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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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小国林立,以出产和田玉为名。
同大夏往来贸易频繁,只是这西域路上却是多艰险。稍有不慎,便会送命,迷失在这漫漫黄沙之中。
启程前,凌弃已经详尽从书架上寻了西域的书籍来看。因此,并未将这其中的危险告知梦依。快马加鞭,走了足足一月,才抵达大夏同西域的边境小城。
凌弃舍了大价钱,定制了弯刀长靴,衣料自然也是以黑色为主。虽天气越来越炎热,只是在沙漠中,黑色却能吸收阳光,不会让人被灼伤。黑色的外袍,在这里被称作是迪史达什。虽说白色的袍服端庄大气,但是在沙漠中却并不适合,往常西域的百姓们也只会在家中穿着。黑色耐脏,在沙漠中水源极为珍贵,有的地方常年缺水,几年都不会洗一次澡的。而若是要穿行沙漠中,必定选择黑色,若是选择白色,没几日便会变得同沙砾一个颜色了。
缠好头巾,凌弃便走出了客栈。来时,他已经同一个商队说好,路上搭伴而行。虽说凌弃独行惯了,但对于不熟悉沙漠地形的人,此举无异于找死。若是想好好的活下去,人多便不失为一个稳妥的办法。
商队的头目被人称呼为莫克老爹,是名非常随和的老人。他在沙漠中经验丰富,做两地之间往来的贸易,已经有几十年来。从幼年时,他便跟在父亲身边学习,后来父亲过世,他便顺势接了班。可以说,在这条路上,他是最好的向导。
算凌弃好运气,竟能碰到莫克老爹。平常的西域百姓虽然同大夏也有往来,可不如莫克老爹这般好说话的。
凌弃来时,莫克老爹将在给骆驼喂水。这里距离沙漠还远,因此水源并不匮乏,但也十分珍贵。手下人清点着从大夏买来的丝绸瓷器,这是此次之行最重要的东西了。
忽然,见一名穿着迪史达什的年轻人缓缓走来。莫克老爹见自己堵在了路上,连忙牵着骆驼给人让路。却不想,那年轻人一动不动,莫克老爹不由皱眉,一串西域通语便吐露出来:“小伙子,你站在这里做什么?”
年轻人回道:“昨日同大叔说好,今日要结伴而行。”声音低沉冷漠,在炎热的天气中,竟然意外的带来了几分清凉。
莫克老爹一愣,猛然想起:“你是昨天的那名汉人!”
年轻人点了点头,“正是在下。”
这年轻人正是凌弃,他不知自己为何竟然能听懂莫克老爹的西域话。好似他的脑海中本来就存在着这种语言一般,张口便很舒畅的吐露了出来。
莫克老爹一笑,说:“没想到小伙子这西域话说的竟然这样好。”若非凌弃的样貌委实不像一名西域人,单看他的穿着打扮,言谈举止,倒是同那里的人没有什么区别。
凌弃自然不会告诉莫克老爹自己去西域的实情,便装模作样说道:“我在那里丢失了某样宝贵的东西。”
莫克老爹一愣,便哈哈大笑起来:“该不会小伙子爱上了那里的姑娘吧!”
凌弃假装沉默了半晌,才缓缓的摇了摇头。“我丢失了我的记忆。我每晚都会做梦,做一个关于沙漠的梦,我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于是,数月前,便起身来到此处,想寻访一下。没想到,竟然对这里有着奇异的熟悉。所以,我认定我的记忆便丢失在了沙漠中……”
听完凌弃的话,莫克老爹唏嘘不已。他曾也听说过有类似的事情,有的人撞到了脑袋,然后便失去了记忆。没想到这小伙子年纪轻轻,竟然也遭受了如此打击。长叹一声,上前拍了拍凌弃的肩膀,安慰道:“哦我可怜的孩子!真主会保佑你的,你一定会找到你失去的东西!”
