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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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旅行的目的地,梦依没有一个完整的规划。不过现在天色正好,十分适宜去江南欣赏一下那水乡的美景。
提到江南,凌弃还是有些抵触的。因为那里便有江南重镇——临安,而在临安城中,有一位她打算老死不相来往的男人。
只是看见梦依正在兴头上,凌弃也不好拂了她的兴致。索性第一站并非是临安,而是附件的一座小镇。
镇子不大,人口也不过,却是小桥流水人家一般的生活。整座小镇在绿树和清水的包围下,处处都洋溢着清爽的水气。
二人找到一间客栈,梦依便迫不及待拉着凌弃上街去闲逛了。
与其同时,一路人马正从京城缓缓而来。不过刚刚过了清晨而已,这群人彻夜赶路,总算是看到一间客栈可以坐下来歇一歇了。
就在红袍男子登上楼梯的那一刻,一名身形高大的异族男子正拉着一名小姑娘的手走出了门外。
小镇的景致委实不错,处处头透露着几分小家碧玉的清秀劲儿。镇子上的人很和善,嘴角总是带着笑,脸上一派干干净净。
凌弃自然还是戴着斗笠,她的真容已经被人得知,怕是会引来麻烦。本打算让梦依自己上街便是,可又不放心,只能硬着头皮跟来。
于是,就出现了眼前的这一幕。一名娇俏的少女拉着一名黑衣男子的手,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而男子却有几分无奈,却还是安静的伴在少女身边。路过的,无不对这一对报以会心一笑。暗道一声:好一对小情人啊!
“阿弃,你看这个……”
路上,只听梦依一个人的声音,而凌弃往往是跟在她身后负责付钱的人。
就这样在小镇中转了一圈,将至中午时,两人在外面简单吃了些饭菜,便决定回去休息了。毕竟梦依只是名普通女子,身体较弱,可不比凌弃这等学过武的。
“等明日,我要换一双厚底的鞋子出来。”本是为了好看,穿了双软底的鞋子,不想去走的自己脚底板都痛死了。一进客栈的大门,梦依便嘟着嘴对凌弃抱怨说。
“怕是包袱里没有,不如一会儿出去买一双吧!”声音一如既往的平淡,仔细去听却能分辨出淡淡的宠溺。
“不要!”梦依撅嘴,扯了扯凌弃的袖子,软着嗓音说:“阿弃,你去给我买嘛……人家的脚好痛,不想出门了。”
本朝男女大防已经不似前朝那般严谨,但这一对拉拉扯扯的,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凌弃正要说话,忽听有人喊道:“阿兹拉伊勒!”
“小弃!”
不同的语言,不同的称呼,唤的却是一个人。
凌弃率先将目光看向门口,细眉稍颦。“你怎么来了?”
乌萨迈哪里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凌弃,当下便惊喜上前拍了拍她的肩膀。“好小子,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还不是你说中原如何好,我也想来见识一下。”注意到凌弃身边还有一名好奇的娇俏女子,不由暧昧一笑,说:“这位难不成是你的那位……”
还未等凌弃回话,一名穿着红色袍服的男子便快步走来,“小弃,咱们又见面了。”
凌弃眉头皱紧,如何也没有想到竟然在这里就相遇了。
乌萨迈好奇不已,悄悄凑过来低声问:“阿兹拉伊勒,这又是谁?”瞧瞧那男人的目光,好像要将他整个人撕开一般。他怎么不记得有认识这样一个人?
来人正是花挽月,见他的一双美眸紧紧盯着乌萨迈——放在凌弃肩膀上的毛手。该死的!那是他的女人,你这个莽夫,不准碰她!
凌弃收回视线,淡淡说:“故人罢了。”说着,便拉下乌萨迈的大手,对身边的梦依说:“小依,不是说累了吗?先回去休息吧。”
梦依有些恋恋不舍,这之中明明就有着赤裸裸的八卦可以看啊!可是现在,她只能被凌弃拖着,朝二楼走去。
话题中心的人已经毫不留情的转身离去了,乌萨迈在原地站的也没有兴趣,便对身边的女子说:“走了,小老鼠。”
阿红怯怯的跟在他身后,想到方才他的称呼,不禁朝前面看去。那个戴着斗笠的黑衣男子,就是那日在沙漠中见到的那人吗?
花挽月见凌弃同别人相谈甚欢(?),对自己却不屑一顾,心中即是酸涩,又是委屈。
旁人见到这样一位红衣美男孤零零的站在原地,都有些同情。但他们非当事人,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对这种事还是不要去招惹为妙。
二楼之上,却有两双眼睛静静的看完了刚才的那一幕。
“楚江,你说那个黑衣人是不是就是三?”
