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父亲的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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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百六十行当中,盗墓这个行业,说的好听点就是剑走偏锋,实则就是一些偷古人遗物的贼,严重的话来说,就是盗窃国家地下宝藏来维持生计的闲散人员,简称罪犯。
有道是行行出状元,盗墓这种社会文化现象,从古至今都没有停止过,从大量考古资料和新闻报道中不难发现,一座座或大或小的墓葬被偷盗、破坏。
据记载,在春秋时期“礼坏乐崩”的社会变化后,开始兴起墓葬之风,与此同时盗墓行为也日益盛行。
而南北风俗又有不同,南方把盗墓叫倒斗,北方则叫挖坟,实则干的都是同一件事情,盗取墓葬中的陪葬品,用来交换金钱。
随着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盗墓逐渐成为了一份职业,甚至是官职,也就有了分门别派一说,大体有四大门派,分别是摸金、发丘、搬山、卸岭。
这个故事要从我爷爷开始说起,他出生于军阀混战末期,参军便是抗日驱赶侵略者,接着又去参加了抗美援朝,能活着回来,简直就是祖坟冒青烟的大造化。
本来是个战斗英雄回归的大团圆结局,但是故事从这里才刚刚开始……
我没有见过爷爷,因为在我爸十几岁的时候,爷爷便离乡背井,从此再也没有回家,当时社会原因,只能认定为人口失踪,所以只剩下奶奶带着父辈一行子女六个人,艰难地维持着生活。
而在我十六岁的那一年,父亲和大伯也同时离开家乡,说是到外地做生意,可从此音讯全无,同样的经历再度发生再我母亲和我的身上。
母亲在回忆父亲的时候,她说我父亲出走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和我爷爷很相似,而当时基本还不够成熟的我,并没有当做一回事,直到四年之后的那一天,也是我这一生最难忘的一天。
那天,父亲突然间出现在我们母子的面前,这本来是个皆大欢喜的场面,但是此刻的他,满脸满脖子都是奇怪的“红瘢”,就犹如有一些人酒精过敏之后,满身红一片白一片的样子,模样非常骇人。
在和母亲交谈了片刻当中,父亲一直咳嗽不止,他把我叫到了身前,将一颗橙红色的珠子放在我手中,那颗珠子大概只有拇指大小,通体都是流畅的花纹,只有一处有着如同一颗永远不会闭上的眼睛一样的纹路。
“大宝,这是……”父亲刚想嘱托些什么的时候,他的口里忽然喷出一口血,那血的颜色至今我还记忆犹新,并非是通常的血红也不是淤血的漆黑黑,而是一种不同寻常的黄色。
同时,父亲的呼吸衰竭,整个人痛苦不堪,躺在地上抽搐了没有几下,从此便撒手人寰,这件事情对于我的影响太大,怕是此生都不会忘记,想来他当时必然异常的痛苦,自我安慰的话来说,那就是时间并没有持续太久。
正是因为这颗来历不明的珠子,在我上大学的时候,便报考了历史和考古,但是天意弄人,因为自己在这方面的天资有限,并没有考上,母亲因为供我上学,已经再负担不起我重考的资金,不得已的情况下,我放弃了学业,开始学人做生意,主要是古玩交易。
在倒腾了几年之后,在当地也有了一家自己的小铺子,可是随着古董行业的萧条,大城市都不是那么好做,更不要说我身在这样的小县城中,眼看着连房租水电都交不起了,我不得不前往南方去寻求货源。
干我们这一行的都知道,南方十万大山,有着数不清的古墓,而那边也是盗墓成风,有些人家自然会有一些老物件在手中,也不用多说,只要碰到这么一两件,那就应了我们行业的一句话,便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我选择的地点是天府之国——四川。
事不宜迟,我是说走就走,在坐着火车到达当地之后,便进入钻进了大山当中,老话说“山东叫山,全是平原,四川叫川,全是大山”。
一路上几经辗转,当我坐着老牛车上,路上崎岖的厉害,幸好沿途的景色不错,山上种满了山茶,绿油油的且很整齐,这让我一个来自北方的小伙子感到很是新鲜。
到了一个名为“南越”的小村庄,整个村子里边只不过十几户人家,值得一提的是,到达这里还要经过一条铁索桥,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异常的恐高,看着桥下湍急的河水,我生怕哪一块泛着绿毛的木板被自己踩坏。
在村头,一个胖子正和当地人聊着,他一口的京腔,光着膀子,左右肩膀上都是老虎模样的纹身,脖子上还挂着拇指粗的金链子,怎么看都不像是本地人。
我走了过去,便听了个大概,这个来自北京的胖子是到这里来自驾游的,车放在几十公里的小镇里边,听人说这里有古玩,所以就来碰碰运气,谁家有就拿出来,他一定给对方一个合适的价格。
很显然,我没想到自己来这么偏僻的地方,居然都被人截胡了,不过有道是价高者得之,我这次过来可是怀揣了好几万的现金,以及那些以高利贷方式借给我钱的那些亲戚朋友的期盼呢!
