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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拦路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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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商议,王凤、王常、刘秀最终决定,己方还是兵分三路。

    王凤一路,兵马一万,留守昆阳,作为本方的总后援。王常一路,兵马七千,继续东进,取定陵、郾县等地;刘秀一路,三千骑兵,北上向襄城方向进发。

    作战计划制定好之后,众将纷纷回去准备。

    刘秀回到自己的营帐,看着绘制在羊皮上的颍川地图,陷入沉思。

    他正琢磨着,营帐外传来龙渊的话音:“主公,王常将军到。”

    刘秀闻言,站起身形,走出营帐,把王常迎了进来。他笑问道:“颜卿兄怎么来我这了?”

    王常说道:“在帐中无趣,便过来看看!”说着话,他看到摆放在桌案上的地图,问道:“文叔,这次你只率三千兵马北上,是不是有点……人单力薄啊?”

    他率领七千将士,向颍川实力相对薄弱的东面进攻,心里都十分没底,而刘秀的路线是北上,向颍川郡城方向逼近,却只带三千兵马,王常也是替他揪着心。刘秀向王常摆摆手,示意他落座。二人坐下后,刘秀轻轻揉着挂着腰带上的玉牌,含笑说道:“我这次北上,目标虽定为襄城,但我想把攻击的范围再扩大一些,有机会就

    打,没机会就转移到别处!”

    王常闻言,连连点头,他觉得这种游击的战术还算合情合理。刘秀麾下的三千将士都是骑兵,并不适合攻城战,想要指望他们去强行攻占某一座城邑,那是不可能的事,只有借助骑兵的高速移动,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偷袭,方有

    机会取胜。

    王常笑道:“看来文叔心中早已谋划好了相应的战术,倒是不用我操心了!”

    刘秀乐了,说道:“颜卿兄若有良策,秀愿闻其详。”

    王常连连摆手,说道:“让我领步兵打仗,我或许还在行,让我领骑兵打仗,我也是门外汉啊!”

    对于这一点,他倒是挺佩服刘秀的。

    刘秀属于全才,你让他带步兵,他能带得很好,你让他带骑兵,他同样能带得很好,即便是步骑结合作战,他也能运用得炉火纯青。

    了解刘秀的人,知道他是学《尚书》的,不了解他的人,恐怕都得以为刘秀是学书法的呢!

    说话之间,王常目光下移,看到刘秀腰间挂着那块玉牌,笑道:“文叔的这块玉牌很漂亮!”

    早在出兵夕阳聚的时候,王常就注意到了刘秀甲胄上挂着这块玉牌,只是没好意思多问,现在看刘秀还是佩戴着它,他实在禁不住心中的好奇。

    刘秀缓缓搓着玉牌,说道:“这块玉牌,是丽华送我的护身符。”

    王常愣了一下,狐疑道:“阴小姐?”

    “正是!”刘秀和阴丽华的事,王常也所有耳闻。他了然一笑,说道:“文叔,我可听说了,阴小姐是远近闻名的美人,追求者甚多,倘若文叔和阴小姐真是两情相悦,可千万别耽搁

    了。”

    稍顿,他又笑盈盈地说道:“以文叔之才,日后封王拜相,并非难事,配阴家的小姐,依我看,是绰绰有余啊!”

    刘秀笑了,说道:“从宛城回棘阳时,我便打算抽空到新野提亲,只是,被推举天子之事耽搁了,之后便一直繁忙,实在是抽不出时间。”

    王常哦了一声,轻叹口气,说道:“倘若我们能平安度过这一关,文叔就可以去新野提亲了!”

    可是想平安度过这一关,又谈何容易啊!

    刘秀心中暗叹口气。此次王莽几乎是掏出了全部的家本,倾全国之力,欲剿灭己方,己方不到十万的兵力,能打得赢数十万的莽军吗?

    第二天。

    王常率军离开昆阳,向东行进,直扑昆阳东面的定陵。

    第三天,刘秀也率军北上,奔往襄城。昆阳到襄城的距离可不近,襄城刚好位于昆阳和颍川郡城正中间的位置。

    刘秀率领三千骑兵,一路北上,这日,进行到平顶山一带。

    从昆阳到襄城,最近的距离就是穿过平顶山,不过平顶山的山区范围可不小,刘秀对这里的环境并不熟悉,万一在山区内迷路,可就耽误了大事。

    刘秀正考虑己方是不是该绕过平顶山的时候,冯异和傅俊骑马来到刘秀近前,前者开口说道:“主公,前面就是平顶山了!”

    “是啊!”刘秀举目眺望,这一大片的山区,一眼望不到边际,山区内,碧绿匆匆,全是树林,遮天蔽日。他说道:“我们想穿过平顶山,恐怕不太容易!”

    冯异一笑,说道:“难道主公忘了,子卫就是襄城人,对平顶山这一带,不敢说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起码也是轻车熟路!”