“我也觉得应该是。”按理说,花挽月不应该对别惹男人献殷勤才是。
云梦泽勾起嘴角,道:“那这么久的同僚,要不要去拜访一下呢!”
楚江亦笑,“自然是极好的。”
于是,两人便勾搭成奸一起向凌弃的房间走去。
“叩叩!”
听到门响,凌弃下意识将已经摘下的斗笠又重新戴在头上。“谁啊?”她不动声色问,听门外二人的呼吸吐纳,想必是两位高手。
“楚江。”
“云梦泽。”
那二人说道。对于这个名字凌弃依稀是有些印象的,便扬声道:“既然如此,那便进来吧。”
门外两人谁也未曾想过凌弃竟然轻而易举便让他们进门了,心中愈发的忐忑了。只看过画像,从未见过本人,不知道真人是什么模样呢!
“吱呀……”门扉被轻轻推开,楚江率先走了进来,就看到桌旁坐着一名黑袍男子,戴着斗笠看不清容颜,顿时大失所望。
云梦泽亦然,脸上的表情可是遗憾的很。
“说罢,找我有什么事?”凌弃随手摘下斗笠,方才一旁问道。
斗笠下是一张极为年轻的容颜,看起来顶多二十出头,面色苍白,容颜略有些秀美,一双黑眸幽深的很,让人见过便难以忘记。
同画像上倒没有太大的差别,唯一的区别是眼前之人多了几分人气,而不是一件死物。
楚江嘿嘿一笑,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难道要他说,他只是想看看三的真容是什么模样?相信,他这句话说完,肯定会立即被扫地出门。
“就是正巧遇到,想来看看……”面对着凌弃的双眸,楚江第一次感受到压力大。那一双好像黑曜石似的双眸,完全不见半点情绪,也不知道花挽月是如何看上这人的?
“既然看完了,那么便请出去吧!”
捂脸!他说了,果然说了,同自己预想中的一模一样,楚江不知道是如何感受。原本期待第一次相对和谐的会面,怎么也不能被自己给破坏了。于是,便朝一旁的云梦泽使了个眼色,期待他能有什么好办法。
但云梦泽这二十年来,哪里遭遇过这冰山似的人物。而且沉默寡言,他们坐了这么久,连杯茶都没有。不过,这倒是和传闻十分相符,这样的人才能被称为是三啊!感慨了一番,他勾起一抹风流倜傥的笑容来。“除了看看,自然是联络一下感情咯……”
这调调颇有几分花花公子调戏良家妇女的意味,但云梦泽本人不觉得,而凌弃自然也不在意。只上下打量了他一眼,道:“你有断袖之癖?”
“什,什么……”云梦泽大惊,险些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连忙大叫道:“我怎么会有断袖之癖呢!你不要瞎说!”
“哦。”凌弃淡淡的点头,说:“既然没有断袖之癖,需要联络感情吗?”
最终的结局,自然是这两人灰溜溜的被从房间里赶了出来。
“唉……”异口同声的叹了口气。
二人互看一眼,眼神中皆是不解。就这样一个人,是如何同花挽月谈情说爱的呢!
见凌弃从自己眼前走过,花挽月并没有直接追上去,而是命人迅速的去打听那名异族男子的身份。这名男子分明对小弃一副熟稔的模样,而小弃见到他也并无抗拒。看起来这两人是早就相识,为何自己从未听说过。花挽月猛地想起来上次凌弃有去往西域,不由得便胡思乱想起来。难道说……她上次去到大漠,不仅仅只是为了任务,还为了那个男人!
这样一想,他便坐不住了。一想到自己女人竟然心中有别的人,就觉得心里又酸又涩,还闷闷的疼。不过这种情绪只维持了一会儿,便烟消云散了。因为花挽月一脸郁卒的想到,那个擅自被他冠上是自己女人的可恶女子,现在根本就没有接受自己。虽然他们之间发生了那种不可言说之事,但她就没有一点在乎吗?!
女人的心思,为什么就这么难懂呢!他有哪里不好,哪怕成婚后也不会拘着她,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些还不够吗?而且他承诺只有她一个人,直到白头……唉……为什么就不给他一点机会呢!