凌弃稍稍抬了抬嘴角,轻声说:“但愿如此。”
出了这边境小镇的西门,外面的景致便有些不一样了。起先还能看到长着野草的土地,继续走下去,在翻过了一个山岗后,便看到了一望无际的沙漠。远处的黄沙仿佛同蓝天连接在了一起,让人无法窥到一丝方向。在这里的地方,除了观察星星月亮以及太阳的方向,几乎没有其他办法可以辨别方向了。
凌弃骑着一匹高大的枣红色骏马,乃是西域的宝马,是他在小镇中从马贩子手中买来的。相较于在大夏的价格,已经便宜很多了。骆驼在沙漠中确实方便的很,只是一般是用来搬运货物。但若论脚程,却还是马匹的速度更快一些。
莫克老爹将凌弃竟然如此通晓这其中的门道,更加认定凌弃那一番话。虽说凌弃说的模棱两可,但难耐当地人大部分民众生性善良,即便是再来一个人,也有被欺骗的可能。
若说在大太阳下,穿着一袭黑衣,委实是件罪过。但凌弃这么多年来,早已经习惯了。即便是酷暑中,他穿着黑衣也不会流汗。
见他端坐在马儿上,背脊挺直的模样,莫克老爹投去一抹赞许的神情。这小伙子虽不是西域人,却有着西域人的性格。
起先在路上还能遇到一些商队,但渐渐走来,路上的行人便愈发的稀少了。
在沙漠中第一夜,凌弃是看着头顶的星星后,钻进帐篷中渡过的。
第一夜祥和而安静,除了外面呼呼的风声外,便只有沙砾打在帐篷上发出的啪啪声了。
清早,凌弃早早的便起床了,而其他人亦然如此。
早上的天气凉爽,天有些蒙蒙亮,便可以上路了。虽然夜晚的天气凉爽,但沙漠中存在着许多未知的危险,所以有经验的人从不会在黑夜中赶路。
燃烧了一夜的骆驼粪在清早仍有余温,莫克老爹有加了些干燥的骆驼粪,便在架子上煮了茶,分给每个人。
凌弃接过来道了声谢谢,便忍耐着那浓郁的奶腥味儿,喝了下去。奶制品,在这里可是非常宝贵的财富。不仅可以补充水分,还能忍耐饥饿。
就着骆驼奶嚼着干涩的馕饼,对此凌弃到并无什么挑剔的地方。他虽对美食有着异于常人的追求,但却也懂得入乡随俗这一道理。如今在这沙漠中,哪里能提供那么珍贵的食物。况且,在杀人的路上,他一向是以馒头和白水果腹。不仅方便,而且不会让身体上产生异样的味道。
吃过简单的早饭后,便准备上路了。
此刻天刚蒙蒙亮而已,天边还泛着鱼肚白。但相较于中午的酷热,清早沙漠中的气温虽然低了些,却也舒服的很。
马儿已经喂过草料和水了,凌弃翻身上马,便随着商队继续上路了。
路上,大伙儿都避免说话,这样可以减少喝水的次数。
莫克老爹已经观察了凌弃一整日,发现这个年轻人不仅少言寡语,连性子都淡的很。路上,不见他与旁人交流。若非是听到过他讲话,还以为此人是个哑巴咧。
而对于凌弃的好奇,又不单单只是莫克老爹而已。
商队中的所有人,都对这个年轻人好奇极了。这年轻人到底是什么身份,为什么会独自一人进入沙漠呢?但莫克老爹不说,他们想上前去问,可一看凌弃那冷淡的神情,便通通都打消了退堂鼓。
此刻的凌弃穿着一袭黑色的迪史达什,头上缠着头顶,只露出一双黝黑冷漠的双眼来,足上等着一双牛皮靴,腰间挎着一柄弯刀。若非他人是在这商队中,猛看去还当真同沙漠中的沙盗穿的是一模一样。
这沙盗乃是沙漠中一些因为种种原因而生活不下去的落魄武士,聚集起同伙,在沙漠中打劫来往商旅,便形成了沙盗。随之沙盗规模的壮大,渐渐让人们开始畏惧起来。因为沙盗大多生性残暴,烧杀掳掠无所不作。若是侥幸被抢了财物便也罢了,若是惹怒了他们,被直接杀死也是有可能的。
而对于众人的火辣辣的视线,凌弃好似一无所知。但事实上,只不过见这些视线并无恶意,并没有在意罢了。
走过的脚印很快便被风吹起的黄沙覆盖了,一层一层被吞噬掉的脚步,让人不寒而栗。但在沙漠中,这早已经是司空见惯的,并不为人所注意。大约只有初进入沙漠中的人,才会对景象害怕不已。