这个胖子也很快发现了我,我们两个同为外地人,而且做这一行没有别的,就是话特别多,我本来以为自己够多了,没想到这家伙的话比我还多。
“兄弟,虽然看你这文绉绉的样子,但也不像是来这里写生啊!”胖子就跟我聊天,随手还丢给我一罐燕京罐装啤酒。
我接到手里,象征性地举了一下,笑着说:“跟你一样!”
“说嘛呢,你这就跟卖冰棍的老太太似的,人家喊卖冰棍卖冰棍,你来一句跟他一样,你这不摆明是要抢生意嘛?”胖子笑呵呵地打趣道。
我喝着啤酒问他:“收到什么东西了没?”
“毛也没收到一根。”胖子无奈地叹了口气,不过他马上又表情一变,指了指远处水边洗衣服的几个姑娘说:“但这里的妞是真不错!”
我看了过去,长相中等,但身材极好的乡下姑娘,正挽着袖子和裤腿洗衣服,露出的小臂和小腿,那个干净利索那个绰约白嫩,不愧是南方姑娘。
坐在路边的大青石上,男人之间,酒一喝多那肯定不分你我,熟悉之后,我才知道这个胖子叫“胖虎”,地道的老北京人,也就是说他们祖上至少三代以上都生于北京葬于北京的那种。
到了晚上,我们两个借宿到村长家里,我第一次见识到了没有电的地方是怎么生存的,他们点的还是那种老旧煤油灯,最好的也是一盏老保险灯,简直打破了我以前对这个世界的认识,胖虎更是眼睛瞪的和铜铃似的,他生活在北京,更加难以置信。
但我们两个在这陌生的环境里边,还是异常的新鲜和兴奋,尤其想到白天那些水边洗衣服的姑娘,估计至少坚持住个个把月,绝对不是问题。
胖虎这家伙跟村长买了一只羊,只花了两百块钱,直接就在院子外面架起了篝火,说要给全村来个烤全羊开开斋,他什么想法我能不知道,我对女人不是特别的感兴趣,但也不反感,也就没有拆穿他不怀好意的龌龊行为。
在村长的通知下,全村的人都来了,他们还带了自酿的酒,我要给老乡们钱,但是他们都摆手不要,说我们请他们吃羊肉,他们请我们喝酒是应该的。
胖虎很快跟村里的姑娘们聊的火热,他毕竟是大城市来的,见识也广,说实话他个人长得不像虎,更像是头猪,但丝毫不影响他在这里的地位。
自酿的酒很容易上头,没一会儿我和胖虎就喝多了,在大姑娘们欢声笑语下,村里的人也逐渐散去,那只可怜的羊只剩下一堆骨头,不得不说村民的战斗力实在彪悍。
胖虎又丢给我一瓶酒:“张宝,我叫你宝子吧,你做这个行当多久了?”
