几声才接,声音异常低沉。
“还没下课……干什么?”
“我问你个事,你还记得你当年生活的那家福利院叫什么吗?”
“不记得了。”
“是不是在北边的叠柏山?”
“好像是吧,你问这干嘛?”
乔以莎心口砰砰直跳,她想来想去,最后问他:“你们的福利院里……有教堂吗?”
“……有。”虽然对文字记忆不清,但儿时的画面都牢牢印在洪佑森的脑海里。“有一个小教堂,院长每天早上都要带人去唱歌,但我没去过。”
乔以莎仰头望天,天空蓝得像块玻璃。她不太确定自己此刻的心情究竟是激动多一点,还是担忧多一点,复杂的情绪挤压着她。
纠结之际,面前忽然驶过一辆洒水车,细密的水珠经过阳光加工,形成一道虚影闪耀的彩虹,后方是层层翠影,清透靓丽。这好似是大自然的预兆一般,让乔以莎心情稍有缓解。
“下午能逃课吗,有件事要跟你说。”
“出不来,班主任在。”
“真的是大事!你随便找个理由嘛。”
“真的出不来,学校刚做完志愿调查,等会要一对一谈话。”
“……”
忘了这茬了。
“你填哪个学校了?”
“就本市的理工学院,离家近,也方便回家看我爸。”
“专业呢?”
“勘探。”
“……啥?”
“地质勘探,夏俊帮我找的。我说想报一个能没事去外面转转的专业,他就推荐了这个。”
乔以莎在路边干张着嘴巴足足半分钟,她脑中思考的事情从狼王大业跳到柴米油盐的生活里。
“这什么专业啊,靠谱吗,教什么的?”
“具体我也不清楚。”
“听着土了吧唧的呢,不是说要学法律吗?这专业出来能找到工作吗?”
“我爸已经看开了,要我报我喜欢的。工作不用担心,有专业肯定就有工作。”
逻辑还是挺清晰。
“行吧。”乔以莎无奈道,“那放学了我再去接你。来,啵一个。”
“……”
“快点。”
“别闹了,我得回教室了,马上要到我了。”
乔以莎切了一声,“学你的习吧!糟老头子!”
她挂断电话,直奔停车场。她灵感突发,要去给洪佑森挑身像样的新衣服,作为晚上亮相用的装备。
虽然她的猜想还没有得到狼族祭祀的认证,但她决定相信自己的直觉。
她驱车来到市中心一家商场,大白天人很少,她哼着小曲逛街,先是去了家正装店,挑了一会感觉跟狼人的野性风格不太搭,又换到休闲区。她拿着衣服照镜子比量,想象洪佑森的身型。
想着想着,忍不住笑起来。
“心情这么好?”身旁有人轻声说话。
“是呗。”乔以莎一开始以为是店员,但瞬间察觉不对,这人的语气不像是普通人。
她转头,见一清瘦的男人站在身侧,披着半长的单薄黑衣衫,戴着帽子,脸颊很小,头发盘在帽子里,脸颊旁落下几丝灰白的头发。
乔以莎一动不动,莫兰笑着说:“需要我介绍一下自己吗?”
乔以莎沉默十秒,脸自然而然重新转回镜子,再次比量衣服,自言自语地说:“啧,粉色会不会有点跳啊……”
莫兰:“会,他不适合这个颜色,他应该更喜欢冷色调。”
乔以莎无语。
莫兰站在她身后,他有意隐藏自己的身型,明明是引人注目的外貌,却莫名虚幻,外人经过他的视线总是不自觉地飘离他处。
“在他最早出现的时间,人类还没开始活动。”他轻柔地说道,“他见到的都是自然的色彩。古森林黑气重,都是雾蒙蒙的灰暗色,他天生亲近这种色调。”
乔以莎捻着那粉嘟嘟的休闲衫,正反看看,睨了一眼,走向收银台。
“就拿这件了。”
莫兰:“……”
他跟在乔以莎身后,低声推荐道:“还是选一套冷色系的吧。”
乔以莎开始翻包。“哎,我钱包呢?”她挠挠下巴,困惑地原地转圈。莫兰也被她传染得低头帮忙找。寻摸一会什么也没有,乔以莎忽然抬头,目光炯炯。
“带钱了吗?”