而凌弃的淡定,再次赢得了莫克老爹的好感。年轻人嘛,就要胆子大一点,这才像话嘛!年轻时,莫克老爹的父亲总是对他说着这句话,后来莫克老爹便渐渐的明白了。在这沙漠中,若是没有勇气,便无法生存。因为这里的生存环境,本就比中原恶劣的多。
遥遥望着远处的黄沙,莫克老爹露出了一丝笑容。用不了多久,他便能回到自己的家中了。
西域小国林立,以出产和田玉为名。
同大夏往来贸易频繁,只是这西域路上却是多艰险。稍有不慎,便会送命,迷失在这漫漫黄沙之中。
启程前,凌弃已经详尽从书架上寻了西域的书籍来看。因此,并未将这其中的危险告知梦依。快马加鞭,走了足足一月,才抵达大夏同西域的边境小城。
凌弃舍了大价钱,定制了弯刀长靴,衣料自然也是以黑色为主。虽天气越来越炎热,只是在沙漠中,黑色却能吸收阳光,不会让人被灼伤。黑色的外袍,在这里被称作是迪史达什。虽说白色的袍服端庄大气,但是在沙漠中却并不适合,往常西域的百姓们也只会在家中穿着。黑色耐脏,在沙漠中水源极为珍贵,有的地方常年缺水,几年都不会洗一次澡的。而若是要穿行沙漠中,必定选择黑色,若是选择白色,没几日便会变得同沙砾一个颜色了。
缠好头巾,凌弃便走出了客栈。来时,他已经同一个商队说好,路上搭伴而行。虽说凌弃独行惯了,但对于不熟悉沙漠地形的人,此举无异于找死。若是想好好的活下去,人多便不失为一个稳妥的办法。
商队的头目被人称呼为莫克老爹,是名非常随和的老人。他在沙漠中经验丰富,做两地之间往来的贸易,已经有几十年来。从幼年时,他便跟在父亲身边学习,后来父亲过世,他便顺势接了班。可以说,在这条路上,他是最好的向导。
算凌弃好运气,竟能碰到莫克老爹。平常的西域百姓虽然同大夏也有往来,可不如莫克老爹这般好说话的。
凌弃来时,莫克老爹将在给骆驼喂水。这里距离沙漠还远,因此水源并不匮乏,但也十分珍贵。手下人清点着从大夏买来的丝绸瓷器,这是此次之行最重要的东西了。
忽然,见一名穿着迪史达什的年轻人缓缓走来。莫克老爹见自己堵在了路上,连忙牵着骆驼给人让路。却不想,那年轻人一动不动,莫克老爹不由皱眉,一串西域通语便吐露出来:“小伙子,你站在这里做什么?”
年轻人回道:“昨日同大叔说好,今日要结伴而行。”声音低沉冷漠,在炎热的天气中,竟然意外的带来了几分清凉。
莫克老爹一愣,猛然想起:“你是昨天的那名汉人!”
年轻人点了点头,“正是在下。”
这年轻人正是凌弃,他不知自己为何竟然能听懂莫克老爹的西域话。好似他的脑海中本来就存在着这种语言一般,张口便很舒畅的吐露了出来。
莫克老爹一笑,说:“没想到小伙子这西域话说的竟然这样好。”若非凌弃的样貌委实不像一名西域人,单看他的穿着打扮,言谈举止,倒是同那里的人没有什么区别。
凌弃自然不会告诉莫克老爹自己去西域的实情,便装模作样说道:“我在那里丢失了某样宝贵的东西。”
莫克老爹一愣,便哈哈大笑起来:“该不会小伙子爱上了那里的姑娘吧!”
凌弃假装沉默了半晌,才缓缓的摇了摇头。“我丢失了我的记忆。我每晚都会做梦,做一个关于沙漠的梦,我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于是,数月前,便起身来到此处,想寻访一下。没想到,竟然对这里有着奇异的熟悉。所以,我认定我的记忆便丢失在了沙漠中……”
听完凌弃的话,莫克老爹唏嘘不已。他曾也听说过有类似的事情,有的人撞到了脑袋,然后便失去了记忆。没想到这小伙子年纪轻轻,竟然也遭受了如此打击。长叹一声,上前拍了拍凌弃的肩膀,安慰道:“哦我可怜的孩子!真主会保佑你的,你一定会找到你失去的东西!”
