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断喉宝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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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拿起挂在外头竹架上的淘盘, 准备去山沟河床那, 这个点了,一定已经有很多人过去了。
这个点了……他回头往身后的小破屋看。
后面有十七八间小木屋, 是以前的淘金客留下的,他和妹妹选了两间,蒋正也选了一间,就在隔壁。
但昨晚蒋正和妹妹没有回来。
他这个做哥哥兼好友的明白,有他在,蒋正和妹妹还是有很多不方便。反正这宝珠山的破房子多,他们隔三差五会去外面住一晚。
对年轻人来说,又新奇又好玩。
孙方打住了思路,什么年轻人,一副老妖怪的口气, 他明明也还很年轻,不是年方二八,可好歹是年方二十八,大好青年一个。
他准备先去河床那, 然后再去看看昨晚设的陷阱里,有没有捉到点什么野味,打打牙祭。吃了一个月的白面馒头配榨菜,他快要吐了。
逐渐升起的太阳毫不吝啬地把金光洒满整个宝珠山, 远看真的像是金珠闪闪, 让人陶醉。
作为一个淘金客, 孙方喜欢看见这种明朗的天气, 这样淘洗金沙时会更容易看见金子。
五年前一群驴友路过这里,发现了藏满金沙的宝珠山,消息一出,声名鹊起,立刻吸引了大批想发快财的人。无数人涌入宝珠山,安营扎寨,住得差点没关系,吃得差点也没关系,只要有金子,就完全可以填补其余的不足。
他们全都沉迷在淘金的乐趣中,日夜不休。
不断有人来,却没有人走。
山很快被掏空,金子越来越少,人也越来越少,进入第五年,这里已经只剩下十几个淘金客。曾经的辉煌和人山人海的景象已经看不见,只剩下遍布满山临时搭建的小木屋屹立在宝珠山,依旧每日迎朝阳,看日落。
充满了悲凉感。
孙方是第四年带着妹妹来的宝珠山,淘了一年,偶尔会发现金沙,但也不足以让人发横财,只是维持温饱,跟在外面做活比起来,没什么优势。
山沟沟信号差,上个网还得使劲晃手机,跟八十年代家里电视信号不好,使劲晃信号杆有异曲同工之妙。
而且山里蚊虫多,野兽多,到了夏天还有毒蛇爬过。
孙凡就碰见过一回野猪,差点没被野猪的獠牙给拱死,现在腿上还留了一个肉丨洞,想起就心有余悸。
但再苦他也不走,为了钱,更为了找人。
他们兄妹在小时候被人贩子拐了,卖进了山沟里。那户人家本来只想要他一个,但他不肯,妹妹又因为惊吓生病,病恹恹的。人贩子看妹妹快要死了,就来了个“买一个送一”,把妹妹送给了这家人。
当年他五岁,妹妹两岁。
他无数次后悔,不该在那天带妹妹去村口等爸妈回家。奶奶说过年了,爸爸妈妈该到家了。他就牵着妹妹去了村口大道上等他们,路上他还给妹妹买了颗糖,手里又抓了两颗,准备给一年没见的爸妈一人一颗。
快过年了,路过村子大道的破旧客运车一辆又一辆,终于有一辆停了下来,他拉着妹妹探头看。车上下来两个人,却不是爸妈,而是两个男人,捂了他们的嘴就抱上车。
等他醒过来,就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了。
买他们的那家人对他很好,对妹妹不好。他每次吃红薯饭都偷偷漏点,背地里给妹妹吃。后来过了几个月,这户人家要把妹妹“送”人,他哭过劝过都没有用,于是在买家来的时候,他挪来梯子,爬上屋顶烟囱,站在上面喊:“你们要是把我妹妹卖了,我就跳下去!”