莫兰一愣,张张嘴:“没。”
“那你帮我看下衣服,我去取钱。”说完,她把那件粉衬衫往莫兰怀里一塞,转身就走。
莫兰双手捧着衣服立在原地,愣愣站着。
乔以莎离开服装店,拐了个弯,刚进入视野盲区,撒丫子狂奔。
“疯了疯了疯了……!”她脚底抹油冲出商场,飞速考虑是开车逃命还是用咒法变身逃走。咒法比较方便,但距离短,这商场离Bly近十公里的距离,肯定是撑不住这么远的。
没办法,她只好去停车场取车,结果非常不凑巧地,刚从地下停车库出去没五十米远就堵住了。
路口出了一起小型交通事故,两辆电动车刮碰,车主互不相让,占着车道对骂,还围了一堆围观群众。
乔以莎等了半分钟,毫无进展,急得摇下玻璃喊:“能不能先到旁边去啊!别占路啊!还有没有点公共道德了!”
她声音尖锐,惹得一位当事人车主回头骂:“关你屁事!”
他的对手也不甘示弱,瞪着乔以莎:“滚!这叫保护现场!”
乔以莎火气上来,都忘了商场里那茬,下车要去理论,结果看热闹的人太多,挤得她车门都没打开。
“妈的!”她泄愤似地重新摇上车窗,隔绝吵闹的人群。
“别生气了。”有人轻声安慰道。
“一群吃饱了撑的!”乔以莎下意识翻开收纳箱,空空如也。自打洪佑森说她抽烟身上味道苦,她就减少了吸烟量,不知不觉间都快戒掉了。她叹了口气,随意一瞥眼,莫兰安稳地坐在副驾驶位上看着她。
乔以莎:“……”
他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但因为脸色过于苍白,这笑容也显得有些病态,加上他的脸很小,被帽檐遮住了眉毛,阴影下的眼睛更是增加了阴郁之气。
他缓缓抬起手——这动作给乔以莎带来不小的惊吓,瞬间紧贴车门拉开距离。
莫兰看出她的紧张,停下动作,小声说:“别担心,这个给你。”乔以莎眼神向下,看他拎着一个纸兜,正是刚刚那家服装店的。
“你选的衣服在里面。”
乔以莎仰脖瞄,果真看到粉红色的一角,她僵硬地问:“你哪来的钱?”
莫兰说:“没有用钱。”
乔以莎声音发颤:“你该不会是把店员给做了吧……”
莫兰顿了顿,说:“你就是这么看待我们的?”
乔以莎默认。
“我用一块玉做了交换。”
乔以莎狐疑:“店员还认识玉?”
他抿嘴笑:“外加一点点‘注视’。”
血族拥有蛊惑人心的力量,越古老的越是如此。
乔以莎谨慎地伸出两根手指,好像捻住什么危险物品一样,把包装袋放到后座上。
“你不用怕。”莫兰说。
乔以莎冷冷道:“谁怕了?”
莫兰静静看着她,他眼睛半睁,眨眼的频率非常低,呼吸也慢,整个人像尊蜡像一样。
关于他的一切都好像是静止的,包括时间,和生命。
“我想跟你谈一谈。”莫兰说,“你的男朋友……”
乔以莎光速打断:“什么男朋友,我哪来的男朋友,我单身好吧。”
莫兰轻声说:“你的眼光真不错。”
乔以莎:“……”
他声音柔和,搭配着窗外暖阳,还真培育出一点唠家常的氛围。他像个温柔的邻家哥哥,轻声细语缓解乔以莎的紧张。
“我曾见过他一次,很久之前,在法国……我记得那时还是路易十三做国王。”
神特么路易十三!
“血族内部流传图安现世,我们很多人都去看热闹。”莫兰回忆着,有些自嘲地笑了笑。“那个年代我们都还‘年轻’,对待生活还算积极。后来,我见到了他,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他声音越来越低,仿佛回到当初那令人魂牵梦绕的时刻。“他有一双……让人难以形容的眼睛。”
乔以莎眉峰微微一颤,这细小的波动没有逃过莫兰的眼睛。“你也这么觉得吧?”他较有兴致道,“上一次他容貌平凡,这一次他英俊了许多。但不管外表如何,他的灵魂永远让人惊艳。”
乔以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深切感觉这血族头头精神上好像有点问题。
“你总不能因为什么漂亮眼睛就判断谁是图安吧?这太草率了吧!你这比狼族那仨祭祀还不靠谱啊。”
“哦,那三个小姑娘水平确实一般,不要拿我跟她们对比。”
小姑娘……想起那三个祭祀流着蜡一样的老脸,乔以莎差点呕出来。
“你好奇吗?”
“什么?”