人们常说,语言是一种表达情感的最佳方式。而花挽月显然是将这一点忘记了,他自以为对方能够理解。却不曾想过,他二人未曾达到心意相通的境界,凌弃也非他肚子里的蛔虫,哪里会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对于旅行的目的地,梦依没有一个完整的规划。不过现在天色正好,十分适宜去江南欣赏一下那水乡的美景。
提到江南,凌弃还是有些抵触的。因为那里便有江南重镇——临安,而在临安城中,有一位她打算老死不相来往的男人。
只是看见梦依正在兴头上,凌弃也不好拂了她的兴致。索性第一站并非是临安,而是附件的一座小镇。
镇子不大,人口也不过,却是小桥流水人家一般的生活。整座小镇在绿树和清水的包围下,处处都洋溢着清爽的水气。
二人找到一间客栈,梦依便迫不及待拉着凌弃上街去闲逛了。
与其同时,一路人马正从京城缓缓而来。不过刚刚过了清晨而已,这群人彻夜赶路,总算是看到一间客栈可以坐下来歇一歇了。
就在红袍男子登上楼梯的那一刻,一名身形高大的异族男子正拉着一名小姑娘的手走出了门外。
小镇的景致委实不错,处处头透露着几分小家碧玉的清秀劲儿。镇子上的人很和善,嘴角总是带着笑,脸上一派干干净净。
凌弃自然还是戴着斗笠,她的真容已经被人得知,怕是会引来麻烦。本打算让梦依自己上街便是,可又不放心,只能硬着头皮跟来。
于是,就出现了眼前的这一幕。一名娇俏的少女拉着一名黑衣男子的手,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而男子却有几分无奈,却还是安静的伴在少女身边。路过的,无不对这一对报以会心一笑。暗道一声:好一对小情人啊!
“阿弃,你看这个……”
路上,只听梦依一个人的声音,而凌弃往往是跟在她身后负责付钱的人。
就这样在小镇中转了一圈,将至中午时,两人在外面简单吃了些饭菜,便决定回去休息了。毕竟梦依只是名普通女子,身体较弱,可不比凌弃这等学过武的。
“等明日,我要换一双厚底的鞋子出来。”本是为了好看,穿了双软底的鞋子,不想去走的自己脚底板都痛死了。一进客栈的大门,梦依便嘟着嘴对凌弃抱怨说。
“怕是包袱里没有,不如一会儿出去买一双吧!”声音一如既往的平淡,仔细去听却能分辨出淡淡的宠溺。
“不要!”梦依撅嘴,扯了扯凌弃的袖子,软着嗓音说:“阿弃,你去给我买嘛……人家的脚好痛,不想出门了。”
本朝男女大防已经不似前朝那般严谨,但这一对拉拉扯扯的,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凌弃正要说话,忽听有人喊道:“阿兹拉伊勒!”
“小弃!”
不同的语言,不同的称呼,唤的却是一个人。
凌弃率先将目光看向门口,细眉稍颦。“你怎么来了?”
乌萨迈哪里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凌弃,当下便惊喜上前拍了拍她的肩膀。“好小子,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还不是你说中原如何好,我也想来见识一下。”注意到凌弃身边还有一名好奇的娇俏女子,不由暧昧一笑,说:“这位难不成是你的那位……”
还未等凌弃回话,一名穿着红色袍服的男子便快步走来,“小弃,咱们又见面了。”
凌弃眉头皱紧,如何也没有想到竟然在这里就相遇了。
乌萨迈好奇不已,悄悄凑过来低声问:“阿兹拉伊勒,这又是谁?”瞧瞧那男人的目光,好像要将他整个人撕开一般。他怎么不记得有认识这样一个人?
来人正是花挽月,见他的一双美眸紧紧盯着乌萨迈——放在凌弃肩膀上的毛手。该死的!那是他的女人,你这个莽夫,不准碰她!
凌弃收回视线,淡淡说:“故人罢了。”说着,便拉下乌萨迈的大手,对身边的梦依说:“小依,不是说累了吗?先回去休息吧。”
梦依有些恋恋不舍,这之中明明就有着赤裸裸的八卦可以看啊!可是现在,她只能被凌弃拖着,朝二楼走去。
话题中心的人已经毫不留情的转身离去了,乌萨迈在原地站的也没有兴趣,便对身边的女子说:“走了,小老鼠。”
阿红怯怯的跟在他身后,想到方才他的称呼,不禁朝前面看去。那个戴着斗笠的黑衣男子,就是那日在沙漠中见到的那人吗?
花挽月见凌弃同别人相谈甚欢(?),对自己却不屑一顾,心中即是酸涩,又是委屈。
旁人见到这样一位红衣美男孤零零的站在原地,都有些同情。但他们非当事人,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对这种事还是不要去招惹为妙。
二楼之上,却有两双眼睛静静的看完了刚才的那一幕。
“楚江,你说那个黑衣人是不是就是三?”