凌弃稍稍抬了抬嘴角,轻声说:“但愿如此。”
出了这边境小镇的西门,外面的景致便有些不一样了。起先还能看到长着野草的土地,继续走下去,在翻过了一个山岗后,便看到了一望无际的沙漠。远处的黄沙仿佛同蓝天连接在了一起,让人无法窥到一丝方向。在这里的地方,除了观察星星月亮以及太阳的方向,几乎没有其他办法可以辨别方向了。
凌弃骑着一匹高大的枣红色骏马,乃是西域的宝马,是他在小镇中从马贩子手中买来的。相较于在大夏的价格,已经便宜很多了。骆驼在沙漠中确实方便的很,只是一般是用来搬运货物。但若论脚程,却还是马匹的速度更快一些。
莫克老爹将凌弃竟然如此通晓这其中的门道,更加认定凌弃那一番话。虽说凌弃说的模棱两可,但难耐当地人大部分民众生性善良,即便是再来一个人,也有被欺骗的可能。
若说在大太阳下,穿着一袭黑衣,委实是件罪过。但凌弃这么多年来,早已经习惯了。即便是酷暑中,他穿着黑衣也不会流汗。
见他端坐在马儿上,背脊挺直的模样,莫克老爹投去一抹赞许的神情。这小伙子虽不是西域人,却有着西域人的性格。
起先在路上还能遇到一些商队,但渐渐走来,路上的行人便愈发的稀少了。
在沙漠中第一夜,凌弃是看着头顶的星星后,钻进帐篷中渡过的。
第一夜祥和而安静,除了外面呼呼的风声外,便只有沙砾打在帐篷上发出的啪啪声了。
清早,凌弃早早的便起床了,而其他人亦然如此。
早上的天气凉爽,天有些蒙蒙亮,便可以上路了。虽然夜晚的天气凉爽,但沙漠中存在着许多未知的危险,所以有经验的人从不会在黑夜中赶路。
燃烧了一夜的骆驼粪在清早仍有余温,莫克老爹有加了些干燥的骆驼粪,便在架子上煮了茶,分给每个人。
凌弃接过来道了声谢谢,便忍耐着那浓郁的奶腥味儿,喝了下去。奶制品,在这里可是非常宝贵的财富。不仅可以补充水分,还能忍耐饥饿。
就着骆驼奶嚼着干涩的馕饼,对此凌弃到并无什么挑剔的地方。他虽对美食有着异于常人的追求,但却也懂得入乡随俗这一道理。如今在这沙漠中,哪里能提供那么珍贵的食物。况且,在杀人的路上,他一向是以馒头和白水果腹。不仅方便,而且不会让身体上产生异样的味道。
吃过简单的早饭后,便准备上路了。
此刻天刚蒙蒙亮而已,天边还泛着鱼肚白。但相较于中午的酷热,清早沙漠中的气温虽然低了些,却也舒服的很。
马儿已经喂过草料和水了,凌弃翻身上马,便随着商队继续上路了。
路上,大伙儿都避免说话,这样可以减少喝水的次数。
莫克老爹已经观察了凌弃一整日,发现这个年轻人不仅少言寡语,连性子都淡的很。路上,不见他与旁人交流。若非是听到过他讲话,还以为此人是个哑巴咧。
而对于凌弃的好奇,又不单单只是莫克老爹而已。
商队中的所有人,都对这个年轻人好奇极了。这年轻人到底是什么身份,为什么会独自一人进入沙漠呢?但莫克老爹不说,他们想上前去问,可一看凌弃那冷淡的神情,便通通都打消了退堂鼓。
此刻的凌弃穿着一袭黑色的迪史达什,头上缠着头顶,只露出一双黝黑冷漠的双眼来,足上等着一双牛皮靴,腰间挎着一柄弯刀。若非他人是在这商队中,猛看去还当真同沙漠中的沙盗穿的是一模一样。
这沙盗乃是沙漠中一些因为种种原因而生活不下去的落魄武士,聚集起同伙,在沙漠中打劫来往商旅,便形成了沙盗。随之沙盗规模的壮大,渐渐让人们开始畏惧起来。因为沙盗大多生性残暴,烧杀掳掠无所不作。若是侥幸被抢了财物便也罢了,若是惹怒了他们,被直接杀死也是有可能的。
而对于众人的火辣辣的视线,凌弃好似一无所知。但事实上,只不过见这些视线并无恶意,并没有在意罢了。
走过的脚印很快便被风吹起的黄沙覆盖了,一层一层被吞噬掉的脚步,让人不寒而栗。但在沙漠中,这早已经是司空见惯的,并不为人所注意。大约只有初进入沙漠中的人,才会对景象害怕不已。
而凌弃的淡定,再次赢得了莫克老爹的好感。年轻人嘛,就要胆子大一点,这才像话嘛!年轻时,莫克老爹的父亲总是对他说着这句话,后来莫克老爹便渐渐的明白了。在这沙漠中,若是没有勇气,便无法生存。因为这里的生存环境,本就比中原恶劣的多。
遥遥望着远处的黄沙,莫克老爹露出了一丝笑容。用不了多久,他便能回到自己的家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