莫兰微微偏过头,鬓角的白发垂落下来,他面带笑意地说:“他觉醒的样子。”他的眼珠冒出浅红色的光泽,乔以莎谨慎地闭口不答。
“我还记得他银白色的鬃毛。”莫兰轻声回忆,“还有他身上流淌着的蓝色的光,就像远古的星河……”
乔以莎一边听他吟诗,一边心里直抽抽。
她努力维持着面部的冷淡,但还是被莫兰看出端倪。
他轻轻一笑,说:“你已经看过这些征兆了,对不对?”
雷利眨眨眼。
“哥?”
“就是有血缘关系的哥哥。”
雷利摇头。
“没有。”
“你再仔细想想。”
“这有什么好想的,有没有哥我还不清楚吗, 我是我们家族这辈的独苗。”
乔以莎松开他, 雷利一屁股坐到沙发里, 怅然道:“唉……我们家这代比较惨啦, 其实本来我可以有个哥的, 但夭折了。”
一旁的大祭司想到了什么, 摸摸自己的下巴,若有所思道:“你们家族当年发生的事我们也有所耳闻。”
剩下两位祭祀也跟着深沉地点着头。
乔以莎:“什么事?”
雷利坐直身体:“我来讲吧, 那是我姨妈家的事……”
雷利介绍自己来自于一个母系家族, 他的姨妈——也就是他母亲的孪生姐姐, 曾经怀有一个孩子。但她怀孕后莫名生了病,体质一天比一天虚弱。狼人的怀孕周期比人类短,大概需要六个月,可惜她在四个月的时候便病逝了。
“我姨夫接受不了妻子的死亡, 他把她葬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山林, 然后就离开部落隐居去了。我没有见过我姨夫, 我姨妈也没有留下照片, 关于他们的一切都是我妈告诉我的, 她一直思念着姨妈。”
鲁莱说:“当时这件事在部落闹得很大,这太不寻常了。”
乔以莎明白她的意思, 狼人跟其他异人种族相比,缺少诡谲变幻的咒术, 但他们拥有公认的最强的身体素质。简单说, 没魔法, 但物理技能满级,又能打又能抗。
他们基本是疾病绝缘体,乔以莎从来没听过有狼人会病死。
“你姨妈身体很不好吗?”乔以莎问。
“不,她很强悍,她和我妈是部落出了名的战士。她甚至比我姨夫还厉害,但是……”他无奈地耸耸肩。“没办法,没人知道是怎么回事。”
白天的酒吧很安静,原本围着柳河的狼群也回到了这边。狼人的安慰是沉默的,他们站在雷利身边,无声地注视着他。
一片静谧之中,乔以莎悄声问:“你姨妈是什么时候过世的?”
雷利看着她:“大概在我出生一年多以前吧。”
算算时间,也该死的赶巧。
乔以莎咬着自己的拇指,一种真理即将被揭晓的紧促感缠绕着她。
她问:“你知道她被葬在哪了吗?”
雷利说:“具体的地方只有我姨夫才清楚。不过那片山林我妈倒是跟我提过……”他抓抓头,思索道,“好像离这里不太远,在北边与临省的交界地带。”
乔以莎咬了咬嘴唇。
雷利:“怎么了?”
她摇头,掏出手机,她记得城市最北边那座山叫叠柏山,她加上“福利院”三字一同搜索,跳出一家名叫“阳岗”的教会福利院旧址。它曾开在叠柏山半山腰,五年前搬迁了。
她记得洪佑森给她讲过,他刚出生就被山里的野狼叼去了福利院,当时他身上都是干涸的血肉块……
乔以莎想到一种匪夷所思的可能性,顿时头皮一阵发麻。
她皱巴着脸问:“图安的生命力是不是很强啊?”
冯芹说:“当然,他是最强的。”
“能强到什么地步?”
“这……我们不清楚,没人见过他。”
乔以莎抓心挠肝地转了几圈,最后搓搓手,说:“我出去一趟,确认点事情,你们在这等我。”
鲁莱:“确认什么?喂……哎!”
正午时分,乔以莎推开Bly的大门,被炽烈的阳光晃了下眼。昨夜刚下过雨,今日空气清新舒爽。
她给洪佑森打了电话,响了好几声才接,声音异常低沉。
“还没下课……干什么?”
“我问你个事,你还记得你当年生活的那家福利院叫什么吗?”
“不记得了。”
“是不是在北边的叠柏山?”
“好像是吧,你问这干嘛?”
乔以莎心口砰砰直跳,她想来想去,最后问他:“你们的福利院里……有教堂吗?”