“我也觉得应该是。”按理说,花挽月不应该对别惹男人献殷勤才是。
云梦泽勾起嘴角,道:“那这么久的同僚,要不要去拜访一下呢!”
楚江亦笑,“自然是极好的。”
于是,两人便勾搭成奸一起向凌弃的房间走去。
“叩叩!”
听到门响,凌弃下意识将已经摘下的斗笠又重新戴在头上。“谁啊?”她不动声色问,听门外二人的呼吸吐纳,想必是两位高手。
“楚江。”
“云梦泽。”
那二人说道。对于这个名字凌弃依稀是有些印象的,便扬声道:“既然如此,那便进来吧。”
门外两人谁也未曾想过凌弃竟然轻而易举便让他们进门了,心中愈发的忐忑了。只看过画像,从未见过本人,不知道真人是什么模样呢!
“吱呀……”门扉被轻轻推开,楚江率先走了进来,就看到桌旁坐着一名黑袍男子,戴着斗笠看不清容颜,顿时大失所望。
云梦泽亦然,脸上的表情可是遗憾的很。
“说罢,找我有什么事?”凌弃随手摘下斗笠,方才一旁问道。
斗笠下是一张极为年轻的容颜,看起来顶多二十出头,面色苍白,容颜略有些秀美,一双黑眸幽深的很,让人见过便难以忘记。
同画像上倒没有太大的差别,唯一的区别是眼前之人多了几分人气,而不是一件死物。
楚江嘿嘿一笑,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难道要他说,他只是想看看三的真容是什么模样?相信,他这句话说完,肯定会立即被扫地出门。
“就是正巧遇到,想来看看……”面对着凌弃的双眸,楚江第一次感受到压力大。那一双好像黑曜石似的双眸,完全不见半点情绪,也不知道花挽月是如何看上这人的?
“既然看完了,那么便请出去吧!”
捂脸!他说了,果然说了,同自己预想中的一模一样,楚江不知道是如何感受。原本期待第一次相对和谐的会面,怎么也不能被自己给破坏了。于是,便朝一旁的云梦泽使了个眼色,期待他能有什么好办法。
但云梦泽这二十年来,哪里遭遇过这冰山似的人物。而且沉默寡言,他们坐了这么久,连杯茶都没有。不过,这倒是和传闻十分相符,这样的人才能被称为是三啊!感慨了一番,他勾起一抹风流倜傥的笑容来。“除了看看,自然是联络一下感情咯……”
这调调颇有几分花花公子调戏良家妇女的意味,但云梦泽本人不觉得,而凌弃自然也不在意。只上下打量了他一眼,道:“你有断袖之癖?”
“什,什么……”云梦泽大惊,险些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连忙大叫道:“我怎么会有断袖之癖呢!你不要瞎说!”
“哦。”凌弃淡淡的点头,说:“既然没有断袖之癖,需要联络感情吗?”
最终的结局,自然是这两人灰溜溜的被从房间里赶了出来。
“唉……”异口同声的叹了口气。
二人互看一眼,眼神中皆是不解。就这样一个人,是如何同花挽月谈情说爱的呢!
见凌弃从自己眼前走过,花挽月并没有直接追上去,而是命人迅速的去打听那名异族男子的身份。这名男子分明对小弃一副熟稔的模样,而小弃见到他也并无抗拒。看起来这两人是早就相识,为何自己从未听说过。花挽月猛地想起来上次凌弃有去往西域,不由得便胡思乱想起来。难道说……她上次去到大漠,不仅仅只是为了任务,还为了那个男人!
这样一想,他便坐不住了。一想到自己女人竟然心中有别的人,就觉得心里又酸又涩,还闷闷的疼。不过这种情绪只维持了一会儿,便烟消云散了。因为花挽月一脸郁卒的想到,那个擅自被他冠上是自己女人的可恶女子,现在根本就没有接受自己。虽然他们之间发生了那种不可言说之事,但她就没有一点在乎吗?!
女人的心思,为什么就这么难懂呢!他有哪里不好,哪怕成婚后也不会拘着她,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些还不够吗?而且他承诺只有她一个人,直到白头……唉……为什么就不给他一点机会呢!
人们常说,语言是一种表达情感的最佳方式。而花挽月显然是将这一点忘记了,他自以为对方能够理解。却不曾想过,他二人未曾达到心意相通的境界,凌弃也非他肚子里的蛔虫,哪里会知道他在想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