这户人家就再也没有动过把妹妹卖掉的心思。
后来他上学了,妹妹跟着“妈妈”去地里干活。他小学、中学毕业了,妹妹还是在地里干活。他每次寒暑假回家,都会教妹妹认字,给她说学校里的事。
到他考上大学的时候,家里给妹妹说了门亲事,要把妹妹嫁给一个老瘸子,给他凑学费。他这次没有说什么,家里人都以为他想通了。
开学前几天,村里下起了大雨,孙方半夜带着妹妹逃走了。
逃走的路线,他计划了整整十年。
要从一个偏僻多山的地方跑出来,没有充分的了解,根本不可能,甚至还要躲过村里养的狗。
所以孙方等了几乎一个暑假,他在等大雨,只有大雨能够冲淡狗的嗅觉。但也增加了他们在逃跑时的难度,但如果这次不拼命,以后就没有命可以拼了。
那天全村的人都出动了,带着狗去追人,但暴雨影响了人的视线狗的鼻子,连山路都被冲垮了。
村人无功而返,孙方终于带着妹妹逃了出来。
只是他记不清回家的路了。
只记得村口有一排桑葚树,每年春天,会结许多紫黑的桑葚。吃得嘴里、嘴角和手都被染成紫红色。
很甜,是他吃过的最甜的果子。
然而已经记不起那里叫什么了。
孙方不敢坐客运,连火车都不敢坐,怕被他们埋伏截住。就带着妹妹走山路,爬了一座又一座的山。走远了,才敢买火车票,等彻底离那里千百里远了,才去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的人问他们叫什么,住哪里,他们都不知道。最后带他们抽血留存,留联系方式,说有消息了会通知他们。
孙方用多年攒下的钱买了部手机,一直供着那张用来跟派出所联系的卡。
希望哪一天,手机会响起。
但一直没有。
他和妹妹没有身份证,只能打丨黑丨工,钱赚得不多,但至少过上了自由的生活。再后来他去摊上找人做了两张假丨身份证,给自己取名孙方,给妹妹取名孙媛,天圆地方,终有一天,能跟家人重逢。
愿望是美好的,但也容易让人失望。派出所一直没有通知,手机也从时髦的型号,变成了过时的老人机。
无数的智能机涌到市场,把老人机挤成了苍老脆弱的东西,像把他的希望也挤到了渺小角落,脆弱不堪。直到两年前,他在酒店做服务员,刚送菜送进房里,瞥了一眼正播放的新闻,主持人正在介绍宝珠山的事,有对淘金的夫妇在镜头前一闪而过。
他浑身一震,手里的盘子连同滚烫的菜打翻在地,菜盘子咣当作响,声音震进他的心里,漾开一圈又一圈波纹,充满了希望。
经理和领班闻讯赶过来,大骂了他一顿,问他是不是不想干了。孙方点头,说:“是,不干了。”
在后勤部的孙媛也听见了消息,跑过来问他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孙方摇头,说:“阿媛,我好像在电视上看见爸妈了,就在宝珠山,我们去那吧。”
孙媛愣了愣,这么多年了,哥哥从来没有说过对谁有印象,唯独这次。
她没有犹豫,连夜收拾了东西,跟哥哥前往宝珠山。
但当时的宝珠山已经不如以前,每天都有很多人离开。他们赶到那里,一户一户去打听,没有结果。过了两年,依旧没有消息。
孙方已经决定在初冬来之前离开这,一来是山里寒冬太难熬,二来是妹妹跟他说,蒋正向她求婚了,打算年底带她回老家见父母,然后把婚事办了。
孙方一点都不想妹妹跟自己继续这样漂泊无依,蒋正又是个不错的人,他很高兴地答应了。他打算等妹妹结婚那天,把这么多年的积蓄都拿出来给她做嫁妆,免得被婆家人看不起。等妹妹安定了,他会继续回去找他们的爸妈。
只是他始终担心着一件事,他们走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一点被寻找的讯息都找不到,他去了好几个省的公安部,都没有记录他们兄妹的失踪信息,人家说,失踪儿童的信息是全国互通的,互通的,一有消息会通知你们。
但始终没有通知,没有一点对得上号的信息。也就是说,没有人找过他们。
是爸妈不要他们了?