“……有。”虽然对文字记忆不清,但儿时的画面都牢牢印在洪佑森的脑海里。“有一个小教堂,院长每天早上都要带人去唱歌,但我没去过。”
乔以莎仰头望天,天空蓝得像块玻璃。她不太确定自己此刻的心情究竟是激动多一点,还是担忧多一点,复杂的情绪挤压着她。
纠结之际,面前忽然驶过一辆洒水车,细密的水珠经过阳光加工,形成一道虚影闪耀的彩虹,后方是层层翠影,清透靓丽。这好似是大自然的预兆一般,让乔以莎心情稍有缓解。
“下午能逃课吗,有件事要跟你说。”
“出不来,班主任在。”
“真的是大事!你随便找个理由嘛。”
“真的出不来,学校刚做完志愿调查,等会要一对一谈话。”
“……”
忘了这茬了。
“你填哪个学校了?”
“就本市的理工学院,离家近,也方便回家看我爸。”
“专业呢?”
“勘探。”
“……啥?”
“地质勘探,夏俊帮我找的。我说想报一个能没事去外面转转的专业,他就推荐了这个。”
乔以莎在路边干张着嘴巴足足半分钟,她脑中思考的事情从狼王大业跳到柴米油盐的生活里。
“这什么专业啊,靠谱吗,教什么的?”
“具体我也不清楚。”
“听着土了吧唧的呢,不是说要学法律吗?这专业出来能找到工作吗?”
“我爸已经看开了,要我报我喜欢的。工作不用担心,有专业肯定就有工作。”
逻辑还是挺清晰。
“行吧。”乔以莎无奈道,“那放学了我再去接你。来,啵一个。”
“……”
“快点。”
“别闹了,我得回教室了,马上要到我了。”
乔以莎切了一声,“学你的习吧!糟老头子!”
她挂断电话,直奔停车场。她灵感突发,要去给洪佑森挑身像样的新衣服,作为晚上亮相用的装备。
虽然她的猜想还没有得到狼族祭祀的认证,但她决定相信自己的直觉。
她驱车来到市中心一家商场,大白天人很少,她哼着小曲逛街,先是去了家正装店,挑了一会感觉跟狼人的野性风格不太搭,又换到休闲区。她拿着衣服照镜子比量,想象洪佑森的身型。
想着想着,忍不住笑起来。
“心情这么好?”身旁有人轻声说话。
“是呗。”乔以莎一开始以为是店员,但瞬间察觉不对,这人的语气不像是普通人。
她转头,见一清瘦的男人站在身侧,披着半长的单薄黑衣衫,戴着帽子,脸颊很小,头发盘在帽子里,脸颊旁落下几丝灰白的头发。
乔以莎一动不动,莫兰笑着说:“需要我介绍一下自己吗?”
乔以莎沉默十秒,脸自然而然重新转回镜子,再次比量衣服,自言自语地说:“啧,粉色会不会有点跳啊……”
莫兰:“会,他不适合这个颜色,他应该更喜欢冷色调。”
乔以莎无语。
莫兰站在她身后,他有意隐藏自己的身型,明明是引人注目的外貌,却莫名虚幻,外人经过他的视线总是不自觉地飘离他处。
“在他最早出现的时间,人类还没开始活动。”他轻柔地说道,“他见到的都是自然的色彩。古森林黑气重,都是雾蒙蒙的灰暗色,他天生亲近这种色调。”
乔以莎捻着那粉嘟嘟的休闲衫,正反看看,睨了一眼,走向收银台。
“就拿这件了。”
莫兰:“……”
他跟在乔以莎身后,低声推荐道:“还是选一套冷色系的吧。”
乔以莎开始翻包。“哎,我钱包呢?”她挠挠下巴,困惑地原地转圈。莫兰也被她传染得低头帮忙找。寻摸一会什么也没有,乔以莎忽然抬头,目光炯炯。
“带钱了吗?”
莫兰一愣,张张嘴:“没。”
“那你帮我看下衣服,我去取钱。”说完,她把那件粉衬衫往莫兰怀里一塞,转身就走。
莫兰双手捧着衣服立在原地,愣愣站着。
乔以莎离开服装店,拐了个弯,刚进入视野盲区,撒丫子狂奔。
“疯了疯了疯了……!”她脚底抹油冲出商场,飞速考虑是开车逃命还是用咒法变身逃走。咒法比较方便,但距离短,这商场离Bly近十公里的距离,肯定是撑不住这么远的。
没办法,她只好去停车场取车,结果非常不凑巧地,刚从地下停车库出去没五十米远就堵住了。
路口出了一起小型交通事故,两辆电动车刮碰,车主互不相让,占着车道对骂,还围了一堆围观群众。
乔以莎等了半分钟,毫无进展,急得摇下玻璃喊:“能不能先到旁边去啊!别占路啊!还有没有点公共道德了!”