目力透过茂密的树冠,我望着蔚蓝天空上的银河:“三年多了。”说完,我回过神看向他:“你呢?”
“我嘛……”胖虎笑呵呵地回答:“我的职业可跟你不一样,咱们已经是兄弟了,我也就实话告诉你,我是个倒斗的。”
“盗墓贼?”我直接脱口而出。
“我草,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怎么那么难听啊?胖哥我可是有名号的,我是堂堂正正的摸金校尉。”胖虎说着,将他脖子上的金链子丢给我看。
我之前的目光一直放在他的金链子上,根本没有注意下面银色胞浆的小吊坠,此刻借助篝火的光芒一看,果然是个摸金符,而且还是那种相当有年头的老物件。
“还真是穿山甲爪子做的。”我入手就发现了。
“行家啊!”胖虎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很快就把金链子抢了回去,好像生怕我不给他似的:“祖传的摸金符,实话说吧,我最近手头有点紧,过来想碰个好墓,你也没收到上面东西,要不咱们兄弟明天一起进深山里边碰碰运气,怎么样?”
我没有允诺他,而是试探性地问她:“那你盗过的墓一定不少吧?”
胖虎自然和我开始吹起来,什么小墓无数,皇陵重冢他都去过好几个了,然后就开始给我讲起来他盗墓的所见所闻,搞得他在古玩古董方面,比我这个职业古董贩子都见识广。
我也是闲的无聊,明知道他的话十分里边不知道有没有一分真,还是听得津津有味,全当是睡前故事来听。
“既然你这么见多识广,看看我这个物件。”我也是喝多了,便从脖子上面讲父亲临死之前交给我的珠子,放在了他的手里:“你认识这东西么?”
胖虎入手一看,眼睛一亮:“我靠,雮尘珠啊!”说完,他整个人一愣,然后很严肃地盯着我:“宝子兄弟,这东西哪来的?”
在三百六十行当中,盗墓这个行业,说的好听点就是剑走偏锋,实则就是一些偷古人遗物的贼,严重的话来说,就是盗窃国家地下宝藏来维持生计的闲散人员,简称罪犯。
有道是行行出状元,盗墓这种社会文化现象,从古至今都没有停止过,从大量考古资料和新闻报道中不难发现,一座座或大或小的墓葬被偷盗、破坏。
据记载,在春秋时期“礼坏乐崩”的社会变化后,开始兴起墓葬之风,与此同时盗墓行为也日益盛行。
而南北风俗又有不同,南方把盗墓叫倒斗,北方则叫挖坟,实则干的都是同一件事情,盗取墓葬中的陪葬品,用来交换金钱。
随着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盗墓逐渐成为了一份职业,甚至是官职,也就有了分门别派一说,大体有四大门派,分别是摸金、发丘、搬山、卸岭。
这个故事要从我爷爷开始说起,他出生于军阀混战末期,参军便是抗日驱赶侵略者,接着又去参加了抗美援朝,能活着回来,简直就是祖坟冒青烟的大造化。
本来是个战斗英雄回归的大团圆结局,但是故事从这里才刚刚开始……
我没有见过爷爷,因为在我爸十几岁的时候,爷爷便离乡背井,从此再也没有回家,当时社会原因,只能认定为人口失踪,所以只剩下奶奶带着父辈一行子女六个人,艰难地维持着生活。
而在我十六岁的那一年,父亲和大伯也同时离开家乡,说是到外地做生意,可从此音讯全无,同样的经历再度发生再我母亲和我的身上。
母亲在回忆父亲的时候,她说我父亲出走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和我爷爷很相似,而当时基本还不够成熟的我,并没有当做一回事,直到四年之后的那一天,也是我这一生最难忘的一天。