孙方每次想到这,都会觉得焦躁。
晨曦满洒,朝阳完全升起,像在山上洒了满头碎金,洋洋洒洒。
早已被人挖空的河床对面,有人正往这边走来。动作很慢,肩上像扛了个人,一步一步在金色光芒中走着。
孙方远眺,距离太远,看不清是谁。等过了一会,那人离得越来越近,却满身是血,一步一个血脚印,身上不断有血滴落。
血不是来自那个走路的人,而是那人扛着的人。
那已经不算是个人了,脑袋像被什么东西嚼烂,脸都快看不见,身体也支离破碎,唯有一只垂在那人心口前的手,还看得出原本的模样来。
白白净净,却沾着血,滴滴滚落。
腕上挂着一圈颜色鲜艳的石榴石,现在被血色染得更加鲜艳了。
蒋正缓缓走过河床,空洞的双目像被谁淘尽了光芒。直到看见孙方,他才停下,失神看着面朝太阳站立的孙方,日光太过明亮,双目刺痛,瞬间滚泪。他的双膝重重硌在坚硬的石头上,声音像死了一样生硬:“阿媛……阿媛死了……”
孙方怔怔看着他背上那个血肉模糊的人,鲜艳如血的石榴石手串,晃迷糊了他的眼睛。
那是他相依为命的妹妹。
死了。
白纸抬起一角在空气里嗅了嗅,琢磨了好一会,才选了个方向走。走着走着又觉得不对,往另一边走。
来回几次,都没办法确定方向。气得往地上一躺,扑哧扑哧冒起了烟,把自己给烧掉了。
南星做了那么多的任务,倒是很少见它这样。能做交易的古物并不一定都深埋在地底,但之前碰见白纸气得自焚的,都是地宫太深,白纸没办法感应到,才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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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拿起挂在外头竹架上的淘盘, 准备去山沟河床那, 这个点了,一定已经有很多人过去了。
这个点了……他回头往身后的小破屋看。
后面有十七八间小木屋, 是以前的淘金客留下的,他和妹妹选了两间,蒋正也选了一间,就在隔壁。
但昨晚蒋正和妹妹没有回来。
他这个做哥哥兼好友的明白,有他在,蒋正和妹妹还是有很多不方便。反正这宝珠山的破房子多,他们隔三差五会去外面住一晚。
对年轻人来说,又新奇又好玩。
孙方打住了思路,什么年轻人,一副老妖怪的口气, 他明明也还很年轻,不是年方二八,可好歹是年方二十八,大好青年一个。
他准备先去河床那, 然后再去看看昨晚设的陷阱里,有没有捉到点什么野味,打打牙祭。吃了一个月的白面馒头配榨菜,他快要吐了。
逐渐升起的太阳毫不吝啬地把金光洒满整个宝珠山, 远看真的像是金珠闪闪, 让人陶醉。
作为一个淘金客, 孙方喜欢看见这种明朗的天气, 这样淘洗金沙时会更容易看见金子。
五年前一群驴友路过这里,发现了藏满金沙的宝珠山,消息一出,声名鹊起,立刻吸引了大批想发快财的人。无数人涌入宝珠山,安营扎寨,住得差点没关系,吃得差点也没关系,只要有金子,就完全可以填补其余的不足。
他们全都沉迷在淘金的乐趣中,日夜不休。
不断有人来,却没有人走。
山很快被掏空,金子越来越少,人也越来越少,进入第五年,这里已经只剩下十几个淘金客。曾经的辉煌和人山人海的景象已经看不见,只剩下遍布满山临时搭建的小木屋屹立在宝珠山,依旧每日迎朝阳,看日落。
充满了悲凉感。
孙方是第四年带着妹妹来的宝珠山,淘了一年,偶尔会发现金沙,但也不足以让人发横财,只是维持温饱,跟在外面做活比起来,没什么优势。