她声音尖锐,惹得一位当事人车主回头骂:“关你屁事!”
他的对手也不甘示弱,瞪着乔以莎:“滚!这叫保护现场!”
乔以莎火气上来,都忘了商场里那茬,下车要去理论,结果看热闹的人太多,挤得她车门都没打开。
“妈的!”她泄愤似地重新摇上车窗,隔绝吵闹的人群。
“别生气了。”有人轻声安慰道。
“一群吃饱了撑的!”乔以莎下意识翻开收纳箱,空空如也。自打洪佑森说她抽烟身上味道苦,她就减少了吸烟量,不知不觉间都快戒掉了。她叹了口气,随意一瞥眼,莫兰安稳地坐在副驾驶位上看着她。
乔以莎:“……”
他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但因为脸色过于苍白,这笑容也显得有些病态,加上他的脸很小,被帽檐遮住了眉毛,阴影下的眼睛更是增加了阴郁之气。
他缓缓抬起手——这动作给乔以莎带来不小的惊吓,瞬间紧贴车门拉开距离。
莫兰看出她的紧张,停下动作,小声说:“别担心,这个给你。”乔以莎眼神向下,看他拎着一个纸兜,正是刚刚那家服装店的。
“你选的衣服在里面。”
乔以莎仰脖瞄,果真看到粉红色的一角,她僵硬地问:“你哪来的钱?”
莫兰说:“没有用钱。”
乔以莎声音发颤:“你该不会是把店员给做了吧……”
莫兰顿了顿,说:“你就是这么看待我们的?”
乔以莎默认。
“我用一块玉做了交换。”
乔以莎狐疑:“店员还认识玉?”
他抿嘴笑:“外加一点点‘注视’。”
血族拥有蛊惑人心的力量,越古老的越是如此。
乔以莎谨慎地伸出两根手指,好像捻住什么危险物品一样,把包装袋放到后座上。
“你不用怕。”莫兰说。
乔以莎冷冷道:“谁怕了?”
莫兰静静看着她,他眼睛半睁,眨眼的频率非常低,呼吸也慢,整个人像尊蜡像一样。
关于他的一切都好像是静止的,包括时间,和生命。
“我想跟你谈一谈。”莫兰说,“你的男朋友……”
乔以莎光速打断:“什么男朋友,我哪来的男朋友,我单身好吧。”
莫兰轻声说:“你的眼光真不错。”
乔以莎:“……”
他声音柔和,搭配着窗外暖阳,还真培育出一点唠家常的氛围。他像个温柔的邻家哥哥,轻声细语缓解乔以莎的紧张。
“我曾见过他一次,很久之前,在法国……我记得那时还是路易十三做国王。”
神特么路易十三!
“血族内部流传图安现世,我们很多人都去看热闹。”莫兰回忆着,有些自嘲地笑了笑。“那个年代我们都还‘年轻’,对待生活还算积极。后来,我见到了他,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他声音越来越低,仿佛回到当初那令人魂牵梦绕的时刻。“他有一双……让人难以形容的眼睛。”
乔以莎眉峰微微一颤,这细小的波动没有逃过莫兰的眼睛。“你也这么觉得吧?”他较有兴致道,“上一次他容貌平凡,这一次他英俊了许多。但不管外表如何,他的灵魂永远让人惊艳。”
乔以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深切感觉这血族头头精神上好像有点问题。
“你总不能因为什么漂亮眼睛就判断谁是图安吧?这太草率了吧!你这比狼族那仨祭祀还不靠谱啊。”
“哦,那三个小姑娘水平确实一般,不要拿我跟她们对比。”
小姑娘……想起那三个祭祀流着蜡一样的老脸,乔以莎差点呕出来。
“你好奇吗?”
“什么?”
莫兰微微偏过头,鬓角的白发垂落下来,他面带笑意地说:“他觉醒的样子。”他的眼珠冒出浅红色的光泽,乔以莎谨慎地闭口不答。
“我还记得他银白色的鬃毛。”莫兰轻声回忆,“还有他身上流淌着的蓝色的光,就像远古的星河……”
乔以莎一边听他吟诗,一边心里直抽抽。
她努力维持着面部的冷淡,但还是被莫兰看出端倪。
他轻轻一笑,说:“你已经看过这些征兆了,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