    刘秀闻言,眼睛顿是一亮,对啊,自己怎么把冯异和傅俊给忘了!他俩都是颍川郡人,前者家在父城,后者家在襄城,距离平顶山都不远。

    见刘秀两眼放光地看着自己,傅俊在马上插手说道:“主公,属下年幼时,也常在平顶山一带练习箭术,对这里的地势还算熟悉。”

    这么长时间的相处,刘秀非常了解傅俊的为人,傅俊向来低调稳重,即便去做十成把握的事,他也只会说成有七、八成的把握,从不会把话说满。

    他能说了解平顶山的地形,那么一定是非常熟悉这里的。刘秀喜形于色地问道:“子卫,山内可有马匹通行的道路?”

    傅俊点头应道:“主公,属下知道一条山路,可过战马!”

    “太好了!”刘秀抚掌而笑,说道:“子卫,这次就麻烦你引路了!”

    傅俊欠身说道:“主公客气。”

    由傅俊这个本地人做向导,刘秀一行骑兵,进入平顶山。刚进来的时候,山路虽然崎岖,但还不算太难走,可是越往深处走,山路开始变得举步维艰。

    尤其是走到一条峡谷地带的时候,地面上全是凹凸不平的石头,人根本骑不了马,只能牵着马匹,向前缓慢步行。

    刘秀和傅俊等人走在前面,他看着乱石林立的山谷,又瞧瞧两旁的悬崖峭壁,忍不住幽幽说道:“这里真是一处设伏的好地方!”

    傅俊说道:“主公,平顶山内,虽不算人迹罕至,但知道这条小路的人,确实不多,而且山路太过难走,大军难以通行!”

    他们三千骑兵,是轻装上阵,没有携带任何的辎重补给,都是个人带个人的口粮,所以才能勉强通行这条山路。

    如果带上了辎重,有马车随军同行,根本走不了这条路。

    刘秀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把此地牢记在心,做到心中有数。当他们一行人快要走出峡谷的时候,在峡谷的外面,突然传出一声尖锐的哨音。

    听闻哨音,刘秀心头一震,暗道一声不好,有埋伏。他还没来及说话,只见峡谷外面呼啦啦地跑出一群人。

    这些人的装扮,五花八门,穿什么的都有,人数倒是不多,充其量也就百八十的样子。

    见状,无论是刘秀,还是傅俊、冯异等人,无不长松口气。如果这里有莽军的埋伏,己方这三千骑兵,可就遭了灭顶之灾了。

    主要是这条山谷太狭窄,充其量能并排走三人,而且地上全是大大小小的乱石,别说战马跑不起来,人都骑不上马。

    倘若山谷两侧的山顶有伏兵,都不用交战,光是往下扔石头,就得把己方活活砸死。

    意识到是虚惊一场后,众人无不是怒火中烧,气恼地望向前方的那群人。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向从此过,留下买路财!”对面的人群里,走出一名圆滚滚的胖子。这人五短身材,其貌不扬,走在地上,仿佛个球似的。

    不过看样子力气倒是不小,肩膀扛着一把大铁锤,圆滚滚的锤头,差不多有面盘那么大,也不知道这锤子是实心的,还是空心的,总之看起来很吓人。

    听闻对方的话,再看看对方的架势,马武都气乐了,对铫期说道:“他娘的,这帮山匪,打劫都打到山匪的祖宗头上了!”

    当年,马武和铫期也是做了山匪,和刘縯、刘秀不打不相识。

    马武把战马的缰绳交给一旁的兵卒,他提着九耳八环刀,对刘秀说道:“主公,我去会会他们!”

    刘秀先是点点头,接着又提醒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子张多加小心!”

    虽说对方不是莽军,但他们只百八十人,就敢阻拦己方三千骑兵,进行打劫,必然是有所依仗。

    马武哼笑着说道:“主公放心,属下取那狂徒首级,去去就回!”说着话,他提着长刀,直奔对面的众人走去。

    “丑鬼,你可是来给爷爷送钱的?”五短胖子扛着巨锤,歪着脑袋,上下打量着马武。

    马武的模样长得的确不好看,大黑脸,络腮胡,一脸的横肉,大环眼,狮子口,塌塌的鼻梁。

    再加上他身材魁梧高大,晚上走夜路,冷不丁撞见,还得以为是熊瞎子成了精呢!但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马武是长得是不怎么顺眼,可你当着他的面骂丑鬼,马武有再好的休养也受不了,何况他本就没什么休养,而对面的五短胖子也没好看到哪

    去。

    “胖子,你找死!”马武瞪圆眼睛,怒视着五短胖子,眼睛都快喷出火来。

    马武最恨别人骂他丑鬼,那位五短胖子也最恨别人说他胖。他绿豆大的眼睛瞪得滴流圆,将扛在肩膀上的巨锤拿起来,单手抡了抡,发出呜呜的闷风声。

    “丑鬼,今日王爷爷若不把你砸成肉泥,我就把你砸成肉饼!”

    在后面观战的刘秀等人,头顶上都滑下一排黑线。

    马武怒极而笑,咬牙说道:“胖子,今日你马大爷不把你剁成肉泥,就把你剁成肉馅!”

    “丑鬼,你有种就过来啊!”五短胖子冲着马武大吼。马武也是气急了,提着大刀就冲了过去。