山沟沟信号差,上个网还得使劲晃手机,跟八十年代家里电视信号不好,使劲晃信号杆有异曲同工之妙。
而且山里蚊虫多,野兽多,到了夏天还有毒蛇爬过。
孙凡就碰见过一回野猪,差点没被野猪的獠牙给拱死,现在腿上还留了一个肉丨洞,想起就心有余悸。
但再苦他也不走,为了钱,更为了找人。
他们兄妹在小时候被人贩子拐了,卖进了山沟里。那户人家本来只想要他一个,但他不肯,妹妹又因为惊吓生病,病恹恹的。人贩子看妹妹快要死了,就来了个“买一个送一”,把妹妹送给了这家人。
当年他五岁,妹妹两岁。
他无数次后悔,不该在那天带妹妹去村口等爸妈回家。奶奶说过年了,爸爸妈妈该到家了。他就牵着妹妹去了村口大道上等他们,路上他还给妹妹买了颗糖,手里又抓了两颗,准备给一年没见的爸妈一人一颗。
快过年了,路过村子大道的破旧客运车一辆又一辆,终于有一辆停了下来,他拉着妹妹探头看。车上下来两个人,却不是爸妈,而是两个男人,捂了他们的嘴就抱上车。
等他醒过来,就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了。
买他们的那家人对他很好,对妹妹不好。他每次吃红薯饭都偷偷漏点,背地里给妹妹吃。后来过了几个月,这户人家要把妹妹“送”人,他哭过劝过都没有用,于是在买家来的时候,他挪来梯子,爬上屋顶烟囱,站在上面喊:“你们要是把我妹妹卖了,我就跳下去!”
这户人家就再也没有动过把妹妹卖掉的心思。
后来他上学了,妹妹跟着“妈妈”去地里干活。他小学、中学毕业了,妹妹还是在地里干活。他每次寒暑假回家,都会教妹妹认字,给她说学校里的事。
到他考上大学的时候,家里给妹妹说了门亲事,要把妹妹嫁给一个老瘸子,给他凑学费。他这次没有说什么,家里人都以为他想通了。
开学前几天,村里下起了大雨,孙方半夜带着妹妹逃走了。
逃走的路线,他计划了整整十年。
要从一个偏僻多山的地方跑出来,没有充分的了解,根本不可能,甚至还要躲过村里养的狗。
所以孙方等了几乎一个暑假,他在等大雨,只有大雨能够冲淡狗的嗅觉。但也增加了他们在逃跑时的难度,但如果这次不拼命,以后就没有命可以拼了。
那天全村的人都出动了,带着狗去追人,但暴雨影响了人的视线狗的鼻子,连山路都被冲垮了。
村人无功而返,孙方终于带着妹妹逃了出来。
只是他记不清回家的路了。
只记得村口有一排桑葚树,每年春天,会结许多紫黑的桑葚。吃得嘴里、嘴角和手都被染成紫红色。
很甜,是他吃过的最甜的果子。
然而已经记不起那里叫什么了。
孙方不敢坐客运,连火车都不敢坐,怕被他们埋伏截住。就带着妹妹走山路,爬了一座又一座的山。走远了,才敢买火车票,等彻底离那里千百里远了,才去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的人问他们叫什么,住哪里,他们都不知道。最后带他们抽血留存,留联系方式,说有消息了会通知他们。
孙方用多年攒下的钱买了部手机,一直供着那张用来跟派出所联系的卡。
希望哪一天,手机会响起。
但一直没有。
他和妹妹没有身份证,只能打丨黑丨工,钱赚得不多,但至少过上了自由的生活。再后来他去摊上找人做了两张假丨身份证,给自己取名孙方,给妹妹取名孙媛,天圆地方,终有一天,能跟家人重逢。
愿望是美好的,但也容易让人失望。派出所一直没有通知,手机也从时髦的型号,变成了过时的老人机。