那天,父亲突然间出现在我们母子的面前,这本来是个皆大欢喜的场面,但是此刻的他,满脸满脖子都是奇怪的“红瘢”,就犹如有一些人酒精过敏之后,满身红一片白一片的样子,模样非常骇人。
在和母亲交谈了片刻当中,父亲一直咳嗽不止,他把我叫到了身前,将一颗橙红色的珠子放在我手中,那颗珠子大概只有拇指大小,通体都是流畅的花纹,只有一处有着如同一颗永远不会闭上的眼睛一样的纹路。
“大宝,这是……”父亲刚想嘱托些什么的时候,他的口里忽然喷出一口血,那血的颜色至今我还记忆犹新,并非是通常的血红也不是淤血的漆黑黑,而是一种不同寻常的黄色。
同时,父亲的呼吸衰竭,整个人痛苦不堪,躺在地上抽搐了没有几下,从此便撒手人寰,这件事情对于我的影响太大,怕是此生都不会忘记,想来他当时必然异常的痛苦,自我安慰的话来说,那就是时间并没有持续太久。
正是因为这颗来历不明的珠子,在我上大学的时候,便报考了历史和考古,但是天意弄人,因为自己在这方面的天资有限,并没有考上,母亲因为供我上学,已经再负担不起我重考的资金,不得已的情况下,我放弃了学业,开始学人做生意,主要是古玩交易。
在倒腾了几年之后,在当地也有了一家自己的小铺子,可是随着古董行业的萧条,大城市都不是那么好做,更不要说我身在这样的小县城中,眼看着连房租水电都交不起了,我不得不前往南方去寻求货源。
干我们这一行的都知道,南方十万大山,有着数不清的古墓,而那边也是盗墓成风,有些人家自然会有一些老物件在手中,也不用多说,只要碰到这么一两件,那就应了我们行业的一句话,便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我选择的地点是天府之国——四川。
事不宜迟,我是说走就走,在坐着火车到达当地之后,便进入钻进了大山当中,老话说“山东叫山,全是平原,四川叫川,全是大山”。
一路上几经辗转,当我坐着老牛车上,路上崎岖的厉害,幸好沿途的景色不错,山上种满了山茶,绿油油的且很整齐,这让我一个来自北方的小伙子感到很是新鲜。
到了一个名为“南越”的小村庄,整个村子里边只不过十几户人家,值得一提的是,到达这里还要经过一条铁索桥,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居然异常的恐高,看着桥下湍急的河水,我生怕哪一块泛着绿毛的木板被自己踩坏。
在村头,一个胖子正和当地人聊着,他一口的京腔,光着膀子,左右肩膀上都是老虎模样的纹身,脖子上还挂着拇指粗的金链子,怎么看都不像是本地人。
我走了过去,便听了个大概,这个来自北京的胖子是到这里来自驾游的,车放在几十公里的小镇里边,听人说这里有古玩,所以就来碰碰运气,谁家有就拿出来,他一定给对方一个合适的价格。
很显然,我没想到自己来这么偏僻的地方,居然都被人截胡了,不过有道是价高者得之,我这次过来可是怀揣了好几万的现金,以及那些以高利贷方式借给我钱的那些亲戚朋友的期盼呢!
这个胖子也很快发现了我,我们两个同为外地人,而且做这一行没有别的,就是话特别多,我本来以为自己够多了,没想到这家伙的话比我还多。
“兄弟,虽然看你这文绉绉的样子,但也不像是来这里写生啊!”胖子就跟我聊天,随手还丢给我一罐燕京罐装啤酒。
我接到手里,象征性地举了一下,笑着说:“跟你一样!”
“说嘛呢,你这就跟卖冰棍的老太太似的,人家喊卖冰棍卖冰棍,你来一句跟他一样,你这不摆明是要抢生意嘛?”胖子笑呵呵地打趣道。
我喝着啤酒问他:“收到什么东西了没?”
“毛也没收到一根。”胖子无奈地叹了口气,不过他马上又表情一变,指了指远处水边洗衣服的几个姑娘说:“但这里的妞是真不错!”