无数的智能机涌到市场,把老人机挤成了苍老脆弱的东西,像把他的希望也挤到了渺小角落,脆弱不堪。直到两年前,他在酒店做服务员,刚送菜送进房里,瞥了一眼正播放的新闻,主持人正在介绍宝珠山的事,有对淘金的夫妇在镜头前一闪而过。
他浑身一震,手里的盘子连同滚烫的菜打翻在地,菜盘子咣当作响,声音震进他的心里,漾开一圈又一圈波纹,充满了希望。
经理和领班闻讯赶过来,大骂了他一顿,问他是不是不想干了。孙方点头,说:“是,不干了。”
在后勤部的孙媛也听见了消息,跑过来问他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孙方摇头,说:“阿媛,我好像在电视上看见爸妈了,就在宝珠山,我们去那吧。”
孙媛愣了愣,这么多年了,哥哥从来没有说过对谁有印象,唯独这次。
她没有犹豫,连夜收拾了东西,跟哥哥前往宝珠山。
但当时的宝珠山已经不如以前,每天都有很多人离开。他们赶到那里,一户一户去打听,没有结果。过了两年,依旧没有消息。
孙方已经决定在初冬来之前离开这,一来是山里寒冬太难熬,二来是妹妹跟他说,蒋正向她求婚了,打算年底带她回老家见父母,然后把婚事办了。
孙方一点都不想妹妹跟自己继续这样漂泊无依,蒋正又是个不错的人,他很高兴地答应了。他打算等妹妹结婚那天,把这么多年的积蓄都拿出来给她做嫁妆,免得被婆家人看不起。等妹妹安定了,他会继续回去找他们的爸妈。
只是他始终担心着一件事,他们走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一点被寻找的讯息都找不到,他去了好几个省的公安部,都没有记录他们兄妹的失踪信息,人家说,失踪儿童的信息是全国互通的,互通的,一有消息会通知你们。
但始终没有通知,没有一点对得上号的信息。也就是说,没有人找过他们。
是爸妈不要他们了?
孙方每次想到这,都会觉得焦躁。
晨曦满洒,朝阳完全升起,像在山上洒了满头碎金,洋洋洒洒。
早已被人挖空的河床对面,有人正往这边走来。动作很慢,肩上像扛了个人,一步一步在金色光芒中走着。
孙方远眺,距离太远,看不清是谁。等过了一会,那人离得越来越近,却满身是血,一步一个血脚印,身上不断有血滴落。
血不是来自那个走路的人,而是那人扛着的人。
那已经不算是个人了,脑袋像被什么东西嚼烂,脸都快看不见,身体也支离破碎,唯有一只垂在那人心口前的手,还看得出原本的模样来。
白白净净,却沾着血,滴滴滚落。
腕上挂着一圈颜色鲜艳的石榴石,现在被血色染得更加鲜艳了。
蒋正缓缓走过河床,空洞的双目像被谁淘尽了光芒。直到看见孙方,他才停下,失神看着面朝太阳站立的孙方,日光太过明亮,双目刺痛,瞬间滚泪。他的双膝重重硌在坚硬的石头上,声音像死了一样生硬:“阿媛……阿媛死了……”
孙方怔怔看着他背上那个血肉模糊的人,鲜艳如血的石榴石手串,晃迷糊了他的眼睛。
那是他相依为命的妹妹。
死了。
白纸抬起一角在空气里嗅了嗅,琢磨了好一会,才选了个方向走。走着走着又觉得不对,往另一边走。
来回几次,都没办法确定方向。气得往地上一躺,扑哧扑哧冒起了烟,把自己给烧掉了。
南星做了那么多的任务,倒是很少见它这样。能做交易的古物并不一定都深埋在地底,但之前碰见白纸气得自焚的,都是地宫太深,白纸没办法感应到,才自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