我看了过去,长相中等,但身材极好的乡下姑娘,正挽着袖子和裤腿洗衣服,露出的小臂和小腿,那个干净利索那个绰约白嫩,不愧是南方姑娘。
坐在路边的大青石上,男人之间,酒一喝多那肯定不分你我,熟悉之后,我才知道这个胖子叫“胖虎”,地道的老北京人,也就是说他们祖上至少三代以上都生于北京葬于北京的那种。
到了晚上,我们两个借宿到村长家里,我第一次见识到了没有电的地方是怎么生存的,他们点的还是那种老旧煤油灯,最好的也是一盏老保险灯,简直打破了我以前对这个世界的认识,胖虎更是眼睛瞪的和铜铃似的,他生活在北京,更加难以置信。
但我们两个在这陌生的环境里边,还是异常的新鲜和兴奋,尤其想到白天那些水边洗衣服的姑娘,估计至少坚持住个个把月,绝对不是问题。
胖虎这家伙跟村长买了一只羊,只花了两百块钱,直接就在院子外面架起了篝火,说要给全村来个烤全羊开开斋,他什么想法我能不知道,我对女人不是特别的感兴趣,但也不反感,也就没有拆穿他不怀好意的龌龊行为。
在村长的通知下,全村的人都来了,他们还带了自酿的酒,我要给老乡们钱,但是他们都摆手不要,说我们请他们吃羊肉,他们请我们喝酒是应该的。
胖虎很快跟村里的姑娘们聊的火热,他毕竟是大城市来的,见识也广,说实话他个人长得不像虎,更像是头猪,但丝毫不影响他在这里的地位。
自酿的酒很容易上头,没一会儿我和胖虎就喝多了,在大姑娘们欢声笑语下,村里的人也逐渐散去,那只可怜的羊只剩下一堆骨头,不得不说村民的战斗力实在彪悍。
胖虎又丢给我一瓶酒:“张宝,我叫你宝子吧,你做这个行当多久了?”
目力透过茂密的树冠,我望着蔚蓝天空上的银河:“三年多了。”说完,我回过神看向他:“你呢?”
“我嘛……”胖虎笑呵呵地回答:“我的职业可跟你不一样,咱们已经是兄弟了,我也就实话告诉你,我是个倒斗的。”
“盗墓贼?”我直接脱口而出。
“我草,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怎么那么难听啊?胖哥我可是有名号的,我是堂堂正正的摸金校尉。”胖虎说着,将他脖子上的金链子丢给我看。
我之前的目光一直放在他的金链子上,根本没有注意下面银色胞浆的小吊坠,此刻借助篝火的光芒一看,果然是个摸金符,而且还是那种相当有年头的老物件。
“还真是穿山甲爪子做的。”我入手就发现了。
“行家啊!”胖虎对我竖起了大拇指,很快就把金链子抢了回去,好像生怕我不给他似的:“祖传的摸金符,实话说吧,我最近手头有点紧,过来想碰个好墓,你也没收到上面东西,要不咱们兄弟明天一起进深山里边碰碰运气,怎么样?”
我没有允诺他,而是试探性地问她:“那你盗过的墓一定不少吧?”
胖虎自然和我开始吹起来,什么小墓无数,皇陵重冢他都去过好几个了,然后就开始给我讲起来他盗墓的所见所闻,搞得他在古玩古董方面,比我这个职业古董贩子都见识广。
我也是闲的无聊,明知道他的话十分里边不知道有没有一分真,还是听得津津有味,全当是睡前故事来听。
“既然你这么见多识广,看看我这个物件。”我也是喝多了,便从脖子上面讲父亲临死之前交给我的珠子,放在了他的手里:“你认识这东西么?”
胖虎入手一看,眼睛一亮:“我靠,雮尘珠啊!”说完,他整个人一愣,然后很严肃地盯着我:“宝子兄弟,这东西哪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